2012年北京某某大学的一间女生宿舍
此时,这间宿舍正铃声大作,好不热闹。不过热闹是宿舍的事,宿舍中的人却依旧赖在床上。半晌,一个女孩终于受不了激情澎湃的手机交响乐,睡眼朦胧地看了眼手机,七点四十。七点四十?她揉揉了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花眼,一个鲤鱼打挺,身手矫捷地翻身下床,同时不忘呼唤沉睡中的其他姐妹。
“穆儿,穆儿,快起床了,要迟到了!”
……
五分钟后,三个女孩陆续风风火火地冲出了宿舍。
“头好疼,好疼……”上铺的女孩双眉紧蹙,两颊绯红,神智已有些模糊,此时她脖子中挂着的玉观音忽然发出了淡青色的光芒,开始时是一个小小的光点,光点越来越大,光芒渐盛,最后终于笼罩了整间宿舍。
康熙二十八年皇宫
“爷,皇上刚赏的玉佩,您准备……”来福弓着身子,双手捧着一个红色的漆盘,只见那漆盘上一只玉佩通体泛着淡青色的光芒,但最让人惊叹的是,那玉上竟嵌着一颗芝麻大小的红宝石。
来福的对面站着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年,那少年眉清目秀,眼神清澈。少年未加思索,便拿起那玉佩,挂在了身上。“皇阿玛赏赐的东西,自是随身带着的。”他顿了顿,吩咐道:“来福,明天我就要随阿玛下江南,你去准备一下,万不可有所疏漏。”
来福领命后,毕恭毕敬地退了下去。
少年身上的玉佩隐隐流光,照得他愈发气质卓绝。
第一章蒹葭苍苍
我叫穆然,一所大学考古专业大一的新生,一场高烧把我烧到了清朝。今天,已经是我来到这个时空的第十五天了,我还是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好端端的从我宿舍的床上穿越到了这里。香炉上的轻烟无力而笨拙地盘旋上升,一圈又一圈,像极了我现在的简单重复的生活。
“一百零六、一百零七、一百零八、”我百无聊赖的坐在梅花几旁,数着炉香旋转的次数。
“小姐,小姐……”
我懒懒地抬了抬眼皮,眼前俏生生地站着一个穿墨绿色夹袄的女子,她水灵灵的大眼睛里闪过一丝担心。我不清楚她什么时候进来的,但看她的神色,想必是来了好一会了。未等到我开口,她便笑盈盈地说道:
“小姐要保重身体,闲来出去散散心,可别憋出病来。夫人说了,小姐你安心养病,想不起来就罢了。”
“铃铛,你再和我说一遍,这是哪里,什么年份,我是谁,我是怎么病的?”
我狐疑地盯着这位据说是我心腹丫头的婢女,在想,到底是自己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我一个21世纪的现代人,莫名其妙穿越到了清朝,成了一户人家的小姐便罢了,十八岁的妙龄少女的我竟然变成了垂髫稚童。
“小姐,现下是康熙二十八年,你闺名唤作曹葭雨,是老爷的长女,曹府的大小姐。前几日,您发了高烧,整个人烧得滚烫,好不容易退了烧,人却烧得什么都不记得了。”她热切地望着我,似想从我的表情中看到些什么。看我依旧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她摇摇头,关上门走了出去。
目送她出门,我无意中瞥了一眼铜镜,只见镜子中一个大约六七岁的陌生女孩皱着黛色的眉幽怨的看着我,目光中有着与年龄不符的安静,精致白净的小脸中透着粉红,漂亮中透着丝丝诡异。我怔怔地看着她,许久才反应过来,这就是自己现在的新模样。我凝视着镜子里女童黑得异常的眸子,勾起了嘴角,于是,镜中美丽的女童也向我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午饭后,我的母亲大人曹氏照例来看我,看我痴痴呆呆,仍是一副想不起来的模样,不住地用帕子拭泪,哭成了个泪人,仿佛穿越的人不是我竟是她一般。她走时仍不忘叮嘱丫头好生照看着我。她刚走,我便寻了个理由,要一个人出去。铃铛似乎很怕我,也不敢硬要跟着,只是不断的叮嘱我早些回来。
我一个人边走边想,不经意间已经走到了园子里一处水榭。自身体康复后,每个午后我都会在这人工湖边静静地坐着晒太阳,或回忆或放空,我喜欢这种被太阳拥抱的感觉,好像拥抱着全世界一样,不必再担心孑然一身的自己将如何在这里生存,也不再会被思念攫住心脏。
“你是什么人?一个人坐在这毒日头下干什么?”午后的安静被这忽然响起的声音划破了。我循声望去,一个白衣少年站在不远处,阳光拂过他上扬的嘴角,挺直的鼻子,落在那双清澈蓄满笑意的眼睛里。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鸟儿的啁啾,树叶的婆娑声在一瞬间也仿佛消失了。直到他坐在我身边,我才回过神来,心中暗骂自己没出息,这种时候还有心情看帅哥。
“小丫头,你发什么呆?”一张俊朗的脸闯入了我的视线。我下意识得往旁边挪了挪,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前方的一抹新绿。
“你是哑巴吗?还是聋子”他的声音满满地都是快乐。
我没好气地看着他,冷声道,“你是睁眼瞎吗?”
他的眉头略皱了下,打量了我一眼,然后开怀地笑道“你这小丫头挺有意思的,你是曹家的什么人?”他的声音硬生生地驱散了温暖的阳光,把乌云密布的现实拉回到我眼前。我气鼓鼓地横了他一眼,起身快步离去。
“我叫保成,你叫什么?”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却径直钻进了我的耳中。我回过头,眼睛却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他身上,太阳下,他身上那一点红色光芒充满了魔力,我禁怔怔地走了回去。
“这玉佩你从哪来的?”我一把扯过他的玉佩,心中欣喜异常。难怪我会有这样熟悉的感觉,这玉佩不就是我那玉观音打造成的?琇書蛧
“这玉佩是我阿玛送我的。”那男孩倒是很有风度,没有从我手中抢夺这块玉佩,但是那神情分明泄露了他的紧张。
“你这个小偷,这明明是我的,怎么就是你阿玛送你的。”虽然这玉佩不是玉观音,但是直觉告诉我,二者肯定有什么关系,说不定,用它我就能回去了。我攥着这块玉佩,心中已经转过无数个念头。
男孩似被我噎的说不出话来,又不好和我这么个小孩动怒,一时竟有些无措。我趁他无措,撒腿就跑,今天无论如何要不讲理一次了,为了我,为了爸爸妈妈,为了我的大学,为了校草……
我一鼓作气跑到了院子里,对着忙碌着的丫头们甩出一句“有人来找,就说不知道我在哪里”,便关了门,把自己和玉佩反锁在了里面。
我把玉佩研究了整整一个下午,还是没发现有什么端倪,整个人顿时从云端跌落在了尘土里。我重重叹了口气,随身收好玉佩,正在犹豫着要不要现身时,“咚咚――”敲门声响起。
不是,那男孩追来了吧?我的心,“砰砰”乱跳个不停。
“小姐,家里有客人,老爷要你去见见。”门外传来铃铛焦急的声音。
一颗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我拉开门,发现天已经黑透了。
铃铛替我整了整衣服,便拉着我穿廊绕屋的,我的眼睛都花了,刚准备询问还要走多久。她便低声道“到了”,随即把我推进了屋,自己在门口站了。我揉了揉转晕的眼睛,向四下一扫。这一扫,便怔住了。
只见右边第一个座位上的少年向我眨眨眼睛,笑容又爬上了嘴角.竟然是他,保成!真是冤家路窄啊――
我不敢看他,视线刚转移就遇上一对冷静淡漠的眼睛,在对视的刹那,忽然看到他眼里复杂的神色,似惊喜似伤痛,然而一切又去得那么快,好像是我看花了眼一样。这人坐在正中间,身着华服,整个人透着一股对一切都了然又不可侵犯的气势。我下意识地收回了目光,不敢再盯着他看。
“乡野丫头,不懂规矩……”看我呆呆地站在当地,坐在左上首的曹老爷,也就是我莫名其妙的爹忙道。
“不妨,不妨。”那人爽朗的一笑,周围的人忽然好像松了口气,甚至是我都觉得心口莫名轻松了不少。
“你叫什么名字”他看着我,目光柔和。
“葭雨”我低低地说,心中却在想着,一会儿如何摆脱保成。
“我们又见面了。”保成突然说,他该不会……不会当众揭露我的罪行吧。
“哦?你识得她?”中间坐上的男子似乎很惊讶。我抬起头,幽怨地看了一眼保成,抱着慷慨赴死地想法等待他的下文。
“儿臣初到江宁,又听说曹府汇集江南毓秀,不免心中好奇,昨个便在府上逛着赏景,不巧碰上了这孩子。”
“儿臣?”我的脑子骤然嗡地一响,难道他是当朝的皇子?那中间这个不就是……?这下完了,我还没来几天,竟然就得罪了一位皇子,他说那玉佩是他阿玛送他的,那我岂不是犯了死罪。我腿肚子不由地打起抖来,盘算着能不能和他讨价还价,赐我一个舒服的死法。
康熙看着我,目光里满是探究。“我听你爹说,葭雨这名字,是你自己后来换的?”
什么?这个曹葭雨,竟这般厉害?连名字都可以自己换?算了,先把皇上这关过了再说吧。
我尽量控制自己的紧张,悬着心一下一下重重地锤着胸腔,大声道:“葭雨这名字好听,寓意也好。”
“哦?你且说说也何寓意?”
“风调雨顺,草木茂盛,不正是百姓心之所向吗?”
“难得你小小年纪,有这般见识,好。”顺着康熙爽朗的笑,周围已有人或附或夸赞,屋子里端的热闹起来。保成看了我一眼,清澈的眼睛闪闪亮亮的。但他下首年纪稍大的少年,却冷冷地盯着我,盯得我头皮发麻。
“曹寅,这孩子这般灵气,朕带回宫里替你好好养着,你可舍得?”
“皇上抬爱,是小女之福,微臣岂敢不从。”
后面的话我渐渐听不清了。皇上要领我回宫?我不禁打了个冷战。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我狠狠掐着自己的胳膊,痛得我禁不住在心中呐喊:老天,你和我开什么玩笑?难道把我发配到清朝还不够吗?为何还要把我放逐到皇宫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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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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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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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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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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