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日月城位于大朗和大金交界,属于我国的领土,至于城主是谁,本官不知道。”路阳只知道日月城这么点事情。而且都是道听途说的。
“日月城占地很大,约摸有两个京城这么大吧。城中的人个个矫勇善战,这城主更是富甲天下,农业,纺织业,使日月城名扬天下。日月城出产的小稻米,香糯可口,十分名贵。而纺织技术更是更让人叹为观止,属下曾经见过一块日月城出产的丝绸,轻滑如丝,手感上佳。您知道么,就连皇上的龙袍,也指定由日月城缝制,可见皇上多么看重日月城。当然最重要的是日月城是拦阻大金皇朝的一道防御线,有日月城在,大金王朝的士兵便不敢来犯,甚至连踏国界都不敢。在多年前,大金王朝觊觎日月城的富裕繁荣,便想带兵来攻,本以为五万精兵压境,日月城便手到擒来了,谁料,那落城主带着一万士兵,诱敌深入魔鬼谷,三日三夜后,五万士兵无一伤亡,却斗志全消,由大金元帅率领士兵全部回家,经此一役,大金皇帝对日月城又恨又怕,自此把日月城的城主落尘视为心头大患。早两年,落城主退位,由弟弟落月接任,自己则下落不明。”
“这么一个厉害人物,怎么可能为我顺天府效力?”路阳摇头道。
“属下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怕连当今皇上请他去做大官,他也未必肯去。”王捕头丧气地说,“圣僧不下山,那衙门里面的厉鬼,可怎么办?”
路阳看着澄明的天空,声音有几分空洞,“能怎么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王捕头犹豫了一下问道:“大人既能看到那厉鬼,可有什么法子收了她?”
“本官的眼睛能看见灵体,但是却没有能力去收了他们,否则又何须寻高僧?”路阳轻轻带过,她不想离开这个朝代,所以隐藏身份最好的办法是什么都不懂,否则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到时候她想不走也不行了。
王捕头忧愁地说:“人鬼殊途,为何鬼不入鬼道?却要为祸人间?难道这世间就没有一个专门驱魔的人么?”
“有,”路阳脑子中自动浮现一些信息,“其实很多驱魔人,并且世代驱邪治妖。最出名的要算盘古精魂而成的龙家女子,她们是三界的执法者,执法严明,妖魔鬼怪闻名丧胆。”
“三界的执法者?”王捕头惊呆了,“有这么厉害的人啊?那不就成了神仙么?”
“不,她们是人,其实不必把神仙看得如此伟大,从来创造奇迹的都是人类,而神仙,不过是翘首观看而已。”路阳仰首看天,最近她做的最多的,就是抬头看着这古代澄明的天空,不知道天上,那一群慈悲为怀的神仙,都在干些什么。
王捕头似懂非懂,却也不再多问,两人徒步下山,都显得有些丧气。
下了山,王捕头问:“大人,您是否真的要见落城主?”
“为何不?既然那和尚把他说得如此厉害,不如去见见他。”
“大人知道他在哪里?”
路阳想起那和尚说的南城小苑,“你知道南城小苑在哪里吗?”
“知道,就在南城,南城小苑听说是个富商居住的,很漂亮!”
路阳想了一下道:“你先回衙门,本官一个人走走,也顺便探问一下这个南街小苑的主人到底是谁?”
“大人找这个人做什么?他和落城主有什么关系?”王捕头问道。
路阳摇摇头,脚步加快了起来,“本官走了,不必跟着,晚上回去再告诉你。”说罢,便快步转入南街的道路。王捕头本想跟从,但路阳说不用他跟随,他便只好先回衙门了。Χiυmъ.cοΜ
话说到这里,有必要交代一下这个红衣厉鬼的来历。
她叫小艳红,是天香楼的头牌。当然,身为头牌,容貌自然不需要细细描述,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成为她入幕之宾的基本都是达官贵人。
妓女,以色事人,本来就不该轻易动情的。但纵然这小艳红见惯了风月场所男人那虚伪薄幸的嘴脸,却还是情不自禁地堕入了情网。
那男人是一个书生,姓孙,人称孙秀才。孙秀才家中殷实,在京城开米店,娶得一妻,贤良淑德。因身怀六甲,所以无法伺候相公,于是孙秀才便跟着猪朋狗友到天香楼寻欢。
孙秀才身上从不缺银子,加上书生气十分重,但凡要的女子,都是天香楼一流的姑娘。而在他生辰这一天,他的朋友为他买下了小艳红的一夜,算是为他庆生。
头牌果然是不同凡响,孙秀才自从便迷上了小艳红。小艳红也被他的风流倜傥所吸引,加上他才情出众,家中富裕,便寻思着让他为她赎身,娶回家中去。
孙秀才当然愿意,回去跟娘子商量,娘子生性懦弱,善良贤淑,自然不敢反对,加上这个朝代,男人都是三妻四妾,今天不纳妾,日后总是避免不了的,她反对也无用。
家中父母自然不愿意,可儿子心意已决,只得取出一笔款项,为小艳红赎身。
事情到这里,未尝不是一件美事。只要这小艳红日后孝敬翁姑,尊敬长房,这小日子起码过的有滋有味的。
可人心就是这样奇怪的,当你徒步的时候,你想买一辆自行车,当你买了自行车,你想要摩托车,摩托车买来之后,便想要小汽车,买了小汽车,便开始追求名车。这小艳红之前做妓女,便总想着找人赎身嫁入寻常家做人妇,但真的如愿了,却又不甘心做妾室。她是风月场所出来的,争宠的手段连后宫的妃子都望尘莫及。这孙秀才的正室又哪里会是她的对手?
只是争宠也只能是把孙秀才的心夺过来,这孙家长媳地位子总不能落在一个风尘女子身上。这个家做主的是孙老爷,他准许小艳红入门已经是极限,当然不可能把她扶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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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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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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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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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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