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亲手杀了这位皇兄,并铲除了所有的余孽,但凡危及他江山的人,他都绝不留情。他不是无情,只因知道有一丝留情,日后春风一吹,余孽再生的时候,酿造的悲剧也许更大,战争无论到最后谁输谁赢,百姓首先遭殃,父皇教导他,凡是百姓为先,只要安稳了百姓,才可安定江山。
所以他心中,永远以国家为先,百姓为先。至于自己和自己的幸福,没有选择的余地,皇帝,多少人抢着做啊?那他得到皇帝的宝座,也应该很幸福了。他这样安慰着自己。
是啊,天下的人都想做皇帝,而他如此幸运,居然生在了帝王之家,父皇如此看重他,临死前还把皇位传给了他。
先皇一直不看重寒歌,对他要求很严格,甚至多番刁难,后宫各宫都看不起他和他的母妃,处处打压排斥,甚至连太监都敢给他们脸色看。寒歌从小隐忍,勤奋好学,文武兼修,本想离开皇宫独自闯一番事业。谁料皇帝病危,太子未立,当众宣布新皇的人选,竟然是他。
原来之前的刁难和严格,都是因为要保护他。若是早早公开他就是太子人选,只怕没有后台的他,早被有居心的人弄死,哪里还有登基的一日。老皇帝坚持要看着他坐在龙椅上才闭上眼睛,他用尽全力扶持儿子,但到最后,还是避免不了兄弟间兵戎相见。
也因为先皇的良苦用心,所以他江山百姓在他心中永远排第一。
做他的女人,会很累很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你一抹温柔。
路阳隐形在空气中,静静地走近他,他很认真,很专注,当然发现不到身边有任何异样。奏章所言,未必都是真的,所以他暗中有一队暗卫,会偷偷印证事情的真伪。也通过奏章,可以知道谁真心为国勤政为民,谁庸庸碌碌只为度日。许多人都轻看了他,他竟如此有勇有谋。
她离开御书房,径直去了皇后的寝宫,虽然他是男儿身,但是在宫中,谁都知道他是太监,所以在皇后处,不需要遮遮闪闪,直接让宫女进去禀报。皇后还没有就寝,在灯下绣着荷包。
路阳看着她一针一线地飞快穿过锦缎,“女人莫都爱绣花?”
皇后抬起头,把针在头发里拨了一下,温柔地笑了,“小菲,出去看着,本宫与路公公有话说。”Χiυmъ.cοΜ
小菲犹豫了一下,却还是说了,“娘娘,还公公什么呢?奴婢早看出来了,路公公是女子。”
路阳与皇后都一愣,路阳摸摸自己的脸,丧气地说:“难道说,大家都知道我是女儿身?我自己还以为瞒过了所有人呢?”
皇后哈哈笑了,“你啊,在我宫里总是没有顾忌,小菲又是我近身是人,日子久了,怎么会不知道?她又不是笨蛋。”
小菲也笑了,她是皇后的陪嫁,故皇后十分看重她,如今见皇后不怪罪,便又继续说:“其实看出公公是女子,是因为娘娘当您是知己,娘娘是个有分寸的人,怎么会对一个男子如此热情?即便对方是一个太监,也未免有些越轨了。加上后来仔细观察,才得出这个结论的。”
“好好好,都知道了,那我这身装扮是不是该卸去,换上一身女装啊?”路阳看着皇后飞针穿线,喃喃地说。、
小菲笑了一下转身出去了,把门关上站立在外间。
昏黄灯光下的皇后十分迷人,五官精致,笼罩着一种朦胧的光,眼波流转,眉若远山,如烟如云。这样的女人,怎么会有男子不爱她?寒歌难道不知道她的迷人么?他心中是否爱皇后?毕竟他和皇后之间,是真真正正的夫妻情谊。
“看什么啊?”皇后见她撑着腮,静静地看着她,不禁问道。
“看你,舒雅,你很漂亮。”路阳一副着迷的样子,倒让皇后有几分高兴,她放下手中的活凝视着路阳,“是么?你觉得我漂亮?”
“你自己不觉得么?”路阳伸出手在她眉毛处一扫,笑道,“要是眉毛再纤细一点就好,此情此景,简直就是一幅工笔仕女图。”
皇后摸着脸,有些羞红了,“我只道自己有些姿色,从小到大,也没有人说过我很漂亮。”
“那是当然的,你是左相的女儿,左相没有妾室,你只有一位兄长,连个说话的姐妹都没有,下人震慑你的威严,不敢说越轨过分的话,而后来嫁给寒歌,一国之母,更加没有人敢评论你的容貌。所以啊,还是做一个平凡人为好。”路阳撑着脸说道,有些恹恹欲睡,虽然睡觉对她来说只是摆设,但她还是喜欢睡觉的时候,沉静,慢慢进入梦乡。
皇后也深以为然,随即想起路阳的来意,“你这么晚进宫,不是为了说我漂亮吧?”
路阳嘴角扬了一下,其实皇后为人很单纯,许多事情还是不必要给她知道吧,于是笑笑说:“想你不能来看看你么?只有在你这里,我才能这样肆无忌惮啊。”
“行,我还以为你出了宫就等于逃离了这个樊笼,再也不愿意进来了。”皇后继续绣荷包。
路阳倒了一杯水,慢慢地喝起来,“这宫里有你一日,我总要来的。”皇后有些动容,嗔看了她一眼,又低头绣荷包,路阳无趣,只得问道:“荷包给谁的?绿色,皇帝喜欢金色的。”
“给你的,你现在好歹也是路大人了,都没个像样的荷包,出去了净给我丢脸。”皇后笑着说,梨涡浅笑,实在迷人。
路阳却撇撇嘴说:“有情郎不送,送给我有什么用?你这样淡然,始终皇帝的心都要去了宛贵妃那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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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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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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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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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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