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凤知道自己失态了,而且从庞统的语气声中他知道庞统也生气了。但是他并不后悔,如果刘虎能复生,他情愿不收这庞统。
“士元,不好意思。我拿刘虎当自己大哥,情绪有些失控。”潘凤还给庞统道了个歉:“如果士元不嫌我这座庙小,我想邀请士元和我共同打天下。”
潘凤道歉后,庞统的情绪已经冷静下来。他本来以为潘凤跟属下称兄道弟属于帝王心术,御人的手段。没想到真能有这么深的感情。想着想着他就想在试试潘凤。看看其有多大的心胸。
“想靠一段道歉的话就挽回一个被你伤过的心,潘将军觉得可能吗?”庞统用略微嘲讽语气说道,而且他的眼神也似笑非笑。“如果潘将军还暂时还不想杀在下的话,那就请允许我告辞了。”
当庞统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潘凤还真起了杀心。
“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负我。”这是曹操的做人准则,其实潘凤也十分赞同这句话,这庞统有大才,要不岂能有凤雏之名。如果他投到敌对的阵营去,对自己还真是个威胁。
人一旦起了杀心,眼神就很容易出卖内心的想法,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是潘凤眼中的杀意还是被庞统给捕捉到了。不过下一个,这股杀气突然无影无踪,而潘凤的眼神突然变的深邃的起来,仿佛隐藏着什么阴谋一般。脸上也透露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这下倒是给庞统弄愣了。
那股杀气化为无形,并不是潘凤多么大度,做人的原则改变了什么的。只不过是他突然想起刘备收庞统的这段故事。
当初庞统化名龙五,来荆州投奔刘备。不过刘备看其相貌丑陋,因此就起了轻视之心。把他派到一个小县城当县令,这一下也是激起了庞统脆弱的自尊。自从来到县里上任后,他这个小县令,整整百日没上过堂。
刘备知晓后派张飞去视察情况,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庞统仅仅半日就处理完了县里百日的事物。被张飞惊呼为“大才”。
刘备得到张飞的消息后,懊悔不已,恨自己以貌取人。到最后,亲自赶来,为庞统又打酒,又赠马的,感动了庞统。最终收下了庞统。记得当初庞统对刘备也说过:“你以为这么小小一壶酒就能收买一颗被你伤过的心吗?”
此情此景,于今日何其相似,为何自己就不效仿一下刘备呢!想到这里潘凤也就不气了。
“来人,把我汗血宝马牵来。”潘凤大笑的说道。
庞统这下懵了,他没弄明白潘凤这是何意?刚才明明杀机四伏,现在又要属下牵马过来,难道是要放自己走?
汗血宝马通体枣红色,身上出的汗水都是血红色的。一日能跑数千里,要知道向马这种生物,不肯能24小时都赶路。一般一日就只六个时辰,十二个小时。这要是换成时速绝对能跟现在一些跑车媲美了。这还是持久速度,如果爆发起来恐怕更快,就算现在的很多跑车也只能望洋兴叹。
潘凤拍了拍马头,宝马也亲昵的在潘凤手上蹭了蹭。
“士元,这匹宝马原本是华雄坐骑,后来华雄被我斩杀就落入我手。他随我南征北战立下不少功勋,今日我就把他赠送给你了。宝马赠英雄,今日他也算找到自己真正的主人了。”
“你这就放我走了?还送我马?”庞统的眼神闪烁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听着庞统略微有些疑问的语气,外加上其闪烁不定的眼神。潘凤多少明白了几分,他肯定是看出刚才自己起了杀心了。不论是孔明还是庞统,都是聪明绝顶的人,擅长在只言片语,一举一动间推测人的心里。有些事情还是明说的好,不敢直言面对总会在这些聪明绝顶之士心里留下阴影。ωωω.χΙυΜЬ.Cǒm
“士元,不必多疑。我确实爱才,想让你为我效力。”潘凤淡笑道:“不过我更加尊重人才,庞士元有安邦定国之才,就算我留不了你,我希望士元你寻找一贤明主公,助其一统天下,还天下百姓一个朗朗乾坤。你要记住一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庞统望向潘凤的神色越来越复杂,他没有想到潘凤竟然是一个如此忧国忧民的人。脸上的狂傲之色已经不见了,他拱手拜道:“士元谨记了。”而后的身影就缓缓的走向了汗血宝马。
这不由让潘凤心里有些失望,如果庞统真的不投奔自己,潘凤肯定不会让他活着走出庸城的。但是在心里他多少还有一丝期盼,希望庞统能回心转意。
田丰好像也看懂了潘凤的心思,在潘凤叹了一口气之后,田丰已经悄悄的拔出了宝剑,心想道:“既然主公不能做的,就有我这个做臣下的来完成吧。”
“主公,此人有大才,不如我们……”
潘凤伸手拦住了拔剑的田丰,摇了摇头。
“沉得住气。”
这是他对田丰悄悄说的四个字。
一切的一切,马上的庞统都看的偷偷的看的清清楚楚。田丰想要杀他,而潘凤却给其阻拦住了。这是得有多么大的胸怀。
只见马头调转,庞统开始慢慢驾马往回走。潘凤一看顿时乐了,刘备这招还挺管用嘛!在一次剽窃仁义皇叔的做法,在内心深处,潘凤多少还是有点害羞的呢!
田丰也神色复杂的看着这一幕,在心里他不禁感叹:“主公对‘人性’的把握,哎,恐怕我毕生难及呀!”
“士元,你怎么又回来了?”潘凤明知故问道。
潘凤一问,庞统还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下不来台。
“旧马恋主,这不自觉的就走了回来。”
“就只有这些?”潘凤笑问道。
“主公,就只有这些,你还想知道什么?”庞统也笑了起来。
虽然心里早就准备,但是潘凤还是忍不住兴奋的心情。
“士元,叫我什么,能不能在说一遍?”
庞统拱手道:“主公,属下刚才稍有得罪之处,还望主公不要见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潘凤顿时大笑了起来,那笑声响彻天地,直上云霄。“我得士元相助,何愁不能消灭张鲁,威震四方。”
庞统笑了笑,拱手道:“主公天赐雄才,大业必成。一统天下,威震四海。进位九五,扛鼎九州。”
……
自收庞统之后,潘凤就任命其为副军师,掌管勉城两县民政民生,同时也统领那一代的两千兵马。在潘凤阵营属于屈居于潘凤和田丰手下第三号人物。张白骑率军一千镇守阳平关,田丰率军一千总管庸城三县的军政民生。魏延在庸城外训练新招的两千士卒。
而身为主公,汉中太守,无双将军等无数荣耀军衔在身上的汉中实权一号人物。他近一个月来倒是也没闲着,他干了一件特别伟大的事情——屯田。
刚提出来这个词汇的时候,田丰和庞统不禁纷纷不明白。知道潘凤逐渐把他自己脑海中的朦胧想法说出来后,二人才理解了这个新词汇。
不过二人一琢磨,纷纷赞叹潘凤高明。
看着二人纷纷赞叹,潘凤不禁喜上眉梢,不过让潘凤感叹的是就是有一个给力的手下确实是件好事情。本来这屯田他只是在历史书里面看到过一些,都是对曹操屯田制模糊的介绍,具体实施他也不少很清楚。
不过这两位在听完潘凤的想法好,当场就把实施计划弄了出来。强大的工作能力不禁让潘凤叹为观止。
“主公,的这计划不错,让军队平时耕种,战时打仗。”田丰笑道:“不过我认为一个月训练三天太少了,这样很容易让士卒不熟悉弓马。有损军队战力。”
“那军师建议我们一个月训练多久合适?”潘凤问道。
“最少要保证在十五天以上。”田丰斩钉截铁的说道。
潘凤想了想,还是有些为难,曹操是把军队分为几个等级。除了几个精锐军团其余军队只是挂一个名号,主要就是屯田。平时基本上也训练不了几天。跟民兵区别不大。
不过此时潘凤手里兵马不够,一共就八千多兵马,大部分都是新招士卒。本来就缺乏训练,如果训练在抓的不禁,那打仗的时候他们很难能发挥相应的战力。
“主公当今天下,只有马兵才是实力的象征,就算麾下治理的再好,如果没有强大的军队早晚是别人的嘴边肉。”田丰说道:“主公观荆州刘表,坐拥荆州,沃野千里,治下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是他没有响应强大的军力,虽然有十万大军,但是战力低下。不思进取,早晚是别人的嘴边肉。”
潘凤叹了一口气,看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只能舍弃一部分利益了。
这时候,沉寂很久的庞统开口道:“主公,属下倒是有一策,能解决田大人所虑,还能保证屯田的成效。”
“士元但说无妨。”潘凤大喜道。
“主公可以把军队分开训练。”庞统说道。
“分开训练?”潘凤有几分疑狐。“士元是否可以在说详细点。”
不过一旁田丰眼神闪过一道精光,好像明白了什么。
“假如主公训练一千军队,但就开辟五百人种的田地。”说道这里庞统还顿了一下,继续道:“五百人耕种,另五百人训练。等到下半月在换过来。”
“妙哉,妙哉。主公,士元之计可行。”田丰笑道。丝毫没有因为庞统想的比他周全而恼怒,或者生妒忌心之类的。这也是田丰的可贵之处。
麾下两大谋士都赞成了,潘凤自然不会反对。
“好,就这么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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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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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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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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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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