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在北京生活,已经有一点厌烦了这个城市里的喧嚣。每天看到人们为了生计从白天忙到深夜,像一只永远停不下来的陀螺。看着地图,静静地发呆,高考已经结束了,我希望这是一个契机,让我可以在生命里最美的时光任着自己的性子,暂时离开这里,去寻找属于我的天空。爸爸妈妈还在不停地唠叨着,我顺手一指,“这里,我要去往这个城市,属于海的故乡,我要去享受青春,追逐梦想。”于是,我来到了这里。
踏进校门,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我竟有一些激动,因为这样,我就可以结交新朋友了,我喜爱奔放的色彩,愿意让每一个人融进我的世界。跟随着急匆匆的脚步,踏进了二号宿舍楼。走到宿舍门前,轻轻的推开门,几个和我一样正值花季的女孩在开心的聊着。“你们好,我叫季雪菲。”“你好,我叫王然,我叫魏云,我叫张晓雅,我叫李雪。”六个人全都到齐了,但只有五个人的谈话,有一个人躺在对面的铺上睡着,收拾好床铺,还有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没有买,于是几个人说好一起去超市,都要六点钟了,那个人还没有起来,真是能睡啊。张晓雅推了推她,问她要不要去买东西,她一副半睡半醒的样子摇了摇头,估计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看来只能晚上回来再认识这个新同学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晚上八点钟,洗漱完毕,坐在书架前整理东西,在自己书架的右边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排课本,从低到高,好像是那个还没见过面的王小圆的,这个名字真有意思,下午来的时候没有注意,她长得胖胖的还是瘦瘦的。正在想着这些,门开了,魏云大声的叫嚷了起来,紧接着张晓雅就把一个女生领到了自己面前,“季雪菲,这是王小圆。”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一头碎发,长得白净,不同于一般女生的长相,反倒有一点白面小生的感觉,自己高兴的向她打招呼,这个女生有点迟钝的介绍自己,还用了倒装,我一时兴起,就调皮的逗了她一下,没想到她的脸皮还真薄,两只耳朵一下子就涨红了,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女生。
第二天一早,宿舍的人都还在睡着,我感觉到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原来是对铺的王小圆起床了,看来她也没有睡懒觉的习惯,紧跟其后,她出门之后,我就起床了,正好这几天不用军训呢,先好好的转转。穿上运动衣,小跑的来到花园一旁,远远的看到有一双白色的鞋子,等离近了一看,原来是王小圆在这里闭目养神,一副轻松悠闲的姿态。轻轻的点了一下她的头,她猛地睁开眼睛,却没有立即做出反应,难不成她有面孔失认症吗,这么快就不记得自己的样子了,等到她站起来,还有一点神游的架势,过了几秒钟才跟自己打招呼。我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晨练?”她果断的拒绝了。看着她这么一副弱不禁风的小身板,我想还是不要勉强她了,于是和她说好一会儿一起吃饭,便独自去操场锻炼了。
清晨的操场上,只有稀稀拉拉的人影,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慢步跑了起来。跑到第五圈的时候,恰好望到了路过操场门口的王小圆,看了一下手表,距离约好的时间还有一小会呢,挺守时的。高兴地冲着她打了个招呼,让她先去食堂等我,大概是自己的声音大了一点,周围的同学一下子都把目光聚到了门口处,她就像一个被发现做了坏事的小偷一样,急匆匆的往前走了。
跑完最后一圈,慢悠悠的来到食堂,在距离门口处的餐桌旁看到了她,站在她面前,啊,她好像又发呆了。“嗨”,自己跟她打了一声招呼,这个人才猛地回过神来,眼神飘飘乎乎的。吃完早饭,我们约好一起去图书馆。
军训的第一天中午,宿舍的人在食堂里碰了面,一起吃了午饭,不过,没有见到王小圆,也不知道这个女生又跑哪里去了,总有一种见首不见尾的感觉。等到中午休息的时间,才看见她回了宿舍,原来是和高中同学一起吃饭去了。不过看她的样子好像有点蔫蔫的,于是我问她:“你还好吧?看你脸色不是很好。”她简单的说只是天气太热了,大家都躺下之后,过了一会儿,我睁开眼,瞥了对面一下,王小圆头上敷着一块毛巾,一定是中暑了。我从包里找出家里带来的药水,让她喝下去。等到下午军训集合的哨声响起,我们急忙的收拾,王小圆被我的一句话逗得脸红到了脖子根,这个人真有趣。
军训的第三天我们俩聊天,成了朋友。王小圆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张白纸,另一种简单安静的气息弥漫着。日子过得很快,我们相处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到哪里都拽着这个人一起,在她面前我感觉很自由,很放心,假如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感觉只要她在一旁守着,我就可以放心的睡着。下雨打雷的时候,我会不让她睡觉,让她随时等着我喊她一起去厕所,我饿肚子的时候,就会把钱给她,然后很大方的支使她去买好吃的零食。有什么不开心的,就把她当成诉说的垃圾桶,每次诉说完以后,就拉着她高高兴兴的去大吃大喝,我感觉到幸福的气息。
有一次,有一个性格狂野的女孩,喝了酒之后,死皮赖脸的跟着王小圆,非要王小圆做她的女朋友,吓得王小圆小脸煞白的,跟糊了一层白面似的。没想到王小圆的艳福不浅,连女生都能吸引过来,我心里顿时升腾起一种叫做敬佩的情感,王小圆皱着眉头看着我,一副求救的表情,我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刚开始这个女生只是醉醺醺的拉着王小圆,后来见王小圆不答应,竟然要亲王小圆,她这副小身板哪能抵抗的住,我生气的推开那个女生,拉着王小圆就逃离了案发现场。等到跑出了很长的一段路的时候,我拉着王小圆大步的走着,心里的怒火竟然升腾了起来。“王小圆,下次再遇见这种情况,自己解决!“说完,我就往前走了,留下王小圆有点呆楞的站在那里,走出去了一段路,又感觉自己有点莫名其妙,吃亏的又不是自己,自己怎么会这么生气呢?站在路旁,往后面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慢慢的跟了上来。王小圆一脸歉意的看着我,我然间感觉自己好想表现的有一点过火了。“季小菲,对不起啊。”听到王小圆向自己道歉,更加的过意不去,于是拉着她,一起去大吃了一顿。
陈浩,自己喜欢的男孩,终于向自己表白了。我像一个中了彩票的人一样,这份喜悦不知道怎么形容,从此,我和男友进入了热恋阶段,每天都在煲电话粥,每一件小事都成了聊天的话题,渐渐的,我感觉和朋友的交谈少了。
今天,一个雪天里的日子,男友出现在了学校门口,给了我一个惊喜。本想拉着王小圆一起去玩的,结果今天一大早她就不见踪影了。刚刚准备和男友出门,电话响了,是王小圆。“喂,季雪菲,你能到我上班的咖啡馆门口来一下吗?我有事情和你说。”“好的,你等我一会儿。”于是,我便拉着陈浩一起去了,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开开心心的打了一场雪仗。
男友走了之后,心情有一点低落,便直接去了图书馆,看到对面桌子上的一层细微的尘土,我意识到王小圆这个家伙似乎很久都没有来上过自习了。自从自己恋爱了以后,大部分时间和心思都放在男友身上了,和朋友在一起的时间也少了,自己和王小圆有将近三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好好聊天了,反正今天晚上没有事情,早回宿舍,找王小圆谈谈心。回到宿舍,却发现她没有回来,想要给王小圆打一电话,这是正好接到刘静师姐的电话,得知王小圆生病了,便急匆匆的来到了医务室。王小圆单薄的身子直直的躺在床铺上,脸蛋像是煮熟的红皮鸡蛋一样,在周围白色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红彤彤的。大概是因为发着高烧的缘故,眉头紧紧的锁着,李鑫和孟扬不肯走,坚持着陪着王小圆,这几个朋友还真是够意思。一直打点滴到深夜,其他人都休息了,自己小心的给王小圆换上了一块半凉的毛巾,刚要转身去睡觉,就猛地被王小圆拉住了,手心传来的炙热感,烫到了自己。“季雪菲,”王小圆轻轻地叫着。自己回头却发现王小圆还在睡着,应该是做梦了吧,把王小圆的手放回被子里,帮她掖好被角,“我喜欢你。”兀的听到这句话,脚下没站稳,差点就趴在王小圆身上了,幸好自己用双手撑住了床边。距离王小圆的脸只差十公分,真惊险。赶忙的站起来,看看孟扬她们,见那两个人都蒙着被子没有动静,这才松了一口气。望着睡梦中的王小圆,没有了平时的沉默,微微皱着眉头,白皙的脸庞,带着普通女孩子没有的另一种气息,自己有点慌神了。于是关了灯,躺在另一张空床上,今天晚上恐怕要失眠了。两只眼睛睁得圆圆的,望着窗子外面,自己听到王小圆这么说,为什么不会生气,自己明明已经有男朋友了,为什么听到她说着句话的时候,会有一点点的喜悦,难道是自己一开始就有这样的思想?可自己是不是太贪心了,怎么会是这个样子。
第二天清早醒来,王小圆已经退烧了,我小心的询问了一下,王小圆并没有记起昨天晚上的事情,于是我偷偷的把这件事埋在了心底,但每件引起情绪波动的事情都会留有后遗症的,昨晚失眠了一夜,今天上课的时候,不仅困的要死,最痛苦的却是睡不着,脑子里总是响起那句“季雪菲,我喜欢你”。
年假很快就过去了,又一个新的学期开始了。自从上次的“突发事件”以后,自己就有一点迷茫了,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王小圆估计还不知道她已经告白的事情,每天照旧过着安安静静地日子,什么大的情绪状况都没有。
周五的早晨,吃过饭后,便和王小圆一起去图书馆上自习了,猛地王小圆的手机响了起来,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王小圆躲到角落里偷偷的接听了电话,回来以后,便收拾了一下,说是有同学来了,要出去,中午不回来了。我盯着她,突然间冒出了一句:“用不用我和你一起?”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说,但话都说出来了,也收不回了。等到和王小圆一起来到学校门口的时候,看见了一个高高帅帅的男生,自己能够预见到,这个男生好像喜欢王小圆。在男生聊天的时候,时不时的会将目光从我身上掠过,看来自己好像成了电灯泡,于是借口离开了。走在回学校的路上,有一点点心神不宁,还有一点点生气,王小圆说自己除了孟扬就没什么朋友了,现在却突然间冒出来一个发小,关系还不一般。男友打过来电话,自己却在无形中撒了谎。
由于分神的缘故,扭伤了脚,自己坐在冰凉的地面上,望着手机里的名字,却始终没有拨出去。静静地等着,过了一会,王小圆却突然间出现在了自己面前,却没有那个男生的身影,我突然间高兴了一下,转瞬间,就又把这份奇妙的情绪压了回去,怕王小圆发现。男友得知消息以后,第二天就赶了过来,看着他站在宿舍门口时的样子,自己的心一下子就被感动填满了。自己不能够太过于自我,要真正的想清楚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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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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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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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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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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