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她不是在水中无尽地挣扎着吗?怎么会安然的上岸了?忽想起昏迷前那只有力的臂膀,一张极其模糊只剩下轮廓的脸庞,定是那个人救了她。他是谁?从何处而来?现在,又在何处?说不定,她可以跟随他,为奴为婢,那何尝不是条归路?
只是,不管她叫了多少声恩公,没有人回应她,唯一的回应便是黑暗中鸟儿的嘶叫以及某些不知名的动物的叫声。她有些怕了,抱膝而坐,紧紧地靠着火堆,一方面取暖,另一方面也能保护自己,因为很多活物都对火有一种天生的惧怕。
她就这样维持这个姿势,熬到了天亮。火早已燃尽,肚子也饿扁了,她忍不住后悔为何要将馒头都扔掉。忽的,瞥见泥地上有些东西。仔细一看,是些字,想必是那救命恩人留下的。
原来他早就看到她落水的一幕,确切的说,应该是自杀的一幕。他本想袖手旁观,毕竟一个想死的人就算救了她,她还是会再次自杀的。而他,只会去救那些想要活着的值得他去救的人。看到她挣扎了,他才会跳入河中的。
那一句‘既然想要活着,那就好好活着’,深深地刻在她的心头,她不会自寻死路的,不会对不起恩公的努力的。
自从不想死了,忽发现阳光还真的是温暖的,至少一个陌路人愿意伸手帮助她,还不愿意留下名字,留下任何信物,虽不知是谁,但她会永远记得他,一个将她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人。
摸摸饿扁的肚子,她得去找些吃的,只是,从今以后,她该去哪儿?东州回不去了,她也不想面对这一些过往。于是,漫无目的的走着,她不曾出过东州,不知道哪些地方比较好。听闻轩辕王朝有五大城,即东州、云州、青州、华都、风城。既然是在此地自杀的,那她决定前往北地。那么便是华都与风城,究竟选哪一个?走一步看一步吧!
她在附近找了家农家,用银两换了身装束与干粮,然后又雇了辆马车,决定就这样北上。打算先西到云州省与青州省,去目睹一下云州与青州的景致,据说那儿风景如画,最适合各种植物生长,又是丝绸之乡。尽管轩辕王朝与大周相比,天气、土壤不是很好,没有繁盛的丝绸之业,但云州省与青州省却还是可以养蚕抽丝的。
目睹完云州的独特风景,本想至青州,再绕道大半个青州省抵达华都。只是在两省交接处,碰到了些在当地人看来奇怪的事。
原来那里正在铺路,据说那里可是山贼遍野,路过的商人不是被杀了就是被抢光了东西,总之是一条极危险的道路,一般的人都会绕道而走,也有人因为要急着赶路而冒险前往。可是,最近据说有人杀光了山贼,没有那么危险了。瞧那么多人聚在此地开路,想必不是没有道理的。
既然如此,她何不试一试,反正她也不知道要干嘛。胆小的车夫怎么也不敢驾马前往,最后她又加了价,那人才没有调换方向。
她看着一路的风景,茂密的树丛,繁盛的枝桠,虽然如今已是初秋,落叶开始翩飞,但并不折损他的特色,反而增添几许独特的风韵。也许是因为在云州省与青州省的交界处,所以特别适合万物生长。
道路还在整修,因而有些颠簸,但并不影响她的兴致。她看到山上一层层的田地,果真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只有见到了,才知道外面的风景并不差,甚至更加迷人。
她在馒头村暂居了些日子,领略到了另一种风情。一个叫秋儿的孩子是那么的活跃,总爱说个不停。据他的介绍,原来此地本是一座山寨,住着贫穷的山贼,其实在她听来,这哪像是山贼?分明是一群受到恶人压迫的贫穷农民。听说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得利于一位名叫莫浅野的孩童。她可不相信,哪有那么厉害的孩子?
然后,便继续前行,来到了一座城市。她从不知晓这里还有一座城,别人也没有告诉过她。这座城的城墙是那么的老旧,不知历经过多少沧桑,只是城门上出现了两个苍劲的大字——繁城。吸引她的不是字底下崭新的大理石,而是那两个字飘逸洒脱而雅致圆润,字风是那般矛盾而又那般协调,仿佛本该如此,分明是书法家才能写得出来的。
一入城,一切都看起来是那般旧,却又充满着一种无限的生机以及一种将要爆发的活力。
她看到墙壁上贴着招人的纸张,不限男女,不限年龄。她或许可以去看看,或许可以找到可以待的地方。
她亲眼见到了那个秋儿口中的神童,从容不迫的言行,优雅得体的礼仪,一点都不像是一个整日在泥地中嬉戏玩耍的孩童,严肃认真的神情,让人忍不住相信他是个成熟稳重的人。ωωω.χΙυΜЬ.Cǒm
然后他带着她参观了整个繁城,在他的介绍下,她看到了整个蓝图,或许只是一小部分,但是她真的相信几年之后,繁城会是一座繁华茂盛的城市。她看见他满脸的自信,虽不知自信是何意,但他笑着说这便是他这种神情。她也好像拥有这种自信的东西,让人觉得什么都不会惧怕,仿佛世界就在自己手中,看起来就像阳光,是向上的积极的,而非绝望麻木凄惨。
那莫公子急切地需要人,需要有人能够与他一起建立一座新城,拥有属于自己的财富事业。
她动心了,既然这里这么有趣,她又不知道何去何从,何必要离开呢,那就待在这儿吧!她曾答应过自己,一定要变得厉害,让那些辜负、伤害过她的人后悔,终有一天,她要站在他们面前,让他们为他们的行径付出代价。
那小小的公子问到她叫什么,来自何方。
她沉默片刻,答道,“祖籍东州,我想忘记自己叫什么。”
那满脸的哀伤让那个什么都不怕的人都感染到了这种情绪,他知道此人必有不想诉说的过去,他不喜欢逼迫别人,即使是以为此人好的名义。
“既然如此,我不多问了,反正这一切也不重要。只是,总得有个名字,不介意我帮你取个名字吧,做生意时,总得用上。”
她点了点头,反正名字只是个符号,何况的确得有个可以让别人称呼的姓名。
“你就叫莫无颜。双重否定,便是颜……”
她没听清楚他后面说的是什么,但是她知道她有了个新名字,还有了个新的姓氏,是不是代表她会有新的生活,新的人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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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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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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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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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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