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明朗的远走高飞>第三卷
  她是一个太阳,永远照耀在充满温暖的大地上。

  对她来说,没有了梦想就像鱼儿没有了水一样,她无法呼吸。

  梦想是支撑她活下去最伟大的精神食粮。

  她好脆弱,一些很细小的挫折,别人一句很微不足道的话,她的心都会痛好久。

  因为,她感觉她笔下流淌的文章没有给人带来温暖,带来关爱。

  她一定要全天下的人民从她的文章里感觉到温暖,感受到爱。

  她坚信自己是爱的使者,把爱的种子带给人间,把温暖洒遍全天下。

  她要自己把格局放大,拥有海一样博大的胸怀,拥有钢铁一样坚韧不拔的意志。

  她最尊敬周总理,她最喜欢周总理说的一句话。

  周总理说他是人民的儿子。

  那么她就要成为人民的好女儿,用自己的双手写遍全天下人民的爱。

  她要她的文章气势磅礴,气宇轩昂。

  她每写一个字都要琢磨好久,每写一段感情眼泪都要掉好多,她要她笔下的每一个女主角都是坚强勇敢的,都是靠自己征服全世界所有困难的!

  她要从她笔下流出的每一个字符永远是卓越永远是完美永远是无可挑剔的!

  她的心中有一个巾帼英雄,她的名字叫做冠宁,冠宁是皓轩的母亲,冠宁在去年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幼师,但是今年她已经成为全国最大规模的私立幼儿园的园长,她贷款5000万在家乡的城东开放新区建立了一个最豪华的幼儿园。远走高飞最崇拜她最敬爱她,她把她当作天神,她最搞不明白,一个女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建造了这么一大座幼儿园?

  她一辈子都要像她学习,学习她百折不挠的精神。

  所以,她更坚信一句话,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她最敬佩冠宁海一样的胸怀,海一样的事业。

  她也要成为她,她也要自己拥有超凡脱俗的魄力。

  她知道,魄力是从千百次的锤炼中打造的,所以,她不畏惧任何艰难凶险,即使摔得头破血流,她也要勇往直前!

  她满怀信心的走在优雅的明朗新闻传播学院里,对路过的行政楼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公寓豪华的大餐厅,甚至一花一草一木都投以欣赏赞许的目光。咦,很奇怪的是,走了这么久,她竟没有碰到一个人,今天不是星期天呀!远走高飞忽然想起高中的老师说过走进明朗新闻传播学院就像走进一所宁静的大花园,学术氛围是很浓郁的!

  那么,这等优美的环境,这等浓郁的学习氛围,飞儿更加坚定信心,她一定要在明朗新闻传播学院好好的读书。

  可是。

  明朗的学院里总会传来不明朗的音符。

  当她正在学院的操场上朝气蓬勃的跑步的时候,她忽然听到一句又一句接连不断的谩骂声。

  她的心“忽”地一下跳了起来,因为谩骂声是这样的恶毒。

  那是一个男人的谩骂声,飞儿离这么远,就能感觉到这个男人像是在骂一头一文不值的牲畜。

  她的心难过死了,因为这样恶毒的漫骂声在她的家庭里天天回响,她的爸爸就是这样恶毒的漫骂玉珍。她的父亲把玉珍当成牲畜,当成性奴。

  不,她不想了,想这个死了的男人干什么?他算什么东西?他连男人都不算!他连牲畜都不算!

  她竖耳倾听,漫骂的恶毒声从学院的栏杆外传来。

  她慌忙跑到学院的栏杆旁边,她看到在学院的附近建造了一个崭新的小房屋,在这个小房屋里,有一个年轻英俊身材高大的男人正用双手恶毒的拽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奶奶。

  但是飞儿站的方向恰恰和小房屋面朝的方向相反。

  所以,她只能看到年轻男人的背部,只能看到老奶奶的轮椅。

  她慌忙跑到栏杆的另一边,天!她看到那个年轻男人正是任飞宇。

  那个老奶奶瘦骨如柴,皮肤紧紧地包在老化的骨头上,破旧的毛毯歪三斜四的掉在地上,任飞宇凶狠的用双手强行把老奶奶拽出轮椅,可是老奶奶疼痛的大叫,她“哎呦哎呦”凄惨的大叫,她有气无力的说:“我……真的起不来,我……难受死了,飞宇,你别这样对我……”

  她的臀部骤然脱离轮椅,在半空中悬着,飞儿清晰的看到她的臀部已经小的像一个碗。

  老奶奶的裤子面料制作真的好粗糙,脱絮的线条成细长的波浪状在空中剧烈的摇摆。

  任飞宇蛮横的说道:“我拽你起来,你怎么笨成这个样子?连把屁股抬高你都不会吗?”

  飞儿已经感觉到老人迟缓的呼吸,迟缓的移动身子,迟缓的想从轮椅上站起来。

  可是,老奶奶根本站不起来。

  她恨死了任飞宇,她立马挽起衣袖,把它挽到肩膀上,她每一次愤怒的时候就爱把衣袖挽得老高,她双手叉腰,大声的吆喝道:“喂!任飞宇,你这个垃圾男,你要善待老人知道不知道?你看看养老院里的护士们有哪一个像你一样,这样恶毒的掠待老人!”

  谁知任飞宇只侧过身瞟她一眼,甩都不甩她!

  接着他粗暴的把轮椅掀翻到地上,然后粗暴的踢开厨房。

  轮椅倒地的那一刻,老奶奶也像鱼儿翻身一样摔倒在地上。

  任飞宇取出一个小木碗,走到老奶奶面前,他粗暴的把老奶奶扶到椅子上,然后舀起一勺奶粉就往老奶奶的嘴里塞。

  飞儿真想把铁制的栏杆揪断,或者真想让自己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变成一缕烟从栏杆里飘出去,飘到任飞宇面前,狠狠的摔他几个掌掴。

  她立马机灵的说:“任飞宇,这是我奶奶,我爷爷是看守所的所长,专门看管你这种道德败坏掠待老人的野蛮男!”

  任飞宇说:“这是我奶奶,我想怎么待她就怎么待她,管你鸟事?”

  飞儿气的说不出话。

  但是她立马拿起手机给江天叔叔打电话,她让江天叔叔纠结几个人把任飞宇抓起来,并且要狠狠的暴打他几顿。

  她还要江天叔叔把老奶奶安顿到自己的家里,她要亲自照顾老奶奶的起居生活。她要像爱孩子一样的爱老奶奶。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可怜的老奶奶坐在轮椅上,被任飞宇这个死男人掠待蹂躏,老奶奶其他的家人到哪里去了?老奶奶真是任飞宇的奶奶吗?

  她一点也不相信任飞宇的话,她才不相信老奶奶是任飞宇的奶奶。

  上课铃声响了,她气急败坏的看着任飞宇,她真想江天现在立马现身,立马抓捕任飞宇,立马把老奶奶带走,立马给老奶奶天使般的呵护。

  但是,她不得不去上课。

  在课堂上,老师讲的话她全没有放到耳朵里,因为她满脑子想的都是老奶奶。

  她想给老奶奶买新鲜的奶粉,买好吃的蛋糕,她绝不允许世界上任何一个人伤害老奶奶。

  她就是这样一个感性冲动的女孩子,她记得在她在读高中的时候,从她学校门口出来,有一条长长地滑滑的下坡路,特别是在冬天,下坡路更是异常的打滑,有一次,她开着电动车从学校出来,她忽然看到一个醉酒的司机开着摩托冲过来,摩托车把一个小男孩儿撞翻到地上,这个小男孩儿才五岁,可恶的肇事司机仓皇而逃,飞儿立马从电动车上下来,她看到小男孩儿顺头流血,孩子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孩子洁白的面容上绽放出一朵可爱的小花儿,瘦小的孩子穿着单薄的衣服,躺在大雪纷飞的雪地上,脖颈上的血流到覆盖着地面的雪花上,雪花瞬间变成了鲜艳的红色,飞儿心要碎了,围观的路人傻傻的看着,飞儿把小男孩带到医院里,医生说小男孩失血严重,急需输血,可是医院的血库血资源紧缺,飞儿勇敢的挽起自己的袖子,露出雪白的手臂,她微笑的让医生扎她的手臂,她要医生抽她的血。好像上天怜惜这个小男孩儿,小男孩儿的血型是型,飞儿的血型也是型,飞儿新鲜的血液静静的流淌在小男孩儿的体内,小男孩终于睁开了双眼,她看到小男孩儿可爱的面容,她幸福的笑了,接下来的几天,她一直在医院里陪伴着小男孩儿,连最重要的期末考试她也没有参加,结果,飞儿的期末成绩各门功课全是零分,玉珍看到后,狠狠地给了她十七耳光。玉珍骂她是个不争气的东西。玉珍恶狠狠地问她为什么不参加期末考试,她只是倔犟的咬着嘴唇,眼睛看向别的方向,哼都不哼一声。她并没有透露给玉珍她要在医院里照顾一个小男孩。

  她不喜欢告诉玉珍。

  即使玉珍知道后,不会批评她,反而表扬她。玉珍会表扬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玉珍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如果玉珍知道她在马路上救了一个出车祸的小孩子,玉珍会高度的赞扬他,因为玉珍信奉耶稣,玉珍认为主应该把博爱的种子播撒在飞儿的心肠上。

  玉珍请求主赐给自己的女儿一个高尚的心灵,完美的身体。

  她的女儿没有一个高尚的心灵,只有一副隐隐作痛,忧国忧民的心肠。

  即使她的心痛的要死,她也要表现出一副明朗的模样。

  即使被别人伤的要死,她也学不会恨。

  她永远不会把忧伤表现在脸上。

  从十一岁开始,她就学会了伪装。

  把伤痛伪装在心上,把阴影伪装在心上。

  她从来没有把离婚的父母,离婚的家庭展示给同学老师。

  她永远也不会。

  她是一个单纯倔犟的孩子。

  她认为父母离婚只是过眼云烟的事情,每天都有成千上万对的夫妻离婚,离婚已经成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何必要整天挂在嘴上?

  重要的是从父母离婚这件事上,她吸取到了宝贵的婚姻经验,她不会找像父亲一样的男人。她不会像母亲那样软弱单纯善良。

  她要做一个成熟精明的女强人。

  真正成熟精明的女人是不会找像父亲一样的男人的。

  玉珍脑瓜子不管用。对男人存在依赖抱有幻想。

  她就要做一个脑瓜子管用的人,她从来不对男人抱有幻想,她从来没想过依赖任何男人。

  父亲从来不舍得给母亲一分钱,父亲从来不会舍得给母亲买一件花衣裳。

  她看着母亲十一年了冬天总是穿着那件老旧的棉袄,她含着眼泪笑了,她发誓她赚到钱后一定要给母亲买几千几万件好看的花衣裳,她也学会了怨恨自己的父亲,她发誓她要狠狠的压榨父亲,让父亲每个月都要给她掏上千上万的生活费,工作赚钱之后不养活他。她要把上千上万的生活费都给自己的母亲。从父亲丑陋的嘴脸上,她知道了两个婚姻道理,第一,谁赚钱就是谁的,女人经济要绝对的独立。第二,要想知道一个男人是否是真正的好人,就要知道他在妻子面前最真实的模样。

  所以,她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放下。

  她在同学面前永远是满面红光。

  老师同学知道她的家庭后,都发出惊人的赞叹,她们向她投来敬佩的目光,她们说:“哇!想不到哎!你——远走高飞是一个好勇敢的女孩儿啊!因为好多离婚家庭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儿,在父母离婚后,她们的心灵受到了伤害,认为父母不再管她们了,不是手里刁根烟,就是进酒吧舞厅,很多都不上学了,要不就是沦落到社会上,和社会上最底层的小流氓混在一起,她们采取这种很极端的报复行为来报复她们离婚的父母。”

  远走高飞听后只是淡定的一笑,因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和这些女孩儿就是不一样,或许是自己年龄太小太傻,学不会报复吗?琇書蛧

  或者是自己除了坚强坚强坚强之外,没有任何选择。

  她真的要保护好自己的母亲。

  生活就是这样,给了你一耳光给了你重创,你不想忍也得忍!

  你不想坚强也得坚强。毕竟生活还要继续!

  她必须要无畏的成长。

  她必须要勇往直前的成长。

  于是,她变了一个人,她勇敢,坚强,淡定,自信,博爱,明朗。

  任何负面的打击都伤害不到她。

  她不会受父母离婚的影响。

  过往的一切都不必留恋,无论是成功失败,欢笑眼泪,都是过眼云烟,放眼于未来才是最重要的!

  她坚信自己的道路是明朗阳光的。

  比如,她好心救了一个小男孩。

  她认为自己就应该这样做。

  她觉得自己只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她觉得自己的生命是渺小的,但是她要她的人格是崇高的。和雷锋叔叔和丛飞叔叔比比,她觉得自己是卑微的。

  在医院里,她把母亲做的饭带给孩子,她一口一口地喂孩子吃,她好怕孩子吃不到嘴里面,每舀一小汤勺,她都要轻轻地吹好久,一个星期后,孩子被她喂得粉兜兜儿的,孩子的母亲知道孩子出了车祸,心急如焚,她千里迢迢从大山里赶到医院,当她看到孩子健康完好的模样,她哭了,她抱住远走高飞说飞儿是世间心肠最好的人儿!

  她却说只要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她会义无反顾的去做的。在她心中,小男孩儿的生命比她的期末成绩要重要一千倍一万倍!

  一些事情如果不亲自去做的话,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有多么伟大的力量!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更值得让人怜惜?

  她要做一个心怀慈悲的人,她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她知道,要做一个成功人士,必须要有一颗金子般美好的心灵。

  她的冠宁姐姐就是一个心肠柔软的人。

  她要成功,首先就要具备温善的品质。

  她的优秀和她的父亲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的父亲不是人,是恶魔,是禽兽。

  在她七岁的时候,母亲又怀了一个小孩子,母亲欣慰的说,远走高飞是个小女孩儿,这次一定要给远走高飞生一个小弟弟,远走高飞可爱的抱住了母亲,可是,她的父亲忽然回来了,远走高飞眼睁睁看着他翻箱倒柜的找钱,他赌博输了好多好多的钱,他留着鼻涕说他欠一个大老板三十万,大老板要他现在立马回来把钱凑够,如果凑不够,他要他的脑袋。父亲胆小如鼠的跪在母亲面前,痛哭着央求母亲拿出三十万,母亲说没有,于是,父亲就强行把母亲的衣服扒下来,他把母亲的衣服里里外外的找了一遍,也没有找到一分钱,他想要母亲的存折,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他恼羞成怒的把远走高飞抱起来按到墙上,一只大手狠狠的掐着她细小的脖子,她感觉到有一种魔鬼一样的力量在扼制她的喉咙,让她无法喘息,她痛苦地张开小嘴,大口大口的喘气,她瘦小的身子紧紧贴在墙上,动也不能动,她难受死了,绝望的看着父亲,可是,父亲却说如果母亲不把存折给他,他就会亲手掐死自己的亲生女儿,为了钱,他什么都做的出来,母亲慌忙从父亲手中夺过她,可是,父亲死死的掐住她,母亲只好温柔的拽住她的双腿,如果母亲也同样大力气拽她的话,她相信自己会被亲爱的爸爸妈妈撕成两半,可是,母亲却柔软的拖着她的身体,父亲忽然松开手,她摔倒在地上,父亲拿起案板上切菜用的刀刺向母亲高挺的腹部,刺向母亲腹中的孩子,母亲无声无息的看着父亲,双手捂住自己的腹部,她用惊恐的眼睛看到白色的刀子在母亲隆起的腹部插着,鲜血从母亲雪白的指缝里流出……

  母亲腹中还未成型的胎儿死了,被父亲残忍的扼杀了。

  从此以后,父亲在她心中变成了一个魔鬼。

  一个连自己亲生骨肉都刺杀的男人,会有什么资格做父亲?

  他和江天就不能比,甚至他连比的资格都没有。

  从此以后,聪明的她知道了,自己不会做像父亲一样的人,也绝不会找一个像父亲一样的男人。

  晚上,远走高飞回到家里,她看到母亲正在辛勤的为她做饭菜,母亲一边忙碌的用勺子搅锅,一边忙碌地把鸡蛋打在碗里搅拌,她的心里憋着一口气,始终出不来。

  因为她看到了母亲,想起了那位老奶奶,她想母亲以后也会变成老奶奶,也会腿脚不便坐在轮椅上,也会吃喝拉撒什么都需要有人照顾,可是,每天工作都很繁忙的她怎么抽出时间照顾母亲,找一个保姆照顾吗?她不愿意,万一那个保姆像任飞宇一样掠待母亲,她该怎么办?她誓死也不会让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照顾母亲,宁愿自己忙死,她也要把母亲留在母亲身边自己照顾。

  母亲看到飞儿忧心忡忡的脸色,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她慌忙捂住女儿的脸庞,抚摸女儿的额头,哇!她大惊失色,女儿的额头真的好烫,她慌忙拿了一条热毛巾敷在女儿的额头上,她焦急的说:“飞儿,你今天是怎么了?从你一进家门妈妈就感觉到你的眼神不对,平时你一到家就是帮妈妈做家务,又是帮妈妈宰菜,又是帮妈妈洗衣服,今天,你刚进家门,妈妈就感觉到你眼神里的恐慌无助和害怕,宝贝儿,你这是怎么了?告诉妈妈别让妈妈为你担心好吗?”

  远走高飞听到母亲这样的话语,她更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她把母亲紧紧地搂在自己的怀里,她哭泣的对妈妈说:“妈妈,今天我看到一个性格霸道无礼的男生在掠待一个年老体弱的老奶奶,只是因为老奶奶从轮椅上站不起来,他一定是嫌弃老奶奶,他一定是嫌弃老奶奶行动不便,一定是嫌弃老奶奶是他的累赘是他的麻烦,呜呜呜呜,妈妈,我想如果老奶奶的亲生孩子在现场的话,看到这一幕,会不会心碎,会不会流泪?会不会痛恨自己整日繁忙的工作?会不会痛恨自己当初从母亲身边义无反顾的离开?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妈妈,您也有年老的那一天,我好怕我会像他们一样,常年在外地工作,没有时间照顾你,于是随随便便找一个人伺候您,呜呜呜呜呜呜,我不愿意,即使我再委屈再艰难我也要带你在我身边,毕竟你从年轻的时候就失去了男人啊!”

  她坚毅的看着母亲,坚毅的说:“妈妈,父亲和你结婚十二年从来没有给你买过项链,那么,我会将我工作后的第一笔工资给你买全世界最昂贵的项链,你说我们邻居家的女孩儿好孝顺她的爸爸妈妈,每个月只给自己留50元的零花钱,剩余的全都交给了母亲,那么,我要比她更孝顺更强大,我要把我工作后所有的工资统统交给你,我要你为有我这样的一个女儿感到骄傲,我要你为我自豪!”

  “我要你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母亲!”

  母亲听了飞儿的话,欣慰的笑了,她轻柔的把飞儿紧搂她的双手松开,她温柔的说:“飞儿,你有这样的信心我非常的感动,其实,你刚才说完这些话,我已经很幸福了,有你的这些话,我就是一天喝三碗白开水心里也是甜蜜的。只是,你有一个缺点,妈妈必须告诉你,你情绪不稳定,思想容易走极端,好比你刚才提起那位老奶奶,你情绪波动非常地大,你激动地要把那位掠待老奶奶的男孩子撕掉,这样不好,飞儿,如果你到了我这样的年龄,你就知道情绪剧烈的反差给你身体带来不好的影响了,你应该常怀一颗平常心,温和善良的对待每一个人,你要将佛祖放在心中,你要像佛祖那样有一颗慈悲的心!你要相信恶人会有恶报的,这个男孩子佛祖会惩戒他的。”

  飞儿听了母亲的话,这才平稳自己的心态,但是,她依然不开心地对母亲说:“我知道您不喜欢我,您只喜欢留儿,留儿有才华,有漂亮的脸蛋,有温和的性情,有不可估量的前程,飞儿不如留儿,飞儿长得不漂亮,脑袋不灵活,不会弹钢琴,不会画画,飞儿不如留儿听话,飞儿长得很瘦,飞儿不吃母亲做的饭。总之,留儿是温顺的白天鹅,飞儿是爱幻想的丑小鸭。”

  “可是,妈妈,你要相信,丑小鸭也有一天会变成白天鹅的!”

  飞儿扬起倔犟的小脸儿,对母亲说。

  远走高飞提到的留儿,是母亲的大女儿。

  远走高飞和留儿是同母异父的姐妹。

  远走高飞忽然扬起温润的小脸儿看着母亲,她想起了母亲夜夜都会给她讲的故事,母亲最喜欢给她讲爱情故事,尤其是自己年轻时候的爱情故事。

  母亲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玉珍,玉珍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年轻时候的玉珍有曼妙的腰肢,灵动的双眼,令人心碎的面容,更让万千男人难以割舍的是,玉珍爱吹箫,尤其爱在男人面前吹箫,她的箫是祖父遗传给她的,祖父最疼爱她,她是祖父心中最珍贵的心肝宝贝,祖父在离开她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把自己最宝贵的箫留给了她,祖父知道从她口中吹出的箫声是全世界最凄美的,村里所有的男人都因为听到她可怜的箫声爱上了她,所以,祖父对她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要在男人面前吹箫,因为全村里的男人都垂涎她的美貌,全村里的男人都渴望得到她,但是,她偏偏不听祖父的劝告,她偏偏在那些男人面前吹箫,偏偏让那些男人喜欢上她,因为在她心目中,那些男人是全世界最勇敢的男人。他们的确是全世界最勇敢的男人,他们长期生活在原始森林中,森林严峻的生态环境锻炼了他们勇猛威武的性格,他们不畏惧世界上的任何困难,在玉珍心中,再巍峨的高山他们也能征服,他们是一群猎手,一群勇敢的猎手,他们靠打猎为生,玉珍最喜欢美丽的玉兔,所以,他们把打猎回来的玉兔都交给她,他们最喜欢吃兔肉,但是他们最喜欢她,没有一个人愿意把可爱的兔子绑在柴火上,用熊熊燃烧的烈火烧烤它们,她把美丽的兔子都保护得好好的,丢失一只她都会心疼好久,所以,她为兔子建立了一个美丽的养兔场,兔子在她的细心关怀下,一天天茁壮地成长,从此以后,她变成了全村男人心目中最美丽的“嫦娥仙子”。因为她有着比嫦娥还要惊心动魄的面容,有着比嫦娥还要灵巧的双手,她亲手饲养的小兔子,只看看它鲜红的眼睛,就可以让人疼到心尖尖儿上。很多美丽的少女问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双手,为什么会饲养出全天下最洁白的小白兔?她的回答是她把每一只小白兔都当成最精美的艺术品,她要用心去呵护它们去爱它们。有了她的爱,小白兔才有了美好的明天!

  在所有的猎手中,她最喜欢最欣赏其中一个猎手,他不仅仅是一个猎手,他还是一个骑士,一个英雄,一个愿意为自己的事业付出生命的英雄。

  她疯狂的爱上了他,她发誓她要用尽一生的力气追随他。可是,他不愿意,因为他的任务是复仇。

  他要杀遍全天下制造毒品的人,他要杀遍全天下所有制造家庭暴力的人,他要杀遍全天下所有制造战争的人,他要杀遍全天下辜负心爱人儿的人,他要杀遍全天下抛弃家庭的人!

  她太纯洁了,他不愿意她美丽的双眼沾染上毒性的鲜血。

  他说她太小了,不适合跟随自己。但是她却哭着对他说,既然你嫌弃我年龄小,那么你还爱我干什么?

  因为,在她心中有一个永远也不会变的信仰,爱情就是附属,女人对男人的附属,她发誓一生一世也要跟他走,即使到天涯海角,她也在所不辞。

  他路上需要干粮和盘缠,于是她把养兔场里所有的小兔子都卖了,兑换成他需要的银两。

  她知道他最爱吃馒头,最爱吃她做的馒头,于是她辛苦熬了一宿亲手为他做了100个馒头。

  每一次她到他家里,他都要吃她做的馒头,并且每次他都能吃上80个馒头。

  她很好奇,每天吃这么多的馒头,他为什么长不胖?终于,她明白了,他的身体是全世界最健壮的身体,他的吸收能力和消化能力都超强,他脱下衬衫,裸露的胸肌,饱满肥硕,每一次看到她的胸肌,她都会认为他是全天下男人中的男人。

  只要看到他茂密乌黑的胡子,她都能猜测到他体内的荷尔蒙有多旺盛。只要看到他腋窝下繁盛的毛发,她都能预料到他有多么强壮的性激素。

  她喜欢体格健壮身材高大的男人,因为她觉得这样的男人让她产生性幻想。

  从此以后,她恨死男人了,每一次她看到男人,她都会想起男人的那个东西。

  从此以后,男人在她心目中变成了肮脏龌龊的形象。

  她超级讨厌建筑工地的民工,因为每一次去厕所,民工都会从厕所的窗户里看她。

  远走高飞简直和她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远走高飞从12岁就开始和玉珍讨论男人,玉珍的男人就是这个样子的,虚伪,恶心,不要脸,胆小怯弱,怕事,敢做不敢当,远走高飞就是鄙视这样的男人。

  远走高飞的爸爸总是把自己像女人一样的宠着,远走高飞就觉得他矫情,长着一副男人脸,但是性格比女人还女人。更强悍的是,玉珍说一看他的脸就知道他不像个男人。

  用玉珍的话说,他眉毛紧皱,没有一天是松展开的,脸乌青,阴森着,渗人的很!一看他的面相,就知道全天下女人死了,也不会有人嫁给他!

  远走高飞的爸爸脸上长一个痘痘都会“哎呦哎呦”的吵着去打预防针。

  至于吗?这样的男人说出去,让别人笑话不笑话?远走高飞的腿摔伤了,摔出一个好大好大的血窟窿,但是远走高飞吭都不吭一声。

  她反而把裙子脱掉,换了一条好长好长的裤子穿在身上。目地就是为了遮盖她膝盖上的血窟窿。

  她认为自己应该做全世界最勇敢最坚强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以后才能成大气候呀!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我又把这一卷认真的修改了一下,我要把它修改到完美,大家有兴趣的话再仔细的看一遍吧哈哈祝大家幸福开心每一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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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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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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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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