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被临阵换将了,真是没面子!”
横躺在厚实的白熊皮上的年轻统帅半真半假的抱怨着,修长好看的手指轻轻拨开额发,露出一张轮廓分明的侧脸,正是文墨在战场上错认的那个男子。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人,坐姿挺拔端正,两人年纪相仿,连五官也依稀相似,独独气质截然不同,一个阳光,一个阴郁。
“形势有变,你另有任务。”连他的声音都跟外面的冰一般冻人三分。
“好吧……”男子很是不忿地从熊皮上坐起来,揉了揉头发伸了伸懒腰,突然醒悟,问道:“现在就走吗?”
“那是当然。”
“这么大的雪,可不可以……”
“不行!”否定的干净利落。
“还真是没人情啊!”男子轻叹一声,抱怨归抱怨,却早已迅速穿上了银色的战甲,完全不像口里说的那般不甘不愿。
出帐前,他忽然停住,转身:“阿永,前几天遇上一个男的,将我认成你了,是不是你在南边的老相好啊?”
“什么样的人?”被唤做阿永的男子微偏头,似乎被勾起了一点兴致。
“挺年轻的,挺文弱的,不过身手不错。”
他最近挺背,老是遇上比自己强的人,是不是该考虑从新回山里拜师学艺了?
见自己的弟弟陷入沉思,银甲男子笑了笑,掀帘而出。
西元1639年1月3日,雪停,趁着北穆人进攻之前的空袭,双洛陪着文墨巡城。
如今已是守城的第十天,全城的士兵都疲惫不堪,他们有的在运送物资,有的在维修城墙,有的则躺在路边休息。但所有人看见文墨时,眸中皆是一亮,仿佛那些疲劳跟伤痛都从来没有存在过。经过十天的激战,文墨已经成为了他们打从心底认同的领袖,他们觉得,只要有文墨在,城就会一直守下去,自己的乡土就不会被异族践踏。
十天来,北穆人时不时地发起攻击,战况之惨烈,前所未有。火炮被用来阻击对方的巨型攻城器械,连弩被用来对付如潮水般朝城墙攻击的骑兵,硝烟四散血肉横飞,士兵在城墙上肉搏,还要警惕防不胜防的地道。东面的城墙曾经因为地基全部被北穆人挖空而崩塌了一个缺口,是包大安带着黑衣军主力以己为墙堵住缺口一直坚持到对方退兵。城门被冲开过三次,大军涌入,是双洛事先设在城门后的几长排重车将其拦住,然后□□手以车为掩体,将入城的骑兵们射成了刺猬。敌兵们前赴后继,踩着战友的尸体冲向前,尸首在城门前高高堆积最终将其完全堵住了。
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定城守军已经抗敌十天,面对着几倍于自己的兵力,强力扭转了历史。每每想到这些,双洛都几乎压抑不住心里的激动,城守住了,意味着少了一次屠杀。而之所以能做到这些,很大部分都归功于一个人。
她轻轻回头,看着跟自己并肩而立的人。多日的操劳让疲惫与沧桑爬上他俊朗的脸庞,冰雪凝上他的眉,挂在他的鬓间,像是少年早生的华发。尽管连日抗战,眼中满布了血丝,他的眉依旧坚毅,他的表情依旧带着自信,传递给旁人一个信号——我们必胜。
不得不承认,文墨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让人不由自主去信任的魅力,这种魅力或许来自敬仰、或者来自崇拜、或者来自欣赏,种种种种,让人不由有自主将他神化。
因为他表现出的一切,都近乎完美,所以,他初入义军没多久就脱颖而出成为了其决策层举足轻重的一员,最年轻也最无法让人轻视的一员。
在平凡人眼里,文墨是个有谋略可以预言未来的智者,是年纪轻轻便成就卓越的天才,是严以律己的道德表率,他的目光总是看着远方,看得比谁都远,很少人理解他的追求,只觉得他所要的似乎比所有人的都要崇高,就像那大漠的雕,青天的鸿。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年纪轻轻就组建了黑衣军,收复了玄头军,这两支军队在义军中始终是战力最强的。每一次作战也是冲在最前面的,在文墨的带领下,无论是伏击还是追袭都从来没有失败过,就像一个神话。
这样的神话给他带来了空前的威信,谁都想跟着可以打胜仗的将领,所以,无数人希望成为他麾下一员。而黑衣军跟玄头军的日渐壮大,理所当然地带来了嫉妒。
面对嫉妒,文墨曾经一度选择退让,自我流放,而如今,他选择利用威信除去嫉妒,压倒嫉妒,于是朱达死了,他死后,以他为代表的嫉妒分成了两支,一支是畏惧,一支是仇恨。
齐六便是仇恨的代表,九天前他逃到了北穆人那,却愕然发现北穆人的将领居然是老熟人——早在几年前便北上的三当家的祁永,这对他来说十分意外,也十分惊喜。祁永对他很是礼遇,从他那里获知了一切关于定城的情况后,许他一生荣华,而条件就是让他入城刺杀文墨。
齐六目前对荣华不感兴趣,他只想杀文墨。
“大帅真能将我安全送进城?”他小心翼翼问道。
祁永轻笑,现在的他除了相貌,其他跟当年那个爽朗和气的三头领完全判若两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有老鼠不能钻的洞,我不单可以将你送进城,还可以将你送到他身边。”
“那么,现在就动身?”
“不,不,对方现在刚刚杀了朱达,士气正旺,警惕也高,我这边先跟他多玩几天,将他们都拖疲了,无暇顾及其他的事情时,你再进城。”
“大帅英明。”齐六躬身附和。
祁永也摆了摆手,让人交给他一把匕首。
“这匕首上淬了狼魄之毒,见血封喉,可保证你一击必中。”
齐六收起匕首,之后便一直滞留在北穆大营中,直到昨天,祁永趁两军交战的时候将他从进了城,扮做了一个普通士兵。祁永所料不差,按平时,一个小士兵根本无法接近主帅,而现在,全城备战,四处忙乱,只要穿着己方的军服,任何人都可以轻易接近文墨。
义军的防备属于外紧内松,唯一的突破方法是从内部破坏,祁永便是这个打算。
齐六紧紧握住袖中的匕首,远远尾随着文墨。文墨正跟双洛在一起巡查城防,两人一路走来,时而交谈,有说有笑,丝毫没有对周边产生警惕。
走过去,滑出匕首,直接照后心出一刀……齐六的目光始终盯着他们,心里反复想象着自己一刀杀死文墨的情景,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般兴奋起来。
然而,他在这关键的时候却犹豫了,就这样杀了文墨,是不是太便宜他了?要不要……他的目光转向双洛,这个姑娘在文墨心里可不一般,要不要先杀了她,然后再杀文墨?
齐六的心怦怦狂跳,心里衡量着哪种方法可以使文墨更加痛苦。
杀了那个妖女,文墨一定会生不如死,生不如死……
文墨却忽然停了下来,将视线从满目疮痍的战场收回,静静看着自己身边的女孩,一身普通士兵的布衣,头发束着利落的马尾,要不是那柔媚的五官,就跟普通的少年没什么区别了。心里始终有个声音提醒他,双洛绝对不是普通人,不会有女孩对战争这般熟悉,可是自己就是会没来由的信任她,就像她没来由的依赖自己。
每次不期然的目光相撞,每次回头都可以看到她在身后微笑,每次迷惘时都可以听见她轻轻唤一声“先生”,然后小心握住他的手。
对,文墨知道双洛依赖着自己,这个认知让他很欣喜。
“先生想将义军带往何处?”双洛临风看着远处的硝烟,忽然发问,按照历史,吴将军的红甲军会在明天抵达,而他们确实也跟红甲军取得了联络,这让双洛紧绷了多日的神经终于舒缓了许多。
“何处?”文墨轻叹,有些怅然。“我原本想接受朝廷的招安,可是,经过朱达的事情后,我忽然失去了自信,也许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兄弟们也许更喜欢过自由自在的日子。”
“其实先生一开始就是为了朝廷出来练兵的吧?”双洛眨了眨眼睛,忽然低声说道。
文墨一愣,苦笑:“你怎么看出来的?”xiumb.com
双洛一挑眉:“先生的心思,不难猜的。”
“是啊……大周军事积弱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军队没有士气,与北穆人打仗就像羊群遇见狼,往往要数倍于敌的兵力才能勉强取胜。我受我义父之命来河北练兵,其实就是想在这民风彪悍之地募集一支强兵。”文墨低声说道,有些感慨。
“可惜,现在的义军,还没达到那个标准。”双洛接口说道,转头看向身后的士兵们。
“没有军纪,管理混乱,做不到令行禁止,经常尾大不掉。”文墨的语气中带着失望与挫败,这是义军的主要毛病,可是官军也好不到哪去。
“一个军队,不单需要军纪,还需要有军魂,就是一种战意,一种荣誉感跟使命感,义军之所以可以与穆军对抗至今,靠的其实就是这种战意,因为他们是土生土长的河北人,敌军来犯,背后是家,所以寸土不让,前赴后继。而官兵就不一样了,他们吃的皇粮,服从的是命令,并没有把当兵打战作为一件使命跟荣誉,看见敌人太强就望风而逃,往往就少了临阵不畏,迎难而上的战意。”双洛见他皱眉,自己也将眉头皱了皱,然后伸手去抚他的额,想抚平上面的郁色。
她轻声说道:“就是在逃也是死战也是死的情况下,他们仍会不由自主地逃跑。因为他们害怕,心存侥幸……可是,杀一个不亏,杀两个我赚了,这可是连土匪无赖都明白的道理!”
“你的意思是,大周朝练兵就要练一群土匪无赖?”文墨避开她稍嫌亲昵的动作,发问。
“差不多……”双洛故作沉思状,点点头:“该是一群遵守纪律顾家卫国重情重义的土匪无赖。”就像盛家军那样的,她心里轻轻接道。
文墨摇了摇头,并没将她的话当一回事,在他心中这不过是女孩过于理想化的提议。
双洛看懂了他的心思,却不以为意,只是瘪瘪嘴朝他做了个鬼脸,鬼脸却在下一刻凝固,化为惊慌,决然……最后被痛楚扭曲。
文墨冷不防被猛然推开,回神时脑子“嗡”的一下懵了,只看见冰冷的匕首正□□双洛的小腹,血汩汩流出,尽数染上城墙。齐六被阿清一记弯刀割下了首级,那张脸扭曲着,死白的眼睛依旧瞪着他,不知是懊丧还是激动。
难言的痛苦传遍全身,然后到心脏,让双洛觉得全身上下的每一寸血管都在收缩,叫喊,单独的刀伤不会这么痛。
匕首有毒。
双洛浑浑噩噩的想着,只觉得全身冰寒,痛入骨三分,身体似乎在不停的下坠,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早已经被文墨紧紧拥住。
自己好没用,又要死了,还好……这一次……也是为了救人……
双洛勉强睁着眼睛,瞳孔已经失去焦距,一切都模模糊糊。她看向脸色惨白的文墨,朝他伸了伸手。冰凉虚弱的手指立刻被文墨握住,却再也感觉不到那种熟悉的温暖。文墨的嘴张合着,朝她喊着什么,她却什么也听不清,耳边似乎寂静无声,又似乎有千万鼓点在震动。
这一刻,双洛除了痛苦外仍然只是感觉遗憾,还有一丝不舍……是啊……她舍不得先生……
最后,双洛顶住一口气,扯开嘴唇朝文墨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勉强说出几个字来。
“先生……我不要紧……”
话音才落,她便合上了眼睛,头轻轻歪到一边,没有了声息,有乌黑色的血液从口鼻流出,脸色发青,透着死气。
文墨抱着她急速冰冷的身体几乎发疯,口徒劳地张着却丝毫不能发出声音。远处这时却传来了兵刃相接的声音,北穆人又开始攻城了,他是主帅,应该去督战指挥。
可是,他一点也不想动,只想抱着她。
“楚姑娘被北穆狗杀死了,我们要替她报仇!”不知谁嚷了一句,激起了义军更大的仇恨与士气,也让文墨的肩膀抖了一下。他勉强将双洛抱起,站起身,看向自己身后的阿清,眼神迷乱。
“快……快带双洛去找大夫……”他的嗓子沙哑得几乎发不出声音。
阿清早就红了眼眶,连忙接抱过双洛,用力点点头,然后飞奔下城楼。
文墨将眼紧紧闭住,然后狠狠一口咬在自己的唇上,睁眼,将披风一卷,快步冲上城墙,投入战争。
守住定城……
就算双洛死了,他也要守住定城。
可是,然后呢?
文墨忽然不敢去想然后,然后……也许……不知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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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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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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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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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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