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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嗯”了一声没再说话。爷爷的笔记,如果从记录的篇数来看,大概有一百二十多篇,日期是从1985年的7月到1987的10月,两年多的时间只有一百多篇,从这点来看,爷爷写日记的风格并不是天天都写,而是捡着重要的写,这或许不应该称作是日记,而是大事纪要。被水月清再次编排成word文档后,大概用了三十多页。
看着这厚厚的一叠纸,我诚心的对水月清说了句:“谢谢,辛苦你啦。”
“没事,这也是为了我嘛!”水月清很自然的说道:“我看,上面的东西你明天再看吧,今天也折腾了一大天,回去早点休息。”
“好,今天确实有些累了。”我把那些纸再次交给水月清:“还是放你包里吧,回去后再给我。”ωωω.χΙυΜЬ.Cǒm
大壮将一块火烧填进嘴里,呼噜噜的喝了口南瓜粥,很是享受的眯着眼问道:“万岁,那人住在什么地方?”
“南锣鼓巷,黑芝麻胡同,56号。”我拿出字条来念了一遍,递给了大壮。
大壮看了眼,啧啧赞道:“哎呀,隐藏的够深啊。这地方不太好找,不过,幸亏壮爷我去玩过,应该差不多可以摸到。ok,今晚让我睡个好觉,明天带你们去胡同里耍耍。快吃快吃,别耽搁壮爷睡觉。”
“你不知道催女士赶紧吃很没礼貌?”水月清一边吃一边反驳了句。
“嗨,什么女士男士的,在我眼里都一样,没什么区别。”大壮似乎很讨厌女孩子说这种话,所以每次都显得很厌烦。
水月清这是秀才遇上兵有理也说不清,只好低着头将剩下的东西赶快吃完了。吃完饭,三人就在国子监那儿找了三间单房睡下了,第二天一早才七点不到,水月清就急着来敲门了。洗刷了一下,三人在附近租了三辆自行车,俩人就在大壮的带领下在著名的老北京胡同里穿梭起来。一路走去,看到的正如老北京人口中的那句话: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数不清。大壮能说出来的也仅仅是其中几条较出名的,绝大多数他也不清楚。就像文学家汪曾祺《胡同文化》中所写到的: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大街、胡同都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
不过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这些胡同也渐渐被人们所摒弃,除了少数“宅门”还在那里挺着,大部分民居的房屋都已经很残破,有的地基甚至已经下沉,只有多半截还露在地面上。有些四合院门外还保存已失原形的拴马桩、上马石,记录着失去的荣华。有打不上水来的井眼、磨圆了棱角的石头棋盘,供人凭吊。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
三人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在一片更加不景气的地方拐进了一个小胡同,大壮看了下上面的拍好,舒了口气道:“到了到了,这就是黑芝麻胡同,我还以为走过了呢。”
我打眼看了下,这条胡同也就250多米,宽不过5米,两侧还有不少的高大四合院。三人按着门牌号终于在胡同的深处找到了一家很小但还不算很破的小院,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儿里面才突然出来一个三十岁刚出头的彪形大汉,还带着非常洋气的墨镜,跟眼前这座破旧的小院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你们找谁?”那大汉瓮声瓮气的问道。
“我找这家的主人。”说着话,我伸出手掌,让其看看了手指上的戒指。
那大汉对我冷冷一笑:“这家的老主人已经不在这儿了,你还是去别处找吧。对了,别戴着块戒指到处招摇,低调点没有错。”说完就要关门。
“**,你说谁呢!”大壮挤开我顶在了前面,两人差不多的块头,谁也没有怕谁:“别以为戴着墨镜,你就是熊猫!”
水月清急忙上前,拦住大壮,客气的问道:“不好意思,请问这家的老主人去哪儿了?”
那人看了眼水月清,手指朝下指着:“去下面了。”
“你娘!”大壮骂了句,挥拳就朝那人墨镜上砸了过去:“我让你这个贱种还装国宝!”我也压住不火了,跟着冲上去,一脚朝那人腰部踹了过去!
“住手!”三人刚过一招,突然听到小院内传来一声娇叱,是个女孩,听声音应该刚二十出头:“大哥,带他们进来吧!”说完转身又回到了屋内。我只看到一个背影,身材很棒,皮肤也很白皙,和吴佳依有几分相像,只是多了好几分的柔情和素养。
“哼!走吧!”那人甩开大壮的手,当即往屋里走去:“小旭,你要保重身体,健康要紧!”
很快传来那女孩柔柔的但有些无力的声音:“命里有时终须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来了,就是有缘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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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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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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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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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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