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苏大叔带着小萝莉等人正在山上布置新家,村中实在无可用之人。
吴用当机立断,决定自己一人引开追兵,好让村中妇孺安全上山。
为了防止这万一的可能,吴用这几天一直做着万全的准备。
在与剑戟山相反的方向,有一座叫作入云峰的狭长山脉,这座山脉狭长险峻,是个阻碍追兵的好去处。
这几天吴用和村中壮年,早已制造了大队人马往此迁移的假象,好误导那高俅所遣的军士。
在那入云峰之上,更是给这三千军士准备了不小的礼物。
到时候即便这三千军士反应过来,回头追上那剑戟山,看到的也不过是那始皇陵墓的半截残碑。
苏家村众人早已通过始皇令牌进入了世外桃源,再也无迹可寻。
吴用赶紧扫除了这最后一批村中妇孺的撤离痕迹,将事先做好的装备背到后背上,然后越上草屋,等着那三千军士的到来。
果然,不到午时,村口便传来了隆隆的脚步声。
由于那村中宝鼎已经搬运上山,那守护村中千年的宝鼎御神法阵自然是没有了,这群军士直接开进了村落之中。
步伐整齐、散而不乱,吴用默默地感叹了一句。
这三千军士的实力绝非那王治统领的端王府兵可比,只是这朝中良将,不想着上阵杀敌,却这般助纣为虐,不分忠奸。
既然如此,莫要怪吴爷心狠,只能说你们选错了明主,吴用心中暗暗计较。
评估了一下那三千军士的实力,还好,应该只有那统领一人与自己有同阶的实力,那几个百夫长也就是丹华境初阶的实力。
以自己的灵狐妖身,即便是正面硬钢,也能有一战之力。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解决掉那些人数众多的三千军士。wWW.ΧìǔΜЬ.CǒΜ
俗话说,蚁多咬死象,拳头再硬,也怕菜刀不是吗。
看着这些军士大部分聚集在广场上,已经有一些士兵开始进入村舍检查。
吴用的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缓缓拉动了手中的引线。
在对付那只恶虎的时候,吴用就做出了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火药,虽然样子有点土,但那威力绝对是杠杠滴。
对丹华境高阶的修士可能造成不了太大的伤害,但是这些普通的军士,能有几人逃得过呢?
“嘭嘭嘭!”
接二连三的巨响过后,苏家村的上空炸成了一朵耀眼的蘑菇云,那进入村中的军士,几乎全部陷入了火海之中。
吴用看也没看得来的战果,一个翻身跳下了屋顶,快速掠至村外,那里早已经备好了村中仅有的十几匹高头大马,那马的尾巴上皆系着一根粗壮的树枝。
吴用抽出始皇剑,剑气连斩,将那马匹的缰绳尽皆斩断,复又在马屁股上狠狠扎了一剑,那些高头大马吃痛,奋力扬蹄,一路向前狂奔去了。
吴用抓住缰绳,甩身跨上一匹骏马,就这么一路奔驰而去。
远远望去,官道上扬起了漫天烟尘……
那带队的统领一个腾越,避开了这漫天火光,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手底下的军士在烈火中煎熬、惨叫,挣扎着死去。
他简直就要疯了,不是一个屠村的小事吗,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当他从境守那里听说端王爱将受到欺凌要报仇时,不由的欣喜若狂。
和那境守想的一样,端王可是朝中的实权大员,又是皇亲国戚,若是搭上了这条线,何愁富贵荣华,那还不是信手拈来。
屠村这等小事,一百军士足以,为了让那高俅看出他们的重视,特地点了足足三千军士前来。
要不是村子狭小,只进来一千军士,这一次游山玩水的军功,只怕要落得全军覆没的下场。
那统领林田简直疯了一般,浑身焦黑,衣不蔽体。
手底下的四大金刚(百夫长),也是堪堪从火海中挣扎而出,一个个模样凄惨,更有甚者,生生被炸没了一条胳膊。
林田扫了一眼四周,看到了那官道中的漫漫烟尘,没去管村中火海中尚在挣扎的一千将士,对着那剩下的两千将士声咬牙切齿地大喊:
“给我追,一定要杀死他们!碎尸万段,方解我心头之恨!!!”
说完抽出背后长刀,率先朝着官道扬尘的方向扑击而去。
却说林田一干人等追至入云峰下,看到十几匹高头大马散落在峰底。
那马尾上的树枝早已被吴用除去,自然看不出什么可疑之处。
林田第一印象,这村中的乱贼必然是上山了,当下他指挥着众军士,沿着吴用几日前布下的痕迹追击上去。
这下子可苦了众军士,那吴用布置的地方尽量选择些难行之处,地势崎岖,怪石嶙峋。
林田和手下的四大金刚仗着修为高绝,在这悬崖峭壁间闪传腾挪,但却苦了众军士。
这样一来,追击的速度却是大大减缓。
吴用又怎能让这群披着人皮恶贼好过,一路上时不时的山石滚落、巨木撞身,还有那随时恭候的陷阱兽夹。
不到半山腰的位置,这两千军士竟已折损五百有余。
那四大金刚看事不可为,忍不住献言进谏,不如就此打住、停止追击,以免折损过多,不好交差。
然而那林田已然疯狂,这般情景之下断然无法交差,必须要抓住几个村民,才可能保住自己性命。
他责令众人,必须前进,违令者,斩!
这人当真疯狂,为了保全自己竟枉顾三千军士性命,竟是这般冷血。
若是这剩下的千余将士知道统领心中是这般想法,不知道还会不会心甘情愿的卖命。
无奈之下,众军士只能继续追击,等到众人等到峰顶,又折损了五百军士。
这三千军士,还没有看到敌人的影子,竟已经三去其二。
这苏家村的土著,当真有这般可怕?
登上峰顶,林田终于看到了敌人。
可这敌人只有一个,竟然是个不足年的幼童,约摸八九岁的年纪,背着一只古色古香的长剑。
身穿一身奇奇怪怪的服装,像一个蝙蝠衫一样,奇怪至极。
林田睚眦目裂:
“人呢?怎么可能只有你一个,那些该死的刁民呢?”
那幼小少年懒洋洋地回神,盯着林田不屑地道:
“你们,太慢!”
这语气,竟似瞧不起这三千军士一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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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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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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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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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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