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一下,一个男人,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平日一脸刻板禁欲的正经模样,今日却鬼使神差主动邀请你一起做点羞羞的事情,而且他用的理由还无比的严肃,无比的合情合理,你能拒绝得了吗?
反正温眠是拒绝不了。
所以她几乎连犹豫都没有犹豫便答应下来:“行。那你打算现在就试还是晚上再试?”
陆庭沉吟半响,提议道:“晚上再说吧!这两场戏一场是在落地窗前,一场是在卧室,片场毕竟条件有限,而且人多眼杂,可能不太容易入戏。”
“可以。不过我不去你房间。”温眠冷静地提条件。
开玩笑,她若真的大晚上洗完澡主动跑去陆庭房间找陆庭试演亲热戏,传出去别人肯定会误会她是要自荐枕席。但若换成陆庭大晚上洗完澡主动来她的房间,呵呵,就算陆庭亲口承认他真的是主动送上门来自荐枕席的,估计大家也不会相信的。
陆庭回答的语气比她还要公事公办:“那就这么定了,今晚8点,我带上剧本去你房间找你。”
叼着根冰棍推门进来的苏黎碰巧听到陆庭说的这一句,以为这两人晚上要讨论剧本问题,立刻巴巴地凑了上来:“我也去我也去……”
陆庭满脸嫌弃:“你一个演尸体的有必要讨论剧本吗?”
苏黎炸毛:“……都说了我接下来还会有别的戏份,不是从头到尾都演尸体。还有,你们凭什么看不起演尸体的?谁没有新人时期?谁出道之初没有演过尸体?谁?”
陆庭怜悯地看着他:“我就没有演过尸体,我出道演的第一个角色是一个卧底。而且据我所知,温眠也没有演过尸体,她出道演的第一个角色是一个小丫鬟。”
无辜躺枪的温眠:“……大神,有话好好说,不要动不动就翻黑历史好吗?”
“那怎么能算黑历史了?我觉得你在那部戏里表现得很好啊!”陆庭回忆道,“尤其是你在剧里顶着西瓜头身穿小棉袄口吐鲜血的一幕,真是让我记忆犹新啊!话说我好像就是从那部戏开始成为你的影迷的。”
温眠:“……算了,你开心就好!”
苏黎等这两人停止斗嘴,立刻不死心地将跑偏的话题重新拉回到正轨:“好,就算你跟温眠都没有演过尸体,那你们也不能看不起演尸体的演员吧?难不成你们这两个演卧底和演丫鬟的就比我这个演尸体的高级吗?”
“我没有看不起演尸体的演员。”陆庭语气温和的说,“我只是看不起你。”
苏黎:“……”突然好想骂脏话。
这边温眠跟陆庭成功地敲定了晚上试演新戏的行程,那边的余舒也用各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手段迫使导演松口答应给她加场戏,总的来说,也算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唯一不爽的大概就是导演了,因为任谁被自己剧组的演员这么半强迫着加戏都不会觉得高兴的。不过余舒这人很懂得见好就收,也懂得在惹恼导演后怎么给足导演面子,所以虽然接下来的拍摄过程中导演假公济私地发了好几通无名火,甚至当着全剧组的面直言不讳地说余舒不会演戏,余舒依然好脾气的没有动怒,而且还主动在导演发完脾气之后给导演端茶倒水,顺便再一脸谦虚地请导演给自己讲讲这场戏究竟该怎么演。
总之就是姿态能摆多低就摆多低,语气能多诚恳就多诚恳。
导演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被余舒这样的美女哄着捧着,很快就不计前嫌地认真给余舒指导起戏来。
金元宝在一旁看得啧啧称奇,最后非常受不了地来了句:“照这个势头下去,余舒今天晚上直接爬上导演的床也不是没可能的事情。”
温眠下意识地回了句:“这有什么,给演员指导某些特殊戏份也是导演的职责之一。”
等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温眠立刻心虚无比地去看坐在另外一张太阳伞下的陆庭。碰巧陆庭也在往她这边看,于是两人的视线便对了个正着。温眠故作镇定地把跟陆庭对视的视线收回来,一张脸却慢慢地红了。
真要命!光是想到晚上会发生什么她就这么受不了,真演起来还得了?
一直到晚上收工回到酒店,温眠都没想好究竟要怎么面对陆庭,当然,更没想好怎么应对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
以至于晚餐她只吃了一碗饭便停下了筷子,连她平日里非常爱吃的拔丝芋头都一口没动。
金元宝用来判断温眠心情好坏有无心事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温眠吃得多不多。通常情况下,2碗饭代表温眠心情不赖,一碗半代表温眠心情不好不坏,一碗饭代表温眠有心事而且这事解决起来还稍微有点棘手,超过2碗一般跟心情无关,纯粹是饭菜做得真的很合她胃口,至于一口不动的情况嘛……金元宝跟了她七年,暂时还没见过。
所以就这一点来说,温眠真的是金元宝这些年见过的饮食最为规律、最善待自己的身体的女演员了。不像其他的女艺人,为了身材要么就干脆不吃,要么就吃完了再想尽办法催吐。几年下来,身材倒是维持得不错,但身体也基本上垮了。
不过金元宝才不会傻到当面表扬温眠这一点了,毕竟他每次都要好说歹说才能劝得温眠少吃一点,若真的表扬温眠一下,只怕温眠这个吃货不到一个月就会给他吃成一个大胖子。
想是这样想,但为了避免温眠晚上饿得睡不着,金元宝还是体贴地把那碟没怎么动过的拔丝芋头留给了温眠当宵夜。然后又勤快地将桌面收拾干净,才准备回自己房间休息。
结果刚站起来,便听到温眠淡淡地开口问道:“你谈过恋爱么?”
金元宝:“……当然啊!我今年都31啦!”
“那你跟你前女友第一次接吻,是你主动还是她主动?”
“大老爷们怎么能让女人主动了?这种事情当然是我主动啊!”金元宝先是猥琐地笑了笑,随后便开始回忆他的初吻经历,“我记得那天我们先是一块去学校后门吃了晚饭,吃完散步回学校的时候经过一棵非常漂亮的树,我的初恋女友特别开心地抱着那棵树让我给她拍张照片,我说‘拍照可以,不过你得让我亲一下’,然后就……嘿嘿嘿!”
温眠对他这种行为颇为不耻:“如果我是你的初恋女友,我肯定会把手机随便塞到一个路人手里让他帮忙拍一张,这样既可以不献出初吻,又可以让你知道试图用拍照来威胁女人是行不通滴!”
“这是恋人之间的小情趣,你这种跟初恋连手都没牵过的女人是不会懂的。不过话说回来,你好端端的干嘛对我的恋爱史感兴趣啊?”金元宝随口说道,“难不成你晚上打算献出初吻又怕自己没经验丢人,所以想向我取取经?”
通常这种无心之言最接近真相,不过温眠肯定是不会承认的:“怎么可能?再说了,我又不是真的没经验,你别忘了,上部戏我跟男主角就曾经亲过好几次了。”
“是啊!剧本里总共有三场吻戏,一次亲的是脸颊,一次亲的是额头,唯一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亲吻最终还是靠借位才完成的。”
“……我当时又没打算借位,明明是那个男主角的老婆碰巧来剧组探班,那人怕他老婆吃醋才主动提出要借位的呀!人家男主角都主动提出要借位了,我总不好坚持真拍吧?万一影响人家夫妻感情多不好意思。”
“得了吧,就你那点贫瘠的恋爱经验,即便真拍也不过是蜻蜓点水走个过场,估计对男主角而言还不如借位来得痛快。”
温眠终于恼羞成怒:“我干嘛好端端地要跟你讨论这么隐私的话题?行了,我这里没你的事了,你赶紧跪安吧!wWW.ΧìǔΜЬ.CǒΜ
金元宝:“……喳!”
金元宝离开后,温眠先去浴室洗了个澡刷了个牙让自己冷静下来,才开始认真思考晚上跟陆庭见面的时候应该穿什么的问题。如果是平时,洗完澡她肯定就直接换睡衣了,但今晚穿睡衣肯定不合适,穿礼服又太隆重了,至于短裙热裤什么的,总觉得今晚这样的场合穿起来略微有点尴尬。
犹豫了老半天,温眠最终挑了套米白色的家居服。长袖,宽松,而且哪都不露,温眠觉得甚是满意。
刚把衣服换上,门铃就响了。温眠对着落地镜整理了一下衣服又理了理头发,才走过去开门。结果门一拉开,便被门外的陆庭惊呆了。
黑色燕尾服,白色衬衫,黑色蝴蝶结,皮鞋擦得锃亮,连头发都经过精心的打理。这样的一身哪怕是直接去参加颁奖典礼都绝对够格,可是来试戏的话未免就太过隆重了。
温眠觉得很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会穿得这么正式,不然我也会换上礼服的。”
陆庭比她还要尴尬,偏偏还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这真的不算什么,我私下本来也习惯了这么打扮。”
不过那一刻陆庭内心的潜台词却是:第一次约会,我穿燕尾服你却穿家居服,很好,你成功地让我记住了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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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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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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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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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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