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林兰也醒了,打破了这意念的缠绵。一念花开一念落,周一鹏在想:“我爱你,不光是因为你的样子,还因为,和你在一起时,我的样子。陈月,我爱我的这种的感觉,我爱我的这个样子,原来我,是这样爱你。”
周一鹏迅速擦干眼泪,对林兰恣意地倾泄心头所有的温柔。可恶的周一鹏竟然用对林兰的柔情蜜意来持续他对陈月的痴迷,麻醉自己以寻求刚才的沉醉。而刚才的沉醉先把他的心虐到要死,后把他的心甜到要暴,周一鹏根本停不下来,此时他只是一个“瘾君子”,贪婪地享受着“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时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林兰又睡去了,周一鹏也冷静了下来:“青梅竹马,初恋情人,落花流水,阑珊佳人,至少她们都可以触及,唯有眼前这位一见钟情,刻骨铭心却遥遥无期。现实中人们心中最美的爱情,莫过于青梅竹马还能一见钟情,既是初恋情人又是阑珊佳人,就是一句话,这五种恋情最好都发生在同一个人的身上,最后喜结连理举案齐眉直到白头偕老。可青梅竹马很难一见钟情,初恋情人也很难是阑珊佳人,人生的不同时期都会有一个最爱之人,这才是现实,这才是人生。我爱过徐蕊,爱过卢伟霞,爱过岳阳,也爱上林兰和陈月,不是我强求一个茶壶的心,现实是每人都有一个茶壶的心。我之所以烦恼,是因为这些都不是同一个人,我之所以快乐,也是因为她们不是一个人。我真是幸运,能在短短的二十多年里经历遍这五种恋情。说这些人中我没抓住的只有一见钟情,倒不如说我仅仅是抓住了阑珊佳人。我们都在成长,成长就需要责任,责任就需要选择,选择就需要放弃,放弃也意味着心痛。我没和陈月一起交流过,她可能只是我在心中臆造的女神,也可能是第二个卢伟霞,但无论如何我不后悔,虽然我找尽一切借口,但我心中仍感对不起她。我从来都不打听她与武科星分手的理由,也是因为害怕她分手的原因不是我。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回得了过去,回不到从前,如果有来生,我愿用三生烟火,换陈月你一世迷离。错过也是缘,抓起也是缘,现在的我只能牵手林兰。但林兰就是陪我走到最后的人吗,未来的事情谁又能说不清,不到那一步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做,苍茫人世,人只能活在当下,我只能活在当前。我只能说一句,对不起,我爱你。”这就是周一鹏为自己找的借口,这才是他最平常的人性体现。
几天后白鸽与林兰聊天时抱怨男朋友对自己不够温柔体贴,好心的林兰竟然劝他们出去游玩一次,还夸周一鹏拓展训练回来对她是多么的温柔。碰巧周一鹏听到了这些话,都不知道是夸林兰乐于助人还是骂她口无遮拦。一样人情两样看,沉默的周一鹏感叹人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千差万别,人也无法不活在当下。
知道了白鸽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周一鹏不禁对白鸽关注了。古代农村有一个说法:看一个人家是不是大户,就要看是不是家有“五子”。所谓的“五子”分别是耗子,燕子,鸭子,兔子,鸽子。耗子,可能家家都有,李斯都感叹“人之贤不肖如鼠矣”,过去的农村真有家无余粮者或者粮食比较少的人家,他们能轻而易举地把所剩不多的粮食收藏好,老鼠找不到食物是不会上门的。燕子,“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农村如果房子真的是破败不堪,是不会引得家燕到来的,它们也知道寻找安逸的房子筑窝。鸭子,“乳鸭池塘水浅深”,在过去的农村,你没有池塘你养什么鸭子,所以能养鸭的人都是有地有池塘的。兔子,大家都知道嫦娥有个宠物玉兔,这个算是宠物,只有衣食无忧者才有闲情去养兔子。鸽子,这是最高境界,因为那时候养鸽子是当药材用的,认为鸽子肉有滋肾益气,祛风解毒,活血调经止痛的功能,是用来治富贵病的,穷人就别跟着瞎掺乎了。这是多么朴实的标准,这也是农村人的智慧。白鸽是个城市郊区的农村姑娘,从她的名字可以看出她的父母对她那种原原本本,踏踏实实,自自然然,真真切切的希望,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天能翱翔蓝天。周一鹏以前深爱农村的时候,把自己父辈母辈名字中出现的最多的字凑成一副对联:“山河富贵才(财),烟霞秀丽荣(容)”。他的父亲就叫周远山,叔叔叫周远河,母亲叫张明秀,小姨叫张明霞。虽然上一辈的名字听着土气,但暗含着天地间蓬勃大气和浩然正气。等到自己这一代就叫周一鹏、白鸽,这正是从土地上成长的父辈们的智慧啊。www.xiumb.com
白鸽看着远没有她的名字那样漂亮。皮肤健康却不细腻,穿着稳重却不时尚,头发又密又黑却被廉价染烫,眼神明亮却不锐利,身材匀称却不饱满,但背影和侧影看着又那么隽永纤秀,“冰雪林中著此身,不与桃李混芳尘”。她的谈吐痛快敞亮坦荡,言笑无拘无束,她一眼望去平平常常,只有相处久了才能发现她的明朗清爽,别有一番风韵,“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周一鹏开始感觉她比不上段作璞,在一起的日子久了才发现她比段作璞强的不是一星半点,和岳阳比都是“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其实周一鹏和白鸽之间并没有什么太过深入的交往,只是她的名字和经历让周一鹏有种先天的认同感,加之坐在一起学习接触的时间表较长,就产生了特殊的感情,最后在周一鹏心中的地位和岳阳都差不多,当然这感情并不是爱情,人与人感觉就是这么奇妙。有趣的是白鸽对自己的男友拿不定注意,就拉着林兰一起去算命,结果是白鸽和男友命中相合,林兰与周一鹏命中相克,之后两个搞笑的女孩各怀鬼胎对此事不加评说。
白鸽男友的家境在农村算是中等偏上,由于他不爱学习没读高中,就在市区找了份工作,不工作的时候都来找白鸽。有一次正巧碰到,白鸽的男友高高瘦瘦脸色黝黑,第一眼望去不甚舒畅,但一看就知是朴实勤劳饱经风霜之人,眉宇不失清秀还散发着一种有担当的男人特有的野性。“男儿无刚,不如粗糠”,周一鹏认为他可谓俗中见卓。由于胡艳的关系,周一鹏真心希望他能和白鸽走到一起,就想和这个男人好好聊聊。周一鹏平时是“不说不笑,难为世道”,白鸽男友却表现的“安分随时,白云守拙”。
择日不如撞日,周一鹏打算请他俩一块吃顿饭,不想却被林兰巧妙支开。林兰说:“白鸽的男友没上过大学,白鸽有点自卑和介意,你这样表现反倒让白鸽难堪。”周一鹏没想到林兰和白鸽已经走到这么近,就夸她:“幸亏你提醒,要不就好心办坏事了,你啥时候变得这么洞悉人情,我感觉他俩真的很合适,真心祝愿他们可以珠联璧合。”“你就是这样,死人都能被你说活了,他们哪一点合适了,我倒觉的他俩文凭差别太大,他配不上白鸽,王功平都比他好。”原来周一鹏和林兰是唢呐配笛子——没响(想)到一起,他反驳道:“只要感情有,喝啥都是酒,没上过大学的男生难道是龙潭虎穴。”林兰谈都不谈,直接把这些话鄙视掉。周一鹏心想:“看来女生比男生世俗。不过话说回来,青梅竹马只是孩子的爱情,人人都会长大,会变得有所不同,看来青梅竹马在一起的难度在这个社会中真的很大。但反过来想也不是一件坏事,人们生活的路多了,爱情的方式和套路也多了,所以选择的机会也多了。也不知道胡艳将来会找怎样的男朋友。”
有一次王功平来找周一鹏,周一鹏正好手机没电找地方充电。可能是事情急王功平和白鸽说话时忽视了本来的礼节,等到王功平走后白鸽笑着叹了口气:“哎,就这个不上路的样子,当时还打算追我。”到后来周一鹏知道了这个情况,直想发笑:“这个世界真比小说写精彩,感觉枯燥无味的人只是对事情的全部不够了解,看来人只能活在当下。”
周一鹏坐在林兰身边学习时最爱听她和白鸽聊天,虽然没有啥实质性内容但比学习有趣。一天聊到段作璞,白鸽说她像个小孩子,没有一点主见,男友对她不好就会一味忍让一声不吭绝不反抗。周一鹏知根知底,但这种话可说不得。段作璞是啥也不说绝不抵抗,林兰却是有啥说啥敢打敢上,这两个女孩简直就是天真单纯的两个极端。周一鹏突然发现林兰和段作璞的遭遇很相像,都找了一个心另有所属的男友,只是林兰的所作所为让自己慢慢懂得珍惜,段作璞却没那么好运,看来女人也得自食其力,不能好雨落进慌田里。
段作璞长着一个典型邻家妹妹的脸,驯服的大眼睛任性的高鼻梁,左右各一个马尾搭轻轻在肩膀上,笑靥如花,双唇如枣。只可惜她不懂护理,面色灰暗还有些小痘痘,身材小巧但发育完全,可能是天性害羞,穿衣打扮故意将这些遮掩。周一鹏感觉她和林兰一样,是一块璞玉,未经雕琢天然淳朴,却不如真玉那样看着细腻干净光泽滋润。到大三时,她虽然开始知道要讲究穿着打扮,却总是摸不到门道,怎么样都凸显不出自己的特点,本该小家碧玉的她穿戴一身极不协调logo,就如补丁一般扎眼。周一鹏暗自惋惜:“如果这个女孩能够明白穿衣打扮的技巧并改掉那些缺点,绝对和岳阳一样招人喜欢,但现实就是这样,妆扮和人浑然一体,段作璞不会打扮,就被人看成丑女,也不被她的男友珍惜,这朵小百合真是夏娃的眼泪。”周一鹏想起自己当时想改变林兰是那样劳神费力最终前功尽弃,推想段作璞也一定让她男友伤了不少脑筋。他又胡思乱想:“我这算不算是,只敬衣衫不敬人。俗语十年能学出个秀才,十年却学不会买卖,把璞石雕琢成美玉,就会有一定的风险。这就好比现实中成功的男人必定是少数,大学生要想将来成功,就需不断的被雕琢,所以也是有风险的,那些直接选择了一个成功男人的女人,和自己用女生的现状来判定她是不是美女又有什么区别。”他又安慰自己:“哎,不能这么想,段作璞又不是傻子,能考上大学难道没有一点判断力?白鸽她们的谈论只是出自旁观者的眼睛,两个人之间的事只有两人能弄懂,真相可能就如我和辅导员那样,平平淡淡,自然而然。再说,林兰不也经常和别人说我对她不好吗?莫管闲言碎语,两人在一起平平淡淡才是真,还是好好祝福他们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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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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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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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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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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