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追爱错过的那些女生>第六章 再见初恋**
  “雨过吹细风,**池上月。”周一鹏默默地祝福了一句,转念又想:“胡艳应该不是徐蕊,如果说当时到继父家第一时间没有改名字,之后就更没有理由改名字了。”可还是越琢磨越觉得胡艳像徐蕊,那段时间周一鹏也不敢去联系胡艳,等到“十一”长假直接买票回家,准备打听徐蕊的底细。

  家里还是那么清切,当年抢走徐蕊的那个河虾一直都系在自己自行车的钥匙上,只是自己把它遗忘在那里。当年栩栩如生的虾如今披满岁月的斑驳,本来平静的心情泛起阵阵涟漪。当年认为可有可无的过去,突然一天却变成不可代替的回忆。周一鹏取下河虾小心珍藏,找妈妈聊天,慢慢聊到大蕊。

  母亲感叹大蕊可怜:“当时多么美满的家,父亲却突然过世,家族中的人逼迫大蕊妈妈改嫁大蕊的叔叔(这是当时当地的风俗),大蕊妈妈不愿意,冲破重重阻力才带着大蕊改嫁一家姓胡的人家。胡家虽然当时算不上有钱,不过之后做生意也慢慢富裕,现在一家都搬到城里去了,但毕竟是寄人篱下,也不知大蕊如今过得怎样,一次都没有回来过,也不回来看看阿姨。”感伤了一阵母亲又聊到了快乐的话题:“你比大蕊大几天,那时大蕊妈妈缺奶水,所以妈妈就帮着喂养她,你那么小一丁点儿,就知道护食,一看到大蕊过来就张牙舞爪地哭闹。大蕊长得多可爱,如果将来有机会,就像你小时候说的一样,干脆嫁给你得了。”

  “老封建,啥年代了还搞这一套。”周一鹏最反感的就是父母这样包办自己,虽然母亲最后一句完全是调笑他小时候的意味,但还让周一鹏联想到平时父母对自己的包办。周一鹏的父亲高中文化,从部队转业回家后在村里挂职,期间承包了一个鱼塘,等存了些钱后就改办了乡镇企业,现在也算是富甲一方混得风生水起,后来他把企业交给周一鹏的叔叔打理,自己安心在政府中任职。家里到现在还挂着毛爷爷的相片,之所以不把家搬到城里,是因为算命先生说家宅风水好,不宜另有新居。周一鹏的母亲初中毕业,开始是新华书店职员,之后下岗开了个商店做起了小生意。在周一鹏年少叛逆的意识里,父亲封建,母亲世俗。

  周一鹏得到了以前不关注现在想得到的信息,也判定胡艳就是徐蕊,因为他相信这个世界不会存在那么多的巧合,此时他感觉怪怪的,说不好自己是伤心还是开心。所有的爱情都羡慕青梅竹马,此时的周一鹏却认为青梅竹马太过知根知底,过多地活在童年的回忆里,反而失去了一般恋爱那种茫茫人海相见相拥,芸芸众生风雨同行的意境,和从陌生到熟悉,由过客变亲人的过程,而这种转变恰恰是爱情那种说不完道不尽的美妙本身。

  感怀一下过去,周一鹏走进高中校园,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他嗤笑自己以前痛斥这个学校是个垃圾。毕业那天他和好友都把书本都撕得粉碎,然后跑到顶楼尽情往下挥洒纸片,楼前的风景甚是壮观。这是高中的毕业传统,大家都戏称这个叫“六月雪”,用来洗脱十几年来在学校所受到的冤屈。当时楼顶的叫嚣,楼下的起哄,漫天纸花飞滚翻腾,校领导和保安站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局面失控,堪称高中最大快人心的情景。

  周一鹏突然希望能见到卢伟霞,他心底的初恋情人。卢伟霞是个非常瘦的女生,瘦的纤细却不显病态苍白,反倒呈现出一种芦苇般的生机与活力,“迎风摇曳多姿态,朴质无华野趣浓”。一次他经过卢伟霞的座位,不小心碰倒她的水杯,自己的裤子被弄湿一大片,不料到对方竟先开口道歉:“对不起,没把你的鞋子打湿吧。”周一鹏那段时间走的是“文艺范”,察觉到“鞋子”一词用得相当高雅巧妙,就特别关注了对方,才发觉眼前是棵绛珠仙草,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少年的心第一次萌发爱意,那一刻他飞了起来,沉浸在朝雾的氤氲,晚霞的旖旎,白云的飘渺,繁星的静谧,大海的深邃,江河的迤逦,高山的空灵,深谷的幽寂。

  如同所有的初恋一样,我们分不清是迷恋上那种奇妙的感觉,还是带来这种奇妙感觉的人,或是两者兼有。因为花季雨季伴随的无力感,因为父母学校施加的压迫感,还因为对她和自己学习成绩的焦虑感,早恋对周一鹏这代人来说只能是“白鸟一双临水立,见人惊起入芦花”。周一鹏也一直把这种爱意深藏心底,有时青涩回味有时甜蜜期盼,有时悸动如潮有时莫名哀怨,那是痛苦的根源又是幸福的源泉。他感觉自己与卢伟霞的距离似近非近似远非远,脱泥带水又藕断丝连,其实两人在一起的几年里话都没认真说过几句,周一鹏恰恰又认为那是“蒹蕸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周一鹏当真看到了那个高中时他最熟悉的身影,那一刻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有种退缩的冲动,但好在现在的他学会了使用理性,他向卢伟霞大方地招了一下手,用一个老同学的口吻打招呼:“卢伟霞,好久不见了。”

  “啊。”卢伟绛有点吃惊:“周一鹏,你也复读了,在哪班啊,这么久我咋都没看到你。”

  “呵呵,见到我就是复读吗。”周一鹏有点小小的兴奋。

  “那是当然,对考上大学的人来说才开学没几天,谁会这时候回来,脑子坏掉了?”

  “呵呵,你不是过二本线了吗,怎么复读了。”周一鹏说出自己的疑问。

  “志愿填的不好,没考上理想的大学,爸爸让我复读一年,争取明年考重点,哎,又要多受罪一年,快说,你到底在那班。”

  “哈哈,我没复读,上一个你听都没听过的大学。”周一鹏微微有些得意。

  “你算脱离苦海了,我还得多苦一年。”

  常言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卢伟霞言语的直接干脆彻底暴露了她高中生没心没肺的特性,这让周一鹏猛然间有点接受不了,只觉她天真幼稚,但他并不十分在意。周一鹏也想透露自己多年的心声,可又害怕影响卢伟霞的复习。

  周一鹏是第一次和卢伟霞说了这么多话,渐渐失望卢伟霞也没有什么独特,她以往的那种“女神”形象,此时纵然一夜风吹去,只在芦花浅水边。周一鹏无奈遗憾:哎,看来是距离产生美。原来他心目中的卢伟霞并不是现实中的卢伟霞,只是当时的他幻想出来的另一个印象。“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周一鹏开始大跌眼镜,“自己还未开始就早已结束的神秘初恋,如今看来只不过是高中时虚幻中爱的漩涡,注定要变成此刻现实中爱的泡沫。”

  俩人又聊了很久,周一鹏慢慢挖掘到自己与卢伟霞之间的那层隔膜:卢伟霞还是以前的卢伟霞,而自己却变了,虽说上大学没多久,但因学习压力和社会环境的巨大改变,他已远非当初那个傻傻的高中生。我们都说时间能忘记一切,其实不然,是改变需要时间,改变让我们淡忘从前,如果自己不改变,不管多么久的事情,对我们来说都恍如昨天。什么是成长,成长感觉不到时间,可当我们回过头来却发现,以前似乎很在意的东西,现在好像都不怎么留恋。

  虽然周一鹏不肯承认自己有恋母情结,但卢伟霞确实有很多地方像自己的母亲,比如瘦比如那张脸。如今再看到卢伟霞,周一鹏的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找到了更愿意接受的答案,卢伟霞更像那时“高瘦平”的大蕊。同时他想到胡艳改名的原因:和自己一样,徐蕊初中考高中没有考上,就复读了一年,当时对复读有打击政策,徐蕊的家人正好顺水推舟让她改名换姓。周一鹏那时也改了姓名,不过高中开学没多久就花钱改了回来。xǐυmь.℃òm

  “青梅渐长,无猜远去,从此我爱的人竟似那时候的你。”周一鹏对这感叹无法满意,因为他对陈月的那种感觉更像是以前对卢伟霞的那种爱恋,而现在的胡艳却不怎么像那时的徐蕊。小小年纪的他突觉物是人非:“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如果抛开其他因素,这首诗写得正是成长的代价。周一鹏不清楚自己是在感伤初恋还是在感伤卢伟霞。

  晚上周一鹏请卢伟霞吃饭,席间认她做了姐姐。这就是周一鹏狡猾的地方,在高中时也有人追过周一鹏,但周一鹏嫌别人丑,就抢先一步认了别人做姐姐,有这样的明面关系两人亲近别人也不会说些什么,两人一起也不至于尴尬误会什么。他的原则是不管对方多大,只认姐姐不认妹妹,大不了自己虚报年龄,因为他心中的妹妹那是贾宝玉喊林黛玉。一方面他感觉对陈月的感觉超越对卢伟霞的爱恋,另一方面他也舍不得失去一位有着这样美好回忆的朋友。徐蕊的河虾给他的感触很大,反正先找个理由交往着,走一步算一步,至少以后的事还有以后再说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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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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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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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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