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在中国过的不幸福,那我就要带走他,我对东方益扬撒了谎,我说只有我的爸爸才能治好夜天晨,其实并不是非要把他带回w国治疗不可,中国的条件已经很不错了。
给他做检查的时候,我发现他头部受创,可能会导致永远性失忆,我把他带回了w国,结果我没有想到他真的是永久性失忆,我告诉他我是他的未婚妻,并开始用一个谎言去掩盖另一个谎言,他毫不犹豫的选择相信我,这让我有一丝内疚。
他说他要重新认识我,我很开心,他想要了解以前的他,我说以前自己对不起他,伤害了他,他说既然自己失忆了,那就是老天又给了他和我一个机会,在我的要求下,我们闪电般的结婚了,有了个可爱的儿子,其实儿子更像我。
我很开心,直到夜天晨提出回国发展,在东方益扬的婚礼上,我遇到那个女人,曾经以为那个叫兰倾的女人会抢走我的老公,即使她追到w国,也没有想象中的死缠烂打,我为我的想法感到羞耻,我想我不如她爱夜天晨,我的爱是自私的,而她的爱却是无私的。
当她看了那些照片和儿子以后,她哭了,我从来没见过哭的那么凄惨的女人,我后悔了,后悔抢走了夜天晨,我提出把夜天晨还到她身边,但是她却说她不会再出现在夜天晨面前,是她只考虑了自己,忘了夜天晨已经是一个丈夫,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爸爸。
其实我明白,这个女人是真的爱夜天晨,只是自己和孩子离不开夜天晨,而且夜天晨和孩子在一起是真的很快乐,后来我找到了夜天晨,向他坦白了一切,他说他早就知道了,既然已经娶了我,就不会抛下我和孩子,况且以前的事情他是真的不记得了,他希望兰倾和白俊琦能够幸福。
回到w国的夜天晨并不快乐,虽然他并没有恢复记忆,但是我知道他对我再也没有以前的激情,后来我提出来分房睡,他也没有反对,这样的结局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是最好的。
他开始把生活的重心转移到工作中去,他一直是个做生意的高手,他也越来越冷漠,只是对儿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对东方益扬的孩子也很好,也许,他是喜欢小孩的,只要每天还能看到他,我就很满足了,况且他并没有嫌弃我!
一切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知道夜天晨还是爱兰倾,要不然他也不会在书房里摆着她的照片,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提出来离婚了,夜天晨会不同意和我离婚,难道就仅仅是因为他口中对儿子的责任么?我想不明白,也索性不再想了。
我知道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去过澳洲,他肯定不会让兰倾见到他那时的模样的,也许,他只是忍不住,忍不住想要再看她一眼,但是见没见到我就不知道了,回来以后,他就变得失魂落魄的,我突然希望他见到了她。
曾经以为日子会一天天的这么过去,夜天晨的术后并发症还是出现了,他第一次昏倒的时候,如果不是他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他也许就真的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我以为那个陌生的电话会是兰顷打过来的,结果我拨打过去,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原来不是兰顷。
从此以后,他的腿开始失去知觉,一开始他会拄着拐杖强行的练习走路,他想要和命运抗争,只是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上肢的肌肉也开始不听使唤,终于他认命似的坐了轮椅,不再做无谓的挣扎。
有一次,他示意我抽出他的抽屉,我在里面拿出来一个笔记本,一封信,很显然,那个笔记本是浸过水的,他看了很久,最后,他让我扔进了壁炉的熊熊大火里。
我没有想到他的记忆也出现了问题,在他生命的最后时间,他真的都不记得了,不记得反而更好,我想要忘记却做不到。每一次,他昏迷的时候,我在他耳边轻轻地喊着兰倾的名字,他的手指都会动一下,我知道他还活着,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到唤着兰顷的名字,也许在我心里,兰顷和夜天晨才是最般配的。
只是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兰倾没有来看看夜天晨,即使他什么都不记得,他还是会记得兰倾,为什么那个女人都不肯来看看他,他的悲剧难道不是她造成的么?看着夜天晨永久的闭上了眼睛,我也没有从他的嘴里听到兰倾这个名字,我想兰倾如果知道他在生命的最后会那么凄惨,她应该不会无动于衷吧!我想告诉兰倾,夜天晨有多么孤单,我不想让兰倾安心的过完后半辈子,看着安详的夜天晨,我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的葬礼上,我见到了兰倾、白俊琦、赵月儿和东方益扬,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四个孩子,我在乎的是兰倾,但是她什么都没有说,看着他下葬,她的眼泪都没有流下来,曾经以为他们会是爱的死去活来的那一种,但是兰倾太过平静的表情下,我看不到兰倾对夜天晨的爱。
他们的爱情,我真的不懂,但是我知道他们都在为彼此着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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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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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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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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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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