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青麓剑派就在南陆,又与叶城的城主府素有交集,做很多事都得心应手。
关于这次折花会的准备,更是下足了功夫。
不止为了要彰显大门派的底蕴与威望,更是因为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宗门的骄傲,风雨剑钟山,就要在这一场盛会上夺魁。
各派弟子的住宿,重明山脚下的防护阵法,山道的维护与修葺,早在半年前就开始布置。
殷璧越三人虽然来早了一个月,但秋水湖畔,为沧涯山弟子们准备的院落早已收拾好了。
洛明川由宋棠带到城中住处后,又来到城门口等殷璧越和段崇轩。
叶城建城已久,久到可以追溯到‘末法时代’的叶镇。因为地理位置与运输条件便利,千年前就已是南陆西北部数一数二的大城。
后来有了折花会,更是迅速兴盛扩张。如今城墙开了八个大城门,每天有上万人要进出往来。
三人入城时已是酉时,正赶上城里戍卫队换班。
这座南大陆西部的第一雄城,终于展现出它的风貌来。
一队队兵士急促而整齐的在城中穿行,厚重的黑甲亮的反光,腰间配着黑鞘长刀。神情肃穆而凝重。
城中百姓都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路边馄饨摊的老伯依旧在叫卖,天桥上的杂耍艺人还在吆喝,街上的孩子还拿着木剑和糖葫芦追打不休。
城卫队的煞气腾腾,奇妙的融合进了这座生机勃勃的城。
殷璧越不解,“这里的城卫队,是做什么的?”
难道不是用来维持城中整洁肃穆的形象?为什么路边那些摆摊的小贩,一点都不怕他们?
三人走在宽阔的大街上,段崇轩打着折扇,饶有兴致的看着小楼上对他挥手绢的姑娘,
“这可是苦差事了。且不说这么热的天还得穿的严严实实的满街走,遇见打架斗殴的修行者,得上去维持秩序,请他们换个地儿打,别伤到街上的孩子和花花草草。遇见强者在城里生事,得打开地城的通道,让妇女老人还有普通人先下去避难……就连遇见一个背着重物的老婆婆,都得上去帮人家拎东西!你说惨不惨?”
洛明川笑了笑,接着对殷璧越解释道,“我们现在走的这条街,是叶城主街,人流繁庶,如果我们骑着马,这些身穿黑甲的城卫队,就会上前提醒我们下马,避免冲撞了行人和商贩。他们肃容冷面,就是为了彰显城威,震慑叶城外来的修行者,不要在这里跋扈。”
段崇轩笑道,“虽然差事苦了点,但俸禄很高,又受叶城百姓爱戴,还有城主府做靠山。在这里,谁家儿子通过考核,入选了城卫队,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好事。这种情况,估计全南陆只有叶城一个。”
殷璧越心中感慨万千。
普通人与修行者,酒旗与刀剑,贩夫走卒与黑甲卫队。
就在这座城里,和谐的统一起来。
接着他蓦然想到,这一切追根溯源都是因为叶城的城主,是一位大乘境的强者。
强到可以定下自己的规矩,全南陆也少有人敢在他的城里滋事挑衅。
强到足以庇护一方。
他忽然有些佩服那位城主。
这时的殷璧越丝毫没有意识到,他会产生这种情绪,是因为潜意识里,心中已有了想要守护的地方。
或许是烟云浩渺的兮华峰,或许是他真诚又护短的同门,或许是连绵巍峨的沧涯山,或许是山上为他挥剑送别的弟子们。
这是很违反反派守则的情绪,但此时的殷璧越没觉得哪里不对。
天色将暗,余晖敛去光芒,城里的灯火迫不及待的亮起来。
高门宅院飞檐上的大红灯笼,旖旎歌楼描金洒粉的花灯,街边酒肆里暖黄的灯光,透过门帘,混杂着酒香笑语一同飘散出来。
入夜后的夜城,越发的喧腾起来,灯潮如海,人流如织。
三人渐渐走出了城中心的主街,将灯火与丝竹,繁华与喧嚣,都抛在了身后。
愈往城南,夜色愈静,青石板长街的巷陌间,黑白光影交错,偶尔露出深深庭院的匾额与石雕瑞兽。
过了这片城南贵人们的府宅,就是秋水湖。
没有了人间灯火争辉。星辰的光辉洒落下来,照的湖面波光粼粼。安静却不荒僻。
湖畔新建的院落群在夜色中静默着,与夜色相融。
未来折花会期间的一个半月,他们就要住在这里。
三人站在湖畔,夜风拂面,令人神情气爽。
洛明川道,“算上我们,这次来了三十人,一共十座院子,也就是三、四人合住一个。”
殷璧越还没反应过来,段崇轩就道,“行啊,我们住一个。”
洛明川见殷璧越没有说话,似是默认了这般安排,不禁松了口气,放松下来,“那走吧。”
三人默契的朝临湖最近的院中走去,将北边那个最大的院子,留给这次带队的兮平峰长老。
“这里原本有看宅洒扫的仆从随侍。但眼下只来了我们三个,也用不上,我就遣回去了。”wWW.ΧìǔΜЬ.CǒΜ
“人多反而杂乱,这样挺好,四师兄,你觉得呢?”
殷璧越默默点头。他只是在想,这个地理位置,很适合练寒水剑。
半年前新建的院子,打扫的干净整洁,庭中栽着一树广玉兰。正值花期,掩在绿叶中的白色花朵,为小院平添几分丽色。
院子不大,四个房间没有主辅之分。殷璧越随便选了一间。青玉案,流沙帐,既不富丽堂皇,也不寒酸简陋,让他很满意。
这时隔壁突然传来一声巨响,殷璧越心中陡然一惊,隔壁是话唠的房间!
他提着剑就向外跑,直接破门而入!
然后就看见……话唠在搬家具。
那张流沙帐木床,已被他换成了自己的紫檀雕花鲛纱帐。桌案变成了卷珠足莲纹螺钿嵌长几。
至于刚才的巨响,则是一座黄花梨百宝嵌大柜落地的声音。
整个屋子没有放什么奇珍异宝,单是那些家具上嵌着的螺钿、珍珠、金银、宝石,就生出夺人的灼灼光辉。
殷璧越简直怀疑这货能搬出个宫殿!
话唠见了他,很快明白过来,歉意道,“四师兄,吵到你了。”
殷璧越摇头,“不……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
段话唠听了笑的很开心,“师兄你来的正好!我正要去找你!”
然后他略微压低声音,“叶城的云想容云姑娘,弹得一手好琵琶,美名冠绝南陆,今天晚上在金风玉露楼里……”
殷璧越瞬间明白了!段话唠在邀请他去逛!花!楼!!
夜上楼台,花灯水袖,美人丝竹。
没逛过花楼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殷璧越不是想去做点什么,而是在他以往的人生经历中,还没有这一项。未知的事物总是吸引人,更何况,月黑风高夜,跑去张灯结彩的花楼,想想就很有刺激感。
他正要点头,就见对面的段话唠突然面色一肃,“金风玉露楼对面就是太和楼,晚上有说书先生登台,讲的故事引入入胜,令人拍手叫绝,实在值得一去。四师兄你觉得怎么样?”
殷璧越震惊了!
他为自己的低俗和段话唠的高洁感到深深羞愧!
这时他顺着话唠的目光转身,就见门口立着的洛明川,笑意浅淡,一副君子端方的模样,
“原来二位师弟是要去听说书啊。”
段话唠连连点头,“正是,洛师兄要不要一同去?”
殷璧越感到更羞愧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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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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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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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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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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