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年年岁岁>36 番外
  她很郁闷。

  手上的糖葫芦吃在嘴里,也变得没滋没味了。她食不知味地咬下了一颗糖葫芦,又顺势瞧了瞧铺子上的胭脂水粉。

  眼角的余光瞅到了某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她倏然挺直了背,步子加快,目不斜视地朝前走去。

  果不其然,那个鬼祟的影子也跟着加快了步伐。不知是不是身形太过瘦小,他跑起来有些不稳。

  在拐到了一个死角后,女人叹了一口气,回过身来。

  小家伙刚要找个地方躲起来,女人懒洋洋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别躲了,你都跟了我一路了。”

  话音刚落,周围静了一瞬,过了一会儿,只听窸窸窣窣的动静,一个脏污着小脸的小乞丐从墙角探出了个脑袋。

  看不清本来面目的脸上,一双眼睛清湛清湛的,名副其实的一双凤目。

  小乞丐被发现了,有些不知所措地低着头,乱糟糟的头发上还挂着一些细碎的沙粒。

  一看就是被人经常欺负的样子。

  女人不禁有些感叹,好心真是要不得的,她只不过看他可怜,同情心发作给了他几个馒头,他就认定她似得,她走到哪儿,他便跟到哪儿。

  好吧,她承认,她有时不时捡小动物回去养着的习惯,但捡个大活人回去,也太惊悚了吧。

  到时候他老了,她还年轻貌美,不把他活活吓死啊。

  她着实有些烦恼。

  可这小乞丐确实挺可怜的,她不管他,他会不会就饿死了啊。

  小乞丐眼见着他的恩人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嘟嘴,脸上的表情生动极了,他紧张的心也慢慢放了下来。

  他小心地踏出了一小步,踩到树叶的沙沙声惊醒了兀自思索着的女人,只见她快步朝他走来,白皙透着粉儿的脸上一派严肃。

  看那架势,好像要过来揍他一样。

  小乞丐咽了口口水,硬生生地停下了想要逃离的步子。他努力仰起脸,安安静静地看着她。

  女人有些泄气地停下了脚步,变戏法似得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夜明珠,“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颗夜明珠了,送给你了,你拿去当铺换些银两吧,应该够你吃一阵子的馒头了。”

  素白纤细的指尖,那一颗晶莹剔透夜明珠着实显眼。

  小乞丐的目光在那颗夜明珠上停留了一秒,下一刻,他移开视线,看着地面,许久未喝水的嗓子有些粗哑:“我不要你的钱,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你能不能……把我带回家。”

  说着,他怕女人不答应,惶急的抬起头,声音略显急切地道:“我可以给你做牛做马,什么脏活累活我都可以干,只要你给我一口饭吃就好。”

  女人低下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前的小乞丐明显发育不良,风一吹就要倒的样子,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了她一路的。

  她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看,而小乞丐也不躲闪,任由她的目光在他的周身扫荡。

  两人对峙了很久,女人率先受不住了,她将手里的糖葫芦塞到了他的手心,转而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等到眼睛里的酸涩感缓解了,她双手背在身后,郑重其事地道:“既然你执意如此,好吧,一会儿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许大惊小怪。”

  停顿:“不然,我就不要你了。”

  小乞丐一脸惊喜地看着她,黑葡萄似的眼珠子都能发出光来。

  “谢谢恩公。”

  “不要叫我恩公,我比你大,往后,你就叫我阿姐吧。”

  “——阿姐。”

  小乞丐看着个子小小,胆量倒不小。

  当女人揽着他腾云驾雾时,他除了嘴唇发白外,一切正常。

  等到稳稳落了地,站在凌云峰上,看着远处的崇山峻岭,小乞丐回头看她:“阿姐,你是妖怪吗?”

  额,女人摸了摸鼻子,“如果我是妖怪的话,你会怕我吗?”

  小乞丐点了点头,要迅速摇了摇头,末了,他又小心翼翼地问她:“阿姐,你会吃了我吗?”

  “……”女人:“不会。”

  这话一出,小乞丐似乎松了一口气,“那我就不怕。”

  女人嗯了一声,也没怎么将他的回答放在心上,转身要踏进她的洞府时,她想到了什么,冲着小乞丐挥了挥手:“你过来。”

  小乞丐乖乖地走了过来,很听话。

  女人在那一瞬间,心生了一股莫名的成就感。唔,有个小跟班的感觉,挺不错的嘛。

  这样想着,她将食指放到嘴边,咬了一咬,没咬动。

  她看了看身旁不明所以的小乞丐,朝他讪讪一笑,随即,她将食指送到他的唇际。

  “我怕痛,你帮我咬吧。”见他目光迟疑地盯着她的食指,她又补充道:“你要喝了我的血,才能跟我回去。”

  小乞丐一听此话,二话不说,将她的食指送进嘴里,尖尖的小虎牙微微一用力。

  某人的脸瞬间皱成了一团面疙瘩。

  娘呦,还不如她自个儿咬呢。

  小乞丐就跟着她在洞府里住了下来。

  女人牵着小乞丐在洞府溜了一圈,然后一脚将他踢进了临江池旁的温泉里。

  小乞丐的衣服显然是不能穿了,宋思就找出了自己的衣服,用剪刀裁小了尺寸,然后便兴冲冲地给小乞丐送去。

  到了温泉池旁,雾气缭绕中,她首先瞧见了一抹莹白。

  那白太晃眼了,华丽丽地闪瞎了她的眼。

  等到意识到自己来干什么的时候,她才手忙脚乱的地将手里的衣服递给了他。

  她真真是看走了眼,原来她捡了一个漂亮的娃子回来。

  她没夸张,那是精雕细琢的精致,比女娃子还漂亮,只要在成长的道路上没长残的话,他定是个惊艳绝世的美男子。

  未来的美男子似乎很害羞,缩在了水里,对着她腼腆地笑:“阿姐。”

  女人回过神来,擦了擦口水,回了句我先走了,便匆匆地离开了。

  等了片刻后,小乞丐才磨磨蹭蹭地回到洞府,他似乎也看出了身上穿的是改小的女装,数次欲言又止地瞅着她。女人顶不住他的美色,主动提起下次下山时给他购置些衣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女人就是一俗人,一样贪恋美色。

  有了小乞丐的陪伴,女人的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滋润了。

  小乞丐,不,应该说小苏斐很勤快,主动包揽起了家务活,端茶倒水,打扫卫生样样都会,久而久之,宋思的性子更懒了。

  宋思本只要食些青果就够了,但小苏斐的身体还在发育,她也不忍心摧残小幼苗,于是便三天两头地下山,买些个大鱼大肉回来。

  果然,小苏斐顿顿吃肉后,小身板结实了,肤色更细腻了,白里透红的,格外的赏心悦目。

  再后来,小苏斐又包揽了做菜的活计,宋思的日子就更美了。

  时间如沙子一般从指缝溜走,转眼,三年过去了,小苏斐也不负众望地长成了个翩翩美少年。

  宋思的日子过得清闲,无聊了就跟捡来的各种小动物逗逗趣,或者带着小苏斐去游山玩水。

  小苏斐长得太过惹眼,每次带他出门,宋思总觉得特别招摇。

  有时候走在路上,都有人过来跟她打听身边的小少年是哪家的公子,日子久了,宋思不堪其扰,生起了不带苏斐出来的心思。

  小苏斐极其聪明,只一眼就猜到了她在想些什么。

  于是,第二天,出现在宋思面前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苏斐。

  都说一白遮三丑,这一黑,再漂亮的人儿姿色也要减个三分,小苏斐仍然漂亮,只是没那么打眼了。

  身边有那么一个贴心的小弟弟,宋思发现,她越来越离不开他了。

  这不是一个好现象。

  毕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等到苏斐没了,不知道她一个人还习不习惯?

  宋思又开始忧郁了,小苏斐能看出她的不开心,可任凭他表现的再好,女人也没有再次展露笑颜。

  这个现象一连持续了三天,等到宋思再次露出笑容的时候,她做出了一个决定。

  那就是给小苏斐找一个好人家收养去。

  反正长痛不如短痛,早死早超生。

  把这个决定给小苏斐说了,换成小苏斐不开心了。整整一个月,小苏斐都没有理她,也不给她洗衣做饭了。

  提前体验到不习惯的某人,只好拉下了脸,跟小苏斐说好话,而少年却眨着他那双澄澈的眸子,看了她许久,慢吞吞地道:“阿姐,你不需要把我丢了的,我……活不长的。”

  女人一惊,这孩子干嘛自己咒自己。

  却听少年清朗若婵的嗓音,幽幽地道出:“我的家族,男丁无一幸免,只能活到十九岁,阿姐,若你不嫌……麻烦的话,就等我几年。”

  他已经跟她一般高了,双眸平时着她,眼里流淌着深深浅浅的忧伤。

  宋思不相信,搭上他的脉搏,细细地探究了一番。

  他的脉象很稳,可平稳中却藏着一丝古怪。宋思蹙眉看了看他,抽回了手,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虽然不死不灭,但毕竟不是神,不能改命。

  苏斐说的没错,他注定只能活到十九岁,但不是什么怪力乱神,也不是什么巫蛊之事,而是,他生就是天上的神,此番下凡,不过是来渡劫的。

  见女人沉默,小苏斐主动对她扬起了灿烂而天真的微笑:“阿姐,我这一生虽然短暂,但是能够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往后,小苏斐的命数,两人都没有再提起过。

  宋思表面上仍然自由散漫,但心里却多了一丝沉重。

  凡人一生不过她指尖一瞬,生老病死才是常态,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开心,大抵是因为跟小苏斐生活的久了,有了感情。

  一天天,一年年。

  小苏斐长成了翩翩公子。

  看着已经比她高了一个头的苏斐,宋思有些感叹。她还记得当初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才只到她的胸前,现在都长这么高了。

  当然,苏斐仍然跟小时候一样乖巧。琇書網

  因为知道苏斐没两年活头了,宋思格外珍惜两人相处的时光。

  最近,她迷上了青梅酒,酸酸甜甜的青梅酒。

  本着好东西要一起分享的原则,宋思朝苏斐招招手,打算与他同饮。

  清冷的月色下,他们对饮小酌。

  苏斐似乎不能饮酒,三杯下肚,醉意便染上了他的眼角眉梢。月光之下,那醉意朦胧的眸子,似蒙了一层纱,看不分明。

  宋思就笑他酒量浅,也不逼着他继续喝,而是自斟自饮,喝的畅快。

  此时的她还没有练到千杯不醉的境界,三壶青梅酒下肚,不醉也醉了。醉了的她,粉白的脸蛋上晕染开了两抹胭脂,她顶着个大红脸,抱着酒壶,吃吃地傻笑着。

  月明星稀,晚风送来了桃花的香气。

  本应熟睡的男子悄然抬起了头,怔怔地看着她。

  女人笑的可真漂亮,眉眼弯弯,瞳仁又黑又亮,似乎还闪烁着淘气的神色。

  约莫是被蛊惑了吧,男子起身,缓缓地走到了她的身边,在她侧头看他的时候,他轻轻地将唇印上了她的嘴角。

  青梅的酒香在鼻息见缠绕。

  他闭上了眼,睫毛微颤,不去看女子眼中倒影着的自己。

  他想,只有醉了,他才有勇气亲吻她。

  宋思虽然迟钝,但是并不是傻。

  在某人一次次的窥视中,她厚着脸皮想,阿斐难不成喜欢上了她?

  她先是惊恐,脑海里瞬间想到了乱、伦的字眼。

  可又一想,她年轻貌美(自封的),两人又没有血缘关系,喜欢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吧。

  当然,这个想法不过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她知道,他们两人注定是不可能的。

  于是,为了抹杀掉苏斐心里的小九九,宋思决定冷淡他,不让他的感情有发酵的可能。

  看着苏斐的目光一日比一日黯淡,宋思虽然有些不忍,但还是硬着头皮忽略之。

  时间久了,苏斐越来越沉默了。

  一次,宋思路过一颗老槐树时,一朵槐花从天而降,堪堪落在了她的头顶。

  她下意识地想要伸手摘下,身旁的苏斐突然制止了她。

  女人一怔,刚要转身,一只手便轻巧地替她取下了那朵槐花,拈在了指尖。

  粉白的槐花被他拾在手里,衬得他的手指越发的细腻洁白。

  宋思又是一怔。

  苏斐便笑了,他已经许久不曾露出笑容,此时猝不及防地看见他温暖的笑,女人的表情透着傻气。

  “阿姐,槐花见了你,羞怯地落在了你的发上,看来它很喜欢你,我给你带上吧。”

  宋思回过神,刚要拒绝,男子已经小心翼翼地将那朵槐花别在了她的耳机。

  然后,他后退两步,目光落在了她耳边的那朵槐花上。

  “阿姐,你这个样子,真好看。”

  他笑意盈盈,苍白的脸上罕见地飘起了两朵红云。

  女人眸光一闪,面无表情地将耳际的槐花取下,指尖一弹,那朵槐花便成了粉末,转瞬间便消失无踪。

  她没有看男子瞬间惨白的脸色,只是道:“以后,不要做这些无意义的事情,我不喜欢。”

  后来,宋思总会想,那一段时光,估计是她漫长人生里最美好的时光了。

  她此生都不会再有。

  离苏斐十九岁生辰越来越近,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

  到后来,他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终日躺在了病床上。

  宋思也收起了懒散的心态,遣散了洞府的各种小动物,一门心思地扑在了照料苏斐的生活起居上。

  她只盼着时光慢一些,再慢一些,可苏斐的病情却越来越严重,到最后,他每日都要吐很多血。

  在他还能说话的时候,他曾抓住了她的手,给她讲了一些他小时候的事情。

  每到这时,宋思总会很认真地听,然后给他擦掉唇边的血。

  苏斐没有跟她说过喜欢她的话,可他的眼神那么纯粹,一眼便望到了底,温存的爱恋。

  最后一次,时日无多的苏斐牢牢地抓住了她的手,抖着嘴唇,近乎无声地说着一些只言片语。

  宋思凑近了听,才听到他说:“阿姐,这……一生怎么那么短……短呢,只……恨我自己不能长生,不能……陪你朝朝暮暮,年年岁岁。”

  他说的那么用力,那么急切,生怕来不及,生怕她听不到。

  女人眨了眨眼,眨去了眼里的雾气,用力地回握着:“阿斐……”

  男子吃力地摇了摇头,挣扎着想要跟她说什么,宋思忍着哽咽凑近了他。

  “阿姐,我……”

  苏斐脸上泛起了虚幻的笑,唇际张张合合,宋思却一个字也没有听清。

  直到手里的力道蓦然一松,女人的表情在刹那间变成了空白,心也跟着空了。

  阿姐,在你第一次给我馒头,对我笑的时候,我便喜欢上了你。

  宋思很迟钝,包括她的爱,也后知后觉。

  直到苏斐离开了她,她才明白,她从来没有不喜欢他。

  在苏斐离开她的第三天,她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逆天改命。

  她耗费了千年的法力造了苏斐的肉身,又用她的心重塑了他的精魄,再以血供养他。

  此后百年,她再没有离开洞府,只是守着那小小的一团,等待着阿斐的新生。她知道,新生的阿斐不会有往日的记忆,但她想,他孩童时的记忆必定是伤痛的,忘了也好。

  一切重新开始,从头来过。

  她的心血没有白费,在不知过了几个百年后,小苏斐有了体温,也有了呼吸,只是没有睁眼。

  宋思一点也不着急,依旧安然地等待着,她知道,待小苏斐睁眼的刹那,他们便能永远在一起了。

  因为没了心,她的表情在迅速流失,终有一天,她的脸会再也做不得表情,体温也永远不会回暖。

  可那又如何,她拼尽所有,换一个阿斐,值得。

  等阿斐醒来,她一定好好待阿斐,将那些迟来的感情,一并交付给他。

  她想啊想,空荡荡的心房生出了丝丝的喜悦,身后有什么动静传来。

  女人回过头,灯火阑珊处,那个小小少年郎睁着懵懂而稚嫩的眼神,用那熟悉又陌生的目光看着她,脆生生地问:“你是谁?”

  女人一怔,随即笑了。

  “我比你大,你就叫我阿姐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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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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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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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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