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股疼痛可真是难熬,也没有什么规律,但每次来都是来势汹汹,比起凡间女子来葵水之痛,有过之而无不及。m.χIùmЬ.CǒM
等到痛苦熬过去了,她整个人也虚脱了,满头满脸的虚汗。
宋思伸手抚了抚额头的冷汗,面无人色,如同幽魂一般浑浑噩噩地走到洞口,靠着壁沿,看着外面漫天飘着的飞絮。
她慢慢地伸出了手,雪花飘飘扬扬地落到了她的掌心,不一会儿就消失无踪,宋思呆呆地看着手心,眉目温浅。
如今离那一次抢亲,早已过了百年。
杜婉芸的脸在她的脑海里早就模糊了,凡人的生命匆匆数十载,这几百年,杜婉芸早就轮回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可她的阿斐,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些爱啊恨啊,几乎都是上辈子的事了,她不老不死,生命中的唯一一次勇敢,在伤筋动骨那一天后,便只剩下等待。
不知道阿斐,还会不会回来。
宋思出神了片刻,将手收了回来,也收回了缱绻的目光。
她讨厌下雪,因为,她的阿斐,就是在一个下雪天,娶了别人。
那一次抢亲,她本来对杜婉芸起了杀心,但是阶詈蠊赝罚侦称泼哦耄笆弊柚沽怂哪且坏丁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苏斐,他看着清清冷冷的一个人,当真的在乎某个人时,他能将这世上最好的宠爱通通交给她,包括他的命。
可他视若珍宝的那个人,不是她。
当他飞身将杜婉芸护在怀里,宋思仿佛听到了尘埃落定的声音。
苏斐是由她一手养大的,她给了他生命,悉心地教导他,教会他喜怒哀乐,善恶是非,可她唯独忘了教他爱她。
这可真是悲惨。
最后,她面对苏斐惊怒交加的眸光,掠过他眼里的愤怒跟心伤,她只是挺直了背脊,一步步地远离了这个伤心之地。
当时她那萧索的背影,被那凉透了的月光拉的老长,她在想什么呢,其实她什么都没想。既然苏斐不爱她,那她就把苏斐跟他那小媳妇统统杀了,眼不见为净好了。可苏斐又杀不死,如果杀了杜婉芸,苏斐生生世世地恨着她,那真是比死了还痛苦。
既然得不到,那就干脆相忘于江湖好了,离开之际,她没有回头,只是一字一句地道:“苏斐,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你这个决定是错的,希望你不要后悔。”
甩出去的狠话言犹在耳,先后悔的人却是她。
她曾经偷偷摸摸地下山去,远远地瞧了苏斐一眼,那时候他正给杜婉芸做一把藤椅,好让她能够舒舒服服的晒太阳。而杜婉芸则挽着妇人发髻,衣着朴素,给苏斐擦着额际晶莹的汗水。
那一幕,稳准狠地冲击了宋思的空荡的胸腔,好多年都没有缓过神来。
等到五十年后,宋思心想杜婉芸都成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妪了,她就不相信苏斐还能对着她恩爱白头。那一天,她出发前特意换了一件颜色鲜嫩的云锦衫,还细心地描眉勾唇,画上一张鲜妍的妆容。
她要将杜婉芸比下去。
宋思信心满满,可还没到跟前,她就怂了胆,只敢透过纸糊的窗棂,偷偷摸摸地看着窗内的景象。
那时的杜婉芸早就没有了年轻时候傲人的美貌,层层叠叠的皱纹之下,遍布着繁星点点的老人斑,背也驼了,看上去就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年迈老人。
只有那双有些浑浊的眼睛里,还依稀藏着年轻时候的娇羞之色,她满脸依恋地看着苏斐,伸出了青筋暴起的枯手,缓缓地抚上了苏斐白皙的一如当初的惊世容颜。
“阿斐,一辈子,怎么那么短呢。”
彼时的苏斐正蹲在杜婉芸的面前给她洗脚,听到了这句话,他微微一愣,清亮的眸光里浮光掠影,交织成了一卷璀璨的蓝图。
“芸儿,这一世太短,我们还有下一世,下下世,生生世世。”年轻男子眼带笑意,对着他年老的妻子娓娓道:“无论你在哪里,我总会找到你的,哪怕穷尽一生。”
这个誓言太过深刻,让在窗外偷听的宋思大受打击,再也没有来看过苏斐,哪怕他们之间特殊的牵引,让她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将他找到。也因为苏斐对杜婉芸的这一句承诺,让宋思落下了胸口疼痛的毛病,不日不夜,不休不止。
偶尔午夜梦回,这句话回荡在她的梦里,与她记忆深处的某句话重叠在一起,让她不知道是真是幻。
山上的时光太过寂寞了,虽然她的洞府很大,四季如春,可她身无长物,不免感到孤单。因而,当身受重伤,踏雪而来的凌烨倒在她的洞口前时,她并没有像原先那样视而不见。
凌烨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猫,但被宋思当成了狐狸,要知道雪狐在这个时代是千年一见的,宋思自以为捡到了便宜,喜滋滋地将凌烨当成雪狐养,养了个把月,才发现凌烨是一只猫。
被宋思收留,凌烨并不感激,反而为了她将它错认成狐狸而耿耿于怀。
于是,宋思知道,凌烨是一只肚量狭小的猫。
照理说猫应该喜欢吃鱼吧,可凌烨偏偏喜欢吃鸡,也不怪宋思将它当成了狐狸。
为了满足凌烨的口腹之欲,宋思便下山提了两只鸡回来,一公一母,打算养一笼鸡,而在孵出小鸡之前,凌烨只能委屈一点吃鱼了。
凌烨这只猫顶怪,一点都不怕宋思的面瘫脸,现在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揣着宋思给她晒的鱼竿当零嘴,然后趴在鸡笼面前看俩鸡“打架”。
对此,宋思以手抚额,拉着凌烨的猫尾巴,飞速遁走。
时间悠悠地溜走,转眼,宋思养的鸡规模慢慢壮大了,两天给凌烨一只鸡都足够了。说来也好笑,凌烨作为一只猫科动物,还不喜欢吃生食,本来宋思只要吃些洞里的果子果腹,硬被凌烨逼得学会了一手过得去的厨艺。
因为凌烨这只猫总是时不时地玩消失,宋思只能由着它,它不在的日子,她没事就翻弄着自己的府邸,种种花养养草,日子倒也过的得趣。
别看她的住的洞穴其貌不扬,里面是别有洞天,草花树木小桥流水个个不缺,跟洞外的风景俨然两个世界,外面寒冬腊月,洞里却四季如春。
照理说这么一个风水宝地,千百余年,怎么就没有人发现呢。原因无它,只因这个洞穴是认主人的,外人是看不到这个地方的,也进不来,唯有沾了宋思的血,才能来去自如,可以说这个地方是一个世外桃源。
可这个地方再好,也没能留住苏斐。
一想起苏斐,宋思胸口就空落落的。其实这些年,她已经很少想起苏斐了,就算想起他,也是想起他的少年时代。如果苏斐永远不长大,一直呆在她的身边,那该多好啊。
宋思唏嘘了一阵,拍了拍脑袋,暗怪自己又在白日做梦了,回过神来,正好跟手上的敦实的母鸡大眼瞪小眼。
她的洞府果然是集天地之灵气啊,就连养鸡也能养得又大又肥
宋思勾了勾嘴角,脸是僵硬的,嘴角却是带笑的,于是乎,她的表情怎么看怎么扭曲。母鸡果然被吓着了,在她的手上扑腾的很凶,宋思也被吓了一跳,手脚并用地逮住了鸡,抖落了一地的鸡毛。
照理说凌烨不在,她没必要杀鸡,只是,她的胃口习惯了大鱼大肉,对洞里的青果就有些食不知味了。
宋思捋了捋袖口,一手抓着鸡,一手提起了她的那柄墨玉宝刀,手脚干脆利落的在鸡脖子上划了一刀。
淅淅沥沥的血被放在了一个石碗中,宋思神色淡定,一滴血溅到了她的脸颊,她不在意地抬起手背抹掉了。
正在她吭哧吭哧地杀鸡的时候,身后传来了很轻微的动静,声音虽小,可逃不过宋思的耳朵,她头也不回,淡淡地开口道:“凌烨,你终于舍得回来了。”
话音刚落,身后的动静倏然停止了。
宋思有些奇怪凌烨的安静,将头转向了身后,由于她的身体仍是保持着超前的方向,她这个姿势就显得有些怪异。
冷不丁看到一个人杵在身后,她着实吓了一跳,消化了很久,她才半眯着眼睛,伸长了脖子仔细地打量来人。
来人身上裹的那一袭白衫,跟很久很久以前,她送他下山时穿的袍子挺像的。当然,已经过去五百年了,她才不会傻的以为是同一套衣袍,更何况,他身上的衣服看着料子不错,针脚细密,不是她粗陋的女红技巧比得上的。
当时她怎么能够想到,当他转身的刹那,她跟他之间就再无可能了呢?
许久未见,记忆深处的某人凭空出现在她的面前,宋思的心绪还处在空白阶段,她维持着扭曲的姿势,呆呆地望着苏斐,一时忘记了收回她那白痴的表情。
她忘了手上还举着她的宝刀,那只鸡的鸡头可怜地落在了地上,将断未断,鸡脖的缺口处正一滴滴地往下滴着鸡血,因为宋思的恍神,那些鸡血都滴到了她的绣鞋上。
等到察觉到脚趾间的粘腻感,她才猛然收回目光,举刀一挥,鸡头应声掉下,在地上咕噜噜地滚了好几圈。
她的目光跟随着滚动的鸡头,嘴边的话语状似随意地道了出来。
“你回来了。”
宋思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鸡头,将其扔进了一边的木桶,然后在一旁的池边仔细地清洗着鸡块。
她动作很是娴熟,表情也极为自然,淡淡的一句招呼,就跟对待许久未见的老朋友一样。
苏斐垂眸看着女人淡然的面孔,心里幽幽地呼出了一口气,转而想到了什么,他的眉头微不可查地皱起,转瞬即逝。
“嗯,我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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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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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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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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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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