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美人烫手>第44章 为谁所控
  (本章补完,看完前面的小天使可以从中间开始看哦)

  仲文的目光扫过她,眼眸精光一闪而过。

  宁卿看着他,此人面目白净,发色漆黑,虽然嘴角带笑,但一双眼睛左右相瞟,并不是老实模样。他当然不老实,上一世,他是慕容昕帐门前迎来送往的外间亲卫,却没想到,是从剑雨的身边开始发迹。

  但是就是这样的侍卫,上一世,无论她是否能见到慕容昕,留在他身边,对他能有什么影响呢?为什么他要那么做?

  剑雨此来是回复霜风带回的消息:“王爷,霜风急报:斥候前行三里,发现司马——无情的方向有点不对。”

  “怎么不对?”慕容昕眉梢一挑。

  “他的方向侧移数里,似乎往万石谷去了。这万石谷瘴气弥漫,乃是这戈壁滩中一处险恶之地,人畜勿近,除了冬末会有养蜂人出现,再见不到活物了。”

  “再探。”

  剑雨一使眼色,仲文立刻领命出去。

  剑雨擦擦额头的汗,方才一路狂奔,身上有了层层薄汗:“王爷,昨日军中的信鸦又死了数只。”

  进入戈壁滩之后,不知为何,军中的信鸦总是过几日就会死掉,这么几日,断断续续,竟然少了一半。

  慕容昕看向一旁的苏蒙:“小蒙,你带金尾圣雕出去找些吃的。”等到苏蒙出门,他这才示意剑雨继续往下说。

  “属下仔细查看,这些死的信鸦都是刚刚从外面飞回来不久。可是近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军情需要大规模动用信鸦。”

  “你的意思是——”慕容昕眉间一簇,“有人动了这些信鸦,然后杀了它们?”

  “只有这样,才能掩饰信鸦的去向。”剑雨难得头脑清醒,“但是军中任何人都有可能动得信鸦,想要找到这人,却是难上加难。”

  “阿恒,你怎么看?”慕容昕很自然的让开一个空位,示意宁卿坐下,状似漫不经心的问道。

  宁卿却就近寻了矮凳坐下,想了想,她取出一个香包:“阿恒倒是有个主意,找到这人。这种香脂,是根据大烮的香米分配料,加了西疆的蜜汁调和,香味极淡,色泽极浅,但是不同的是,随着时间的变化,香脂会渐渐变色,且非得数日不能消散。这样,只要将香脂涂在信鸦身上,三日之后一查,谁动了,谁没动,一目了然。”

  歇息了一两日,到底年轻,宁卿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下午阳光正好时,她也开始走出帐篷透气。

  清冽的空气带着丝丝凉意,吸进鼻尖,透心的感觉。

  她左右走了几步,忽见前面远处有座灰色的小帐篷,而苏蒙曾经说过自己住在那里。

  想起那夜他们两人所说的驯鹰,她一时兴起,便晃荡着向帐篷走去。

  帐篷很安静。

  现在是下午,除了几列巡逻的兵士经过,四下只听见风声。

  她站在帐篷外喊了一声:“苏蒙?”

  没有人应。

  宁卿提高声音,又喊了一声:“苏蒙,在吗?”

  还是没有人应,奇怪,苏蒙的行动范围向来只有她修养的地方和这鹰帐,现在也不是饭时。会去哪里了?

  宁卿掀开帐篷,向里面探视。

  昏暗的帐篷中,隐隐可以看到一个人趴在地上,细细一看,是苏蒙的模样。

  她不由一笑:“苏蒙,都什么时辰了,还在睡午觉。苏蒙,苏蒙?再不醒,我可把你的鹰都偷走了哦。”

  然而她很快发现不对,苏蒙的“睡姿”很诡异。wWW.ΧìǔΜЬ.CǒΜ

  宁卿心头一颤,立刻抬眼看去,另一侧十多个鹰架上,密密麻麻站着数只鹰,它们的脚上拴着镣铐,一双黄橙橙的眼睛锐利而狂野。蒙着鹰眼的眼罩乱七八糟掉了一地。

  出事了。

  宁卿当机立断,立刻回头大喊几声:“来人呐!”一边直接进了帐篷,她快步走到苏蒙身边,他的脖子歪扭到另一边,露出的半边脸眼睛圆睁,嘴角还挂着血迹,已然死去多时。

  而在他的脖颈上,触目惊心是一道鹰抓的裂痕,脖子的血管被抓破,鲜血缓缓躺了一地。

  宁卿捂住嘴巴,颤抖着想去将他扶起,但是生生忍住。

  她深深吸了几口气,平复自己的呼吸。站了一会,只是蹲下来,将他的眼睛阖上。

  很快,接到消息的慕容昕和剑雨等人也赶到了。

  宁卿讲了她前来看到的情景,然后勘察的士兵在询问了当日值班的戍卫,没有听见任何异常,现场也没有打斗的痕迹;然后盘点这些驯鹰,发现少了最凶猛的一只斧鹰。

  于是很快,这件事被认定是一场意外:因为驯鹰时候过度饥饿的煎熬,凶猛的斧鹰挣脱束缚,要了苏蒙的命。

  剑雨叹息:“可惜这些鹰,只差一天就可以成了,现在……”他啧啧两声,被宁卿赏了个白眼。

  慕容昕转头去看那些黄睛驯鹰,昏暗的帐篷中,它们的眼睛如同宝石,而因为数日的饥饿,现在都已经皮包骨头,奄奄一息的站在摇木上,有一两只已经在闭眼打瞌睡。

  这些驯鹰是苏蒙的心血,里面有苍鹰,灰蛟鹰,凤头鹰,甚至还有凶猛的斧鹰,都是当日从鹰回沟离开时所有能带走的新品。

  宁卿醒后,除了看望她,苏蒙这两日几乎日夜都在这里,费尽心思,却不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宁卿只觉得似乎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一切太巧合,巧合的那么的自然。

  她的眼睛在一地鹰眼罩上扫过,大大小小,都是苏蒙自己做的。忽的,她眼眸一闪,走了过去,再站起来时,手上多了一根纯黑的羽毛,带着莹润的紫蓝色金属光泽,是乌鸦的羽毛。

  她举起来,慕容昕看着那根羽毛,眼眸一动,如同忽然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顿时清明。他伸出白皙的手指,接过来。

  剑雨道:“这不是信鸦的翎毛吗?难怪,最近,这么多信鸦接二连三的消失!竟是被这些鹰隼所食!难怪!”他灵光乍现一般,“难道,这个苏蒙竟是……哼,真是恶有恶报。”

  “你今日只带了肩膀出门吗?”没带脑子的东西。慕容昕斜睨了剑雨一眼,实在为他智商无语,然姿态天生,含嗔而似笑。剑雨干笑,不明所以。

  他不紧不慢开口:“杨靖,即刻青烟为令,击杀军营周围所有青空之物,尸体带回。”一个心腹亲卫领命而出。

  剑雨满脸茫然看着自己的主人,然慕容昕没有向他解释的打算,只是接二连三下着一个接一个命令:“围住鹰帐,收缴营帐中人佩刀。”

  又一个亲卫领命而出,帐中诸人面面相觑。这是什么情况,但是慕容昕的命令,自有他的道理。

  一阵佩刀解甲之声,宁卿站在慕容昕身侧后方,正好看见众人的神态,有的奇怪,有的不解,有的惊讶,然,不出她所料,还有一个一闪而过的紧张。

  “现在,两人为组,相互检查,发现手指淡红者就地制服。”话音刚落,一个黑影暴起,紧接着便是利刃划破喉咙的声音,仲文捏着滴血的匕首,冷笑着站定在人群中。

  “仲文?你这是干什么?王爷只是说制服,没说要杀人啊。”剑雨一脸惊异。

  “拿下这个细作。”慕容昕下令,顿时兵戈相向,仲文被围在了人群中,早在慕容昕下达最后一个命令,他便知道他已知晓一切,当机立断先下手为强。

  “王爷?”剑雨呆滞脸。

  “现在还看不出来吗?是他,杀了苏蒙!”宁卿冷冷道,一双黑眸紧紧盯着卸去一身温顺的仲文。

  “怎么可能?怎么!仲文是我叔父举荐而来……怎么可能?”剑雨猝不及防。

  “慕容昕,我倒是低估了你。本来若是让人一个个检查,我早有时间逃走。”仲文嘿嘿一笑,他的声音掩去了原本的低沉,竟然又尖又利,浑然竟是宦人的腔调。

  “你!”剑雨大骇。

  “我?我怎么了?蠢货一个。你的好叔父,说是赏识我,举荐我。不过是个伪君子!只是多看了他美妾几眼,多说了几句话,竟然要了我的命根子!”仲文眼里射出恶毒的光芒。

  慕容昕打断他的“苦大仇深”:“为什么要杀苏蒙?”

  “嘿嘿,我倒是好奇,你怎么发现苏蒙是被杀的?”明明伪装的很好啊。

  慕容昕懒得跟他解释:“阿恒,让他死个明白吧。一会,任你处置。”他卖出一个大大的人情。

  “你以为你做的干净利落?从一开始这里面就全是破绽,鹰帐里面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但苏蒙的伤口在脖颈处,从伤口的爪印来看,是从斜前方一击即中,但是这样的距离和角度,一个娴熟的驯鹰人不可能避不开,除非,他那时候不知道——昏迷,或者被人抓住,无法避开。”

  仲文冷笑。

  “第二,这里少了不是一只鹰,而是两只。”她缓缓走到最角落,那只白羽开始凋落的雏雕被蒙上眼睛,傻站在摇木上,“金尾圣雕的位置原本应该才是斧鹰的位置。为什么整个鹰帐所有驯鹰的眼罩都被扯开,因为最凶猛的斧鹰只有从眼睛才能和其他鹰区分开来。而那里。”她眼睛看向方才捡到乌鸦羽毛的位置,“才是另一只消失的驯鹰的位置。”

  “想象力很丰富。”仲文赞许,“那你不妨猜猜,那只鹰去哪里了?”

  宁卿缓缓走过来,她一只肩膀受了伤,只有另一只手能自由行动,缓缓从地上捡起一把短刀,掂了掂:“那只驯鹰下面的脚锁横木部分是折断的,想是饿的发昏挣脱飞了出去,然后捉到了一只信鸦,结果被赶着捉鹰的苏蒙发现了信鸦的秘密,这才被杀人灭口。什么秘密,值得向一个孩子下手,那自然是见不得人的秘密。”

  仲文没想到,一切在她面前,恍若白纸一般,而他精心布置的一切,竟然如同稚子的玩戏一般不堪一探。

  “但是,你们怎么知道杀苏蒙的人就在这里,也可能在外面,在别的军营也是可能的。”他不死心的继续,语速快了起来。

  宁卿握着匕首慢慢走向仲文:“我来的时候,苏蒙的血还在流,杀他的人不会离开超过十丈,为了确保苏蒙已死,他一定在旁边,还有什么比跟着众人进来,更能证明自己的无辜?”

  慕容昕点点头,眼里一丝赞赏:“这个,本王倒是没想到,方才只是讹上一讹,这里没有,出去再讹就是。”

  仲文面色一白。

  旁边两个军士死死按住他,为宁卿让开一条道。

  “这条命,是你欠苏蒙的。倒是便宜你了。”她的声音向来空灵,此刻像是染上了一层烟雨。

  “你不想知道是谁派我来的吗?”他还在拖延时间。

  “不想。”宁卿回答。

  “三王爷,难道你也不想知道吗?”仲文兀自嘴硬。

  身旁的慕容昕干脆重复回答:“不想。”除了老四就是北狄,这两本来就勾结在一起,知道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干的,有意义吗?

  仲文语塞,神色闪烁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宁卿冷哼一声。即将越过慕容昕的瞬间忽然被一双温暖的大手抓住了胳膊。她立刻用力,但是这只手不止是温暖,还很有力。

  她不解的转过头去,对上一双温暖而又平静的眼眸,深沉如同碎湖,慕容昕那标志性的恬淡高雅模样有了丝裂缝,他微微扬起嘴角:“不要亲自动手,脏。”

  宁卿忽的一窒。

  分神的瞬间,仲文忽的狂笑起来,紧接着,便看到一道火龙从鹰架后面烧过,群鹰忽的振翅,与此同时,仲文嘴里响起一声嘹亮的鸽哨,众鹰毫不迟疑,兜头向慕容昕等人袭来。

  他一直等的便是这一刻,事先备好的冰块融化上面的蜡烛,点燃预备的火龙,毁尸灭迹,悄无声息。

  巨大的鹰嘴,尖利的鹰爪,金黄的眼睛。倏忽而至。

  见过仲文面目的群鹰为他所控,这才是仲文揭开鹰眼罩的真正原因啊!!

  而在那同样的瞬间,一个温暖的怀抱覆面而来,慕容猿臂一伸,广袖环绕,将宁卿揽进了怀里,整个世界铺天盖地全是陌生的味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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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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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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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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