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答反问着:“你觉得呢?”
李青莲沉默了,表明她知道。
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继续说:“还有早上,那个化妆品的事情,我不是不想要,而且我觉得又贵可能不会适合我。”
中午,她在睡觉的时候,脑袋突然想起早上这事,当时陆昇的表情何止是臭一个字可以形容,总之后来他面无表情不近人,让她心里觉得不舒服,她总是习惯纠结于这种小事,所以不说清楚心里会一直纠结,只有解决了心里才舒服。
陆昇撇了她一眼,关注点不一样:“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合适,再说合适的鞋子也都需要磨合。”
现在是讨论适不适合的鞋子的问题吗?而且化妆品不适合就要停啊,继续使用会损害皮肤。
李青莲决定深入探讨这个问题,转头,发表自己的意见:“我只知道不合适的话就得停止用,不然损害的不只是皮肤这个问题。”
陆昇又反问道:“是吗?”对于皮肤这个问题,他不了解,对于合适这个问题,他真的没有比谁更清楚。
她也不想继续这个问题,真是自讨没趣,索性闭眼,就让沉默代替回答。
不多时,到了她家的小路口,再往前一些几米,就是她家门口,然而,陆昇并没有送佛送到西的打算,只是熄了火。
周围的房子有的亮起了光,有的房子已经与夜色融为一体,好在有路灯,这一切才显得不那么虚无缥缈。
陆昇正打算开口说什么,手机响起。
“喂,妈,怎么了?”
“好好好,我马上来。”
李青莲等他挂完电话,一边打开门,一边说:“那我先下车吧,你有事忙去吧。”
陆昇没再说什么,淡淡地回道:“嗯,好。”
李青莲一下车,陆昇立马调头离开,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好像这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一连几天,李青莲都是带着手提电脑,桌边放着一本ps教程,偶尔不懂就趁着金星有空时候问问,或者请教西瓜,学习到差不多的时候,就问问他们要打包还是现煮。
突然就觉得自己的生活还是挺实在的,往年这个时候,她都呆在家里,乖乖地等待着过年。
这天,她又如前几天那样忙碌着,乐学姐突然携带着程嘉到访,还带了几杯奶茶,也买了食材。
程嘉一进门,朝着李青莲飞奔过来,拍了下她的肩膀,热情地将奶茶摆放在她的面前,想到了什么,就在她要接过来的时候,又调皮地将奶茶移开,撅起小嘴说:“你在这里都不和我说,还是昨天我哥和乐姐吃饭时候说的,我才知道。太不够意思了。”
李青莲抢过奶茶,一面将吸管用力的□□去,一面看着她说:“你也好意思说我,也不看看我这几天这么忙,我一直在自学这个软件,哪有空说。”
此时,程琛和陆昇听到外头的动静,拉开门,走了出来。
程琛走到乐颜的身旁,宠溺地看着她,心疼的对她说:“你怎么都不提早说,我可以接你啊。”
乐颜挽着程琛的手,体贴的说:“这不是怕打扰你,才没说的。”
金星在一旁看不下去,语中带酸:“秀的一手好恩爱啊,虐死单身狗了。”
“哈哈哈……”
大家面面相觑,听到这句话都笑出了声。
古筝身穿中长款红色的大衣,刚好在她的脚踝处,凸显出她傲人的身材,脸上更是十分的自信,给人一种成熟女人的感觉。
许是屋里的热闹气氛让人没注意到她的存在,她对着背对她的人,柔柔地喊:“陆昇……”
大家齐刷刷地看她,突然屋里就安静了。
陆昇疑惑地走到她的面前,问道:“你怎么来了?”
古筝突然就流泪了,两行眼泪不停地流着,让人看着怪怜惜的,和她今天的穿着极其地不符合,这是闹哪样啊。
她说:“今天我和林峰吵架了,他说要和我分手,你说他是不是有病啊?”
过了一会儿,她又没事人一样地说:“陆昇,我们在一起吧,好吗?”
李青莲觉得古筝不对劲,仔细一看,她把自己包裹地十分的严密,高高的领子竖起来,好像在保护着自己,在她抹眼泪的时候,手腕露出来了一截的淤青,还有些看不清错综复杂的疤痕。
李青莲往前走了些,试图看清楚,没想到陆昇带着她走出了门口,估计是不想让人打扰她们。
程琛带着乐颜去了玻璃磨砂窗的那间,留下程嘉和他们呆在一起。
程嘉第一次看到古筝,对于这个漂亮的女人是十分地好奇,于是八卦地问:“他们什么情况啊?”
金星掌握了些情况,挑了挑眉头,骄傲地说:“就是,老情人纠缠的故事呗。”
一年前,古筝有一个未婚夫,叫林峰。两人吵嘴,林峰就会动手打她,而古筝也经常用割腕来威胁他,事后,古筝都会打扮地很漂亮的来找陆昇,都是小鸟依人的可怜模样。后来很久古筝都没有出现,因为她随着林峰出国留学,没想这次他们决定回国做生意,这也是古筝回国后第一次来找陆昇。
金星来这里比较晚,而作为前辈的西瓜补充着说:“以前更夸张,那女的来这里,吐着苦水,说着说着还砸起了东西,好在昇哥脾气好,忍受的住,要是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男女朋友呢。”
听到这里,李青莲起身去厨房烧水,程嘉继续听八卦。
没想到陆昇回来了,他们也没敢议论,赶紧岔开话题,聊点其他东西。
陆昇扫了他们一眼,进了厨房,绕过李青莲,蹲下身子,习惯地从小柜子里取出了一小包咖啡。
电水壶里开水沸腾着,“啪”的一下,慢慢地安静下来。
李青莲倒了杯水,捂着手说:“她……没事吧。”古筝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的光鲜亮丽。
陆昇撕开了咖啡,将开水倒入装有咖啡粉末的杯子里,慢条斯理地搅拌着,让人看不清眼里的情绪:“没事,只是在闹情绪。”
李青莲转身,捧着茶杯,留下一句话:“上次的不合适问题,就是现在古筝的情况。”
她是局外人,不好多说什么,可是事实胜于雄辩。
陆昇在厨房里呆了很久,均匀地搅拌着咖啡,喝了一口,皱着眉头,让人猜不透。
陆昇端着咖啡到了办公室内,乐颜出来到厨房准备饭,而程嘉吵闹着要帮忙,无奈之下,也只能让她来当帮手,只希望不帮倒忙。
程琛抬头看了眼陆昇,问他:“阿姨,身体怎么样了?”
前几天阿姨还打电话来公司,说是身体不舒服想叫陆昇载她去看医生。
陆昇回答说:“没事,就是小感冒,已经吃药了,快好了。”
陆昇突然来了句:“合不合适,是不是首先要试试?”
程琛没及时反应过来,觉得应该是说他和李青莲的事。
程琛想到自己和乐颜,一路走过来,也是坎坷的,感悟也是很多的。
他笑眯眯的,掩盖不住喜悦说:“合不合适,试试看,如果努力的试着,还是不行的话就放弃。”
陆昇想着,时机还没成熟,也许还不合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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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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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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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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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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