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他们都已是华发苍颜的老将,但他们也都曾有过,足已在老迈时不负遗憾的年轻。
总有那样一种回忆,精彩得令人不厌其烦的想要去回忆丝丝点点,然后,在流电般飞回心头的回忆下,无论何时,总会神采飞扬。【】
只要是跟随在明宗身后,他们就从不知道放弃,苦战必到底,血战至天明,每一场恶战,他们都用超乎寻常的勇气扳转无人看好的劣势。
今日,他们亦只想让明宗的在天之灵看到,由他亲手创建的铁军,将在曾经的中原故土上,继续着这股永不言败的豪迈,然后,一直追随在他的英灵之后。
回光返照也好,重整旗鼓也好,就这一刻,他们只想向着漫野黑甲放声大笑,因为在跟随先皇唐明宗的那段岁月里,他们也总是这般,用这撒野似的大笑,祛除掉心底黑暗,冲向千军万马。”“
“陛下的战法,总能令出家人也意气风发!”玄机子笑声朗朗,他在笑声中大喊着彼此年轻时,袍泽在军中的外号,“轩辕七杀!要突围么?”
陷入合围后,横冲都就以示弱于敌的防守姿态来恢复体力,此刻,体力已复,斗志已昂,他们当然就要反戈一击,这将会是横冲都的最后一击,不成功,也成仁。
“再等等,待那万人敌的护龙将过来,回合后一起出手。”轩辕如夜也大声的予以回答,两人一问一答,就像是存心要让合围处的每一个黑甲军都听到他的问话。
听到两人的对话,黑甲军再是白痴也已明白,横冲都果然要开始破围,合围处的黑甲军都在紧张中彼此靠近,试图把合围包得更紧,更有不少人还转过头去张望正如一团烈焰般冲来的将,他们心里都在忐忑,只剩十几骑的黑甲,难道真能冲开这十步几千人的合围?黑甲军没有注意到,就是这忐忑,已在无形中磨损了他们的士气。
也没有人注意到,轩辕如夜在大声回答的同时,还轻轻眨了下眼睛,这个细微的动作,也就只有他身边的横冲都心领神会的看在眼中。ωωω.χΙυΜЬ.Cǒm
于是,横冲都就在此时突然出手。
第一个出手的不是性如烈火的战将苌庚,也不是右臂被断,早打算舍残躯拼命的行商车玄甲,而是玄机子。
另几位军甲出身的袍泽不同,早在年轻时,玄机子就是名虔诚修道的道者,道者无欲,但他无欲的只是红尘名利,从不肯放下世间疾苦。因此加入横冲都,以暗夜行者之身守护中原,正是他这辈子所修所证最得意的大道。也因此,在听闻先皇战玺重新问世时,他第一个飞骑而至轩辕如夜的麾下,甚至比性子最急躁的火衲子还早到了一天。
即使是在十几年青灯古卷的归隐后,玄机子胸中的那一点道心,也从未真正沉沦。当然,参与此战的八千铁军,不论是相伴多年的袍泽,还是那些年轻的后进,胸膛中也都藏着一颗和他相仿的视死如归心。
不过,道者本该心有止水之静,玄机子今日也有决心,不论形势如何陡转,定要用止水沉静来完成这场无法预知的大战。因为在从前,横冲都的天狐军师曾告诉过他;敌我兵力悬殊,也许可以用不止一种的方法来回避掉劣势,可若在大战中无法持有冷静,那就会错失去所有可能的契机。
是以今日一战,论斩将杀敌,玄机子肯定不是将领中的佼佼者,但每一次横冲都发动奇袭,他都会分毫不差的切入战机,而更多的时候,玄机子的身影都会守护在白骨枪旗一侧,因为他想把自己这条命留到最后,在最后一次冲锋,或是在掩护袍泽做最后一次冲锋时,再把这具还未彻底老朽的身躯,尸解于兵戈,证道于今朝。
可也正是这克制的沉静,使他含泪目送了一剑破空,以生命的余音高呼汉唐的儒生剑客鸣镝,又睚眦欲裂的看着火衲子口宣佛谛,于烈焰中焚身成佛。
玄机子再是道心坚固,也按捺不住三味真火,这正和那位孔子学士江宁望一样,即使早知今日生死无非先后之分的定局,他也不想再亲眼目送,再有一位袍泽先他而去。
所以,玄机子在此时第一个出手,这最后的冲锋,正是他所期待的,最好的机会。
止水沉静化为奔雷惊瀑,玄机子一夹坐骑,向前笔直冲了过去,若说他和轩辕如夜的一问一答是故意迷惑黑甲,那这破围的第一击则不含任何花哨,因为横冲都的半圆阵与黑甲合围几乎是贴在一起,玄机子这一催马,直接就陷进了合围中,左右黑甲军一围拢,立刻就把玄机子挤在了当中。
“忠源!“玄机子根本不去看左右两边的黑甲,一声大喝,手中铁拂尘向前方用力挥出,拂尘顶端的铁云丝如三千烦恼丝般抖散开来,迷了人眼,乱了人心。
六七名黑甲被扫中面门,两眼被铁云丝刺痛,急捂眼往后退开,另一名黑甲直接被铁云丝箍住了脖颈,这并不是此人倒霉,而是因为他正挡在玄机子坐骑前方。
挡我者死!这就是横冲都的铁则。
趁那名黑甲军情急慌乱的去扯铁云丝时,玄机子运劲于臂,一缠一绕,把这名黑甲军的脖颈咔嚓一下绞断,拽于马下。
与此同时,另一端的忠源一听到玄机子喊他的名字,当即大步冲了过来,阵前刺客,不但可阵前斩敌,也可随时向袍泽给予援手,这就是并肩半生的袍泽了,一个眼神,一声招呼,彼此间立即就能施展出最好的配合进击。
只见忠源把战玺锋刃向外,双手横持于脸侧,冲行处不论人骑,一近他身侧,身上立刻就会被刮擦出一道凄惨的刀口,忠源来势极快,玄机子刚把那名黑甲拽于马下,忠源已及时冲至,战玺横转,刀棍浑厚的背刃一个重击,正劈在这刚被勒毙的黑甲军坐骑胯部,痛得那畜生尥开四蹄,往边上乱冲乱撞开去,玄机子当即催动坐骑上前,顺势占住了这一步地利。
笔者注:最近更新实在太慢,原因无他,一直码字的台机破了,而且一破就是无法启动的彻底破,最糟的是居然连移动硬盘也一起故障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文档找回,放入笔记本中,本打算以小本本坚持更新,无奈才用了一小时,吃灰半年的笔记本居然也很赶时髦的破了,嚎啕几天后,取出本来攒了打算去奢侈的钱,重装了一台很奢侈的台机,本以为破财消灾,谁知这奢侈机一捧回家,先卡机,再死机,在下几近疯狂,之后就是无数次的往来电脑城,换硬盘,换光驱,新的换新的,怕卡机,搞固态硬盘当主盘,怕死机,一星期内连换四次系统,接连折腾两星期,昨天刚以为恢复,打算挑灯夜战,结果,键盘坏了,合着这次新装的机是我前世的冤家,一个一个零件的给我破。
直到今天下午,才拖着崩溃的身躯,新不如旧的电脑,返回家中,开始码字,数数看,貌似有大半个月没更新了,无奈,无辜,本章免费。
之后,争取尽快更新。多谢读者不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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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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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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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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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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