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师尊会知道我喜欢大师兄?
如果大师兄知道师尊对我说的话,会不会不敢喜欢我了?
诸多念头瞬间纷涌交织,温乐只觉得脑子乱哄哄的,他的心情从惊愕到愤怒到疑惑到悲伤到不解到最后的镇定。乐-文-他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但事实上,从他惊呆到振作,只用了不到十息的时间。
要不是温乐灵台一点清明没灭,还在苦苦克制,他差点就反问沈谢为什么要坏人姻缘了。温乐极力控制自己不流露出难过的表情,他依稀听到自己用冷淡空洞到极点的声音回应:“师尊多虑了,我当时只是为了拒绝师姐,才会这么说的。弟子潜心修炼,只求长生大道。我对大师兄……只有同门之情,并无儿女之私。”www.xiumb.com
妈蛋,知不知道坏人姻缘被马踢,棒打鸳鸯要倒霉?温乐心中怨气暗生,不过回复还算有分寸,只是他依旧狡猾的钻了一下字眼。
哼,我和大师兄都是男的,就算相恋也不是儿女之私,我可没说谎。
温乐低下头,不让沈谢看他的眼睛。而沈谢也只是听说了剑舞坪的事情,看到温乐表态并没起疑,就叹了口气:“如此甚好,去吧。”他其实有很多话想对温乐说,但到了最后还是没有说出。
“是,弟子告退。”
温乐飞快的离开了一夕居,能在保持仪态风度的同时逃离速度这么快,也只有他才能做出来。
回到逍遥阁,看到师兄们关切的眼神,温乐强打精神,笑着把这件事搪塞过去。直到进了他自己的房间,温乐才如释重负的瘫坐到地上,心里满是不解与郁闷。
蜀山并不禁止师兄弟之间结为道侣,就和师兄喜欢娶师妹一样,师兄弟之间知根知底又志同道合,所以蜀山多的是同峰之间喜结良缘。那为什么我就不能喜欢大师兄呢?
温乐单手支额,苦恼的想着。只是他天性乐观,胡思乱想也不忘苦中作乐。
切,说什么喜欢谁都可以。要是小爷我说我喜欢你,估计你一脚就把我踹出师门了。等等,要真说了师尊多半维持不了那张面瘫脸,应该说来试试的,好想看师尊惊呆的样子啊。
不过师尊,你真是失策呢。我可不是把你的话奉如神明的大师兄啊,你说归说,我听归听,可我不会照做哩。哼,在我那个时代,就算是父母都无法阻挡子女追求真爱,何况只是师父。不过要是爸妈知道我喜欢上了同性,估计也是一顿竹笋炒肉吧。
唉,大师兄,看来我得先默默喜欢你了,免得师尊又插手干预,真是倒霉。
温乐这边一夜心烦,林乘风同样没有心静。
为什么呢?
明明自己那么努力,那么仰慕师尊,但师尊总是吝啬给自己一个笑容?
是,我天赋是没师弟们好,进度也没师弟快,可是,可是我也是你的弟子啊!
你几百年都不收徒,我是你的大弟子,我还以为,我会是特殊的那一个呢。原来……是我奢望太多么?如师如父,也许只是我自己执迷了吧。不是你希望的弟子,就不是你想要的弟子吗?
比起心情悲愤迷惑的温乐,低落伤痛的林乘风,方越算是好点的了。只是他现在也很烦恼,在他的手里,一张散发淡淡香气的花笺正提醒他一件郁闷的事情。
“君许妾夫婿,妾盼君多年。君诺妾未忘,瑶池候君至。”
真是的,当初怎么就那么傻,急于脱身之下对那个女孩说什么以后会去娶她,而且还说如果做不到就把师兄弟送给她挑选呢。
没想到躲也没躲过,居然被她知道了我的身份,居然请求蜀山必须让我去。这下糟了,大师兄和小师弟哪一个都是滑不留手的奸诈人物,个个都不容易卖啊。我一定得保守好秘密,不然他们看好戏不说,说不定还把我打包送人,那就悲催了。
等等……貌似,我还有一个师弟啊?唔,不如就卖了陆小季吧。
正在房间里准备东西的陆小季突然打了个喷嚏,他擦了擦鼻尖,看了一下小黄鸡,发现爱宠没被吵醒,他便继续收拾。
“天雷符,还有五张。”
“还灵丹,还有一瓶。”
陆小季心情愉快得很,他很少见到其他门派的同龄人,更别提见到一堆美人了。对于情窦初开的少年,明日之旅真是充满了期待。
月沉星隐,一夜过去了。
温乐揉揉惺忪的睡眼,头发蓬乱的出来洗漱。林乘风和方越也同样没精打采的出了房门。
尽管心事重重,但师兄弟们都不想让彼此知道那么多烦心的事儿,所以还是强作笑颜,把烦恼埋在了心底。只有陆小季是真的开心,早就穿戴一新等着出发了。
温乐把渡星符还给方越,方越却不肯收,温乐也就先收好,反正谁外出就谁带着用。正好趁林乘风也在,温乐要了一点神仙倒备用。虽然说动用药物不算光彩,但总比丢掉性命来得好。
时辰还早,四人说笑间便到了太华峰。道一殿外早就站满了各个峰头的师兄弟,不过大家都是泾渭分明,分成了好几群。尤其云霄峰的弟子和莲花峰的人遇到了,都是不屑的冷哼一声,然后扭头不去看对方。云莲剑会的梁子实在是太深了,没看到有几个人还跃跃欲试,想过来动手么。
陆小季一看之下咦了一声:“呃,阿乐,怎么还有女修在啊?”
当初百花宫举办瑶池群仙会是为了给弟子择婿,但事实上群仙会已经变成了年青一代弟子较技比试的盛会。很多修士参会不光是为了赢取双修伴侣,更多的是为了扬名立万。所以,一部分女修,为了盯住爱侣不去沾花惹草或者被人勾搭,她们也跟着去;另一部分女修则是去看看有没顺眼中意的伴侣人选,这么多的青年才俊,百花宫又吃不完,她们也可以分一杯羹。
林乘风和温乐都是消息灵通之辈,看到陆小季一头雾水,自然是笑着解释。
铮!
清脆悠扬的剑鸣让人群一下子安静了。
何夕脚踏飞剑,负手含笑,这声剑鸣就是他运转灵力,催动爱剑发出。
何夕很快落到地面,众人整齐的行礼问候:“见过剑子。”
何夕没有说话,只是站到一侧,今日去百花宫的主事者不是他,他自然不愿意抢了别人的风头。
一名身着制式弟子服的修士,骑着一只硕大的青色葫芦,在空中盘旋一圈,也落到地面。何夕神色一正,带领众人躬身道:“见过首席大师兄。”
温乐没有见过这一代的蜀山首席,他和陆小季都掂起脚尖,努力打量丁宁的模样。
丁宁是云星河的得意爱徒,也是最被看好的下任青鸾峰首座,他一介丹师能力压剑修法修夺得蜀山首席称谓,就可知他本事不弱了。
丁宁简直就是温乐看过的丹药流的代言人,从进入师门到成为丹师都是一帆风顺,有传言说他在炼丹上的造诣甚至超过了云星河。丁宁天资聪慧,在丹道上极有见解,学习炼丹之术后很快就能融会贯通,并提出了增进药效的法子。
托丁宁之福,蜀山丹药的药效,比外界同样品阶的丹药都要好上一分。别小看了这点差距,掌门曾亲口赞许,丁宁是为蜀山立下了不朽功绩,更是钦点丁宁为真传弟子。丁宁靠着他增强药效和新研发出的丹药,成功挣到巨额贡献点,也打断了云霄峰连任千年蜀山首席的记录,成功夺得首席头衔。
只是,丁宁名气很大,不过这容貌嘛……丁宁长相只能用清秀来形容,在俊男美女的蜀山弟子中一点都不显眼,也没有何夕那么剑气凌然。他眉目间带一丝疲倦,衣服上还有被丹火烤过的痕迹,手里拿着一卷药册,看上去和苦读诗书的士子没什么两样。
温乐对学术型的人才自是能接受,但陆小季却有点失望。他一直以为传说中的蜀山首席,是那种一双眼睛能将人看得里外通透,神色不怒自威,气势厚重如山,容貌出色的前辈,没想到却是战斗力薄弱的丹修。
温乐算是最了解陆小季的人了,光看表情就猜到陆小季在想什么。他手肘轻轻捅了一下陆小季,压低声音道:“小鸡,一个门派屹立不倒,不是光靠能打的,后勤也是很重要的。再说了,别小看丹修,他们对炼丹时机控制之精准,出手也是同样的快准狠。而且他们能控火,自然也会火系法术,战斗起来估计不会比你弱。”
林乘风颇为赞同温乐这一番话。丹修人缘最好,就算战斗力弱点又怎么了,他可以用丹药换取法宝符篆,靠金钱之力碾压对手。
方越也轻轻点头。医毒是一家,既然能炼制救人的灵药,也可以炼出杀人于无形的奇毒。别看丁宁斯文瘦弱,说不定敌人还没靠近,就被毒得七晕八素了。
温乐本想继续教育一下陆小季,但他突然发现站在最前面的何夕在对他微笑,他便下意识的闭上嘴,老老实实站好。
差点忘了,对方是金丹真人,这个距离,搞不好说的话全被听到了。
丁宁把缩小的葫芦摇了两下,然后打开了它的塞子,一股浓郁到极点的丹香顿时弥漫全场。众人闻到后无不精神一振,只觉得自己那些暗伤旧伤都好了几分。虽然丁宁很快将堵住了葫芦,但众人对他却是大大改观。
丁宁露了这一手,在场的弟子自然是心服口服。想想吧,战斗时有良医在身后支援,简直就是多条命啊,难怪丹修这么受欢迎。
丁宁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他向着凌霄峰的方向行了一礼,然后才说道:“时辰已到,蜀山弟子,听我号令,我们……启程!”
假如有现代的记者在这里,她一定会惊奇的说道:“看啦,蜀山方阵出发了!为首的是蜀山首席丁宁真人,在他右侧的是剑宗剑子何夕真人,身后御剑而行的是云霄峰弟子,紧接着是花式御物飞行的莲花峰分队。第三方阵是瑶光峰的弟子,在他们身后是乾元峰的法修。青鸾峰和落迦峰这难兄难弟落到了最后。啊,他们穿过护山大阵了,他们飞向天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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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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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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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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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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