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修仙之大赢家>第14章 仰慕师兄的女修真多
  温乐当然不会傻得问那一句,反正他现在才炼气期,到能御剑的筑基期应该还有几年,将来的事儿将来再说吧。网不过他也心中好奇,为什么两峰就不能中和一下呢?要是换了他,呵呵,有条件就蕴养剑胚,没条件就随便挑把好剑使用。看看人家令狐冲,明明是气宗的弟子,却去学了剑宗的剑法,最后事业美人双丰收,那才叫人生赢家。

  剑山离云霄峰并不远,方越最近在冲击炼气八层,便没有跟去。林乘风带着温乐,两人边走边聊。

  别看云霄峰和莲花峰一向不和,其实两峰相处还是颇为微妙的。莲花峰的弟子在外找到的剑器,都是换取贡献点后放入剑山;而云霄峰的弟子在外寻到的适合做剑胚的各色材料,也是拿回来换取贡献点后放入剑池,供莲花峰使用。说白了,毕竟是同门,就算理念不同,也要互助互惠,至于相亲相敬就算了。

  拜多年影视文学熏陶,温乐一直以为,选剑应该是灵剑择主,比如像风云里绝世好剑选择步惊云,那气派,那场面,才叫震撼、拉风。退一万步,就算不是剑选择人,也应该是人选择剑,在漫山遍野的剑器中穿行,凭感应选出最适合自己的剑,然后那把有荣幸被选中的剑则应该是剑身微微颤动,剑做轻吟,一拔剑就是剑光冲天而起。

  不过他的美好想法全部落空。剑山并不是一座插满各种剑器的小山,反而有点像兵器铺子。温乐和林乘风走进去,里面负责管理的弟子便热情的和林乘风打招呼。

  “林师兄,你来了。今儿个是要换剑吗?”

  “祝师弟,这是我嫡亲师弟,温乐。他是风灵根,炼气二层,帮忙推荐点好货。”

  “风灵根?师兄稍等。”被叫做祝师弟的年轻人开始在玉简上查询,很快他笑起来:“这位师弟运气还真不错,适合风灵根的剑很多,喏,你看看。”

  温乐接过玉简,偷偷扯了下林乘风的袖子,后者立即领会。

  “谢了,祝师弟。我带我师弟去那边坐坐,让他好生选选。”

  两人走到一边,温乐迫不及待问:“大师兄,剑山的剑为什么是被收起来的?”

  “放露天?插满剑的山?”林乘风听完温乐的询问,忍俊不禁:“傻师弟,就算灵剑不容易坏,也不能随便放在外面啊。第一不安全,第二风吹雨淋的,不容易保管啊。”

  “那选剑怎么是这个样子?不应该是灵剑择主或者人剑感应么?”

  “小师弟,你这可就想错了。要形成剑灵,起码也得是仙剑等级。这儿的剑只不过是灵剑,怎么能择主?”

  照林乘风所说,剑器共分为五等,名剑(仅在世俗界有用)、宝剑、灵剑、仙剑和神剑。每个等级除了名剑外又分上中下三品,目前蜀山都只有一柄镇山神剑。而数量稀少的仙剑则没有放在剑山,而是需要用巨额贡献点换取或者是由掌门赐予。

  不过也不是必须仙剑才能形成剑灵,莲花峰的养剑法子,可以让爱剑在灵剑阶段就产生神智。不过温乐是云霄峰弟子,还是别指望了。

  另外稍微说一下,莲花峰的弟子,往往都没有道侣,因为要么他们的伴侣不能接受对方把剑看得比人还重要,要么是他们视剑为伴,根本容不下别人。

  “那……那这儿的剑就可以任我们选择?如果人人都要选择最好的剑呢?”

  “这倒不会。”林乘风又耐心的一一解释。

  原来剑山的藏剑的确有好有坏,也的确是任弟子随意挑选。但是,比如说弱水剑,虽然是上品灵剑,但是,不是水灵根持有,就不能发挥全部威力。还有,如果温乐选择这柄剑,他的灵力还不够使用这柄剑发一招。如果贪图灵剑厉害选择这柄剑,但是又用不上,那有什么意义。

  什么?你说可以等到能用的时候再用?

  可以倒是可以,但那柄剑就一直放着当摆设么?对敌的时候难道赤手空拳上?再说了,等到了那时,说不定有更好的剑选择呢。

  云霄峰的弟子,只允许在入门的时候免费选择一柄剑。而当这柄剑不再适合的时候,可以去换剑。不过换剑也有个要求,就是弟子必须把原来的剑提升一个品阶再还回去。如果剑损坏了,拿更好一点的剑还回去也行。这样剑山才会不差剑,云霄峰弟子才可以人人用到合适的剑。

  温乐恍然大悟。既然这样,他就不用贪心选最好的,就选最合适的吧。把神识探入玉简,温乐开始仔细查看适合他使用的剑器。

  唔,就这柄吧。

  温乐很快挑选了自己的第一柄剑。虽然只是上品宝剑,但是这柄卷云剑不但锋利,而且对灵气需求少,更妙的是剑身上附加了一个回气的法阵,能让持剑者更快恢复战力。

  有林乘风在,温乐领剑的手续办得又快又顺利。

  还没等温乐高兴多久,林乘风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把他打入了悲催的深渊。

  “小师弟呀,既然你剑也领了,不如从明日开始,你和我们一起练剑。”

  啥?好不容易摆脱了早课,现在还得早起练习?xǐυmь.℃òm

  “在师尊出关前,每日卯时,开始炼气。然后辰时你学习剑术,下午你可以了解一下法术、炼器、炼丹、炼阵的内容,晚上我再教你一些修真界的常识。”

  我擦,全天学习,这不是比高三还惨?温乐心中郁闷,但他也明白,虽然他是剑修,但修真者绝对不能只会一样。不要求样样精通,但总得大概了解。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外出寻宝,如果不认识丹药的品阶种类,把毒丹当灵丹服了怎么办?

  还有,仙家四辅,丹符阵器,除了纯粹到极点的战斗剑修,再怎么也得粗通一项。别的不说,你看玩网游的,哪个战斗号没有选修生活系的技能。

  “知道了,大师兄。”温乐回答得有气无力。

  “先每天挥剑三千下。”

  我擦!就算三秒一次,三千次也要好几个小时啊。修真界就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咩。怎么会有这么狠心的师兄啊!

  温乐小脸变成苦瓜,极不情愿的回答:“好。”

  林乘风看着这小子一脸郁闷的怏怏样儿,真是让人想欺负呀,他一时手痒,忍不住揉摸温乐的小脑袋。话说这小子的头发真是又柔又软,摸起来还真是舒服。

  喂你够了!再摸我翻脸了哈。小爷我可不是十岁的孩童,咱们年纪差不多大呢啊喂!

  两人回到逍遥阁,此时楼外居然有客人在等候。

  来人是一名娇俏可人的少女,身量颇高,犹如才抽枝的柳树般婀娜多姿,梳着双髻,美丽的脸上稚气未脱,穿着一席浅粉色的宫装,看上去娇嫩秀美如春日初开的花朵。

  这少女一看到林乘风就笑着迎了过来,声音又糯又甜:“林师兄,这几日你去哪里了,怎么一直没去剑舞坪练剑呀?”

  啧啧,这突然出现的女人是什么人?温乐敏锐的发现,方越正整暇以待的站在楼上看着他们。

  太不够意思了吧,一个人躲着看好戏啊喂。

  “沈师妹,前些日子家师新收了弟子。”林乘风往后一退,一把搂过温乐挡在前面:“呐,这是我小师弟,温乐。师尊闭关了,我自然要好好照顾我师弟。”

  少女停下脚步,玉手摸向耳边的发丝,娇嗔道:“林师兄,你都忘了要教我学回风舞月剑招了么?”

  她洁白的贝齿轻轻咬住下唇,美目含情,眼波流转,温柔的看向林乘风:“林师兄呀,明日,你会来吗?”

  “啊,我师弟还没吃饭,我得去给他做饭。以后再说吧。”

  好不容易搪塞走了沈玲儿,林乘风如释重负,赶紧拉着温乐躲进了小楼。

  进了逍遥阁,确定法阵是一直在运作,外人无法进入,林乘风这才松了口气。

  方越悠哉游哉的走下来:“唷,师兄,今儿又有美人相约了么。”

  “约你个头!”林乘风反驳:“什么美人,什么相约!只是同门在一起练剑而已,少说得那么暧|昧!”

  方越冷哼一声,笑嘻嘻的把温乐拖到一边,故意大声道:“小师弟呀,不如我给你说说我们大师兄是多么受欢迎吧。”

  “不要带坏了温乐!”林乘风气急败坏的走过来,拖过温乐就往楼上走,边走还边说:“别听你二师兄的,他就是二!”

  林乘风知道温乐聪慧不如一般的孩童,生怕他误解,急忙向温乐解释。

  原来沈谢几百年都没有收徒,收下林乘风后也没什么时间照顾,顺手就把徒弟丢给了他师弟陆展真人。(温乐:靠,师尊不会一个弟子都没亲手带过吧?鹿犬:你真相了。)

  陆展真人与他师兄不同,称得上是广收门徒,所以林乘风就有了很多的师兄弟,也结识了一些朋友。

  修行讲究财侣法地,道侣自然是非常重要的。林乘风虽然貌似不受他师尊重视,但毕竟他是云霄峰首座唯一的弟子,加上容貌不俗品性上佳,自然成了很多师姐妹们理想的伴侣。

  其实,说白了女修们就是在寻找资源和靠山,能得到真情那就是更好了。同样是元婴真君,沈谢到现在才三个弟子,陆展已经上百名徒弟了,那么林乘风能得到的资源,绝对比陆展弟子的资源要多得多。

  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未必有情。林乘风一看到这种红粉阵仗就分外头痛。满以为有了师弟会稍微好一点,没想到女修们认为方越年纪太小不是佳偶,还是一心一意打林乘风的主意。(温乐:应该是女修们认为二师兄比她们美,心里不舒服吧。要不然就是认为大师兄是首徒,地位更高,更有追求价值哩。鹿犬:擦,你又真相了!)

  在方越没入门时,林乘风一个人孤单寂寞,在结交朋友时异常大方,什么资源都舍得送人。方越入门后,林乘风什么都想着自己的师弟,这才收敛了些。

  看到温乐也露出和方越一样“你是个败家子”的鄙夷神色,林乘风郁闷的说道:“师弟,你放心,有好东西,我绝对是留给你们,才不会给外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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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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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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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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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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