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乐现在的年龄大约十岁多一点,在21世纪还是小学生呢,除了家境不好的家庭,这岁数的小孩常做的家务最多也不过是洗碗扫地,但在古代,却得作为半个壮劳力使用。可怜温乐不过是一只游戏宅男,文弱书生,手不能挑肩不能抗,长这么大从来没下过农田,体力活不会,农活更不会。在慌手慌脚给王家添了一堆麻烦后,王家婶子终于看不下去请他去休息了。
温乐心中不安,他一个外人,衣食住行都是仰靠王家,又不干活,说起来实在是过意不去。但是吧,制作香皂香水,不会;制作镜子味精,不会;制造美酒火药,还是不会。温乐暗暗捶地,你妹呀,穿越最暴利最容易实现的技术活儿,他当初怎么一个都没记呢。早知道以前就别光看种马文收后宫,好好的把那些带技术含量的穿越文看几遍多好。
温乐绞尽脑汁指望想一点实用的东西出来,直到肚子咕唧才回忆起炒菜是宋朝才出现的。宋以前的烹饪大多都是蒸煮,如果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炒菜自然可以赚钱。但关键是他不认识隋代的植物和调料,这个时代也没有色拉油,没有天然气灶,巧夫难为无米之炊耶。当然重点的重点就是,即使他想传授炒菜技术,就他这种只会泡方便面加个蛋的大学宅男手艺,还是不要秀出来丢人现眼了。
想报恩,怎么就这么难?当然,温乐下意识的忽略了他可以去做帮忙拣牛屎鸡粪来肥田的活儿。
信步走出村子,来到河边,温乐无聊的丢石子打水漂。
“乐哥哥,去看热闹不?”王家的二小子穿着他爹旧衣服改的一件小褂,套了条短裤,光着脚丫子,嘴里叼了根草茎,笑嘻嘻的来找温乐玩。
“什么热闹?”温乐头也不回,继续丢着石子。温乐闲啊,闲得无聊,不过农村里的热闹是在是太无趣了。第一次他不知情,听到热闹以为是什么大八卦就兴冲冲地去了,结果是陈大嫂和李婆子为了几个鸡蛋骂咧了个多时辰,搞得温乐无比怀念现代的八卦论坛,那上面才是真的热闹好玩呢。
“城里沈员外的姑娘被妖怪缠上了,听说来了个厉害的老道要去收妖,你去看不?”所谓的城里就是离村子不远的镇上,当然比起村子,镇上要繁华和热闹得多。
温乐霍然起身,不能置信的叫道:“你说什么?妖怪?!”
目前不是春耕时节,没什么活儿干,加之乡民们也是喜欢看热闹的,等王小二领着温乐赶到的时候,沈家外面早就围了一圈又一圈伸长脖子等着看热闹的闲人。
按理说为了姑娘家的名誉这事儿最好不要张扬,但老道偏说人多阳气才重,人气能压妖气,所以沈家的家仆就没有轰走人群,只是个个手持棍棒小心戒备,防止有心人偷盗或者偷香。不过大户人家房子里三重外三层的,就算是闲人们眼力再好,也别指望能看到闺中女眷的真容。
温乐仗着自己个子小,有如泥鳅般四处钻窜,拉着王小二终于挤到了第一排的黄金vip观赏位。www.xiumb.com
老道还没出场,温乐开始四下打量:黑狗血、黄纸、七星灯、摇铃、木剑、法坛,恩,看这架势,和仙剑游戏里林月如表哥家请道士来收蝶妖的搞法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呀,就差个白眉白须的老道出来装神弄鬼做法了。
好戏还没开始,围观群众已经是议论纷纷了。
“听说沈家千金被妖怪迷住了,整天疯疯癫癫在家里又哭又闹。”
“我听说沈家千金长得可水灵了,难怪那妖怪不缠别人就缠她。”
“好好的一个大美人啊,啧啧。要是我能娶她就是做梦都会笑醒啊。”
“说归说,一会道士出来了咱们还是躲一边看吧,要是妖怪跑出来了怎么办?”
“就是就是,听说那妖怪厉害得狠,在沈家作祟了好久,一会要是道士不行了,咱们就赶紧撒丫子。”
“哈哈哈哈,张老弟,放心,就你我这等粗糙汉子,想必那妖怪也瞧不上,只会缠那娇滴滴的小娘子。”
一群闲人口沫横飞的大肆八卦,温乐觉得自己耳朵都在嗡嗡作响。
本来身为在八荣八耻教育外带马克思唯物主义熏陶下长大的四有新人,温乐理应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无神论者,但是在经历穿越后,他也开始相信世事无绝对了。
如果真有妖怪,那要不要躲远点保住小命?温乐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小说里迷惑女人的一般都是初级精怪狐精,技能也只有吸阴补阳这个单体限定技,这有什么可怕,可以放心看热闹。只是没想到穿越的这个时代居然还会有妖怪,难道我穿越的是类似天之痕的妖魔世界?
温乐一边静等着好戏开锣,一边天马行空的乱想着。
“道士出来了!”人群的起哄声唤醒了沉浸在自己思维里的温乐,放眼看去,温乐几乎快吐血了:只见一个面容消瘦,贼眉鼠眼,留着几根参差不齐黄须的猥琐老头,穿着一套不太合身浆洗得都看不出底色的破旧道袍,勉强用根筷子把油腻腻的头发挽了一个发髻,装模作样的开始在符纸上用黑狗血进行书写。
说好的仙风道骨呢?说好的前辈高人呢?酒剑仙就算再颓废至少看起来还像个好人哪,这货怎么这么像仙三里拐卖唐雪见的魏无延!
温乐这边吐槽不断,老道却是在神叨叨的念着咒语,一手执符,一手摇铃,不一会儿那符纸突然烧了起来,沈家后院也来传来一声声夹杂着哀求的惨嚎。老道左手掐个剑诀,原本平放在法坛上的木剑就像安了gps自动导航的高科技导弹一样bio地射向后院。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老道伸手一招,木剑插着一只死掉的白毛狐狸又嗖的折了回来。
“神仙啊!老神仙好神通!”围观人群顶多只见过伸手下油锅或者塑像发金光之类的小法术,几时见过这等神异情形,顿时是又敬又畏,纷纷拜倒在地。
王小二也吓得跪了下去,只剩温乐一个人呆滞的站立当场。这难道是真的?难道我不是穿越到古代而是穿越到一个平行世界了?我擦,不带这样玩的!如果不是课本上的那个隋代,我那些历史知识根本就没用啊!我还怎么混饭吃啊!
温乐没被穿越打击到的粗神经,在看到仙家手段后,终于成功的断掉了。
老道长袖一拂,木剑和狐狸一下就不见了,这手袖里乾坤的功夫更是让围观人们惊叹艳羡。谢绝了沈家员外殷勤奉上的重金酬谢,老道若无其事的看了一下人群,慢悠悠的迈出步子。大伙儿跪在地上不住磕头,看到老道从他们面前走过,赶紧把自己身子缩成一团,生怕拦住了神仙的玉趾。
温乐呆了半响,突然一个念头不由自主的冒了出来:我要修仙!修仙了说不定能穿越回去!就算穿不回去,做修士也比做凡人好!
这个念头是如此激烈,温乐只觉得口干舌燥,心口砰砰作响。他定了定神,对王小二交代几句,也没管对方是否听到,拔腿就向老道追去。王小二一个劲的在地上磕头,周围又吵,就没注意到他的乐哥哥就这么离开了。
说来也奇怪,那老道走路大摇大摆,明明步伐慢得要死,但是温乐一路小跑,也只是堪堪追在他身后。温乐也出言想让老道停下,但老道仿佛没有听到一般,依然头也不回的往前走。温乐暗暗吐槽老头摆高人架子,但腿长在别人身上,没办法,继续追吧。
追了数十里,温乐气息紊乱,腿肚子也酸痛得直打颤,眼看是追不上了,他脑里灵光一闪,恭恭敬敬的跪下,(当然跪之前先把地上的石子拂去一边)朗声道:“弟子一心修道,求前辈收我为徒,如若前辈不允,弟子便长跪不起,还望前辈垂怜。”
老道置若罔闻,瘦削的身子很快消失在温乐视线中。
温乐没有气馁,看过武侠小说的都知道,前辈高人什么的,是最喜欢摆姿态考验后进的,别看老道现在人不见了,说不定正躲在一边偷看呢。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毕竟没有手表和手机,温乐只能根据天色判断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他觉得又冷又饿,跪在地上的双腿更是酸麻无力,整个人都觉得痛苦不堪,只想马上回到温暖的宿舍,和室友们一起吃顿小火锅,再冲个热水澡,好好睡上一觉。
火锅?冲澡?等等,我已经穿越了啊!温乐咬破下唇,疼痛让他猛然清醒:温乐啊温乐,是龙是蛇就搏这一把了,你一定要坚持啊!想想三顾茅庐的刘备,人家等孔明大爷睡醒也是候了好久,后来当了皇帝;想想程门立雪的杨时,别人还是在大雪中等老师,后来青史留名;还有那个面壁思过的令狐冲,不也是乖乖等候风清扬才学会牛叉无比的独孤九剑么!如果放弃了,就真的再也没有机会回到现代了,还有父母朋友(还有大爱的火锅牛排全家桶古剑二仙剑六)在等我回去啊!想到这里,身为宅男的温乐执拗性情发作,跪得更是恭敬。
半个时辰后,某个身影来到已经昏迷的温乐面前,将他轻轻抱起。
温乐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悬崖边的草地上,崖前一轮明月当空,青蓝色的夜幕上星辰闪烁,崖下山林随着夜风发出沙沙轻响,不知名的野花清香随风弥漫,虽然很遗憾没有穿越回去,但是看到前面那个正在仰望明月大口喝酒的老道,温乐还是颇为高兴。
一骨碌起身跪下,忍着双膝刺痛,温乐朗声道:“求前辈收我为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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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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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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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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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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