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正反两面之间有一道空间错位形成的通道,每隔数百年空间变动到了一个特定的角度,通道便会打开,不死生物就会沿着通道入侵大陆,将大陆正面的生物化为他们的奴仆和食粮。而在这种时候,希望大陆各种族的战士也会联合起来保卫大陆,他们龙族就曾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支力量。
“我的高祖,金龙佩兰和当时的人皇阿方索签订了龙骑协议,成了他的坐骑。他们在那次战争中一同杀死了巫妖王洛克萨斯,是大陆历史上最著名的十二英雄之中的两位。他的大女儿特蕾沙嫁给了宝石森林的黑龙沃森,二女儿嫁给了绿胸伯纳,生了十七个儿女……”
他讲故事倒是很有套,唯一的问题就是说着说着就擅自加几个人物进去,主角变来变去没有重点。清景看着他说话都觉得口干,听了半天也没听到重点,终于忍不住咳嗽一声,起身给他倒了杯茶,顺便问道:“那你找我们是想怎么样呢?是去那个小世界还是你们现在住的大千世界拍片?”
德拉贡这才发现自己讲着讲着就讲跑题了,很不好意思地喝了口水,把话题导回了正轨。
“本来我们一族在希望大陆上生活得非常舒适,可是在三百年前……我也忘了是具体哪一年了。当时正值一次亡灵入侵战争的尾声,我们的联军已经将不死生物们驱赶到了两界通道边缘,打算一鼓作气将他们赶回去。可是就在即将胜利的时候,巫妖王忽然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使用禁咒,想把我们一族的尸体召唤成不死生物的骨龙。”
“后来呢?”清景紧张地问道。
“后来出了一件怪事。”德拉贡族长摸着瓷杯光滑的杯沿,目光投向对面雪白的墙壁,徐徐开口:“召唤骨龙失败了。我得到这消息时已经晚了一步,本以为赶回黄金山谷就要面临一场恶战,可是当我们真的踏上那片土地时,却只见到满地白骨,它们……并没有变成不死生物。”
后来巫妖王因为耗尽魔力而死,亡灵大军也撤退了,大陆又恢复了和平。接下来本该是盛大的庆功宴,他们可以享受几百年平静生活,努力生儿育女积蓄力量,直到下一场战争来临——
但这持续了几万年的生活轨迹忽然被打乱了。巫妖王召唤骨龙失败后,留给他们的不只是一地龙骨,还有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压迫感,就好像这世上忽然多了一条比他们等级位阶要高上数倍的上位龙,每天在监视着他们的生活。而除了龙族之外,其他种族却都感觉不到这种压力。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偷了你母亲最心爱的珠宝,她就喷着火在你的房间里来回翻找,马上要翻到你藏珠宝的地方,而你却连跑都没地方跑。我的心理承受力已经是龙族最高的,但想起那几年的感受,现在还是心有余悸。大部分龙都出现了脱鳞、焦虑、内分泌失调的现象,我实在没办法,只好恳求我们的祖先龙神陛下,请他想法帮助我们。他下来看了看,也说是没办法,这种高等级龙的威压不是我们能解决的,于是把整个龙族包括血脉近的亚龙都带到了玄元大世界。”
金龙族长摸了摸胸脯,像是还在后怕似的,长长吐了口气。
沈屏山垂了眼,嘴角挑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主动问道:“你是要我们去你出身的世界拍摄,解决那只龙的问题?”
德拉贡摇了摇头:“能做到当然好,可是我也知道这件事难度多大,不愿意随便麻烦你们。其实……当初我们搬离黄金山谷时,落下了一只龙蛋。那只蛋的父母在战争中死去了,那时战争太激烈,大家只能把无主的蛋都集中在温泉里孵化,后来搬家时不知怎么就少搬了一个……”
“都三百年了……”才发现?
德拉贡更羞愧了,低下头让长长的发丝挡住了脸:“其实是在幼龙孵化时就发现了,可是我们当时不敢回家去,为了这种小事麻烦龙神也不太好。后来倒是请了许多人帮忙回去看,可那条龙已经离开了黄金山谷,他们也不可能满大陆为我们找龙。如果您和您的摄制组愿意去的话,哪怕找不到那条龙,我们也愿意用当时留在山谷里的所有财产做报酬。”
孩子丢了可是大事,不论有没有报酬也应该答应,不过他们做节目的时间一般都不长,要在一整个世界里找到人可没那么容易呢……清景偷偷看了一眼沈屏山,见他也赞许地看着自己,便给了他一个满足的笑容,主动应下了德拉贡的请托:“我们可以去。那头小龙有什么特征吗?是哪一族的,变成人形之后有什么特征?”
沈屏山看着他那副认真的样子就喜欢,嘴角的笑容始终没落下去过,目光温温柔柔地落在他身上,舍不得抽出一丝分给别人。薛从事在旁边看他们俩眉目传情,就止不住地心塞,想问问这俩人:还记得纪实司里一共几个人吗?还记得对外事务和拍摄前期准备都该由他这个从事处理的吗?
单身的人就活该受伤害吗?!
他悲愤地看了那俩人一眼,转眼又看见了鲛人族那位明渊公子——那位也是一样的满脸尴尬,眼睛落在墙上挂画上,只装作欣赏散仙的手笔。两人目光在空中对上,瞬间明白了对方也正跟自己一样忍得辛苦,顿生知己之感。
德拉贡也不是不知趣的人,把那头小龙的出身种族描述了一下,很快就跟着明渊告辞了。
薛从简跑了一趟传送大厅,找出来那个小千世界的传送阵落点星标,回去对沈屏山和清景说:“要是从咱们元泱大世界过去,就要用非定点传送阵,可是如果先传送到玄元大世界的话,就可以走飞龙族当初走过的通道,直接传送到他们的黄金山谷。你们打算怎么走?”
沈老师微微扬头,似乎要说话,又回头看了清景一眼,略带点郑重意味地问他:“你想怎么走?你选哪条,咱们就走哪条路。”
清景走随机传送已经走怕了,自然是想选能直通龙谷的。
可是话都到了嘴边,却又不知为何说不出口——好像他心里对这个玄元大世界是有点抗拒的,不想踏上那片土地。刚才听那个德拉贡说起玄元大世界风俗的时候他明明还听得挺高兴,也想去那边旅游一趟,怎么现在只要说一句就能过去,他反倒说不出口了?
难道是怕路上花时间太多,耽误工作?是啊,他本来就是这么热爱工作的好员工。
清景默默表扬了自己一下,果断地选了随机传送。沈屏山因为人形不方便拍摄,索性就变回了原身,不过把中间的第三条腿隐去了,当真如万老师指导的那样坦诚相告:“我其实并不是金刚鹦鹉,而是只金乌,你要是不习惯的话我再变回去……”
清景死死盯着空中那只鸟,连眼皮都舍不得眨一眨。那优美的身形、纯金的灿烂羽毛,还有两翅流动的焰光都和他被沈老师救出去那次看到的金色猛禽一模一样。尤其是那双流动着欲|望光芒的金色圆眼,比起金刚鹦鹉的更鲜活美丽,他怎么可能不喜欢?
那竟然不是沈老师的法宝或是招式化出的鸟儿,而是他的真身!
清景又惊又喜,伸臂抱住了和金刚鹦鹉一般大小的金乌,将脸埋在那副更温热柔软,毛色也更明亮光艳的胸膛里,幸福地深吸了几口气,用闷闷的声音答道:“习惯!你长什么样我都习惯,真是……太美了!”
又香又美又能干,还那么爱他,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呢?
沈屏山拱起的喙蹭了蹭他的额头,双翅向前,长长的飞羽在他脑后拍了拍,朗声道:“好啦,以后日子长着呢。”琇書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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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送阵落下的地点,是一片光秃秃的山谷,两侧山壁高到以清景的眼力都看不到顶峰,刀削般的石壁上高高低低地挖出些巨大的山洞,有时阳光反射过来,能看到点点刺目的光芒。沈老师比他反应还快,扑楞着翅膀飞进头顶一座山洞里,很快又飞出来,歪着头叫他:“这里是龙族的山洞,快进来看看!”
里面是光秃秃的石洞,地上堆了厚厚的尘埃,每走一步都要扬起一片尘土,有时候尘土中还夹杂着金色的粉末。扫开那些灰尘就能看到,地上横七竖八地划着粗大的爪印,清景拿尾巴比了比,人家一根爪子就有他的尾巴尖儿粗了。
“这肯定是龙穴,想不到咱们运气这么好,随机传送也能传到这儿来!”清景激动地爬了几步,在体育馆般巨大的山洞里左看右看,除了爪痕,还找到了些烟火熏出来的黑印。他摸着那片焦黑的印记,老成地推断道:“这应该是烟火烤出来的印迹,不过没有油烟渍,看来当时那条龙做的是纯素食品。”
沈老师趴在他肩膀上偷笑,等他过够了侦探瘾,便扔出一套尚贤阁出品的淡青色薄纱长袍给他。
赞助商那位首席设计师苏真君最近忙着研究如何把小千世界和大千世界的流行结合到一起,顾不上做赞助的衣服了,这套是他们底下小设计师的作品。不过这小设计师的水平也不俗,道袍是鲛绡织成,如烟如雾,裁得格外合身,腰间用一条同色极光织成的宽带束住,将蛇精的纤腰完全衬托了出来。
除了这套衣服和一双配套的皮靴,沈老师又给他胸前挂了副金璎珞,耳廓夹上金丝绕成、以红宝石做点缀的小树枝形耳饰,头发用一条金带松松束在脑后。幸好他天生轮廓立体、五官浓丽,再加上高大修长的身材,戴这么多首饰都撑得住,并不会有易装癖的感觉。
沈老师站在洞壁一块突出的石头上欣赏他这副打扮,满意地眯起眼说笑:“这是薛从事新拉来的赞助商,就是你刚到元泱大世界时去过的那个千蜃阁,你还记得吗?她们是女修门派,首饰做得相当有水准,那天招生上见过你林真君看了你前几期圆光,想到你对千蜃阁那么向往,就劝说本派长老赞助了咱们的节目。”
不……我真的不向往,我是被执天阁的修士忽悠过去的!
清景想要解释,可一看到金乌眯起来的眼睛,顿时就明白了他是故意的,不乐意地哼了一声:“沈老师你又笑话我。我要早知道你是我爹地,我也是个仙二代,我早进万仙盟了,谁还会去那种要考试的地方啊。”
他对考试的怨念,其实倒比被人当成母蛇的怨念更大。沈老师看他生气,便跳到他头上,身体倒挂下来,在他唇上轻轻啄了一口,温软的舌尖伸出舔过他的唇缝,留下一片金乌特有的清甜香气。
这味道和从前的鹦鹉味不一样,更像爹地人身的味道,掺杂着鸟类特有的清淡香气,暖融融甜丝丝的。小蛇精的骨气也就这么点,让金乌舔了几下脸上就见了笑容,从那山洞里跳下去,顺着山路挨个儿探索着荒芜的龙穴。
两人找得十分仔细,然而一路行来,别说是德拉贡所说的小龙,就连个龙蛋的蛋壳也没找到。倒是有不少人类留下的痕迹,某些洞里甚至出现了数具人类骸骨,山谷中也常常能见到大型动物和人类的脚印,像是常有人来往这里似的。
他们落脚的地方黄金山谷边缘不远,向北走了几百米,荒谷便倒了尽头,视野中尽是浅浅深深的绿,苍翠的树森环绕着一汪冒着白气的清澈湖。湖水周围散落着些巨大的近似化石的碎蛋壳,正是德拉贡所说的那道温泉。
清景这辈子也是头一次见到温泉,匆匆几步便跑到了湖边,看着湖面上氤氲的白气,激动地长啸一声,抓起沈老师的小身子,猛地来了个平沙落雁式,坐姿跳进了水里。
湖水又热又深,还泛着刺鼻的硫磺味,并不是那种游客喜欢去的地方。然而清景还没到能挑捡温泉好坏的地步,泡在热水里就已经很满足了,不顾自己是条陆生蛇的事实,强行抱着沈老师在里面泡水。
泡了许久,他终于心满意足地从水下浮了起来,把沈老师放在头顶,双手双脚拍打水面,试图游回岸上。可是还没游几下,身后就传来一声厉喝:“不要怕,不要随便挣扎,身体放松,努力趴平,我这就去救你!”
什么?是谁在喊?清景下意识转身,眼角余光忽地扫到头顶一片黑影,如同乌云一样当头压了下来。
“啪”地一声,水花四溅,一名穿着皮制软甲的金发少年不知从哪儿跳过来,当头砸到他这片水域,长长的胳膊横着伸出来,恰好卡着他的脖子将他拉进了水里。166阅读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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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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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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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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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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