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发生时蛰伏隐匿在草丛里的动物中有一些胆大的已经开始悄然行动了。
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从草丛中小心翼翼地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这是一只小赤豺。
它用贪婪又胆怯的目光紧盯着不远处一动不动的那几具尸体,在它眼中,那些都是美味的食物,但它不敢贸然上前,总有一种莫名的危险气息萦绕四周。
赤豺是一种极其敏感的小型猛兽。
忽然,它悚然一惊,闪电般压低了身子,悄然退回了藏身的草窠之中。
高歌倒地时,他怀中的那只玉麒麟掉了出来,就落在他的身边。
此时,这只玉麒麟开始发出光来,光是红色的,并不连续,一亮一暗,如同心跳一般。
不过数息,这一亮一暗的间隔越来越短,而那一亮时的光芒也越来越强烈,如同一个活物从沉沉的长眠中苏醒,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强烈。
终于,红光已强烈得让人无法逼视,而亮暗的节奏已快得几乎要连在了一起。
“乒!”玉麒麟似乎经受不住巨大的压力,在一声脆响中炸成为碎片。
红光却没有消失,反而凝聚在了一起,如活物一般蠕动挣扎,时而可看出隐约的兽形,时而却模糊一片。
在红光照到的区域,一片哀鸣声,那是隐身于草丛和灌木中的各种大小动物发出的充满了恐惧的声音。
草窠之中,那只隐匿的小赤豺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极大极可怕的威压,已然四肢瘫软,屎尿迸流,瑟瑟发抖地伏倒在地。
红光只出现了一息,便似乎发现了什么目标,闪电般射入了倒伏一边的高歌体内。
原本一动不动的高歌,骤然像触了电一般抽搐起来,更恐怖的是,在他的皮肤下,慢慢鼓起一个个大如拳头,小如花生粒的包块来。
忽然,那些遍布全身的包块如同活物一般慢慢蠕动了起来,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如无数虫鼠在高歌的体内中乱窜,恐怖至极。
过了很久,那无数活物般的异动慢慢平静了下来,一抹淡淡的金光悄悄在高歌身上弥漫开来,然后又缓缓黯淡了下去。
高歌的身上,已经发生了惊人的变化。
就在这时,不远处虽然一直无法动弹,但却始终睁着双眼目睹这一切的虎啸,终于闭上了眼睛,在最后的时刻,他的眼中再无遗憾,只有释然和满足。
三息后,一个金色的兽魂从虎啸的残躯上悄然出现,这是一个虎类魔兽的兽魂,一出现就咆哮挣扎,一副桀骜不逊的样子。
但下一个瞬间,这个兽魂却像见到了母兽的小兽,迫不及待地射入了高歌的眉心,似乎都可以听见它发出的欢呼雀跃之声。
……
不知过了多久,高歌悠悠醒来。
他感觉到,自己在梦中经历了一次从地狱到天堂的过程。
一开始,高歌感觉到全身的骨头如遭重击,寸寸断裂,那种痛入骨髓的感觉,让灵魂都为之发抖,可他却一动都动不了,灵魂与**似乎已经分离了。
紧接着,他又感觉到身上如被亿万只虫蚁啃咬,痛痒难忍,恨不得在钉板上将皮肉磨碎,可他却连叫一声都做不到,只得默默地忍受着。
我是不是已经死了?
我是不是正在经受传说中的地狱酷刑?
不应该啊,我他妈的虽然不是什么活雷锋,但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
不知经过了多久,那非人的折磨终于慢慢消退,一股无比温暖的感觉开始包裹住高歌,这种感觉既陌生又熟悉,似乎唤醒了他那遥远的,在母亲子宫中的蒙胧回忆。
然后,他便醒了,如同一个新生的婴儿从母体中娩出。
但这种苏醒却很不彻底,似乎是灵魂苏醒了,但却还未回到肉身中,别说坐起来,便是连睁开眼睛,动一动手指,都做不到。
但高歌却感觉得到周遭的一切,他有触觉,能感觉到自己在不断地摇晃和颠簸,身子被什么东西硌得发痛;他有听觉,能听到四周不断传来粗野的喝斥声、皮鞭的抽打声和凄惨的叫声;他有嗅觉,能闻到四周都是中原人和蛮人的味道,每个人都不一样。
话说,自己的嗅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灵敏了!
什么都能感觉到,但他就是无法动弹分毫。
难道自己已经变成植物人了,高歌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原来植物人是这样的,什么都感觉得到,却无法表达,这比完全没有意识更痛苦。
“大哥,跟在后面收渔翁之利,可比自个儿拼命抢夺要轻松得多啊!”一个嗓音尖细的声音兴奋地在附近叫嚷着,声音听在高歌耳朵里有一种特别的不真实感,就像一个喝醉了酒的人,听什么都影影绰绰的。
“你以为这样的好运气天天都有?别做梦了,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你的强盗和人贩子去吧!”一个粗野的声音高声喝道,口音含糊不清。
“嘿嘿,听大哥的。”那尖细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三大恶人也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居然都在这里丢了性命,这是谁下的手呢?难道……难道是这小子?!”
“怎么可能,这小子只是个蛮人,虽然是虎族,但终究只是一名勇阶的图腾勇士,怎么可能击杀两名斗士境界以上的武者外加一名高阶魔导士?”粗野的声音不屑一顾。
“那倒也是,不过不管是谁,与这小子都脱不了干系,等他醒了,咱们好好审审他。”尖细的声音附和道。
“说起这小子,还真是意外的收获,没想到是个虎族人,你可知虎族的角斗士有多久没在簇岳王国出现过了?整整二十年!你就想想吧,这家伙能卖多少钱。”粗野的声音洋洋得意。
“十……十个金鹰币?”尖细的声音犹豫地说道。
“放屁!只值十个金鹰币我还他妈的救活他干嘛?这小子,至少值一百枚金鹰币!”粗野的声音压低了声音。
“我的妈哟,一百枚金鹰啊!这可比三大恶人身上搜刮出来的东西加起来还要值钱!”尖细的声音兴奋异常。
“我呸!什么三大恶人,折腾了这么多年,身上居然就这么点东西。火妖姬手上的那个空间戒指里也基本是空的,也就戒指本身还值些钱。”粗野的声音忿忿不满。
“大哥息怒,也许这三个家伙把值钱的东西都放在老巢了,我们只要四处打听出他们的老巢便能一窝端了。”尖细的声音宽慰道。
“但愿如此!”粗野声音舒心了不少,忽然又似想起什么:“说起来也奇怪,袭击他们的人既然已将他们几个都杀死了,为何却弃他们身上的财物和空间戒指不顾呢?”
“谁知道呢!一切等这小子醒来了再审问,对了,老三呢?”尖细的声音忽然问道。
“哈哈,老三这条,说要趁埃莉还软乎好好乐一乐,就留在那儿了,随他去,过会儿就会赶上来的。这家伙,不做盗墓贼这么多年了,这点癖好还是改不掉,见到活的倒反而硬不起来了。”粗野的声音笑骂着。
四周一片哄笑。
“妈的,我这是落到什么人手里了!”高歌感觉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大为不妙,却又无法有任何动作,心里一急,竟然眼前一黑,又昏了过去。
在昏迷之前,高歌总感觉到自己从这些恶徒的对话中听出了些什么特别的信息,一时却又无法抓住要点。
等高歌又一次清醒过来,感觉到身体已经不再颠簸了,而且,他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与肉身有了一点点的结合,虽然还不能运动四肢,但他的舌头和眼皮却似乎可以控制了。
高歌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努力用还不是太灵活的舌头在嘴里舔了一圈,当感觉到舌头下有一个熟悉的小圆环时,不由得长长舒了一口气:空间戒指还在。
紧接着,高歌悄悄地睁开了眼睛。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铁制的牢笼,由粗大的铁条编制而成,安放在马车上,而高歌,便被关在这样的一个牢笼之中。
这样的牢笼共有十数个,每一个里都关着一名蛮族的武士,显然都是属于强者。
这十数个牢笼以及安放它们的马车排成一线,正一动不动地休憩,拉车的马匹低头啃嚼丢在它们面前的豆饼,快活地打着响鼻。
而在这些马车两侧,地上坐满了大批的普通蛮人,部族纷杂,人数约有三百,个个衣衫褴褛,表情木讷,如惊弓之鸟。
这些蛮族人双手被束缚着,十人一队,用绳索连成一串。
而在更外侧,数十位中原大汉骑在高头大马上,手拿刀枪,正虎视眈眈地监视着这些疲惫不堪的蛮人。
在蛮人群之中,也有不少的中原武士,手中拿着成堆的粗劣面饼,或是提着水囊,边骂边分给这些蛮人。
蛮人们胆怯却又急切地向这些中原武士伸出双手,喉头剧烈地上下滑动着。
一名中原汉子一脸鄙夷,“啪”一声将一个硬得像石头一样的面饼丢到一名蛮人面前。
这名蛮人猛地扑上去抓住这块面饼上,大口大口地啃嚼起来,却被一口噎住,剧烈地咳嗽起来。
“妈的,就知道吃,看把你卖到煤窑子里去,让你吃煤渣吃个够!”这名分食物的中原武士恶狠狠地在蛮人的屁股上踢了一脚。
蛮人被踢了个嘴啃泥,但他的手中却始终紧紧护着他的面饼。
另一边,一名分食物的中原人正一脸坏笑,把一个面饼丢到几名蛮人之间,大声说道:“你们几个就一个饼,自己抢去。”xǐυmь.℃òm
顿时,这几名蛮人同时绿着眼睛扑向这块面饼,扭作一团。
周围的数名中原人,都高兴得哈哈大笑起来。
“别闹了,让他们快点吃,一刻钟后上路,天黑前赶到雁回关,明天早上互市刚好是一月一次的奴隶交易,有许多大主顾都会到,刚好把他们出手了,妈的,多养一天就多吃我们一天的粮食。”高歌之前听过的那个粗野的声音忽然响起。
只见在骑着高头大马的那些中原武士之中,一名身材雄壮,光头短须,额上一道深深刀痕的汉子正大声叫嚷着,此人正是那粗野声音的主人,显然也是这些中原人的头目。
“妈的,原来我是落在一支捕猎蛮人,将他们贩卖为奴隶的人贩子手里了!”高歌这才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不由得叫苦不迭。
“不过,怎么把我也当蛮人给关起了呢?”高歌马上感觉到了疑惑。
第一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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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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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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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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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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