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中,军队的损失百分之九十发生在崩溃后。
两军对战,即使有强有弱,毕竟刀对刀,枪对枪,即便强者可杀敌一千,自身也难免会自损八百。
但弱者一方一旦扛不住压力,开始崩溃,那战斗就变成了单方面的屠杀,战损比完全就不成比例了。
高歌自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扩大战果的机会,何况,在他手里,有着一支最善于扩大战果的部队。
轻骑兵,不能用于硬碰硬的攻坚战,但却是最好的追亡逐北的兵种。
五百名麟骑兵,撵着云中军跑。
已经慌不择路的云中军哪里知道,后面只有区区五百名追兵,被恐惧裹挟的他们丢下了武器,脱下了盔甲,根本不敢回头,只知道拼命地跑。
自弃爪牙,自卸防护,毫无抵抗力的他们,成了骑着麟鹿,来去如风的麟骑兵手到擒来的猎物,杀死一名已心胆俱裂的逃亡者,比杀死一只兔子要容易太多了。
追击和猎杀一直持续到第二天的黎明。
杀到后来,麟骑兵们已经挥不动刀了,他们干脆就骑在麟鹿上,发出阵阵怪啸驱赶着成群的逃兵,像牧羊犬驱赶着羊群。
这种怪啸声,在已经如惊弓之鸟的溃兵们听来,无疑比魔鬼的咆哮更令人恐惧。
他们拼命地跑,慌不择路加上月黑风高,不知有多少人掉入了无定河里,也不知有多少人一脚踩入泥泽之中,被无声地吞没。
更多的人却是在拼命的奔跑中一头裁倒,再也爬不起来了,他们死于极度的恐惧和严重的体力透支。
当第二天的黎明到来时,远远的,雁回关下那严整的营地,和营地中高扬的云中军的军旗已经在望。
望着从远处疾驰而来接应的友军,一身污泥,失魂落魄的西曼上校扑跪在地,浑身颤抖,痛哭流涕。
像西曼上校这样侥幸逃出生天,到达目的地的幸运儿,只有区区七百人不到。
……
当云中军如山崩般溃败,薇山军山呼万岁,无情地开始追杀时,上四城的军阵中却一片寂静。
目睹这一切,人人目瞪口呆。
两千人,彻底击败了两万人。
这两千人,真的只是刚刚从田地里走出来的农夫吗?
他们手中所拿的,究竟是什么可怕的神器?
是什么让他们面对十倍于已的强敌,却依然舍生忘死,毫无怯意?
不明白,不理解,但他们却真切地感觉到了一种畏惧,和深深的敬意。
“勃斯,我们……要不要也跟着薇山军追击敌人?”伯内尔犹豫着问。
“我想,我们没有追击的资格。”勃斯黯然道。
伯内尔也沉默了,是啊,他们连追击的资格都没有,这一战的荣耀,与他们全然无关。
“那我们,就帮薇山军打扫战场吧,做些仆从军该做的事。以后,我们恐怕也只配当他们的仆从军了。”伯内尔最后这样叹息道。
《薇山王朝战史》这样记载这次战役:断水泽合战,乃我薇山军草创后之首战。是役也,云中军两万精锐倾巢而来,收鹰踞,夺巨木,下月崖,破断水,势如破竹。
望云中势盛,诸军莫敢擢其缨,皆逡巡迟疑,心生退意。独我薇山军岿然不动,以区区两千之众,阻断云中西犯之要道。我军先以铁臂弩破其前军,伺其军心动摇之机,圣祖奋臂一呼,率先奋勇陷阵。大慈大善无上至尊先知天佑圣女冕下紧随其后,诸将士皆忘死相随,杀声震动天地,河水为之倒流。
圣祖于万军之中往来冲突,当者披靡,似入无人之境,真如天神下凡。云中军虽众,然天威之下,如冰雪曝于烈日,终至土崩瓦解,一败涂地。
冠军侯一骑当先,率麟骑军遮杀百里。敌军风声鹤唳,狼突豕窜,慌不择路,溺水陷沼者不计其数,死者枕籍。是役也,云中军世子以下,死一万八千余人,被俘三千余人,仅七百余人逃出生天。
经此役后,上四城诸将于我薇山军中晋见圣祖,皆匍匐屏息,不敢轻易仰视天威。
……
长长的云中军的队伍停止了前进,队列最前方,坎伯兰沉重地跳下了战马。
这位被誉为云中战神,一生历战阵无数,以治军严酷,作战猛烈著称的中年名将,此时却仿佛一下子苍老了二十岁。
原本伟岸笔挺的身躯微微佝偻着,向来让人望而生畏,如刀剑锋芒般锐利的双眼混浊了,连平日里龙行虎步,气势逼人的脚步也变得有些蹒跚。
他有些踉跄地向前走了两步,却“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在他的眼前,是一座由头颅堆砌而成的小丘,密密麻麻,不知有多少,都是云中军士兵的头颅。
空中,到处是盘旋的乌鸦和秃鹫,它们那快活兴奋的叫声让人不寒而栗。
在头颅丘的前面,三根长枪交叉着穿透了一具肥硕的身躯,将他直立撑起,像一个麦田中的稻草人。
这,赫然是尊贵的云中国世子,罗克侯爵的尸首。
更不堪的是,在世子的身上,居然绑着些花花绿绿的女人衣服,而在他的鼻孔、耳朵、嘴巴,甚至脖子上那道致命的伤口里,都插满了各色在秋季草原上特有的矢车菊。
“世子!”坎伯兰老泪纵横,匍匐在地。
跟在坎伯兰身后的西曼上前几步,想俯身扶起元帅,却猛然皱起了眉头。
面前世子的尸体上,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浓烈尿骚味。
这一切都是狼霸的佳作。
他领着狼族麟骑兵,按狼族的传统筑了这座京观,又每人一泡尿,将世子大人从头到脚浇了个透,我们的狼王,还是少年心性啊。
坎伯兰缓缓抬起了头,沉声说道:“西曼!”
“属下在。”西曼强忍着呕吐的欲望,上前顿首。
“把世子殿下和将士们的尸首都烧了,骨灰带回云中。转告副帅,让他率全军退回云中,归途中一定要缓缓而退,万万小心。并请他禀告大公,在找到可破那种强弓的办法前,不要怒而兴兵,切切!”坎伯兰平静地吩咐道。
“元帅……您、您难道不和我们一起撤退?”西曼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坎贝兰缓缓抽出腰间的短剑,沉声道:“我回不去了!大公将世子殿下托付给我,我却……既然世子已经殉国,我也不可能偷生了。”
“不!”西曼扑倒在地,紧紧拉住了元帅的胳膊,“元帅,云中国不能没有您,大公他知道这一点,他,不会降罪于您的。”
“可必须要有人为此负责!”坎贝兰一把推开西曼,低声喝道。
“会有人为此负责的!”西曼急道:“月崖城的罗什城主来降时,言之凿凿,说薇山军都是由一些不堪一击的农夫组成的,所以才导致我军轻敌。很明显,他们绝非什么不堪一击的农夫,都是以一当百的武士。我严重怀疑,罗什是诈降,目的,就是为了把我们带入陷阱!”
坎伯兰沉默了,他掉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罗什,脸上阴睛不定。m.χIùmЬ.CǒM
罗什也是七百名逃出生天的幸运儿之一。
坎伯兰自然知道罗什绝不是什么诈降,哪有诈降成功了还乖乖留在敌军营中的,那不是送死吗?
“您说过,必须要有人为此负责。”西曼压低了声音,“元帅,一切为了云中国。”
坎伯兰眼中的光芒慢慢凌厉了起来。
数十步外,罗什见眼前惨状,尚在庆幸自己的幸运,对即将面对的命运浑然未觉。
……
“城主大人!”随着一声有力的声音,文森特掀开了中军大帐的帐帘,大步走了进来。
“情况怎么样?”高歌问。
“云中军,撤了!雁回关之围,已解。”文森特大声汇报。
“好!”高歌满意地点了点头,语气却又严肃起来,“回去通知狼霸,继续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直到他们完全退回云中国。另外,你转告狼霸,我对他擅自滥杀俘虏的行径很不满意,下不为例。必须要改掉这种野蛮人以杀人取乐的恶习。”
战俘就是最廉价的劳力,如果是贵族战俘,更是可以换来大笔的赎金。
高歌有些自责,没提前向狼霸强调战场纪律,以至于损失了大量的俘虏,最后虽然发现了他的滥杀行径,并紧急干预,却只剩下三千来名活口了。
“是!”文森特敬了一个军礼,转身欲走。
“等等等等。”高歌忙叫住了文森特,“既然来了,你也一起来参加授勋仪式吧,以你在这次战役中的表现,我想,授予你一枚银薇勋章是理所应当的。”
文森特的眼中迸射出强烈的光彩,他五指并拢,双脚啪一声立正,几乎是吼叫着:“多谢城主,我一定不辱没这份荣誉。”
高歌微笑着拍了拍文森特的肩膀,然后问身后的卓拉纳马:“你们军部拟出授勋名单了吗?”
“已经拟好了,就等城主大人您确认。”卓拉纳马上前说道:“按大人您的意思,这次剥夺狼霸的授勋资格以示惩戒。这样的话,此次拟授铁薇勋章一百三十六枚,铜薇勋章二十五枚,银薇勋章四枚,金薇勋章一枚。”
“喔!是哪位勇士能获得唯一的这枚金薇勋章啊?”高歌一边问,一边接过了名单。
“我们一致认为,城主大人您,有资格获得这枚金薇勋章!”卓拉纳马大声回答。
高歌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笑罢,高歌在名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大声道:“驳回金薇勋章名单,其他皆准。”
开玩笑,高歌可不想成为原来那个世界曾经存在过的,雄踞在祖国北方的那个超级大国某一任统帅那样的人,他曾给自己颂发了数不清的勋章,最后成为了一个笑话。
不等帐内诸将反对,高歌指着汉斯佳和梅德森说道:“在授勋前,我想,薇山城和我,都需要多拥有两名英勇的骑士了。”
汉斯佳和梅德森惊诧地张大了嘴,半晌似乎都没反应过来。
直到众将欢呼着将他们推搡得摇摇晃晃,他俩才猛然醒悟,惊喜地单膝跪倒。
他们仰望着正缓缓抽出佩剑的城主大人,眼前慢慢变得有些模糊起来,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情感在冲撞。
这种情感,叫士为知已者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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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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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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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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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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