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娱乐先驱>078章 耀眼的光芒
  临海市火车站。

  沈越手中捧着一大束鲜花,准备迎接孟千羽的到来,一个多月的时间没见,沈越心中早就思念成灾,恨不得马上过去好好抱抱孟千羽。

  等到火车停下,沈越抱着鲜花迎上去的时候却发现,孟千羽的身后,却多了一个人。

  看着孟千羽一脸无奈和欲言又止的样子,沈越差不多可以猜得出来,恐怕这个人,应该是孟千羽家里帮她物色好的“准夫婿”吧。

  也就是说,这个人,才是沈越真正意义上的情敌,而那个盛海集团大少爷林晟,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单恋孟千羽而已。

  于是沈越的目光,全都聚集到那个人的身上,想要从他的衣着来判断出一些信息来。

  那人看起来也只有二十岁左右,个头比沈越还高了一个头,要知道,沈越已经有一米七八的身高了,这人看起来至少有一米八二以上。

  虽然他看起来不是很强壮,不过一套修身的西装,让他的身形显得格外饱满有型,一看就是长期运动的成果。

  而且最重要的,这家伙长得很帅,五官端正,棱角分明,并不是那种烂大街的小鲜肉,反倒有一丝英气。论长相不比一些一线的小鲜肉明星们差,论身材更是完爆他们。

  在下火车的巨大人流之中,不管是长得跟明星一样漂亮又可爱的孟千羽也好,还是他身后这个家伙,都成了所有人的焦点。

  特别是孟千羽身后的那个家伙,被无数年轻女孩们围观,沈越都能看得到这些女孩眼睛中的小星星了,怕是这个家伙勾勾手指,至少不下五六个小姑娘都会主动跟他去开房的吧。

  不得不承认,如果换做沈越是个女的,恐怕看到那个家伙,也会有一丝心动吧。

  而且,据沈越的猜测,能够让孟千羽家里认可,那这个家伙的家庭背景肯定也不简单,至少跟孟千羽家是不分上下的,甚至有可能比孟千羽家还要强上一丝。

  这样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孟千羽也不能任性的不去搭理这个家伙,只能任由他跟在身后了。

  “千羽,一路辛苦了。”沈越笑了笑,直接上前一步,把手中的鲜花送到孟千羽面前,并且顺势把她身上背的包拿到手中。

  对于孟千羽身后的那个家伙,既然他摆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架势,沈越也懒得搭理他。

  不管这个家伙有多优秀,家境如何的优渥和牛逼,现在孟千羽喜欢的人,是我沈越!

  你又算哪根葱?

  “沈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这是我世伯家的小儿子,也是我们的学长袁明宇,明宇哥,这是我好朋友沈越。”孟千羽悄悄的拉了下沈越的手,随后转过身去,勉强笑了笑,给两人介绍了一下。

  袁明宇今年二十一,比沈越和孟千羽都大两岁,本来是在帝都最好的大学,也是全华夏国排的进前三的燕京大学读大三。

  这次他是作为插班生,来东鲁大师游学借读的,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借口而已,真正的目的大家都是心照不宣,就是为了孟千羽来的。

  在孟千羽和袁明宇两个都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孟家和袁家其实就私底下给他们定好了娃娃亲,两家人聚会的时候,也都是以亲家互相称呼。

  在他们俩小的时候,还并不觉得怎么样,而且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玩到大的,彼此之间也是有感情的。

  只不过,当孟千羽慢慢长大后,有了自己的思想,对于娃娃亲这样的包办婚姻产生了极大的抵触,原本她完全可以在帝都的燕京大学上学的,可是为了避免跟袁明宇有太多的接触,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她悄悄改成了东鲁大学。

  原本孟千羽以为,远远的离开帝都,离开燕京大学,她就不会再有跟袁明宇更多见面的机会,最多也就是过年见几次而已。

  而且孟千羽自己也没有想到,在东鲁大学里,居然会认识沈越,并且被他的才华和真情所打动,成了沈越的女朋友。

  这一切都太突然,孟千羽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她有点不太肯定,成为沈越的女朋友,到底是真的爱上了沈越,还是有一部分跟家里,跟袁明宇斗气的成分在里面。xǐυmь.℃òm

  这次回到帝都过年,不可避免的,孟千羽跟随父母去袁家拜年,两家聚会的时候,袁明宇突然提出,自己想去海边住一段时间,已经跟东鲁大学打好招呼,准备去那里借读两年。

  这个决定当然得到了包括孟千羽的父母在内所有人的赞同,孟千羽在这么多长辈的面前,哪有反对的资格?

  更何况,袁明宇也没明说是来追求孟千羽的,她又有什么借口反对呢?

  在来临海市之前,孟千羽悄悄买好了动车的车票,可是没想到,当她坐上车的时候才发现,袁明宇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买的这一趟车的车票,而且就坐她对面。

  毕竟也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孟千羽也不能表现的太过疏远,只能跟袁明宇一路聊天。

  虽然这几年孟千羽和袁明宇两人之间的交集不多,但是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也得知不少关于他的消息。

  高考的时候,袁明宇是以帝都文科状元的身份进入燕京大学的,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而且袁明宇爱好运动,尤其是篮球打得不错,还曾经参加过高中的篮球联赛,夺得过帝都高中篮球联赛的冠军。

  不仅如此,袁明宇写的诗歌,还在帝都最大的文学杂志《梦想》上发表过,被誉为年轻一代最有潜力的诗人,并且早早的就加入了帝都作家协会。

  而且听说,袁明宇钢琴弹得也很好,已经达到了专业八级的水平,甚至还有几次帝都明星的聚会上,还为大明星们弹奏过。

  总之一句话,这个袁明宇简直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最好的代表,在帝都,袁明宇的名字,丝毫不比一些新晋明星们逊色。

  可以说,袁明宇简直就是偶像剧中才能看到的那种,最耀眼最完美的才子!

  相形之下,沈越虽说也有些小帅,也很有才华,但是在袁明宇的光芒下,却又逊色不少,好像人家才是主角,而沈越只是配角而已。

  但是沈越可不信这个邪!

  老子可是穿越而来的,就算是有主角光环,那也是该在老子的头上才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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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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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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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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