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55年的空气之中,总带着股山雨欲来的味道。
似乎是已经有了什么征兆,沈墨衣总觉得最近的山庄显得人心惶惶的。
虽然她历史不大好,不过因为自从建国之后,历史就没什么新鲜的内容,不是国家领导人去这个国家访问了,就是去那个扶贫了,没什么好背的,所以这种古代史内容还是占了历史教科书的大部分,“安史之乱”这个名词她还是很熟悉的,更别提剑三的背景就是安史之乱前后的大唐。
当然,时间点是握不准确了。不过算算时间,应该也差不多。
于是沈墨衣旁敲侧击的问叶英,最近到底怎么了?
沈墨衣是什么德行,叶英再清楚不过了。这位撩猫逗狗拐骗别人家小孩儿样样都行,唯独一涉及家国天下的大事,听个三五句就能困得睡过去。此时居然能问出来,那说明,应当是真的要出什么事了。毕竟沈墨衣来自未来,知道的东西,要比他多多了。
叶英回的很直接:“夫子是知道什么吗?”
沈墨衣没想到他这么敏锐的察觉了,纠结了片刻,却不知道怎么说。这些年她不是没想过伸手拨动一下历史的钟,然而不管她做过什么,小的变动还好,大的历史总会阴差阳错的再次回到自己应该的轨道上,就算弯成了曲别针,也能再直回来。
沈墨衣想了想,觉得自己这个比喻有点扯淡,但是意思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安史之乱,可以说是唐王朝由盛至衰的重大转折点,没有这一役,或许唐朝还会传承个百八十年,往后的历史说不定就全部乱套,至此之后,有没有沈墨衣这个人都两说了。
所以她叹了口气:“你知道我不能说。”
叶英沉吟片刻,没有为难她,道:“确有异动。不过夫子请放心,各大门派已经动了起来。即便我辈中人为江湖草莽,也不愿见家国处于风雨摇曳之中。”
沈墨衣越发担忧了。
她还记得之前自己看过的,一些古时候描写安史之乱后各大门派的文字:天策折戟,万花绝响,藏剑不复,纯阳雪深,七秀水止珠沉,唐家堡仅剩妇孺,五毒蝴蝶泉漫血,少林空留残寺向斜阳。
她也记得血战天策,火烧晴昼海以及无数还没来得及出资料片的副本,在当时她还可以唏嘘过后开荒推本,但现在她只觉得一阵恐惧。
“叶英!”沈墨衣一把拽住叶英的袖子,“你……你愿意放弃心剑吗?”
叶英一怔,低头用鼻尖蹭了蹭沈墨衣的脸颊:“夫子怕了吗?”
“只是……有种不祥的预感。”沈墨衣抿了抿唇,“我知道你定然不会答应,但是……总想着试试。”
沈墨衣自嘲一笑。没想到洒脱了半辈子,到了中老年,却变得如此婆妈、患得患失起来。
叶英沉吟片刻:“家国有难,大敌当前,若是叶英因一己之私,苟且偷生,眼睁睁看着万千同胞血溅沙场而无动于衷,那夫子会不会后悔,嫁与叶英。”
沈墨衣沉默了。若是叶英如此,那叶英还是叶英吗?他为了藏剑山庄的存亡能舍去一双眼,那为了家国存亡,舍去性命也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情。
只是……她难以接受罢了。
叶英摸摸她的脸,道:“我答应夫子,若是此劫得以平安度过,便将山庄传于叶晖,与夫子找个地方隐居如何?”
沈墨衣眷恋的在他掌心蹭了蹭:“记住自己说的话。”
叶英低头亲亲她的唇:“对夫子的承诺,叶英一向铭记于心。”
沈墨衣有点不过瘾,拉着叶英的领口往屋里走。
这么多年夫妻,叶英几乎是立刻猜出了沈墨衣要做什么,耳根一红:“夫子,现在还是白天!”白日宣淫,不太好吧……
沈墨衣搔了他眼睛一下:“对你来说白天黑夜有差别吗?”
叶英沉默。夫子说的好有道理,他竟然无言以对。
*
即便做了很多心理准备,但安史之乱真的爆发的那一天,朝廷以及各大门派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天策府作为朝廷的卫队,身先士卒,副统龄秦颐岩、总教头杨宁战死沙场。
消息传到藏剑山庄的时候,老庄主叶孟秋和叶英等人,均是独坐了许久,连沈墨衣听闻也不甚唏嘘。杨宁她不认识,但是秦颐岩她却是见过的,那个以两头羊换了叶英所铸武器的汉子,终于还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
之后,叶英下令,藏剑山庄精锐尽出,赶赴各大战场,抵御狼牙军。公元757年,叶英亲率弟子奔赴睢阳,支援张巡,保卫睢阳。
然敌众我寡,敌将尹子奇率兵马十三万余,然而守城军士,却仅仅六千余人。
叶英登上城楼的时候,几乎已经预料到了结局。
“夫子……”
沈墨衣在他还没说出接下来的话之前堵住了他的嘴:“如果你要说让我独自逃生的话,那就免了。眼下的情况你我都清楚,几乎是十死无生的必死之局,我怎么可能把你独自一人抛下?”
叶英叹了口气:“若我坚持呢?”
沈墨衣道:“那我只会死的比你更早。我踏出睢阳城一步,立刻横剑自刎。你可以试试看。”
叶英:“……”
他输了。在这方面,他远没有沈墨衣决绝。
*
于是接下来,敌军每一次冲锋,叶英都握着正阳,站在守卫的最前线,而他身边便站着拿着苍龙的沈墨衣,笔锋一转,他身上多出的伤口便治愈一道。
然而人终究只是人,轮番不绝的车轮战阵,以及微乎其微的休息时间,到了十几天之后,叶英居然麻木了。
他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胳膊,只知道自己在不停地挥剑,唯有滚烫的热血溅在脸上、以及沈墨衣的内力在体内流动之时,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有知觉。
杀了多少人?叶英自己也说不清了。两边的人都不断地在减少,自己脚下早已是一片泥泞不堪,连抬脚都仿佛带着谁的血肉。
“夫君。”他听到沈墨衣突然喊他。
“夫……娘子。”话到嘴边,叶英不知为何突然换了个称呼。或许是因为沈墨衣那声“夫君”太过缠绵悱恻,让他忍不住回应起来。
“我记得,你如果放弃心剑,是可以看见的,是吗?”
“是。”
“现在这个时候,有没有心剑,已经不足以左右大局。你……能不能看看我?我现在都五十多岁了,你再不看看我,我就真的老啦!”沈墨衣道。
叶英沉默片刻,出手再将一人斩于剑下后,道:“好。”
或许因为真的在劫难逃,放弃比他想的要容易。数十年不见光亮,再睁开眼叶英还有些不适应,但等他看清楚时,他又无比希望自己还是看不见的。
——他睁眼之时听到有什么破空然后刺入*的声音,睁开眼他便看到那个人在冲着他笑,和数十年前一样温暖。时间似乎对她十分偏爱,几乎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什么痕迹,比初见时成熟了些,带着令人心动的风韵。
还有就是,贯穿了那人胸口的长刀。
“哎呀……”沈墨衣语气轻松,似乎感觉不到疼痛,也没有在邀功,“让你看到这样的画面,有点抱歉。夫君,能不能抱抱我,我好累了,没法给你治伤了。”
叶英双目发红,俊秀的脸上青筋暴起,右手挽起的剑花像是死神的花束,挥舞之间都有至少一个狼牙士兵横死剑下,但他左手却十分温柔的将沈墨衣揽进怀里。
“夫子,你是不是累了。”
沈墨衣疲累的闭上眼:“是啊,好几天没睡了。你放心,我在下面等着你,你不来……我,一定不过奈何……”
她的话没有说完,整个人瞬间撤去了力气,瘫在叶英身上。
他知道,她走了。
叶英重新又闭上了眼,紧紧将沈墨衣搂在怀里,即便戳在她胸口的长刀同样划破了自己的甲胄,他也不觉得疼痛。他握紧了正阳,浑身浴血,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复仇修罗。
记忆中最后的声音,是远方有人在喊,援军来了。
还好,睢阳保住了。夫子,你慢些走,叶英这就来,践行承诺了。
*
黄泉路要比想象的阴冷,然而叶英却走得毫不犹豫。琇書蛧
他的夫子说话算话,一定还在前面等他。他已经让夫子等了太久,能让她少等一刻,那就少等一刻吧。
然而即便这样,叶英再重新看到沈墨衣的时候还是没忍住笑。即便排队的人成了长隆,沈墨衣也是最吸引眼球的一个。
那人正蹲在地上,和矮了她不少的老婆婆讨价还价:“你看,我没说不喝你这汤,我就是迟一点嘛。这边来来往往这么多人,他们先喝不行吗?”
老婆婆似乎让她扰的不胜其烦,摆摆手:“行了你先滚到队尾去,最后一次了。”
沈墨衣拍拍手,起身准备回去排队,眼珠一转便看到了匆匆而来的叶英。
她欢喜的扑到他身上,然后又有点忧愁:“你可来得真快啊……睢阳怎么样了?”
叶英亲亲她的脸:“不知道,不过援军到了,应该是保住了。夫子不必担忧。”
沈墨衣蹭蹭他:“那就好。你不知道,我为了等你,磨得孟婆快要把那汤割开我喉咙灌进去了。”
叶英道:“我来了,我们一起喝,好不好?”
沈墨衣愁苦着脸:“好是好,可是喝完我们就忘了彼此了,怎么办?”
叶英安慰:“不会的。即便忘了夫子,再看到夫子,我也还是会像当年一样,看到夫子,就喜欢。”
沈墨衣还待说什么,队伍已经排到了两人,孟婆虎着脸倒了两碗,塞到他们手里:“喝!”
沈墨衣和叶英相视一笑,将这两碗汤喝的涓滴不剩。
汤药下肚,起作用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两人的眼神几乎是同时开始迷茫,又是同时变得清明。
“你……是谁呀?”叶英茫然的看着眼前理应第一次看到的脸,却觉得又是亲切,又是喜欢。
沈墨衣微微皱皱眉:“我也不知道……可是我看着你很欢喜,你能亲亲我吗?”
叶英一愣,没想到怎么会有人如此大胆,耳根通红,一时之间竟然不知作何反应。
沈墨衣没等得及,直接自己上手把叶英的脖子往下一揽,在他嘴唇上重重一印:“你是我的啦!”
旁边的孟婆和判官捂上了双眼:“难怪阎王让他俩继续投胎做夫妻,这样的,还是别去祸害别人了。”
*
公元756年,藏剑山庄庄主叶英与其妻沈氏率藏剑弟子共赴睢阳,以寡敌众,坚守睢阳三月,战死沙场。后人遵叶英遗嘱,将夫妇二人合葬于剑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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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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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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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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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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