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二郎如果知道张姑娘如此损毁三郎名声,想必也不会向着你们吧。”陆子苓轻飘飘地丢出这么一句话,噎得张婶子脸色青白。
跟她提二郎,二郎那会对张婶子可算不错,她听四郎说经常给送猎物,劈柴,农忙时也没少帮忙,倒是没想到张婶子能护短到清白不分,她女儿有错在先,她还倒打一耙,还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张小婉红着眼见她娘说不过陆子苓,心里愤恨不已,若也明白此时再待下去也只是无端惹人笑话,于是她轻轻地扯了扯张婶子的袖子,“娘~我们回去吧。”
张婶子见女儿声音微哑,眼圈都是红了,众人没有人向着她们,反倒是个个一脸嫌弃,心寒至极,又气愤难当,随即搂着女儿就往回走,想着等二郎回来,一定要让二郎休了陆子苓娶她女儿,她女儿名声已坏,嫁给其他人好人家几乎不可能了。
张婶子她们一走,戏也散了,众人也就各自去地里忙活了。
陆子苓转身对林三婶和南青书道了声谢,见三郎还阴沉着一脸俊脸,猛地又想到三郎对她表白那事,有些心虚地看他一眼,随后提着篮子快步离去。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和三郎是有些不清楚的,毕竟三郎喜欢她这个嫂子,虽然她已经拒绝了,但同在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她与三郎这样总是尴尬的,等农忙过去就尽快为三郎寻一门好亲事吧,否则若是被旁人知道了,三郎以后就很难寻到好姑娘,而她也会跟着受累,对四郎和林翠的影响也不好,二郎更是会成为受伤最重的那个人,而她不想让他伤心。
陆子苓提着篮子回到家,院中不见小英子的身影,她放下篮子去了小生房间,小丫头果然趴在小生床侧和他说着话,见她进来了,小丫头像个小团子一样滚着爬起来,走到床边伸开双手,软软萌萌地唤了一声,“二婶~”
陆子苓走到床边,双手穿过小丫头腋下将她抱起来,这是她答应过小丫头的,以后天天要抱她。
小丫头被她一包,可爱的小脸上都是欢喜的笑,肉肉的小胳膊圈着陆子苓的脖子,用额头蹭着她的额头,“二婶,你可回来了,我好想你。”
只不过是两个多时辰不见,若是大人说出来定是是羞人的情话,可小丫头这么一说,却是实力诠释那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让人心里暖暖的,柔柔的。
“我也想你哦。”
陆子苓笑着回应了一句,目光落到昏睡的小生身上,他的气色很好,轻轻浅浅的呼吸很均匀,仿佛睡着了一样,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小生的五官好像变了一些,就像长开了,难不成是那灵泉水吸收太多了,促进他身体技能了?
想到这,她神色一凛,空出右手摸了摸他的膜拜,脉搏强劲有力,显示着强盛的生机,但略有一些轻快,比常人至少快了一倍不止,若不是他气色正好,脉搏有力,她都要怀疑他是不是熬不过去了。
查看了一下小生的状况,陆子苓抱着小丫头来到四郎房间,到房门口时敲了敲门,虽然门没关,但毕竟男女有别,她可不想让人传出闲话,四郎要走仕途,不能有丝毫污点。琇書蛧
“二嫂吗?进来吧!”
四郎正坐在木凳上,手指蘸水在桌上练字,兄弟几个供他上学堂已经花了不少银钱,草纸虽然一直给他备着,但他舍不得用,除了夫子布置的作业,其他时间他皆是在桌上练字,如此也可减少家里的负担。
陆子苓抱着小英子进来,就见他背肌挺直,姿势端正地坐在小木凳上,犹如一株傲立云霄的碧竹,掉漆的桌上有着道道湿痕,猜测道:“你在练字吗?”
四郎从她走后就一直练字到现在,身体也有些僵麻了,点了点头,慢慢地站起身,解释道:“我在字帖上写一遍,练字便在桌上写,这样简单舒服。”
他没说这样是为了节省草纸,就怕她会为他买草纸和笔墨,劝他用毛笔和纸张练字。
陆子苓挑了挑眉,眉眼含笑地看他一眼,咬着四个字,“简单?舒服?四郎你确定吗?莫要糊弄我才好。”
当她瞎啊!他平日里就节俭,那毛笔的毛都快掉光了也不说,要不是她看见后买了新的毛笔,天知道他要把那根掉了毛的毛笔用到猴年马月去,用水蘸着练字,估计也是为了节省,还真当她看不出来啊!
眼见被她拆穿,四郎有些不好意思地用手摩挲着衣袖,这是陆子苓最近才发现的小动作,四郎只要一思考或者面临尴尬就会用右手摩挲着衣袖边角,还真是有趣的紧。
“二嫂,你就莫要打趣我了,我这样练字和用毛笔练字效果差不多,也可以把字写好的。”四郎无奈地说。
陆子苓瞥了桌上的字一眼,纠正道:“用手指写和用毛笔写差距可大了,字如其人,你文章再好,写得一手草字,考官会降低印象分的。”她顿了顿,接着又说:“你在桌上写我没意见,但建议你最好用毛笔在桌上写,这样才有助于提高字体。”
这是实话,手指的触感怎么和毛笔相对,四郎节省是好事,可不能节省过头误了大事才好。
四郎一听,俊眉皱了一下随即又松开,从床侧的书旁小心地取出她买的那根毛笔,蘸水写下一个字,这才抬眼对陆子苓说:“二嫂说的是,我是目光太过短浅,只想省钱,差点耽误了自己。”
陆子苓听完满意地点了点,继续说:“四郎,想要收获,就一定要付出,莫要为一时小利错失大益,取舍很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可不行。”
四郎赞赏地看了她一眼,忽的双手一拱,郑重地向陆子苓行了一个礼,“二嫂秀中透慧,广博深远,四郎佩服!”
陆子苓被四郎这礼惊得一愣,俏脸微红,难为情地说:“你这样我好不习惯,你别那么节省就行了,好了,我出去了。”
说完,抱着小英子就走了出去,留下笑得一脸清润的四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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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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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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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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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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