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不眠不休,让他终于达成了治疗之环的前置条件,还顺带着的还把神圣之剑也学会的。另外还在休息之余又凝结出了三颗一级法力水晶,如果不是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他现在真想就泡在这高级修炼室不出来了。
签署了几个文件,甚至都没来得及仔细看上面的条款,这家富丽堂皇的大酒店连同北阳行省内的数个产业就都落到了沈牧名下。
在准确的说是沈牧,而不是吴昊。伯爵不亏是老江湖,行事极为周到。他知道沈牧的真实身份现在存在诸多不便,所以在他的运作下‘沈牧’这个原本不存在人就这么凭空出现了。他赠与的这些产业全部都是落在沈牧名下的,跟吴昊扯不上一点关系。
同时,本着送佛上西天的做事原则,伯爵还给沈牧留下了几个能打理的人手。其中专门负责北阳行省事务的总负责人叫文霜,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女人,人算不上顶级漂亮,但极具成熟女人特有的迷人气质,且精明能干。
在接到所有产业都被转赠了的时候文霜其实是很差异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幕后大老板会突然之间会把这么大的一笔财富赠与给了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不过出于职业的操守和女人的敏感让她没有对沈牧有任何的轻视,态度上十分恭敬。这几天得知沈牧一直在修炼,她就一直等在酒店下面没有离开半步。
中午吃过饭后她又陪着沈牧在市区内的几处产业转了一圈。伯爵留给沈牧的产业还是蛮大的,除了这座酒店之外,还有三家夜总会和两家贸易商行。而这只是还明面上的,暗地里见不得光的还有一家黑市交易中心和一处跨界域传送阵。
说来也真是巧合,这处跨界域传送阵居然就是沈牧第一次野狼他们进入混元界时使用的那个,没想到再次来这里自己却成了这里的老板。真是人生无常啊!
“文姐,就这样吧!以后北阳的事物还是你负责,一个月跟我汇报一次账目就行,要是有什么其他问题随时联系我!嗯……要是哪天实在你找不到我,可以找我姐!等下我把她的联系方式给你。”沈牧对企业管理什么的实在不行。既然伯爵把人留给了自己,那自己就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了。
“好的,老板!还有别的吩咐吗?”文霜应声道。
“别的没什么了,就是我带来的那批货在一个月内要尽快处理掉,然后办一张不记名的银行卡,无论买了多少钱转40%进去。”虽然绝得是吃亏了些,但沈牧还真的谢谢伯爵。既解决了他出入混元界的问题,同时还给他准备好出售物资的渠道,一下子省掉了无数的麻烦和不确定因素。
拒绝了文霜安排的车,沈牧依旧是一个人轻装简行的乘坐公车回到了枫林县。等下了车,连家也不回,直接就奔着黑星格斗场去了。
时至今日,沈牧已经不需要格斗场的这点工资了。伯爵送给他的产业每个月都能给他带来几百万的纯收入,相比之下格斗场每月一万多的工资实在不够干什么的。但是他还需要到这里来了,因为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偷取到大量不同职业的技能,尤其是现在他需要开始收集储备二级技能了。
黑星格斗场开业到现在已经完全步入到正规,以前的时候匆忙营业各个岗位都缺人。但现在是人手充裕,每个岗位都有两个以上的人在轮值,如此一来对沈牧这个总是请假的家伙,总管大人自然是越来越不满意了。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走人,想要干的人有的是。一个月请半个月的假,他们黑星又不是开慈善堂的!wWW.ΧìǔΜЬ.CǒΜ
不过四叔对沈牧到是越发看重了。沈牧能瞒得过别人,却是瞒不过他。对于沈牧去闯混元界的事情他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既不鼓励,也不阻拦,必要时会给与一些方便。年轻人嘛,想要拼命的出人头地是正常的,但是一个一阶的小牧师能连续两次都完好的从混元界里活着回来就不那么正常了。尤其是才这么几天他居然在沈牧身上感觉到了二阶职业才有的魔法元素波动,这就更不正常了。
“小伙子很有闯劲吗!做个一个治疗员有些浪费了,有没有兴趣到探险队里来,待遇方面我去给你协调!”不是什么人能连闯两次混元界都能活着回来的,四叔现在对沈牧非常感兴趣,有心把他拉进探险队里来。
黑星是一个庞大的组织,地下格斗场虽然是非法的,但所属的探险队却是合法,待遇自然非常不错。不过按常理来说正规的探险团队招人是很严格的,需要经过层层选拔与考核,实力和战斗经验不够的人是绝对进不去的。也可以说当今社会能加入到一直正规的探险队是一份体面的高收入工作,很多大学毕业生都是要求着、抢着才有机会的进来的。而以沈牧当前表现出来的职业等级看来,显然还是不够资格的。所以四叔认为自己是提拔沈牧,
他应该很高兴才对,但实际情况是沈牧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不好意思,四叔。我跟几个朋友约好了,就不麻烦您老人家了!”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沈牧就知道自己在这里干不了长久了。不是因为拒绝了四叔,而是自己最近有点开始引人瞩目了。
现在还好只有四叔注意到了他,但要不了多久估计就能传遍整个格斗场了。
一个小牧师能连续两次从混元界里活着回来,这真的很耐人寻味啊!
晚上的几场比赛沈牧都显得非常主动。即便不是他的工作他也会到前边帮忙,说是请假的时间长了有些不好意思,但实际上还不是为了多偷几个技能?以后这样的机会估计不好找了。
晚上一直忙到凌晨一点多沈牧才最后一个下班。连续几天的修炼再加上长途旅行后又熬夜工作,当精神松懈下来后顿时让他感觉非常的疲惫,一边往家走一边直打着哈欠。
今天比赛又打死了一个人,就在他眼前脑袋直接被打爆了。但沈牧却已经懒得在意这些了,从兜里掏出一个面包,一边照吃不误,一边盘点今晚的收获。
五个二级技能到手。四个法术,一个战技,但却都是比较普通常见的技能,没有什么特别出众的。沈牧也不灰心,要知道在地下格斗场里能人还是有很多的,多试几次总能捞到几网大鱼。
不过说句消极点的话,就算是能偷到一些很强力的二级技能又能怎么样呢?想想伯爵,想想老妇人,想想僵尸青年,还有其他那几位大佬,最低都是七阶职业的实力,就连那个表面上看起来跟自己一样的死胖子都是不死之身……二阶技能有什么用啊?
沈牧觉得目前能让自己有机会翻盘的就只有靠抽取到了那个技能‘法力风暴’了。尽管目前看起来这个技能是有些鸡肋,但沈牧觉得可能是自己还没有找到它的正确用法,这还需要慢慢的去摸索。
一路走一路想,不知不觉的回到了家门前。熟悉地打开大门走进到了院子里,但就在他要去打开房门的时候心头警兆突然猛起,都来不及细想,全凭直觉地往地上一扑顺势向后一滚。而几乎是与此同时一杆长枪破门刺出,如同是毒蛟出洞,速度快的在空中留下连串的残影。
好快的必杀一枪啊!要不是沈牧最近增长了不少实战经验,又对杀气感应敏锐些的话,这一枪就能要了他的命!
是谁?沈牧可不认为这还是吴胜男在跟他开玩笑,这分明绝对就是蓄谋已久的刺杀。半跪在地上抬头应声望去,就见一道人影从他房间里破门冲了出来,一身黑衣遮面,看不清样子,但看体形却有些肥胖。不过胖归胖,这人身形舞动极为灵活,尤其手中的一杆黑色的乌龙长枪,挥动起来便就是漫天枪影,如同是一股巨浪朝着沈牧继续扑杀了过来。
这人的实力好强,给他一种面对团里那些老怪物的感觉。匆忙间打出去的神圣惩击和圣光之剑直接就被枪影搅碎,连半点效果都没有起到。最后紧要关头,圣光护卫者从沈牧怀里跳了出来,一道攻击力堪比七级战技的圣光箭突袭向了他的面门。
这是沈牧最后的保命手段了。圣光护卫者只要不死,她的状态就会一直存在。这还是上一次在混元界里召唤出来的那个圣光护卫者。沈牧把她保护的很好,一直让她藏在自己胸前的口袋里,平时在使用治疗术的时候还会继续给她增加攻击力,使其不断成长,关键时刻才当作是必杀技使用。
但也许是沈牧比较倒霉遇到的敌人实力都太强了,第一次用的时候面对的是阿萨克莱尔这位血魔领主,偷袭一击也仅仅只是造成了一点微不足道的轻伤。而这回第二次拿来救命又碰到了一个用枪的超级高手,就只见他一抖枪身,激发出了一道金色龙形战气瞬间就将圣光箭击溃。
面对袭杀而来的这一枪,沈牧发现自己全身都已经被枪影团团围住,将他的每一条退路全部堵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枪头刺入到自己心口。
锋芒刺到心脏上,真的好痛啊!这一瞬间沈牧才到自己距离死亡是如此之近!没想到自己连混元界都闯过了两次,最终却死在了自己的家门口!
“住手!”就在沈牧自己都已经绝望了的时候,一声娇叱突然从后发传来,紧接着一道寒光划过了夜空,在最后关头替沈牧挡下了这一枪。
面对袭击者的凝视,一道矫健的身影从黑夜中钻了出来,身穿一身深红色的战甲,手中提着近两米长的战刀,长发随风飞舞,剑眉英气逼人。仔细一看,不是那赵红缨又是谁啊?
“红缨姐?”这下沈牧自己都发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最后救下他的人居然会是赵红缨。
自从上一次闹出的断楼事件后赵红缨就是躲到了外地,这么长时间来杳无音讯就像是失踪了一样。怎么一下子就又回来了?而且还就这么巧的把他给救了下来!
赵红缨只身挡在沈牧身前,但却并没有搭理他,只是持着战刀紧盯着袭击者,气势汹汹的样子如同是一只面对雄鹰守护着鸡仔的母鸡,寸步不让。
袭击者似乎也恼火自己的刺杀被赵红缨打断,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后飞身便向身后的黑暗处掠去。
而赵红缨似乎是没打算就放他就这么离开,匆忙的给沈牧留下一句‘小心’后就追了上去,几个箭步身影就彻底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两人一前一后,你追我赶,最后是在一处四下无人的小胡同里袭击者停下了脚步。赵红缨随后便追到,停下脚步后第一句话便是十分不满的责问道:“为什么要杀他。”
“因为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情!”袭击者回答道。
“但是他救过我的命!”赵红缨强硬的回击道。
“那又怎么样?只要是不稳定的因素,就不能留着他。”袭击者摘下了头罩,露出一张很普通大众的脸颊。但是如果有熟悉的人在这里一定会惊讶到尖叫起来,因为作为警察局里的老好人,实在很难想像赵明祥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
没错,这个袭击者正是赵红缨的父亲,赵明祥。
虽然赵红缨一再跟他保证沈牧绝对是不会出卖她的,但从一个父亲的角度讲,他绝对不能容忍任何不确定的威胁。毕竟干系太大,容不得半点差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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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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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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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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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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