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后,大军开拔,一路西行。耗时十五日到达拨换城,随后过握瑟德至疏勒,于此挥军南下,正式踏上了葱岭。葱岭便是余浪前世的世界屋脊——帕米尔高原,一句天险已不足以概括,仅仅是第一天,就有大量士兵产生了水土不服的情况,也有不少士兵由于体力跟不上掉队或是摔死。
余浪和高仙芝皆是愁眉不展,二人已是尽量挑选谷间平地行军,即使如此,有些山脉还是不得不强行翻越,还没开打,已成伤亡。伤亡的大多是需要来回运输补给的后勤兵,后勤兵原本就大多体弱,经不起这般折腾。
雪上加霜的是吐蕃军趁机出兵攻打山下的唐军补给地,虽然很快被其他几处的驻军联手派兵击退,大量物资却已被大火焚烧。此次吐蕃军的出手是一个讯号,表明他们绝不会放任唐军打下小勃律,只要唐军不息兵,他们还会有后续的动作。
消息传来,人心惶惶,有些队伍已经出现了士兵擅自脱队逃生的情况。
“此时再从疏勒城征集物资会大大拖慢行军节奏,士兵的伤亡率和疲惫程度也会与日俱增,况且疏勒城本就穷困,如何供得起四万大军的补给?”高仙芝陷入了两难,“进亦不得,退亦不得。”
余浪进言道:“此时唯有壮士断腕,舍弃补给,一鼓作气急行军,翻过了葱岭从吐蕃人手里抢夺补给!我军士兵随身常备七天的米粮,加上山里颇有些山货,不至于半途饿死。建议原本的后勤兵以及抽调步兵组建一支新的队伍,负责为大军猎杀禽兽,搜集山货。”
“不可!余将军此策太过行险,四万大军若是在高原上断了补给,后果不堪设想。高将军,此时折返无大过,但若真得饿死了这四万大军,那可是滔天的罪孽啊!”
高仙芝行军经验丰富,以大军目前行军的速度以及所携口粮,不至于半途饿死,当即制止了部下的劝阻:“依余将军之言,七八天的时间足以我们到达葱岭守捉,先遣一批轻身功夫好的斥候去报信,让葱岭守拙准备一些补给。咱们西征军没有这么娇贵,老子当年率骑兵孤军深入千里攻打吐蕃,随身只有一天的干粮,不也好端端站在这儿吗?此地又不是沙漠,只要供水充足,没那么容易饿死!”
为了提振士气聚拢人心,余浪教大家唱了几首军歌,众人颇觉耳目一新,跟着胡哼哼几句也无暇抱怨气馁了,倒也觉得不像之前那么慌乱了,大军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此外,为了减少人员掉队以及私自逃走的情况发生,余浪让众人分成若干小队,每一小队以麻绳捆绑在一起,这样即使某人失足,压力也会迅速被其他人分担掉,人员伤亡以及流失现象比起之前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好转。
高仙芝对余浪诸多新奇办法颇为欣赏,读书人常以为行军打仗逞得是一腔血勇,无需动脑,其实大谬不然,自古以来的名将都是能够推陈出新并且随机应变的聪明人。自此以后高仙芝对余浪更加信任,经常在与众将领商讨完军务以后,单独留下余浪进一步讨论。
大军顺利翻越了葱岭,补给修整一番,向西疾行军到达特勒满川。西征军在特勒满川原地扎营修整,至此,长达一百多天的行军总算告一段落,再想往前推进,就得真刀真枪得正面作战了。
壮阔的高原盛景让人感受到造化伟力,举目四望,让人忍不住想要顶礼膜拜。远山远景,河流冰山,这些东西看久了会让人感到孤独。余浪视察完了营地,独自坐在一块冷石上沉思。
“余将军想家了吧。”高原上天凉,高仙芝披了一件厚实的兽袍。
“是啊,挺奇怪的。刚到长安城的时候有时也会思乡,却没有这么强烈。”
一阵冷风拂面,高仙芝呼出一口热气,他的身子骨到底不像余浪这样的青年人这么强健,跺了跺脚说道:“这很正常,我第一次当兵离家的时候还偷偷掉过眼泪,少年人壮志凌云,总是离家万里才知道父母的好。尤其在这苦寒之地,难免思乡情切,家里多温暖啊。余将军年岁还小,你父母应该还健在吧?”
余浪神色一黯:“我从没见过父母的模样,本来有个从小相依为命的阿翁,五年前也去世了。”
高仙芝看了有些心疼,问道:“你阿翁若是活着,应当和我一般年纪吧?”
余浪点了点头:“阿翁他身子骨也很强健,弓马娴熟,若是能有机会从军,一定也能成为高将军这样的英雄人物。”
本来这话其实有些唐突,高仙芝却丝毫不以为忤,笑道:“见了你小子的才干,我相信你的阿翁必然也是个英雄人物。恨不能与之相识,人生际遇有的时候很奇妙,明明是出生、能力都差不多的人,有的人可能一生潦倒,有的人却会一飞冲天。”
如果梁朝然不那么忠诚执着地追随徐敬业的话,或许也能成为一员盖世名将吧,不对,若是如此,他便不是梁朝然了。想通了此节,余浪摇了摇头:“其实很多人的命运不是境遇、能力决定的,而是自己的性格,我阿翁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物,注定成为不了您这样的铁血名将。”
“你这话我可不爱听啊。”高仙芝取出酒囊仰脖子喝了一口,觉得身子骨暖和多了,“说得好像我高仙芝就是什么冷血无情的人似的,嘿,老毛病了,酒喝多了话也多,你愿意陪老哥多聊两句么?”
“好啊。”余浪笑道,“我平时也是个爱说话的人,这段时日整日忙于军务都快闷坏了,偏偏在将士们面前还得板着一张脸装深沉。”
“哈哈哈,你这小子啊,着实对我脾胃!”高仙芝又喝了一口酒,随后把酒囊扔给余浪,“这两年我的朋友确实少了,有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有的迫于无奈与我疏远,等你到了我这岁数你就会明白了,友谊这种东西,只有少年时最纯粹,再往后大家都有不得不维护的利益。我在像你这般大的时候,也是个重情重义的热血青年呢,很喜欢交朋友。”
“听闻你来自扬州城,那可是块好地方,虽不如长安繁华,却自有一番自在。我少年时曾于扬州游历,结识了一位极要好的朋友。虽时隔数十年,我心中亦有遗憾,没能劝得他迷途知返。那人名叫梁朝然。”
余浪如遭雷击,按下内心起伏,面上神情不变:“这位朋友对你很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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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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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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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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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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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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