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借我半世盛唐>第九十四章 浪子无形
  余浪有些气闷:“太白叔身负诗仙盛名,这掌柜的竟然不认识。”

  杜甫寻了个空位引余浪落座:“既来之,则安之,不能白跑一趟不是,咱也在这天香楼开开荤腥,平常我可舍不得来这等地方。太白兄的诗仙之名在文人圈子里固然是振聋发聩,可这酒楼掌柜多是穷苦跑堂出身,没念过几天书,不认识也应当。”

  “几位可是李翰林的朋友?”一个容颜秀丽的女子主动上前搭话。

  那女子只着一身轻纱,酥胸半掩,对于见惯了南方小家碧玉的余浪来说有点太奔放了,他这一路上虽也见了不少相似装束的长安女子,头一回正式搭话还是有些面嫩。

  余浪眼睛偏向别处,不敢正眼瞧这姑娘:“我们正是李太白翰林的朋友。”余浪怕翰林院中有人与李白同姓,特意强调了一遍全名,毕竟李姓在唐朝是大姓,翰林院中有其他姓李的也不奇怪。

  一听余浪认了下来,那女子态度大变,一改之前温温柔柔的模样,轻一拍桌:“李太白欠我三十两银子的酒钱,我在这儿蹲了他三天了,一直没逮到他,你们既然是他朋友,可要为他还债!”琇書蛧

  余浪一呆,一是他在大唐头一回遇到如此泼辣的女子,二是不知这女子是真认识李白还是借故讹钱。

  这时候还是杜甫比较冷静:“敢问姑娘芳名?李太白借了你三十两银子,可有留下字据?”

  女子见杜甫并没有要赖账的意思,态度缓和了一些,从袖中掏出一张皱纸,低声说道:“小女子名叫李亚仙,乃是春意楼的一名歌伎。李太白没给我写拮据,只留了一首诗。”

  杜甫展开纸张与余浪同看。

  余浪看完后忍不住失笑,只见那纸团上写着:“我本酒中仙,兜中没有钱。来此混一晚,明朝街上眠。”落款潦潦草草的“李太白”三个字虽然像了九分,但在余浪看来并非出自正主之手,应当是有人顶着诗仙李太白的名头骗吃骗喝呢。能将一人的字迹模仿到九成相似,无疑此人的书**底极好。

  杜甫倒觉得留纸条之人虽然招摇撞骗却也有趣,笑着问道:“你认识的那位李太白,多大年纪,长什么模样?”

  女子认真回忆了一下:“他十七八岁年纪,人倒是长得蛮高大帅气的,对我也很温柔,他说他是翰林院学士,这首诗放在外面至少值五十两银子,权充作一夜陪酒钱了。”

  “哈哈哈。”杜甫爱玩闹的本性终究仍在,听到趣事忍不住大笑起来,“十七八岁的李太白我倒是想认识,姑娘你被那人骗了,李翰林早过了而立之年,奔不惑而去了,哪可能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子?”

  “当真?”李亚仙将信将疑。

  “哎,我当时也有些不信,哪有十七八岁的翰林供奉,只是,那人气质好生潇洒,酒酣耳软,终究还是被他几句甜言蜜语给骗了。”李亚仙有些沮丧,这三十两银子若是追不回来,自己在春意楼的处境恐怕会极为艰难,被老鸨趁势逼良为娼也是可能的,她能在春意楼卖艺不卖身全凭一手上佳的琴艺,此事不得解,之前的诸多努力恐怕白费了。

  李亚仙虽然性子泼辣,却不是无理取闹之人,确定了此事与李太白无关,也不再纠缠杜甫二人,只是神色郁郁得离开。

  杜甫看了心中不忍,若是这女子一意无理取闹,他或许一分银子也不会出,如此知机识趣,反倒让杜甫恻隐之心大起。

  余浪先一步拦住那女子:“顶着太白叔旗号坑骗女人钱的软蛋,我必得把他找出来。姑娘,此事我们揽下了,你再说说,那人还有什么比较显眼的特征。”

  余浪帮助这女子的动机却不如杜甫那么纯粹,如今寻找李太白的线索断了,余浪先前定计的时候犯了一个错误,这种按图索骥的办法在扬州城行得通,在这人口过百万的长安城却是难以成效的。这女子方才的一番话倒给了余浪一些启发,索性假戏真做,拿着这女子手里的诗去翰林院要债,到时候那门房再跋扈也得有所忌惮。

  “小女子先行谢过二位了”李亚仙流露出喜色,“那人嗓音极为好听,并且极爱唱歌,经常说着话就唱了出来,还会敲打携带的几块木板来伴奏。”

  这特征还是挺显眼的,只是余浪初来长安城,没见过什么人,于是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杜甫。

  杜甫迟疑地摇了摇头,他心中其实有一个人名,可很确信那人不会顶着别人名头招摇撞骗。

  余浪沉吟了一阵:“亚仙妹子你看这样行不行,人你先不用找了,我出四十两从你这儿买来这张字据,你陪我们去翰林学士院去演一场戏。”

  李亚仙眼睛一亮:“除了琴曲,我最擅长的便是演戏。”

  杜甫知晓了余浪的坏心思,一齐跟着阴笑。

  “你笑什么啊,给银子啊?还有这顿饭钱,也是你给,待会儿我们吃饱喝足了就出发。”余浪请李亚仙姑娘落座。

  杜甫眼神无辜而哀伤。

  “你在扬州城花天酒地哪回不是我买单,我一路西来数千里,银子在路上都花干净了,该轮到你放血了。”余浪咬了一块天香楼的软糕,吃得连连点头,确实是难得一品的美味。

  杜甫扣扣索索得从帽子里,袖子里,靴子里摸了好一阵子,才凑足了钱。

  余浪受不了他装可怜的模样,笑道:“你且宽心,咱们去翰林院闹这一场,这银子兜一圈还得回到你口袋。”

  杜甫等的就是他这一句保证,当即笑逐颜开,给二人斟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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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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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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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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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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