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头赶了一阵路,确定左近无人烟,老人回身笑道:“咱们也快有十年没进过扬州城了,城内比过往又繁华了不少。没想到李旦这厮倒生了个好儿子,李隆基早年韬光养晦一意隐忍,随后联合太平公主杀韦后夺权;爪牙既成,又以雷霆手段除掉太平公主大权独揽,如今更把天下治得服服帖帖,心智手段不差于那李世民。”xǐυmь.℃òm
李隆基的长处便在于擅借势,两度借势除强敌,能屈能伸,冷血无情。便是开元盛世,也是借了那武则天苦心经营之势。
年轻人面露不忿:“若不是借了大都督您的剑,李隆基又哪里斗得过太平公主?”
“我的剑还没有这般锋利,只是那执剑人,确为不世出的天才。可惜了,裴雯我原本是想留给傲儿的。”老人面容萧索,脑海中又浮现出十几年前那抱剑少年郎清冷孤绝的眼神。
年轻人也变得感伤起来:“裴雯他,本该是天底下最自由、最强大的剑道宗师,如今只能沦为唐庭鹰犬,叫人惋惜。”
事关老人多年前与年轻的李隆基达成的一个协议,自己赠他一人一剑,当时还是太子的李隆基承诺帮助徐家后人平反,恢复已故英国公徐茂公(李勣)的勋爵。
“自由?怎么才算自由,当个升斗小民生死由人固然可悲,可取了天下称孤道寡难道就自由了?自由,本就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老人想起了故友骆宾王、魏斯温,当年三个年轻人誓要诛除妖后武氏、整肃天下、重立纲常,如今回头,皆是梦幻泡影。
二人脚程极快,说话间已回到了隐居点。
任谁也想不到,一片荒原的腹地,隐着这么一片村落。
明明是深秋,西边还悬着半片残阳,却有成片的雪花纷纷扬扬地洒落。
本该如世外桃源的村落,此刻流血漂杵,如人间炼狱。
裴雯一身白衫,左手抱着个不哭不闹、生死未明的小孩儿,右手长剑仍在滴血。漫天的雪花竟像是怕了此人一般,乖巧地飘落别处。
“敬业公,许多年不见了。”曾经瘦弱的少年如今长成参天大树,手里的轻泓剑寒意凛然。
徐敬业点了点头,愤怒与悲痛攀至顶点,化于无形:“承蒙大唐剑圣抬爱,徐某不胜惶恐。”
年轻人目眦尽裂:“好贼子,你忘了当年命悬一线,是谁救回了你?一身绝艺又是谁传授给你?你……竟然作出这等丧尽天良之事,我梁朝然与你不共戴天!”
裴雯叹了一口气:“梁参将,我若是你,绝不会在一个此生无法逾越的高峰面前发这般无聊的毒誓。”
这是大唐剑圣的高傲。
说完裴雯缓缓下跪,冲徐敬业拜了三拜:“救命之恩,养育之恩,传艺之恩,永不敢忘。我这次便是报恩来的。”
这是大唐剑圣的柔软,可能是最后一片柔软。
徐敬业笑了一阵,笑出了眼泪,定定说道:“我孙儿,我孙儿他没死?”
“我也只能保下这一个小的了。”裴雯掀开襁褓,娃儿响亮地笑了两声,丝毫不惮这冲天的杀气。
梁朝然虽然平日里木讷,却绝非愚笨之人,听到这里也猜了个七七八八。唐庭多半已探知了他们的隐居之所,裴雯领命亲自前来,便是想保下大都督的孙儿徐家傲。
徐敬业解开梁朝然背回来的包袱,从中取出一大坛酒,仰脖子一饮而尽,随后摔了酒坛:“二十多年前兵败之时我就该和两位好友同赴黄泉,骆宾王为我出了金蝉脱壳的奇策,让我苟活了这么些日子,早腻味了。”
“梁朝然听令!”这一刻徐敬业仿佛又成了那位意气风发的扬州大都督、英国公,将令一出,四海威伏。
梁朝然抱拳屈身:“末将在!”
“你从此更名为余朝然,我孙儿徐家傲也更姓为余,取劫后余生之意。你与他父子相称,如无必要,不要告诉他祖父是谁。”
“得令!”
徐敬业看向裴雯的眼神无比宽厚:“你这次若取不回我首级,李隆基定不会饶你性命,能保下我孙儿,你于我徐家,再无亏欠。”
话音一落,他便毫不犹豫地割去自己的头颅。
余朝然伏地痛哭,从战场上一个不敢举刀的笨拙士兵一步步走到今天,徐敬业对于他的意义远胜于头顶的天空,若不是背负着抚养小公子的责任,他定会同赴黄泉。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裴雯唱罢一声叹息,飘然远遁。
松软草地上的小孩儿,怔怔望着天空,那是他来到这世界所见,最美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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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浪翻开书页读完了第一章,手里咬了一半的汉堡凉了也没发觉:余家傲?这小说的主人公居然跟我那短命老爸余家傲重名?这本书够邪乎的。
“老爸”这个称呼对孤儿余浪来说只是个疏远而奢侈的符号。
这本书的来头更加邪乎。
三年前余浪的女友宁雪在和他一起看完一场电影后离奇失踪,他发疯一样找遍了整座城市,找遍回忆里的角角落落而未果,虽然今年刚满25,余浪却觉得这件事会是他的毕生遗憾。
今天黄昏,逛书店的时候余浪却隔着书架依稀看到了宁雪的脸,他手忙脚乱地绕过去,没见着人影,却发现地板上扔着这一本书——《借我半世盛唐》。
越想越是疑窦丛生,走在回家的路上,余浪忍不住翻开了第二章。
余浪借着月光喃喃念出段首的一行小字——
愿斩此身沽酒去,醉卧盛唐三百年!
一抬眼楼宇崩解、星河倒悬、人间失颜。
男主卒,全书完(划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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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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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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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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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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