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登,登登……”嘴里哼着婚礼进行曲,苏瑾瑜在纸上添上了最后一笔。

  还挺好看的。

  苏瑾瑜觉得可以了,便把画寄回了京城,苏珊也很满意。

  量身定做,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她当然满意。

  为了制作这件婚纱,婚礼再度拖延。

  林跃显然不明白为什么要为了一件婚纱把婚礼拖那么久,甚至和苏珊发生了争吵。

  他一度怀疑,苏珊根本就不想嫁给他,什么等弟弟醒来,等他画婚纱,等婚纱制作好,统统都是借口。

  可当那件婚纱穿在苏珊身上的那一刻他懂了。

  这大概是他见过所有苏珊里最美的那一个。

  她站在那里,优雅,端庄,温婉,她走过来,又有几分小女人的俏皮和妩媚。

  纯白色的丝绸布料,温婉大方的一字领,腰间一朵简约的蝴蝶结,绣满珍珠的大裙摆里面藏着一件雅致的小鱼尾,宛若缓缓绽放的白色郁金香,单单是这样看着,便能闻到幽幽的香气。

  “好看吗?”

  林跃呆呆的点头,“好看……”

  苏珊笑了起来,相处的时间长了,她发觉面前的这个男人,他不是像她想象的完美,他有着很多缺点,过于温柔,不会拒绝,面对女人总是会心软,对家人无理的要求总是没有原则的满足……

  可有一点,他始终爱着她,这对于苏珊来说便足够了。

  苏珊活了两辈子,对于感情,她也曾迷茫过,纠结过,当她站在高处时,也曾想过离开林跃。

  这就是人,永远都不会完美的人。

  哪怕活千年万年,也有着人性的贪婪。

  “林跃……我们结婚吧。”

  “好。”

  苏珊和林跃在长达十一年的恋爱后,终于领到了那一纸证书。

  婚礼那天是2008年8月8日。

  苏瑾瑜在婚礼头两天才回来,被苏珊从头到尾骂了整整两个小时,一句重复的话都没有。

  还是二姐出面才把他解救出来。

  说到二姐,她今年已经三十岁了,大概是因为没有什么烦心事,保养的也很好,看上去就像二十出头似的,比大忙人苏珊要年轻的多。

  让苏瑾瑜觉得好笑的是二姐夫,大概是小媳妇实在太年轻,让已经四十五岁的二姐夫感到恐慌,比来参加婚礼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注重保养。

  婚礼前一个晚上从锦宁赶来的宾客都住在酒店,苏瑾瑜作为娘家人在酒店招待,他还有大姐夫二姐夫住在一个房间里。

  大半夜的苏瑾瑜起来喝水,差点被二姐夫吓死。

  你能想象吗,一个一米八的大男人,穿着白色的浴袍,坐在漆黑的屋里对着镜子敷面膜。

  看苏瑾瑜起来一声不吭的看着他,然后捂着自己的面膜说道,“先别和我说话,我怕有皱纹。”

  二姐夫是个好男人,疼爱妻子,孝顺岳父岳母,对苏家姐弟也很关心,可惜他除了自己的女儿,不会接受任何一个孩子。

  苏芒与二姐,注定做不成母子。

  苏珊的婚礼并不像她的婚纱那样高端大气上档次,主要是因为来宾实在是不听话。

  “各位亲朋好友,尽快落座,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台上的主持人不由擦了一把汗,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么有钱那么知书达理的夫妻,有这么一帮亲戚。

  简直了,这么洋气的草坪婚礼整的跟菜市场似的。

  苏瑾瑜作为伴郎跟着林跃站在台下候场,“姐夫,这咋办啊?”

  林跃似乎早就预料到了,“别着急,等他们过了新鲜劲自然就安静下来了。”

  这两年乡下虽说在不断进步,可还是有很多东西不如城里,就好比这个结婚吧。

  小夫妻俩扯了证,租了婚纱和礼服,在租个车队,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准备,七大姑八大姨的上车接亲,到城里绕一圈,录个相,在返回农村,去女方家把新娘往车上一抱,然后到宴席厅坐席随礼,找个司仪说两个荤段子,逗逗伴娘伴郎,宾客打包饭菜,结束。

  总之,挺繁琐,也有许多美好的寓意,就是不那么神圣庄重。

  说白了,条件不允许。

  苏珊的婚礼花了大价钱,糕点酒水都是顶尖的,最重要的是一开始吃的就摆在那了。

  别说是打包党,就连苏瑾瑜都忍不住流口水,偷偷的往嘴里塞了一块巧克力味的小蛋糕。

  “我早就和你姐说一切从简,她偏不,估计现在脸都得青了。”林跃满脸的幸灾乐祸。

  苏瑾瑜转头看着白纱后面隐隐约约的人影,啧了一声,“我闻到了杀气。”

  林跃摇摇头,露出了一个奸诈的笑,“没事,她为了自己完美的婚礼是不会发脾气的,你现在去找她要钱,随便要,多少她都能给。”

  可怜的姐姐……

  我亲爱的姐夫是一个有两幅面孔的心机boy,你造吗?

  主持人到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很快就想到了对策,把宾客稳定了下来。

  婚礼终于开始了。

  当音乐响起,苏父握着苏珊的手,缓缓的走向林跃。

  走着走着,苏珊突然哭了,眼泪不住的流,染花了她精致的妆容。

  她低头看着父亲那双深红色的手掌,干裂的手指,翻卷的指甲,她的心如同刀割一般。

  苏珊想起那年,父亲还很年轻,高大英俊,手指修长,骨节分明,那天下着暴雨,他紧紧的抱着她,把她从树下带回家。

  苏珊哭的不能自持,她哽咽着,用自己白皙细嫩的手掌紧紧握住苏父粗糙的大手,“爸……我错了……”

  苏父笑了笑,眼眶却是湿润的,“大喜的日子哭什么,听话,别哭了。”

  对啊,大喜的日子不应该哭。

  苏珊知道这不会是她想象中的婚礼了,可此刻,她觉得这样的婚礼才是完美的。

  吵闹,热络,有欢笑,有泪水。

  婚礼还在继续。

  不论什么地点,什么身份,伴郎伴娘总免不了遭到调侃,当新郎新娘下去换衣服的时候,苏瑾瑜和林意顶了上来。

  主持人对他俩可不像对新郎新娘那样客气,毕竟得给台下这些特别的宾客一点热闹看才行。

  他拍了拍苏瑾瑜的肩膀,问了一句,“伴娘漂亮吗?”

  苏瑾瑜笑着点了点头,“漂亮!”

  他又问,“是你喜欢的类型吗?”

  苏瑾瑜心里明白的这是给他挖的坑,却也不得不跳,在怎么说林意的父母还在台下看着呢,他也不能让一个小女孩下不来台。

  苏瑾瑜看着一直坐在角落里的曾沧水,“是。”

  果不其然,他说完是,主持人就让他主动主动,意思不言而喻。

  台下的宾客也发出一阵起哄声,旁边穿着白色短裙的林意红了脸。

  “咳咳……”苏瑾瑜清了清嗓子,“这不好吧?我比人家大那么多呢。”

  主持人立马说道,“我帮你问问啊。”

  他转头问林意,“你觉得他帅吗?”

  林意眨巴眨巴大大的眼睛,一脸无辜,“我觉得他有点老了诶……”

  台下宾客爆笑,苏瑾瑜松了口气,暗搓搓的给林意点了个赞。

  婚礼结束后,宾客都回到了酒店,他们会在京城玩两天,好多人都是第一次进京,自然不会这样就回去。

  苏瑾瑜则受已经去度蜜月的苏珊之托,单独带着苏父去医院检查身体,做美容,买新衣服,干什么都行。

  总之,钱必须在苏父身上花光。

  苏瑾瑜第一次发觉,花钱是一件相当难的事。

  倒不是说钱太多,花不完。

  而是哪怕买一瓶水苏父也是百般阻挠。

  对他来说,他少喝一瓶水,他的孩子就能多吃一口肉。

  苏瑾瑜有些明白苏珊为什么哭了。

  “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在酒店住了好几天,苏瑾瑜都要待傻了,一回家就扑倒在床上,钻进了被子里。

  曾沧水用被子把他卷了起来,扔到了一边,显然对他不脱鞋就进卧室的做法很不满。

  苏瑾瑜一拱一拱的凑到他跟前,抬头问他,“我像不像一只蚕宝宝?”

  曾沧水被他逗笑了,“恩,像。”

  看他心情还不错的样子,苏瑾瑜壮着胆子,举起一只手,“曾先生您好,我是人民日报的苏记者,请问苏珊小姐结婚了你什么想法?”

  曾沧水斜倪了他一眼,眼睛里明明白白的几个字。

  活着不好吗?

  对于上一世的事情,曾沧水从来不提,也不许苏瑾瑜提。

  “苏记者,我也问你一个问题吧。”

  苏瑾瑜没什么好怕的,“你问。”

  “你觉得,我比较厉害,还是裴生比较厉害。”

  苏瑾瑜以为他故意提起裴生报复自己,为了不被他拿捏,苏瑾瑜很坦然很客观的评价道,“你和他没有可比性,毕竟你比他活的长。”

  “非要比呢?”曾沧水的穷追不舍有些反常。

  非要比的话……

  “比你差一丢丢,也不是很多。”

  曾沧水也不生气,反而很赞同。

  按他的猜测,如果精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就能够挣脱设定的束缚,穿越时空也未尝不可。ωωω.χΙυΜЬ.Cǒm

  曾沧水的上辈子,设定让他不得不过于强大,杀人无数,位高权重,城府极深。

  可每一天都过得孤独又寂寞,他从未体会过真正的亲情爱情和友情,怨气让他撕破时空,回到小时候,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所以,曾沧水认为,他同样可以前往苏瑾瑜的世界。

  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恰当的时机,和两个世界之间的媒介。

  时机是需要耐心等待的,而那个媒介,就是他身边的蚕宝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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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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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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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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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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