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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霁被带下去审问,问他和那个刺杀陈博涉的青年,到底有没有关系。
那个青年是香南国人,因为国灭城破,亲族被杀而记恨着陈博涉。都头从他的衣物里面搜出了半块干粮和一个木制的发簪。
发簪看起来像是女性的物品,材料和样式是市集中常见的款式。簪入发丝的尖细的一头被磨得有些钝圆了,看来应该是曾经被人频繁使用了的。
不知使用这支发簪的人,是青年的恋人还是母亲,但无论是谁,应该都在这场战事中亡故了。所以青年才会把她的遗物带在身上,才会混入征兵的队伍之中,要杀陈博涉。
只可惜,不成功,便成仁。
云霁看着那具尸体盖着白布被抬了下去,有只手从担架上垂了下来,是消瘦而有力的手臂,却在军队的铁蹄面前,手无缚鸡之力。
这种无力的感觉,使得云霁想到小时候曾经经历过的一次扫荡。那次那些高大的士兵冲进他家,搜刮一切,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而束手无措。
看着粮食和金银被搜刮一通,看着父母被绑到院子里,而自己却什么都不能做的感觉,真是比被杀了还要难过。
所以他逼迫自己一定要心狠,要决绝,要果断,要变强。在这个以暴易暴的世道上,作为一介谋士,行尽挑拨离间之诡计。
但现在看着由于自己的计策而成为焦土的城市,由于自己的计谋而成为尸体的人们,他心底的难受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更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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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那个人吗?”都头指了指被抬出去的青年的尸体。
云霁低着头没说话。
“你是怎么看见他要行刺的?”都头又问。
“我看见他的表情有些变化,又在队伍之中往前移动。”
“只是这样而已?”都头的脸上浮现出了不信。
云霁点了点头,不知道还应该怎么说。难道让他说他知道陈博涉树敌无数,当他看到青年的动作的时候,下意识地就主动跟了过去,就怕万一吗?
“好了好了,不要为难他。”都头旁边的人道:“能在万人之中看到一个人的表情与众人不同,说明他眼力好。看到之后便猜测可能会行刺将军,说明他警觉性好。立即跟上还能及时阻止,说明他行动力好。你这么审问下去,可是要把一个好苗子扼杀了。”
“是是是。”都头急忙唯唯诺诺地点头,看来他身边的这个人,职位应该比他高很多,是个军长或者十将之类的。
“这样吧,这个兵我就带走了。”那人道:“陈将军需要个护卫,这个新兵正好培养。”
“可是……”都头有些迟疑,“这个人可是香南国的人啊,亡国之人被安排到主公身边,难保不是下一个刺客。”琇書蛧
那人倒是不以为意,“公道自在人心,之前的香国公怎能比得上陈将军英明?我相信这位小兄弟也是深有同感,所以才会冲出来保护陈将军的,是不是?”
云霁看了看都头,又看了看问话的这个人。此时,若他说不是的话,恐怕立即会被都头以刺客同党的身份,斩立决吧。
他只好点了点头,但想到要被调到陈博涉身边,又急忙开口,“我想上前线!”
“前线?”那人打量着他的身板,笑了笑,“你还太小,拿得动刀枪吗?要是你连累了他人,拖了队伍的后腿,还不如趁早不要去。等再练几年,功夫练好了再去,好不好?”
那人说话的语气颇有耐心,像是在哄小孩子。但字字句句说得在情在理,云霁也无法辩驳。他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若真的上了前线,恐怕只能给别人添麻烦而已。
“这样吧,你先随着新兵练些日子,等到分派军营的时候,你再来找我。”那人道。
云霁满脸惆怅。
那人转脸又叮嘱都头,“你也要记得这件事,将这个伢子好好教。日后他可是要保护陈将军的,功夫一定要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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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结束之后,云霁走出营房的时候,有些垂头丧气。怎么自己当时就是忍不住冲出来,结果就被人注意到了呢?
应该让那个青年冲出去,直接刺杀陈博涉算了。反正陈博涉战神附体,捅一刀应该也不会死。
这么想着的时候,云霁又觉得有些心疼。
上一世中,他也曾刺杀过那个男人。
如果比较的话,他当时的那一刀,绝对会比这个青年即将捅的这一刀要狠。因为当时,那个男人是全无防备,只穿亵衣。
既然当时那一刀没把男人捅死的话,这个青年的这一刀,应该也不至于使得陈博涉毙命。而且更有九成可能,当那个青年还没冲到陈博涉近旁的时候,便被各种人拦下了,使得他根本无法刺杀陈博涉。
自己真是多此一举。
不过没什么事发生,看到陈博涉还是毫发无损,意气风发的样子,他心里又是有些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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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新兵营中,蒲功才和将他拐进兵营那个小子正在军营外等他。
那个小子名叫萧贵,十四岁的年龄冒充十六岁,本来想着骗些军饷,但没能及时逃走,阴错阳差成了一个娃娃兵。
“哥,你没事吧。”萧贵似乎是想把云霁的便宜占尽了,入伍之后一直没改过口,一声一声的“哥”叫得很是亲昵。理由是,不想叫人怀疑。
“没事,就是被问了一番话。”云霁道。
“马上就要分营了,希望我们还能被分在一起。”蒲功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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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分营之后,果然如蒲功才所愿,他们三个全部被分到了琛州城近郊的兵营里。
不同地方的兵营有着亲疏远近之分。
琛州城近郊的军营是陈博涉经常来视察的营房,一旦有表现优异的士兵,便容易被提拔到陈博涉直属的精骑兵中,因此算是兵营之首。
云霁能被分到这里,大概多少是因为那个人嘱咐都头的,所谓照应。萧贵能被分进来,估计是因为他这个“哥哥”的原因。至于蒲功才,大概是因为会读书识字吧。这样的文化人本就不多,所以几乎全都被分到琛州城近郊的这个兵营里了。
“听说这个营是最好的。”蒲功才满脸喜悦,“离都城近,被赏识的机会高,被提拔的机会大。”
云霁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句。
他倒是想去什么南粤的兵营啊,西川的兵营啊,去远处看一看,可惜没给他那么多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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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了营之后就算正式入伍了,新兵们被分发了被褥,分了帐篷。
帐篷里面是两个大通铺,非常之宽,几乎横亘了整个帐篷。每个通铺能睡十人。
两个大通铺之间是个两个炭火的坑,里面的还散落了些燃了半截的木炭。上面分别架着个铁炉子,用来煮水,却不是用来做饭的。
做饭的地方在营房之外,有露天的炉灶和火坑,五百士兵共用一灶,伙食是些白菜和糙米。每当放饭的时候,饥肠辘辘的新兵们都眼巴巴地盯着那个大铁锅,恨不得把铁锅看穿了。
不管是这一世还是上一世,云霁都是养尊处优的命,没吃过多少苦。
训练的头几天,他还能斯斯文文地排在队伍里面,耐心等着自己的份子。后来每天都饿得饥肠辘辘,他也就顾不得了,像其他士兵一样眼睛发绿等着开伙,当轮到自己的时候,遇到那些往前挤的,他也毫不留情地怼一锤,或者踩一脚。
“当兵真累啊。”蒲功才端着饭盆坐在他旁边,“训练量大,吃不饱,晚上的时候,炭坑总是熄了,睡到半夜要被冻醒了。”
新兵训练的内容主要是体能、刀戟、箭弩和行列占阵的操演。每天卯时起床出晨跑和晨操,早饭之后是兵器训练,午饭之后是阵法训练,晚上有时还要被分配去伙房帮忙,不去伙房的人便听着都头的训话。
“嗯嗯,”云霁潦草地回答着,塞了一满口,急着咽下去。
“晚上真冷啊,马上就要入九了。”蒲功才自言自语,“不知道冬至那天能不能吃到饺子。”
饺子啊……云霁之前倒没有多大兴趣,现在听到蒲功才这么一说,口水都有些要流下来了。
“晚上那么冷,也没有香玉满怀。”蒲功才有一茬没一茬地说着,“晚上没人抱着,真冷啊……文兄啊,不如让我抱抱你吧。”
云霁差点把口里的饭全部都喷出来。
打了饭朝这边走来的萧贵耳朵尖得很,听到了之后,阴阳怪气地起哄:“抱什么抱啊?蒲兄啊,你要抱我哥哥啊?你们俩不是睡在一起了吗?干嘛还要抱啊?”
“少胡说。”云霁急匆匆地塞完饭菜之后,提着饭盆走了。
难道这人是在兵营呆久了,便连男人也肖想了起来吗?
蒲功才看着云霁的背影,跟萧贵打趣,“不说别的,你看你哥那白脖子,小细腰,从背后看真像个娘们。”
萧贵是个在市井之中混大的流浪儿,人小鬼大,通人事得不得了,什么都见识过了。听着蒲功才的话,便也打量了一番,得出了个结论,“没女人屁股大。”166阅读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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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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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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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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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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