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长出来证实,“那天季先生说要方便,被看守带出去了之后,就再也没回来。”
陈博涉听到之后心里一沉,勃然大怒,“他怎么能一个人出去?季先生是死是活,你们知道吗?”
“属下知罪,将军息怒。”军长赶紧认错,“但那个首领对季先生颇为赏识,应该不会杀的吧……我们所有的人,他都没杀。”
陈博涉有些颓然,“怎么会这样……”
“季先生足智多谋,一定不会出事。”边兴急忙开解,“我们山中也没有发现尸体,季先生想必早已经逃出陇南山中了。”
陈博涉抬起头来,有些茫然的样子,“如果他能逃出去,为什么不回来?”
边兴和军长面面相觑,不知作何解释。
“终究是留不住,要走的吗?”陈博涉仿佛是在喃喃自语。他一直有一个感觉,觉得季先生是要走的,迟走早走,都是要走,而且走了之后,一定会让他无所寻觅。
之前这丁朗宅中,季先生居然戴着人/皮/面/具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说着“不曾见过”,铁了心了要将自己藏匿起来。若他真的这么想,这么做了,自己恐怕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
只要是季先生不想让自己找到,自己就一定就找不到了。
陈博涉何曾有过这样被动的局面?无论是领兵在前,还是运筹在后,他都会主动制敌,攻其不意。何曾想到遇到了这么个人儿,自己是碰不得,得罪不得,猜不透,捉摸不定,甚至连留也留不住。
许以厚禄能怎样?加官进爵能怎样?终究留不住人心。
那个人儿说走便走,说消失便消失,连个影信儿都没有。
自己这个主公,当得可真够失败的。
*
陈博涉去了云霁的宅子,去了好几次。
季先生走的时候是夏初,芍药开花正当时,现在已经是初秋,芍药开败了,落了满地芳华。院子里的香气也弥散了,那个跟季先生一样的香气,现在也同它的主人一样无处寻觅了。
“陈将军。”小厮见他只行了礼,便退下了,不敢过多打扰。这段日子,陈将军经常会坐在季先生的房间里。有时是几分钟,有时是半刻钟。有时在屋子里四处走走,左踱右踱,有时只是静静地坐着,摸了摸床铺,拍了拍枕头。
季先生的屋子很是清贫,连个装饰都没有。别人文人至少还有个青瓷花瓶,养一株兰,两枝梅,唯有季先生的房间里,除了床铺、桌子、柜子之外,就只有一个屏风了。
那个屏风上画着苍松和翠竹的模样,古朴而不女气。其实季先生整个人也是这样,总是古板着脸,不苟言笑,看起来是一副老陈而守旧的做派,言行举止也是得体而宽厚,丝毫不显女气。
只是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会对这样一个清淡如兰的人,生出些许妄想来。
那天季先生洗完澡后就躲在那个屏风后面,说是洗完了澡,正在换衣,不便见他。他迷迷糊糊地说了好些话,说了些什么,自己都不太记得了,摸索到了床边,倒头便睡。
床铺上有芍药花香,是季先生的味道,他睡得十分惬意。
而睡梦中,他觉得季先生的脸仿佛变了个人儿似的。变得年轻,变得美貌,变得像女子,变得……
无端生出了妩媚和俏丽,变得明媚而动人。
当时陈博涉被自己的“梦境”吓了一跳,以为是自己就不得疏解,故而怀春。后来又在想,会不会是因为自己对季先生心存幻想,从而有了这么个梦境。
而现在,他又回想起当时似乎将那个丽人抱住了,箍在了胸口,然后沉沉地睡了过去。
似乎……不止是梦境那么简单。
第35章.弟弟+小虐饼
如果是梦的话……陈博涉看了看自己的手。
如今坐在季先生的床上的时候,那一夜的场景似乎又回来了。
他只觉得是季先生趴在自己身上,或者说是自己将季先生按在了怀里,但那个人却又不是季先生的脸。
一时间恍恍惚惚,真假难辨,唯有手头残留的触感,似乎还在。
那柔软而纤瘦的身子,无奈地被自己掌控着动弹不得,只能顺从地趴在自己的胸膛之上。肌肤相贴之处,热量仿佛从刚刚触碰到的一点扩散开来,迅速蔓延到了全身。
一种安心而安宁的感觉笼罩着他,令他只想一直这么下去,于是沉沉睡去。
只愿得此一人,岁月静好。
陈博涉握了个拳头,仿佛是生怕手里的感觉会消失一般。
那天他拥抱的人儿,到底是不是季先生呢?
*
云霁在广桦镇整理了一下行装,买了两匹马之后,跟白虎一同往景国赶路。
景国位于西南方,本是西南侯司空震的封地。
北蛮统治期间,西南侯名义上是归顺了异族朝廷,实际上却是成了国中之国,同时也避免了战火的殃及。
后来乱世起,群雄逐鹿,司空震趁势而起,宣布自立一国。
不同于宣桦二国同属红幡帮,富香二国同属青云帮,景国没什么帮派,也没什么匪兵。西南侯的军队本就是由西南侯一兵一卒训练出来的子弟兵。
由于接受过多年的正规训练,领着西南侯的兵饷,所以无论是战力战术还是军事素养,都跟朝廷的正规军队不相上下。而忠心程度,更为七国之最,只奉西南侯一主,只听司空震一人命令。
陈博涉若想一统天下的话,恐怕景国会成为最大的障碍。
进了景国之后,真是隔山两重天。
陇南山以北的桦国都是高原和荒漠,属于七国之中的蛮荒之地,苦寒之所,但到了景国,却是一派山清水秀,锦绣繁华的盛景。其繁华程度,比之于宣国的国都邺城,也是不落下风。
云霁在集市中走了一圈,看看琳琅满目的商品,看看俏上枝头的姑娘,看看乱世之中难得的繁华景象。
而满集市的人,但凡和云霁有个擦肩的,也势必会停下来瞟两眼,又瞟两眼,直至移不开眼睛。
“公子,你要不然还是戴个面纱?”白虎小声说:“公子的样貌实在是太脱俗了,再被这么看下去的话,恐怕整个市集就要堵塞了。”
云霁环顾了一圈,才发现四周的人都有意无意地朝自己看着,急忙用袖子遮了一下脸,“我也难得出来逛个街,上次来集市玩,还是跟着师父的时候。”
美人也有美人的烦恼。
二人看到据朱雀所说,是乐弘道人的清修之所的时候,感觉这根本就不像是个能住人的地方。
就是在景国都城锦城近郊的,一间临时搭起的,供路人落脚的竹屋而已。
一根根粗毛竹作梁,一排排细毛竹作墙,四壁透风透光。竹屋顶上不是竹子,而是铺了茅草。虽然铺了几层,厚实地压着,但感觉风一吹就会掀起屋顶,高唱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比之前师徒三人在邑国居住的废弃道观还要落魄的样子。
云霁仔细打量了一番之后得出结论,“我算是知道师弟那个不结实的茅草屋顶,是跟谁学的手艺了。”
白虎点头,“是……简陋了些。”
茅屋共两间,外面一间有个炉灶,炉膛里面的火才熄了不久,靠近便有热气扑面。灶上有一口大锅,里面大概是盛放过什么东西,还没洗的样子,锅边贴着粘腻的不明糊状物。
里面是一间卧房,一张简陋的竹床,连个帐子都没挂。床上铺了一床被褥,一个枕头,看来师父这么多年了,也还是一人独居。
靠窗有张竹桌,上面摆着的笔墨纸砚倒是齐全,那砚台是螭龙纹样,雕工精美,栩栩如生。
旧朝只有天子和皇亲国戚能用龙纹。天子用盘龙,亲王用螭龙。后来蛮族治世,没了这么多讲究,皇家物件也流落到了民间。乱世开始之后,群雄并起,各自为王,但在一统天下之前,谁都不敢称皇帝,谁也不敢用龙纹。
所以师父的这个墨砚,显然是个来头不小的旧朝物件。师父用了很多年,一直随身携带,小心使用。
云霁坐在屋子里等了一会儿,左等右等不见师父回来,于是便从附近溪边舀了水,帮师父刷起了锅。
刷着刷着,蹭了一鼻子灰,手一抹之后就更花了,只得让白虎帮他擦掉。
云霁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问白虎,“师父这么穷,你们为什么还一直跟着他呢?”
白虎正专心帮云霁擦着鼻子上的灶灰,被云霁这么一问,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主公是我们四象兽存在的原因,主公不在了,我们便也会消失了。所以,没有为什么,只要主公在,我们就听命于主公,就是这样。”
云霁突然觉得师父应该有很多事在瞒着他。他小时候一直不知道四象兽的存在,直到下山之前,师父把虎哨和雀哨交给他,赋予他调遣四象兽之白虎与朱雀的权限。
后来去香南国劝谏结盟之时,他才第一次调用了朱雀散布了消息。
朱雀来无影去无踪,身手了得,耳目更是遍布七国,直到这时,他才明白师父给了他多么大的一个权限,让他拥有了多么大的一张情报网络。
布置这么大的一张遍布七国贵胄的情报网络,要花多长时间?师父是什么时候完成的?他都不知道。只觉得那哨子沉甸甸的,仿佛是师父托付给他的一个惊天的秘密。
师父……到底是什么人?
*
夕阳西下,云霁终于见到远方走来了个人,仿佛是漫天的红霞之下,地平线之上的唯一一抹剪影。
晃晃悠悠,晃晃悠悠,连带着袖子甩得晃荡,草鞋也拖拉得狼狈,手里还拎着一坛酒。
不是师父,还能是谁?
“师父!”云霁欢喜地迎了上去。Χiυmъ.cοΜ
乐弘道人打着酒嗝,踉踉跄跄,第一眼没认出来他是谁,第二眼仔细看看,才高兴起来,“小云怎么来了?嗝……想,想为师了?”
云霁上前架住喝得有些上了头的师父的一侧,白虎架住另一侧,半搀半扶地将师父抬到了茅屋的床上。
乐弘道人喝多了,眼皮子直打架,似乎有些撑不住想睡了样子。云霁只得让白虎先回锦城落脚,而他则留下照顾师父。
师父的眼皮已经撑不住了,合上之后便粘着再也张不开了。
云霁帮师父脱鞋,脱外衫,擦脸洗脚,安顿好了,放到床上去,累得一身大汗。但想到自己不在,仇正又下山了的这么多年,师父都是一个人过。风里来,雨里去,喝酒喝得不知节制,胡乱睡着了也不讲究,便有些难过得想落下泪来。
师父比自己走时看到的样子,仿佛没变,又仿佛苍老了些。
鬓角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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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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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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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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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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