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该杀了,听说是狐狸精转世,有狐媚之术,将武孝帝迷得七荤八素的。”
“武孝帝立男妃,真是闻所未闻,为天理所不容。”
“国之将亡,必生妖孽,我看那云晗昱就是上天看武孝帝荒淫无度,而派过来祸乱朝纲的妖孽。”
“据说武孝帝废黜皇后一事,就是这个狐狸精的阴谋诡计。实在该挨千刀,绞刑真是便宜他了。”
北蛮的铁骑踏破都城大门的时候,云晗昱的尸体已经被吊在城门之上,三天了。
三天啊……只留了一袭艳红色的锦缎烟纱,还裹在身上,随风飘摇得如一缕幽魂。
昔日满头青丝,如今形如蒿草。昔日雪肤花肌,如今形销骨立。
只有两个空洞洞的眼窝,仿佛不甘心似的“注视”着城外蛮族入侵的方向。一定要亲眼看着铁骑踏破雁门关,一路杀入城中。
他空有治国之才,却被纳为贤妃。并非死于敌人的铁蹄,而是死于后宫的权力争斗。
他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啊……
蛮族的统领抬头看了看那具尸体,留下一句感慨,“活着的时候应该是个集了万千宠爱的美人儿,可惜了”,然后撞破了都城大门,屠尽了满城百姓。
文孝帝抹颈而亡,并在宫殿里放了一把火。
大火烧了三天三夜。
从此,旧朝亡,异邦立。
但异邦立不过二世,诸侯并起,天下大乱,群雄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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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
邑国,漳州城
云家大宅里,灯火彻夜不眠。
云老爷在院子里踱了几圈步子,直到听房里传出了婴儿哇哇啼哭,才算舒了半口气。
“恭喜老爷,是个男孩,母子平安。”产婆将婴儿抱了出来。
云老爷的一口气总算放下了,傻乐着接过孩子,看了看,惊道:“这孩子怎么不睡觉啊?”琇書蛧
与一般刚出生的婴儿不同的是,这个孩子不哭不闹,只是睁着黑溜溜的眼睛,充满戒备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仿佛没看够似的不愿闭眼,也不愿睡觉。
云老爷抱着孩子赶过去慰问了夫人,见夫人面色苍白,满头大汗,顿时心疼不已。
“夫人啊,这孩子让你受苦了。”
云夫人摇头,“都过去了,孩子平安就好。相公准备起个什么名字?”
云老爷叹气,“如今乱世之中,朝不保夕,只盼能有圣主出现,一统天下,结束了这个战乱纷争。乱世终有焉,云开终雨霁。就叫云霁吧。”
一转眼,云霁五岁了。模样长开了些,既像云老爷和云夫人,又有哪里不太像。
云老爷和云夫人都是端正的模样,谈不上惊艳,但这个小子却是百里挑一的漂亮,眉眼五官无一处不精致,令人过目难忘。
这期间,战乱又起。
云家的大宅先是被桦国的军队征作大寨,又被邑国的军队征作粮仓,最后被宣国的军队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云老爷携妻儿连夜出逃,总算保住了一家老小的性命。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啊。”云老爷坐在一架平板车上,没有篷子也没有车队,只有一名车夫赶着一头驴子。
“为君不诚,为臣不忠,为侯不信,为民不安,乱世方始。”窝在云夫人怀里的云霁突然开口。
稚嫩嫩的童声讲出了这么一番大道理,把云老爷说得愣住了,奇怪地看着云夫人,“你教的他?”
“我哪里教过。”云夫人自己都认不全字,“按理说,这孩子应该连三字经和百家姓都没读过,字都不认识。”
“奇才,真是奇才啊。”云老爷大喜,“都说乱世出枭雄,我们家霁儿应当就是天上的那仙君下凡,要为万世开太平的。”
“说什么胡话啊?”云夫人埋怨道:“可能是孩子听那些兵卒乱说的,就学会了。”
云老爷还是高兴,“等回到乡下老家之后,我一定要找个夫子好好教教他。”
回到乡下老家之后,云老爷说到做到,倾尽家财为云霁找了个最好的教书先生。
先生姓文,是先朝的三品大员。先朝是异族立国,国破了之后,他这个异族赐的官就变成助纣为虐,不得已跑到这个乡下的小地方,隐姓埋名当起了教书先生。
尽管只是教些蒙学的经典,教幼童识字,文夫子依然秉持着为官的性格,喜欢絮絮叨叨议论些江山社稷。学童们听不懂,一脸懵懂地看着他,他也不以为意,但今天却有些不同。
新来的云家的小童却手撑在桌子上,听得津津有味。
“老子有云,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文夫子教到“鲜”字的时候,不由得想起了老子道德经中的话,于是开始摇头晃脑地背起原文来,“此意为……”
没待他说出口,底下坐着云霁倒先回答了,“这个意思是说,治理大国,好像煎烹小鱼。用‘道’治理天下,鬼神起不了作用,不仅鬼不起作用,而是鬼怪的作用伤不了人。不但鬼的作用伤害不了人,圣人有道也不会伤害人。这样,鬼神和有道的圣人都不伤害人,所以,就可以让人民享受到德的恩泽。”
童稚的声音将这么长的一段话娓娓道来,语气之沉着,解释之精辟,根本不是一个孩童的思想,却仿佛是个圣人住进了他的脑子里一般。
文夫子啧啧称奇,又试探道:“若以当今世道,如何解释?”
“治世之中,讲求无为而治,道法自然。君王违背了先祖之法,以一己之所欲左右民意,故而战乱起,民不聊生。”云霁毫不掩饰心中所想,却也难平心中疑惑,“但乱世之中,君王应该用何方法与民生息呢?我也不甚明白。”
“是啊……乱世之中,君王应当如何自立,又如何立人呢?”文夫子被小童这么一问,也愣住了。
他生于治世,长于治世,所学的一套方法都是治世之才,什么兼济天下,什么经世济民。但现在群雄并起,战火纷飞,人心纷乱,朝不保夕,如何能尽为臣之道呢?
一老一小对坐着,论道论了半天,论不出个所以然来。
旁边的小孩吵吵嚷嚷了起来,“夫子,下课啦!”,“夫子,该放学啦!”
文夫子看向云霁,小孩不哭不闹也不急着回家,而是眉头紧锁,想必还是在思考方才的问题。
治与乱、生与死、对与错、道与术、情与理、公与私、义与利……
为何我重新活了过来,投胎到了云家孩子的身上?
还是说我过奈何桥的时候忘记喝了孟婆汤,所以注定了今生依然要被前世所困?
为何我什么都记得,什么都记得那么清楚……
如果我能忘了那个男人,会不会乐得轻松一点?
可惜事与愿违。
云霁恨他恨了一辈子。即使喝了孟婆汤,忘了前世的恩恩怨怨,唯独那个男人,他却是忘不了的。
因为那个男人的偏爱、宠爱与执爱,他的上一世就这么被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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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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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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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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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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