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天的长大,仿佛是在用着成年人的眼光,看着一个小小的自己,从只会闭眼睡觉、呱呱待哺的幼童,一点一点的学会说话,学会走路,学会用他们稚嫩的小手抓你的脸蛋,学会用他们粉滑的小脚蹬你的肚子。
这个时候,象“抱孙不抱子”之类圣人所放的狗屁,尚未在后来得到的形尊敬中发扬光大,所以刘常满毫无顾忌的抱着儿子女儿随意逗弄,一如当年高皇帝天天抱着刘如意逗弄一般。
当然,父子天伦固然是至乐,但对于皇太后吕雉来说,含饴弄孙,那自然也是不可或缺的乐趣。事实上,刘裕很少跟着父亲,一天之中,倒有大半的时候,是呆在长乐宫中,被皇太后亲自看护着。
两个小丫头,萧生的大些,被封为楚国公主,赐名刘园;吕云生的小些,封为魏国公主,赐名刘佳。
要说起来,吕云和吕雉用是姑姑侄女,戚谊相关,刘佳原本应该得到更多宠爱的。可是事实证明,吕雉这个人,也是标准的重男轻女,她最喜欢的,绝对是那个带了个小把儿的孙子,而不是这两个孙女。
说起重男轻女来,刘常满却发现了一个极端有趣地现象。
记得前世的时候。刘常满看古龙的书里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女人往往爱说:“这世上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不过说这句话的时候,她们常常忘了,她们地父亲也是男人。
而回到了千年之前,刘常满却发现,这个世界上。造成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的,往往便是那些做了母亲的妇人们。而在后世,一直有人说男女不平等,而造成男女不平等,固然与男人的强势有关,但在很大程度上,女人们还真有摆脱不了的干系。
要说起来,重男轻女这个现象由来已久。
刘常满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以前读乐府诗时候,就有这么一首“苦相诗”:苦相为女身,卑污哪堪论?男儿当门户,落地自生神……
说的就是恨不该投生为女身,不如男子的意思。当然,刘常满当初读到的时候,感觉这首诗很可能是伪托地,因为这“苦相”二字,是从佛经中来,大汉朝佛教尚未传入。不过那诗里的句子虽然记不清了。但意思却是清清楚楚的:因为重男轻女的现实存在,该女子不愿再世为女子,如果能投胎的话,一定做男人。
刘常满经常暗自揣摩,要说起来,男人女人在世间的力量。应该是平均的。上天造物,必然给了男女各自的优点,但这重男轻女是如何发展壮大,流毒数千年,至今在农村地区还一直这样的呢?琇書蛧
不过原来作为男人,刘常满心里对这个只是好奇,却并没有去探究。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做了父亲之后。大皇帝就想探究一下这个问题,替自己的女儿想一想。
及至自己有了儿女,看了母亲地表现,刘常满心里好象明白了一点。
据说。在很早很早的时候,世界都是以女子为中心的,家族的姓氏往下流传,也都是以母姓为基础的,被称为母系氏族时代。
可以说,一直在汉初,母系氏族时代的痕迹,都还流传了下来。所谓地“三代”,也就是夏商周了,夏国的国姓是,周的国姓是姬,都是女旁;而在周天子的封国之中,齐国姓姜,秦国姓嬴,也都是女旁,所有这些,都是母系时代的痕迹。
但是那些,都只不过是痕迹罢了。很可能从历史上很早的时候,也就是中国进入农耕社会开始,男人们的力量就逐渐显现出来,女子的地位就开始衰落了。
不过一直到秦朝,女子地地位并没有显著的降低,当然,汉承秦制,女子的地位仍然远没有象后世那么低。事实上,就算是程朱礼学横行的南宋,女人地地位,也比我国建国前要高了不少,女子的地位降至最低点,正是在最后一任大汉族政权明朝时候达到的。
清朝的时候虽然略有提升,但一直保持到了建国后,以至于**十年代的时候,刘常满还经常从老家人的嘴里听到重男轻女的故事。
关于女子的地位,刘常满其实还看过一首诗,那就是陇西健妇行:
天上何所有,历历种白榆。桂树夹道生,青龙对道隅。凤凰鸣啾啾,一母将九雏。顾视世间人,为乐甚独殊。好妇出迎客,颜色正敷愉。伸腰再拜跪,问客平安不。请客北堂上,坐客毡。清白各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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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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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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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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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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