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手里,此时也不过四千多人,然而与公孙壮不同的是,刘邦这些人马,多数是沛丰子弟,如今见孙壮竟然敢来抄后路,端老窝,个个怒火万丈。而公孙壮的兵都是泗水郡本地人,全凭没有遇到过强烈抵抗,才能勉强使用。因此两军交战的结局,其实在战前就决定了。
秦二世元年九月二十三,刘常满亲身经历了一场屠戳。
刘邦起兵时,因为觉得自己是“赤帝子”,所以以血衅旗,使用的乃是赤帜。刘常满站在城门楼上,只见阿爹身边的大红旗朝前一指,然后就听到牛皮大鼓的声音响了起来。
军用的大牛皮鼓敲起来,声音并不象小鼓那样清脆,然而,那声音却仿佛从地底传过来一样,震得所有人的心脏,都跟着它的声音咚咚的跳。
对于冷兵器战争的记忆,刘常满大部分来自于三国演义。从小说到电视剧到电子游戏,给刘常满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然而当直面冷兵器战争的时候,刘常满这才发现,三国演义本身,确实不过是本小说罢了,而且还是比较的那种。真正打仗的时候,倘若两军的大将真的出去单挑,来个大战三百回合,那恐怕只能出自己的傻程度。
最多的时候,就象在丰邑城外这样,刘邦大旗一指,然后麾下兵马鼓噪前进。刘邦击鼓进军后,孙壮也不示弱,于是两支队伍就撞在了一起。
刘常满看过老谋子拍的《英雄》,曾经被里面大秦飞蝗般的弩箭深深震撼过;刘常满也看到彭城驻军追捕逃犯,只用数轮齐射,便不伤自己一兵一卒,就击杀了数名强悍的逃犯。然而,强弩是大秦的中尉军和边防军才能有的配置,孙壮率领的郡县兵却不在此列。
这两支队伍,看上去更象抗战片里游击队和鬼子拚刺刀,没有阵列,没有队形,全凭个人的单兵作战能力和意志力。
远远的,刘常满就看到了姨爹的身影。樊哙身为右司马,算得上是沛公帐下的大将了,但见他带了数十名短兵扑入敌阵,刀光闪处,敌兵纷纷倒下,紧跟着他的前司马曹参与他齐头并进,很快就将秦兵的队伍劈成两段。
刘邦自己指挥的,是几十辆战车,卢绾、任敖、夏候婴等都在他身边充任侍卫。不过刘邦可没参加战斗,他指挥手下的战车,每十辆扎成一堆,正在那里劝降。
卢绾的声音最高,刘常满听得清清楚楚:“沛公军听令,全军不得使用弓弩!泗水乡亲们,沛公有令,凡投降者,一律有赏!凡逃跑者,就请自便,我军一律不得追杀!”
刘常满差点笑出声来,阿爹这命令下得有趣。不过这命令确实也极其有效,不一会儿,公孙壮的队伍就开始大规模溃逃,公孙壮旁边虽然有些亲兵挥刀乱砍,但怎能止得住这么多人?公孙壮本来就是文官,刘邦军来时,他自然在部队的后面。
这时部队逃跑的越来越多,王陵看出便宜,一声令下,丰邑城门大开,王陵率领五百人冲了出去。
本来就已经兵败的公孙壮,被王陵从背后这么一冲,慌忙在亲兵的卫护下往外逃窜。刘常满看得真切,下令全军不得使用弩箭的阿爹一挥手,身边的弓箭手一阵猛射,顿时将公孙壮射死在乱军之中!
公孙壮被杀后,秦兵逃亡的更多,但这个时候,沛公军中明显违背了“凡逃亡者,不得追杀”的命令,骑兵们纷纷从后面追了上去,将这些逃跑的纷纷射倒射死,甚至刘常满还看到不少士兵将已经投降的秦兵杀死。
战争是惨酷的,这一点刘常满深深知道,然而发生在面前的屠戳,还是把刘常满心底深处的厌恶感,给提到了嗓子眼里。
见秦兵已经逃远,众士兵便纷纷把已经砍死砍倒的秦兵的头,都给割了下来,挂在自己的腰带上!刘常满远远看见,樊哙把敌首的发髻全都打开,手里提了足有二十个人头!而追杀秦兵回来的后司马周勃,左司马曹无伤,马鞍上也都挂了十个人头不止!
然后,刘邦指挥的数十辆大车一字排开,每个车旁都站了一名计吏,手里捧着简册,众兵士排成队列,分别把自己砍掉的人头、缴获的旗鼓和物资上交计吏,以计功劳。
刘常满知道,刘邦军里实行的是秦制。为公平起见,除刘邦和两位宾客外,其余人的爵位,一律都是最低级的公士,然后在升到五级爵位“五大夫”之前,全都要靠人头来计功升迁。
然而刘常满没有想到,这种场面,竟然是如此的让人受不了。
阿爹大胜郡兵,射杀郡监公孙壮于丰邑城下,刘常满自然要前去道贺。可一走出城门,就发现到处都是鲜血,这些鲜血,不是别的动物的,全都是刚才那些活生生的人的!
到处是残肢断臂,到处是无头的尸体,比起寻常小儿来,刘常满的心志可以说坚强了不知多少倍,但仍然觉得,丰邑城外,简直就是一个修罗场。
等走到刘邦面前,向阿爹道贺后,刘常满就转身想回城里去,逃开这个修罗场,可是这个时候,他看到了一个场面,终于再也忍不住了。
那是一个普通的士兵,刘常满记得他叫陈夫乞,也是沛右里人,跟刘常满家住得不远。他是一个老好人,平时说话细声细气的,脸上总挂着一脸憨厚的笑容。
此时此刻,陈夫乞的脸上,仍旧挂着那憨厚的笑容,但手里,却提着四个血淋淋的人头!只听计吏扬声报道:“公士陈夫乞斩首四级,赐二级爵上造!赏米一石!”旁边立即便有人递上代表“上造”的帽子给陈夫乞。
陈夫乞兴奋不已的伸手想接,偏偏两只手都提着人头,于是陈夫乞便小心翼翼的捧起那四颗人头,用最温柔的动作,把它们放到了计吏身后的战车上。
战车上,数十个人头已经高高堆起,陈夫乞仿佛有些舍不得似的,把那几个人头拿着,用自己的脸蹭了蹭,这才放进了车里。
“呕……”刘常满终于忍不住,弯腰吐了出来。血淋淋的杀场他能忍住,然而这些脸上挂着憨厚笑容的士兵们,把死人的头颅当成了珍宝的行为,让刘常满再也忍不住了。
看着他们脸上憨厚的兴奋,刘常满觉得,在他们心里,手里提着的,仿佛根本不是人的头颅,不是刚刚从那些活生生的人的脖颈上砍下来的,而是一处处宅院,一块块田地,一堆堆赏钱似的!
这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的屠宰场呵!电影上那些制造出来的场景,杀猪时那些猪们的嚎叫,所形成的冲击力,连这个屠宰场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
见刘常满弯腰按住大车的车轮,仿佛要把五脏六腑全都给吐了出来似的,从随从都吓了一跳,审异基急忙过来轻拍刘常满的脊背,丁义则伸手将刘常满架了起来。
“这小子,胆子怎么这么小,不就几个死人头吗?吓得都吐了出来!”被丁义和审异基架着往回走的时候,刘常满还隐约听到刘邦在向王陵抱怨。
“你这个爹当得有趣!小孩子家家的,那是撞了客,人怕了最多吓晕过去,咋能吓吐了?回去叫他喝点姜汤回回神就好了!”又听到王陵的回答。
眼看快到城门了,谁知道走在左边的丁义不小心,猛的一脚踩在了一具无头尸身的脚上。那具尸体已经僵硬,被丁义一踩之上,竟然“忽”的一声站了起来。
那尸身竖起来后,正好比刘常满略矮,无头的颈腔里,乌黑的血块仿佛凝成了一只巨大的眼睛,正冷冷的睁着刘常满。
“快走!”刘常满大叫一声,甩开了丁义和审异基的搀扶,逃回城中,进了自己房里,半天没有出来。
“鲁迅先生说,真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看样子,我算不得勇士呵。”刘常满终于止住呕吐,心里想道。
以前听一个作交警的朋友说过,说是有一次处理车祸现场后,自己半年都没敢喝豆腐脑,因为那豆腐脑看上去,太像人的脑浆了!如今刘常满算是彻底明白了他的感受。
“日他娘的,难道我也再不吃猪血了?”终于平定心情的刘常满骂道。“不过不是说,老子以后就没法上战场了吧?异基,去问问谁家杀猪了,给我弄点猪血,补补!”ωωω.χΙυΜЬ.Cǒm
刘常满不过随口一说,谁知这审异基办事很是恭谨,特特地骑马到沛县城里,去买了一块猪血回来。然而等吕雉把猪血炖好后,刘常满只对盆子里看了一眼,便立马跑到门外去大吐特吐。
“异基,以后每天都去给我弄一盆鲜猪血来,老子就不信了!”刘常满吐过之后,却对自己恼怒无比。
三天后,“满贯疗法”终于起效,刘常满对着满满一盆猪血,照样也能吃下两大碗饭。
“这人的胃嘛,养养就深了,我说我不至于这么菜嘛!”第四天中午,刘常满对自己的成绩很满意,挟起一块炖好的猪血放进了嘴里。
“我呸!”那滑腻腻的感觉,还是让刘常满忍不住把已经放进嘴里的猪血给吐了出来,不过以前那种翻肠倒肚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老子非得吃一块不行!”刘常满又挟起一块,塞进了嘴里。
“小公子,二公子让我来请你回单父去!”刚刚和半盆炖猪血搏斗完毕的刘常满还没来得及休息一下,便见丁礼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
“喔?有什么事情吃完饭再说。来来来,这半盆猪血归你了!”刘常满顺手一指桌上的饭菜,跑进了厨房。
“阿妈,你告诉异基一声,叫他明天不用再去买猪血了。我小舅来接我,估计是又遇见什么事儿,我去单父住几天再回来。”
“我知道了。去跟你爷爷说一下,你王叔叔那里也去告诉一声。”吕雉交待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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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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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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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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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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