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新汉>第二十二章 换马(上)
  吕泽的马车一进纲成,立刻就引起了商人们的注意。

  这是一辆漂亮的马车,宽大的车厢足有普通马车两倍那么大,车厢外壁上的涂漆含蓄的反射着阳光,与普通涂漆那干巴巴的光泽大不相同;涂漆层外装饰的是简单而又明快的大幅金属掐花,显得既漂亮又实用,车轮上也不知用什么方法,竟然在轮子里嵌垫了一层牛皮,想来震动定然少许多。琇書蛧

  最重要的是这辆看起来比普通车辆大了许多的双辕车,竟然只用了一匹个头不高的马拉车,看上去还显得非常轻快,赶车的车夫坐在车辕前面的抬板上,戴着个大帽子,连头也不抬,仿佛那马匹根本不用指挥似的,与普通驭手全神贯注的神态大不相同。

  “谁家的马车这么特别?以前从来没见过这样儿的。”一个商人看了半天,也没从车夫和旁边骑马的人身上看出什么端倪来,偷偷问旁边的人道。

  “笨蛋,这是单父吕家的,路可不近呀,估计是来换马?”旁边人不屑的回答。

  “单父吕家?没印象呀,不记得他家做过什么大买卖,咱俩常年都在一起,你怎么可能记得起来?”那商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说你笨你还真够笨的,他那车厢后面的幄帘上,不是绣着‘单父吕氏’四个字吗?”旁边那人说道。

  “喔,真是的。这家伙把字弄得那么花,也不挂个旗子,谁知道他是哪儿的。”商人不满的嘀咕。

  这时候吕泽下了马,集市上的的各路商人、掮客纷纷走了过来,打听吕泽想做什么生意。听说是来换马的,立刻就有数名常年做马匹生意的掮客围上来,争相打听吕泽的本钱。

  大秦的条令谁都知道,走私铁器一旦被抓住,最轻也是黥刑,就是在脸上刺上墨字,终生无法褪去,所以走私的事情除了盗匪,无人敢做。商人们所谓的打听本钱,不过是问问吕泽到底有多少张文引罢了。

  听说吕泽只有两张文引,这些商人们顿时没了兴趣。单凭这两张文引,就算他还再带二十匹上好的绸锻,也不是二十几匹马的量罢了,就算他带的铁器都是上好的武器,也不过再加一倍,四十匹马罢了,这种生意在秋天多得很,还不值得上来巴结。

  吕泽也不说破,刘常满跳下车来和吕泽一起走路。乌骓还小,马匹至少得三年才能彻底长成,当然不可能带它出来长途骑乘,因此吕泽把大宛马也拴在车辕上,拉着刘常满就在集市上随意走走,顺便看看有什么可用的东西。

  市场上卖什么的都有,刘常满先去卖马具的地方看了看。他发现这时候的马具,马鞍还有马头上用的套具都已经用了,唯有马蹬、马蹄铁根本没有。刘常满想了很久,也没想起来马蹄铁到底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不过看起来秦朝肯定没有就是了。

  最让刘常满感兴趣的,却是胡服。赵武灵王是赵国的明君,胡服骑射,又是历史上唯一不流血的大改革,令刘常满颇感兴趣,所以记得一点。现在仔细看胡服,确实比秦人穿的衣服要简单实用,已经有了后世常穿的衣服样子,所以刘常满专门买了两身,又买了一套小弓小箭,当场穿戴起来,再让吕泽把自己抱上大宛马,持弓搭箭摆了个骑射造型。

  刘常满的鼻子随刘邦,生得高隆,顾盼之间,竟颇有几分胡人的样子。吕泽看得有趣,给自己家的小孩子们也买了几套,算是出门一趟,回家给小孩子们带的礼物。

  “小公子穿上这身,倒真象是胡人。”丁复也笑着说。他祖上是楼烦人,也算是胡人的一支,不过楼烦王廷早已迁入大漠二百多年,留下的这些人融入赵国已久,与赵人相互通婚十数代,早把自己当成了中原人。对于丁复来说,楼烦只不过是个地名,已经不再有种族的含义了。

  不过从小在赵胡边境长大的丁复,对附近活动的几个游牧民族语言还是精通的,这也是吕泽每次来做生意都要把丁复带着的原因之一。虽说纲成的商人们认不出吕泽这样的小客户,丁复对于市场上的大商人可都熟悉得很,等吕泽和刘常满在客栈里住下不久,丁复就带了几个常作铁马生意的胡人过来。

  听说吕泽竟然有本事送过去五千斤铁,几个商人并没有喜动颜色,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大生意,多半与盗匪走私有涉,根本不是自己能做得了主的,所以被叫过来,不过是为了让自己传个话给部落里的大人物罢了。因此在得到吕泽的确认后,几个商人分头回去告诉自己的部族首领了。

  因为游牧民族的特性,草原上的政权形式和中原不同,主体是部族联盟。这些商人们,其实不过是自已部族里派来这里的代表罢了,所以特别大的生意,都需要请示部族会议,然后由部族派出一个有份量的人物前来拍板决定。

  草原上的部族平时随水草迁徙,只有春秋两季交易的时候,才会派出几名重要人物,带着大匹的马匹皮货前往纲成。为了解决牲畜的饮水问题,一般来纲成附近交易的部族,匈奴、东胡会将牲畜在修水两岸扎下帐篷,而楼烦、澹林部则住在雁门水两岸,也算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正如刘常满所预料的那样,五千斤铁对于任何一个游牧部族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因此当天下午,四个大部族的代表全都赶到了纲成集上与吕泽会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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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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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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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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