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赢政的这一次出巡,一来是一次例行的出巡,二来也是出于对他曾经观察到的一种让他十分不安的天象的警惕。有一天夜里,赢政站在阿房宫的最高建筑物顶端,仰观天象。一直以来,他每隔上一段时间,就来到这座叫“摘星”的阿房宫中的最高建筑之上去仰观天象的,而且,每一次的仰观天象的结果,都会发现,在茫茫的夜空之中,一股凌厉的天子之气,笼罩于他的国都咸阳城上空,十分浓郁。而每每这个时候,他也总会感到十分的自得,十分的志得意满。想自己自从接过父辈们的一统天下的任务之后,纵横宇内,先后剪灭六国,终于统一了这一片神秘而伟大的土地——神州,那是多么伟大的一番业绩啊!而且,在一统江山之后,他还制定了车同轨,书同文,统一了度量衡,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又把全国所有的兵器全部都收缴上来,冶铸成了九个大铜人,立于自己的咸阳正殿的门口。还有,为了防止北方匈奴的入侵,他还发动起了几十万人,在北部的边境区域修筑了尤里长城……
一一历数着自己的丰功伟绩,赢政心里十分自得。可是,那一天,当他再一次登上阿房宫里的那座最高的建筑物“摘星阁”,又一次仰观天象的时候,却发现,曾经让自己十分得意的那一团笼罩在咸阳都城上空的天子之气,那一团曾经异彩纷呈尽显祥瑞的天子之气,那一团原本十分浓郁的天子之气,居然惨淡异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情啊?
赢政呆呆地独自于于那座摘星阁最高端,默默地低着头,无语。一种不祥的预感,不知不觉地涌上了心头。难道,难道自己辛辛苦苦打下了的江山,将要易主不成?
不过,他也在不停地宽慰自己,认为这或许是偶尔的事情。想经过自己的一番治理之后,天下太平,所有臣民无不称颂自己功德无量,人们也都安居乐业,怎么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呢?或许,这就是一种偶然的情况。所以,几天之后,赢政特地选了一个相当晴朗的夜晚,再一次登上了那座摘星阁,再一次认真的仰观天象。可是,让他失望的是,他这一回所看到的那一团笼罩于自己的都城咸阳上空的天子之气,仍然是异常稀薄,而且,似乎还正在越发发稀薄下去。正当他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时候,他再向远方望去,却不由得惊得自己一下子出了一身冷汗。因为他居然发现,在东南方向,应该是在会稽郡境内,居然也有一股天子之气,而且那一团天子之气,竟然是十分的浓郁,远胜于笼罩于咸阳上空的这一团天子之气。真是荒唐之极,同一个天下,怎么允许会同时出现两团天子之气呢?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一天不容二日,一朝不容二主啊!莫非,莫非上天有意要让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大秦王朝这么快就消失吗?所以,赢政决心,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凭借着自己一统宇内的威武和雄霸,一定要到东南的会稽郡去巡视一番,用自己那凌厉的天子之气,去镇压一下会稽郡境内的那一股天子之气。
“我就不信,普天之下,还有谁居然敢顶着如此浓郁的天子之气!虽然不能把整个会稽郡的人都杀光,可是,凭着自己的威武,凭着那无比凌厉的天子之气,只要自己一到会稽,那一团曾经让自己头痛的天子之气,一定就会被逼走的!”赢政十分自信地想着。
于是,赢政便吩咐赵高开始准备自己的这一次,也很有可能是自己的最后一次的东巡事宜。
对于赵高这个人,赢政其实心里还是很有数的。他知道,这个人绝对是一个小人,可是,没有办法,他的身边还真的离不开这样的小人。有些人虽然忠诚于自己,可是说话太直接,总喜欢刚正不阿,惹得自己很不开心,所以,那样的人,他不要用。虽然那样的人很有才,能治国,能切实为自己分忧,可是,他还是不愿意用那样的人。
而像赵高这样的人,虽然势利,虽然心存不良,可是,最起码在自己的面前,他却是那么的老实,那么的可爱,那么地听话。而且,这家伙对于律法十分熟悉,无论是提到哪一条,他总能够张口就来,连眼睛就不会眨巴一下。这可是个本事,这可是一般人做不到的。而且,这个人前前后后伺候了自己多年了,他总觉得,对于自己,这个赵高应该是相当地忠诚的。唉,只要能够对自己好就行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虽然有人说这个赵高在外面总是喜欢托大,为了自己产皇帝的贴身侍从,喜欢仗势压人。这一点,说毛病就是点毛病,说不是毛病,那也确实不算什么。本来,哪一个整天靠皇帝在一起的人,不在别人面前自以为是啊?也是,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啊!如果连这么一点好处也落不着的话,那么,谁还愿意跟皇帝呆在一块儿啊?只要他不太过分,也就可以了。自己也就睁一只眼睛,闭一具眼睛,随他去吧。如果自己整天再为着这样的一些小事烦神乱心的,那自己还活不活啊?包容包容他吧,为自己换来一个安静的环境,也省得了自己太多的麻烦事,也行啊!
而且,对于朝中最近一段时间一来的纷争,他赢政赢政自然也是再清楚不过的了。现在的朝里很明显已经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以自己的长子扶苏为首的扶苏派,由在北方边境镇守的大将蒙恬辅佐;而另一派,则是以二子胡亥为首的,由朝中的赵高辅佐。当然了,如果自己能够及时地当即立断,把这太子之位早定下来的话,也就没有了今天的这种混乱局面了。可是,让自己眼睛都不眨一眨地把这事给定下来,还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这,毕竟不是一个儿戏,这可关系着他的大秦王朝的长治久安啊!自己当初为什么为自己的帝号取名为“始皇帝”啊?还不是想让自己的子子孙孙们,都永远称帝吗?这个神州浩土,永远都是自己的子孙的!是的,自己也承认,自己所寻找的长生不老之药没有成功。不过这也不打紧,因为自己就算是死了,自己还有两个儿子呢!儿子又有儿子,儿子又有孙子,这样的话,子子孙孙也就没有穷尽了。这好像是那个叫愚公的人说过的话,嗯,还是很有道理的吗!秦始皇赢政这样想着。
可是,他现在却觉得很有必要抓紧把这太子的位置给定下来了,因为自己已经感到,自己的阳寿,似乎已经快到头了。到了那个时候,如果自己的后继者还没有定下来的话,那么,朝中一定会发生混乱的,而朝中一旦有乱,那么,自己最为担心的事情——天下大乱,也就在所难免了。于是,赢政便决定,自己再考虑一段时间,等这次出巡完毕之后,一定把太子的名单给定下来。究竟是扶苏,还是胡亥。
而赢政的心里只所以感到十分矛盾,自然还是因为自己的这两个孩子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比如那扶苏,人很聪明,学识渊博,懂得的东西甚至比自己还要多,可是,他却一直主张要实施仁政。仁政?什么是仁政?还不是将就那般刁民?对于那些刁民,他赢政自己可是觉得十分地了解:你若是对他们仁慈了,他们便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便会生出很多的事端来;而反过来,要地经常的弹压一下他们,甚至是必要的时候,拿出点武力来教训教训他们,那么他们反面便听话了很多。所以,像长子扶苏所说的“实施仁政”,那纯粹就是痴人说梦而已!可笑。天真。混蛋!
可是,那个家伙却很像自己,十分地执拗,只要是认准了事情,便非要做到底不可,不撞南墙不回头。为了他的仁政的事情,经过的在自己的耳边聒噪,十分让他感到厌烦。所以,无奈之下,自己便决定,先把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弄得远远的,先磨练磨练他的锐气再说。于是,一怒之下,他便把自己的这个大扶苏,给弄到了北部边陲,跟自己的大将蒙恬一起在那里守卫边疆。
虽然如此,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赢政对于自己的那个大儿子扶苏,还是抱着很欣赏的态度的。若是论治理国家的能力,那二子胡亥是说什么也不能跟扶苏比的。而自己呢,也不是不明白这一点,毕竟还是国家的大事为重的,还是自己的江山社稷为重啊!不过,那孩子的锐气也实在是太强了一些,自己也理应把他磨一磨。
相对于自己的大儿子扶苏的知书达礼,仁义有为,自己的二儿子胡亥在这方面却是相形见绌,那可是小巫见了大巫了,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那胡亥从小十分调皮玩劣,凡是世间的淘气捣蛋之事,那是没有他不会的,没有他不能的。甚至,这小子色心色胆也都极大,跟随着他的那几十个仕女,居然都被他给玩了一个遍,可是,他的色心却还没有得到满足,整天天宫中物色他看得顺眼的美女。一旦看中了,便总会想方设法地弄到手。也是自己太娇纵他了,也是他善于察言观色,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是什么事情,总能够讨自己的欢心,总能够让自己开心。是啊,人老了,就更觉得自己的孩子重要了。年轻的时候可以信马由缰,纵横驰骋,可是岁月不饶人哪。而且,整天家听着那些大臣听不是汇报国事,就是溜须拍马,那一套自己早就听腻了,反面觉得这最为平淡的亲情,才是至纯至净的东西,是无论多少钱都不能买来的。
所以,有那二儿子胡亥整天在自己的左右陪伴着自己,陪着自己说说心里话,说些自自然然的,平平淡淡的话,说些充满着天伦之乐的话,说些让自己开心的话,说些让自己放松的话。在这一方面,二子胡亥可是又比着长子扶苏要强多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才觉得,到底该由谁来当太子,真的是一件很让他受难的事情。若单从自己的个人好恶来说,无疑胡亥会讨自己欢心,当然应该立他;可是,若是从自己的帝国的未来来看,却还是立长大扶苏为好。毕竟,扶苏太像自己,有谋略,会治国,把江山社稷交到他的手里,他死也放心了。
嗯,就先这么着吧,等自己东巡会稽回来之后,再把这件事情给定下来吧。现在也不急。应该还有时间。于是,挑选了一个良辰吉日,赢政便在宦官赵高和二子胡亥,还有丞相李斯的陪同之下,踏上了东巡的征程。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轻车熟路,因为自己也不是第一次出巡了,可是,也不知道怎么的,赢政却总是觉得,觉得这一回似乎跟以前的那些出巡有一些不一样。嗯,真的是不一样。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自己透过那大轿看到的外面的那些景物,那土地,那些百姓,那些山林,那些湖泊和庄稼,都将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了。一切显得都很虚幻,而自己也就好像是在梦里一般。
他本来是要到会稽郡来镇压一下那天子之气的。可是,让他感到沮丧的是,当他一进入到了会稽郡境内的时候,却感觉到一种十分凌厉的气息在压制着自己,他自然知道,这就是那一股别人的天子之气在跟自己的天子之气进行搏斗呢!可是,毕竟自己已经年迈,因此,他根本没有力量来对付那一股凌厉的天子之气了。可是,这种事情,谁也帮上不上忙,这真是他自己的事情,纵然有百万大军,也无济于事。于是,赢政的心里便开始慌乱了,也坚定了自己必须抓紧时间定出太子人选,不然的话,只怕是自己的大秦帝国,可能有不保之险啊!
而且,经过了这一场天子之气的争斗,赢政也终于明白了,要想压制住那一股异姓的天子之气,靠胡亥看来是不行的。那孩子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只会溜须拍马。这要是在平平安安的环境里还可以,可是,如果是在动荡的时局下,他是没有能力力挽狂澜的。得用扶苏,必须得力长子扶苏。嗯,就这么定下来了,就这么定下来了,就立长子扶苏。不过,此时还在路上,按照原先的计划,自己还人到北疆去看一看,那匈奴人也真是太不让我放心了,尽管有万里长城,可是,他知道,最最重要的,还是人哪!即使那万里长成再长,城墙再高,要是没有人来把守,或者是没有强盛的国力来支持的话,那一段一段的长城,其实也就是一堆石头而已。
虽然计划是这样安排的,可是,自从自己进入到了会稽郡之后,特别是经过了跟那一团异姓的天子之气进行了一番争斗之后,自己的生命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损伤,自己整天神思恍惚,不再有原先的那种笃定和空明。赢政知道,自己的躯体状况正在极速地下滑,正在快速的恶化。很有可能,按照这种速度的话,很有可能自己不能够回到咸阳,自己就会一命归天。于是,赢政便决定改变巡视路线,取消前往北国边陲视察的计划,直接返回咸阳。可是此时,自己的车驾已经行至了山东琅琊郡境内了。而这个时候,赢政觉得自己的一时不如一时了。那气息,似乎只有出的份儿,而没了进的份了。m.χIùmЬ.CǒM
难道,自己这么快就经完了?这么快就要完了吗?虽然自己十分的不甘心,十分地无奈,可是,这是天命,也是天意。天命难违,天意更难违啊!天命,可能只是让自己的阳寿耗尽;而那天意呢?那天意是否还会像以前那样眷顾着自己呢?眷顾着自己的子子孙孙呢?自己所亲手创建下来的大秦帝国,还能不能如自己所愿望的那样,会一直传到自己的子子孙孙无穷无尽呢?
神思越发恍惚的赢政,心里想的最多的,仍然是他的江山社稷,和他的子子孙孙。可是,他的那些子孙们,心里又是怎样想的呢?
赢政的意识越发地恍惚了。懵懵懂懂之中,他忽然看到了一位身披红袍,手执长剑的中年男子。这位男子隆准而龙颜,日角突出,天庭饱满,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相。而且,让赢政心里大惊的是,这个人的头顶之上,居然顶着一团十分浓郁的五彩祥瑞之气。啊,那东南的浓郁天子之气,竟然就是这个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呢!好啊,好啊,我正找你呢,你却送上门来了!
于是,赢政便向着那人大喝道:“你这刁民,真是大胆,竟然敢顶着天子之气,难道,你就不怕杀头吗?”
可是,让他赢政感到有些不解的是,那个刁民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向着他微微一笑,道:“我走我的路,你当你的皇帝,咱们两不相干。不过,你却是不要阻挡我走路才行。不然的话,我就不客气了。”那言语之中透着一种威压,而这种威压,也正是自己刚进入会稽境内之后,所感觉到的那一种。看来,那头顶天子之气之人,非此人莫属!今天要是不诛杀此人,那么,自己的江山社稷肯定将会被此人所得!
说着,赢政便也拔出了自己的那一把宝剑,向着那身穿红袍之人走去。剑意萧萧,云气翻涌!
“你这大胆刁民,居然敢说本皇阻挡住了你的道路。哼哼,我在走无的路,与你又何干啊?”赢政决定还是把事情给弄明白,然后再杀了他。不然的话,那些无耻的刁民,大概又会说自己滥杀无辜了。当初不是有很多人对自己的焚书坑儒十分不满吗?哼哼,他们懂个屁啊!那些无耻之级的读书人,仗着自己多读了几个字,背了一点什么经传,就随便地对我的律令大加非议,妖言惑众,自然是罪不可赦。可是,偏偏还有人为此鸣他们的不平,说他们是无辜的。狗屁!他们是无辜的话,那我的江山社稷呢?谁来替我的江山社稷着想?
今天,竟然还有一个这样不通情理的人!竟然还有这样的一个如此胆大之人!见了自己不但不下跪,而且还在自己的面前大谈什么自己挡了他的去路,真是无稽之谈!什么东西!
赢政决定不再跟那身着红袍之人废口舌了,抢先一步,挥剑便刺。可是,奇怪的是,自己的那一把曾经削铁如泥锋利无比的宝剑,那把曾经被自己挥舞得灿若流星随心所欲的宝剑,此时却好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巨大的力量把把持着,根本就无法加以挥动。而就在自己不能挥剑的时候,那身着红袍之人的宝剑已经闪电一般向着自己逼来,而自己却已经无法进行躲闪了,自己的眼前只见红光一闪,然后自己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死了?就这么死了?当年自己雄霸天下,一统六国,而今天,今天却死在了一个身着红袍的中年男子之手了?
猛然间,赢政醒了,大叫了一声:“啊啊啊~~~~”而他的浑身,早已经被汗水给浸透了。死了?就这么死了?当年自己雄霸天下,一统六国,而今天,今天却死在了一个身着红袍的中年男子之手了?
猛然间,赢政醒了,大叫了一声:“啊啊啊~~~~”而他的浑身,早已经被汗水给浸透了。
此时,正在外面值班的赵高,听到了大轿这内的皇帝没来由地大叫了一声,便慌忙让那挹轿子的兵士停止下来,然后赶紧踩着一个兵士的脊背,然后踏进了始皇帝赢政的轿房之内。只见赢政面色仓白如纸,呼吸十分急促,便不由得一下子跪倒在地上,诚惶诚恐道:“陛下,陛下,不知陛下有何吩咐,小人来迟,请陛下降罪!”
赢政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看了看外面那黄沙漫漫的荒野,气息渐渐稳定下来,然后他向着仍然跪在地上的赵高摆了一摆手,气若游丝地说道:“去吧,去吧,没有事情,没有事情。”
不是真的没有事情,而是他还没有想好,这事情,到底该怎么解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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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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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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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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