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笑和杨氏站在一起,不远处是皇帝唐煜以及三位皇子。四周戒备森严,三步一岗、七步一卫,寻常百姓根本无法靠近。
唐笑今日穿着紫金色朝服,站在这里觉得有些不自在。在他身后不远处,是各个国公府和侯府的家眷。回头望去,发现几张熟悉的面孔。
尉迟宝琪正耷拉着脑袋站在一名青年旁边,应该就是尉迟家的大宝。贺若隼更是乖宝宝似的站在母亲身边,还有与他结仇的杨巍等人。这几个平日里吆五喝六的家伙们,今日看起来都老实了许多。
看着杨氏老僧入定似的神态,唐笑不由一阵腹诽。自己的女儿在万众瞩目之中率数万大军凯旋而归,竟看不出一点儿激动和自豪,这份定力便让人不得不服。
“杨姨,武家妹妹今日回来,小侄是否需要准备些礼物?”
杨氏回头看了一眼,幽幽说道:“是姐姐,不是妹妹。”
“啊?”听到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唐笑有些发懵。
“媚儿比你早诞生三日,你得叫她姐姐。”
闻言,唐笑一阵无语,嘴中嘀咕道:“大三天也叫大?真是醉了。”
原本,唐笑还期望着见到这位大夏第一女将军,被杨氏这么一说,顿时一点心情都没有了。
天高云淡,大地一片昏黄。
耳边传来一声嘹亮的鹰鸣,在天地之间回荡着。抬头望去,一只白雕翱翔空中,由远及近,不断在头顶上空盘旋着。
“快看,雄鹰!”绿萝兴奋地指向天空。
“那是我家三小姐养的,叫小骨头。”
“红莺姐姐,以后我能去看看它吗?”
“那可不行,小骨头可认生了,小心它啄你!”
看到绿萝羡慕的神情,唐笑安慰道:“一只破雕有什么稀罕的,改日王爷我带你去天上转一圈,到时候还不知道谁羡慕谁呢!”琇書網
听到唐笑大言不惭的说着要上天,虹鸢、红莺两个丫鬟纷纷投来鄙视的目光。她们虽然嘴上没说,但心里早已把唐笑列为大夏第一大话王,这牛皮吹的都快飞上天了。
远处的大道上尘土飞扬,一名小将白马银枪,走在最前面。此人正是裴行俭的大哥,裴行俨。他看着眼前巍峨的长安城,心中感慨万千。
自从三年前随父亲率军驰援燕北,这一晃三年便过去了。如今,他们回来了,却有更多的袍泽永远留在了漠北的草原上。人们只看到了胜利的结果,却从不关心其惨烈的过程。
这是他第一次随军征战,也是他第一次感受着死亡的残酷。
白马在原地打着转儿,裴行俨回首向后军望去,黑甲赤旗的燕北军阵中,模糊可以看到一抹枣红。他的目光停留在哪里,久久没有移开。
那个总是戴着青铜面具的武家妹妹,虽然只能看到一双眼睛,却足以让他魂牵梦绕。
那双面对敌人凶狠如狼、面对死亡冷漠似冰的眼神里,究竟是一颗怎样的灵魂?
因为好奇,所以渐渐喜欢。又由于喜欢,故而暗暗痴恋。
如今,她和她的燕北军也一起来到长安,再也不用回到那个令她伤心欲绝的燕北。想到这些,裴行俨心中升起些许暖意。
“裴小将军,陛下亲临城外!”
“传令三军,停下休整一番。”
小兵接到命令,赶忙往后奔去大声通报。裴行俨拍了拍身下的白马,让马儿停下。没过多久,一名头发花白的老将骑着一匹黑马奔来。
“爹!”
老将点点头,问道:“陛下在前方?”
“是的,据说陛下已经等了一个时辰。”
这老将正是靖南侯裴仁基,此刻,他的眼中流露出几分伤感: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一场战争胜的并非战报中那般轻松。
“爹,您说陛下以后会对我们作何安排?”
“咱们靖南军这一次抢占的功劳太大了!”裴仁基幽幽叹道:“元庆,你从小痴于武道,武艺虽高却不懂朝堂之事,更不懂帝心。历朝历代,那些功高盖主的人可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可是,燕北军比咱们的功劳更大……”
裴仁基冷笑一声,打断儿子的话,说道:“你懂什么!那武家女郎就算勇冠三军、用兵如神,终究还是女人,以后还是要嫁人的。燕北军虽然现在还叫燕北军,但是三年间除了她这位主将没换,那些副将参将皆换成了陛下的人。这三年期间,难道你还没看清楚吗?”
裴行俨低着头,神情失落。他当然看得明明白白,心里却为武氏鸣不平。
武氏满门男儿魂守燕北,让一个还未及笄的女郎披挂上阵,这是何等的忠烈,又是何等的讽刺!
“元庆,爹能看出你喜欢那武家女娃,你最好早日断了念想,免得到头来徒增愁苦。”
裴行俨有些不甘地点点头,道:“孩儿明白。”
号角声声,大军重新出发。
此时,戴着青铜面具,身披赤色披风,一身黑甲的武家女郎骑马而来。这是一匹枣红色的宝驹,马背上挂着一柄长剑,另一侧挂着长弓箭囊。
寒风猎猎,飞驰的枣红马一声嘶鸣,前蹄高高立起,停在裴氏父子面前。武珝宠溺地抚摸着枣红马的大脑袋,让它安静下来。
“裴伯父,元庆大哥。”在面具的遮掩下,武珝的声音略带着金属的沉重感。
裴仁基微微颔首,说道:“三娘,咱们即将面圣,你若还戴着面具,怕是有些不妥。”
“裴伯父多虑了,侄女觉得陛下不会在意这些细节。”
听到武珝语气颇冷,裴仁基也不再劝她。
在漠北之时,两人就常有矛盾。特别是半年前攻破突厥王庭,武珝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下令将突厥王公贵族数千人斩杀,其残暴凶狠,让人不寒而栗。
见武珝又是这般固执,裴行俨好心劝道:“三娘,这里毕竟是长安城,眼目众多。也许陛下不会在意这些细节,可是这满朝文武……”
武珝拱了拱手,打断裴行俨的话,说道:“裴大哥不必再说,我燕北军忠于陛下,忠于大夏,小妹倒要看看,谁敢乱嚼舌头!”
声音如剑,杀气凛然。
还夹杂着几分怨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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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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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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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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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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