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济携张绣很快出去准备了,一路上张济不停的叮嘱张绣道:“明日之战能有几成把握?”
张绣信誓旦旦道:“叔父放心,明日定将完败今日张角出战的两员战将,至于他人么就不敢说了!因为毕竟没有见过他人武力!”
“出战今日的两人没问题?”张济问道。
张绣遂道:“侄儿纵观今日敌方二人的武力不过如此,如果单挑二人肯定没问题,要是二人合战与我那就不好说了!”
“这么推来你比华雄的武力还要胜一筹了?”张济继续问道。
张绣不禁笑道:“华雄匹夫之勇也!不足为虑,侄儿练就了一副百鸟朝凤枪,叔父也许没见识过侄儿的厉害,明日战场上就让叔父一睹为快!”
“这么多年你一直屈居我的副将很少有出头的机会,这次可一定要好好把握啊!俗话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可一定要抓住这出头的机会啊!要好好表现才行!”张济继续叮嘱道。琇書網
张绣拱手道:“多谢叔父栽培,侄儿一定不负叔父所望,努力讨敌!”
张济用坚毅的目光看了看张绣,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二人各自回去准备了。
关羽这次未能如愿争得机会,不过他没有感到失望,在他看来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这么多次屡建奇功的他,日后少不了机会,因为他始终坚信自己是个人才,既然是金子就有发光的时候,更不会被埋没,本来他以为董卓身边已经乏良将可用了,没想到突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张绣的出现让他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好奇,他倒想看看这张绣有多大的能耐,居然敢接这么大的“活儿”,因为之前对于这张绣了解的十分有限,就是《三国演义》对他提及的也有他的名字,这枪神的名号看来真的有些看头。
今日的一战让关羽颇感意外,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周仓居然能打败华雄,这是出乎意料的事情,在《三国演义》中,周仓作为二爷的下属未见有过多大能量,书中说他气力过人,而华雄在书中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周仓能战败华雄,看来武力还是可以的,要不怎么能有资格做二爷的小弟呢?
那个截天夜叉何曼,在《三国演义》中提到他为曹洪所杀,然并非是武力取胜而是使用拖刀计斩之,也就是说属于偷袭,二人战有50余合不分胜负,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何曼绝非等闲之辈,毕竟曹洪也算是一员大将了,而文聘的武艺应该比曹洪强不到哪去,今日一战,何曼能打败文聘,足可见何曼的武艺不差,也许是因为文聘年轻的缘故吧,看来张角的部下还是相当的有实力的,难怪连朝廷的官军都胜不了他。
张角手下有着如此猛将,更兼军队素质很强,一看就是经过训练的精英部队,如此对敌,关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此次征讨不同以往,兵强马壮,敌人势力庞大,所以要取胜就绝不是件容易事,不过关羽并不会因此退缩,越是困难就越要往前冲,在他的字典里从来没有退缩两个字,即使面对死亡,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也许这正是对自己的考验,他要坚强面对,将所有的困难都踩在脚下,唯有如此方不辜负重生二爷的名声,而且这也只是万里长征走过的第一步,他的路还很长,他不能被敌人所吓倒,相反他要征服对方。
这也许是董卓面对的最大的一次考验了,如果成功的击破黄巾主力的话,董卓将是汉朝的第一功臣,那时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入主京都洛阳了,而自己也将是向成功迈进了一大步,如果此次征讨失败,自己又将何去何从呢?自己从未打过败仗,一路走到现在,即使前面是万丈悬崖,他也不会后退了,为了自己的梦想冲了,关羽边走边想边坚定信心,明日将要有一场好戏看了,而自己不仅仅是观众,或许还将参加演出...............................
第二日如约已至,董卓携大军按照事先的安排计划,提兵列阵与张角的黄巾军开始了第二次对决,两军摆开了阵势,依然是兵对兵、将对将,只是与上次不同的是,董卓大军的士气明显的衰落了很多,而张角的黄巾军则士气大振,当下两军对垒,张角仍然被士兵们用四轮车推着拥出,见董卓骑马列阵,谓董卓道:“败军之将还不退兵,居然敢前来二次挑战,真是自不量力!”
“兵家胜败无常论,岂能因为一次两次的胜败就决定整个战争的胜负,况且我大军岂是你这帮乌合之众所能击垮的,今日就要轮到我大军发力了,让你知道我西凉将领的厉害!张绣何在?”董卓边说边招呼张绣道。
董卓话音刚毕,却见一将领跃马而出,手提金枪,一身戎装,身披如意战袍,一脸的坚毅,飞速冲出阵去,张角见董卓大军再次杀出一员年轻将领,遂对手下招呼道:“谁可出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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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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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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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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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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