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枚彰显宁家家主身份的印章,对宁鸣,对宁家来说都无比重要。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身份,更是一个家族。
“鸣儿……”妇人几乎要昏厥。
“哪里来的兔崽子……呃,金子?”黑脸大汉刚要发怒,就被方子笙递来的一锭黄灿灿的金元宝,给惑了眼。
大周的黄金,一两可兑白银十二两。
这锭元宝是五十两,兑成白银是六百两。
“噢,太多了!”方子笙嘀咕,两只小手轻轻一掰,一锭元宝成了两半。
众人目瞪口呆。
他们看到了什么?
一个瘦瘦高高的公子,一伸手,居然将金元宝均匀的掰成两半?这元宝难道是纸糊的?
黑脸大汉懵然接过元宝,咬一口。
真的?
“要打架,我也不怕!”方子笙笑眯眯凑过去,低声,“我还带了帮手!”
方子笙身后的韩明瑜,闻言将手指掰得咔咔作响。
既然拿到金子,黑脸大汉朝北小武又踢一脚:“小子,你有贵人相助,莫忘了再去坊里玩两把,老子还等着你!哈哈哈……”
一群汉子丢下一张欠条,欢天喜地而去。那当然,北小武欠的统共不过百两银子,被他们利滚利,就成了三百两。这下可赚大了。
“这个印鉴还是收好吧!”方子笙托到宁鸣面前。
宁鸣没伸手,目带戒备:“你是谁?”
“呃……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郑家郑骏老爷的远房外甥,方子笙――”
韩明瑜神情一震,脑中无数个声音在回荡:方子笙,方子笙,方子笙――
方子笙是谁?
为何他的心会如此痛?
韩明瑜捂住胸口,愣在当场。
她果真认得自己?
她究竟是谁?
方子笙进了屋,屋里家徒四壁。她目光黯然。听花开说,宁家也曾是大户人家,如今一朝落败,居然过得如此清寒。福兮祸兮,难以预料啊!
“居然是郑老爷的外甥,快坐快坐,小柔快去上茶――”妇人十分开心,扯扯一脸戒备的宁鸣。
茶叶有股霉味,染的茶水也晦涩难喝。
方子笙却面色不改,一仰而尽,丝毫不顾及形象:“伯母,我有事与宁兄相商,不知可否借一步说话?”
“不用不用,你们在这里说。小柔,猪该喂了,走,跟娘拌猪食去――”家里只有三间土房,妇人笑着,任女儿扶着出门。北小武还在外面跪着呢,她得出去看看。
“我不曾听说过你!”因为郑骏,宁鸣客气了许多。
方子笙笑笑:“那你现在听说了!我想与你合伙,我出钱你出人,一起做生意,你觉得如何?”
方子笙的开门见山,让宁鸣意外。
“既然你是郑家的人,想必知道我和望春楼签的有文书。我在那里已有三年,还有两年!”
“我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上次望春楼对的账目,的确是陈宇疏忽了,而你则是对的。”方子笙将印章往前一推,“你身为宁家下任家主,难道不想让宁家东山再起?”ωωω.χΙυΜЬ.Cǒm
宁鸣不语。
诚然,他当然想让宁家重回过去。
曾几何时,他挥金如土。
曾几何时,宁家门庭若市。
曾几何时,他进出何处人人都笑脸相迎。
如今,落魄二字让他丢了一身的骨头。兄长的束修,娘亲的沉疴,小妹的嫁妆,这些让他在面对陈宇的咄咄逼人时,选择了退让。
“你想做什么生意?”宁鸣伸手,收回印章。
宁鸣的默认,让方子笙放松了姿态。本以为要长篇累牍才能劝动他。他却比想象中,更迫切的需要出人头地。
宁家长兄宁睿,虽身在官学,却因家族有罪,就算入仕,也注定无法平步青云。也是因此,宁鸣才会选择从商,在大周,商人虽然地位不高,至少可以衣食无忧。
方子笙摇摇头:“如今,我还不能告诉你。不过,我想让你在三日内帮我物色一座三进的院子。这是定金。”
两张一千两的银票,落在桌子上。
“我很急,希望你有好消息!”方子笙又和宁鸣说了些话,然后告辞,这才发现韩明瑜一直没进来。
回去的路上,韩明瑜一直有心事的模样。
街上人潮熙攘,方子笙东看西看,显然心情很好。
“你真的认识我?”韩明瑜声音很低。
方子笙侧目:“难不成你一直以为我在骗你?我为何要骗你?……你若不信我,为何这两日又要跟着我?”
韩明瑜垂眼,嘟囔:“我只是觉得你很熟悉。”
“那你想知道你的过去吗?”方子笙放下手上一个猴脸面具,神情认真。
韩明瑜却连连摆手:“别……我偶尔也会想起过去,只是一星半点,可一想起来,脑袋就疼的要死。算了,昨日非今日,今日有酒今朝醉。不过,你一个贵家小姐,身上怎么带着数额那么大的银票?还有,你买房子做什么?”
“给你住呀!”方子笙说的顺口。
噗……
韩明瑜连连咳嗽。
金屋藏娇?
“难道以前你爱慕我?”韩明瑜喃喃。
方子笙横他,一笑,坏坏的:“若我真心爱慕你,你从呢……还是不从?”
“当然要从了……”一道带着好笑口吻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身量颇高,面白无须,操着手,笑眯眯,正是寿王身边的万水。
“看姑娘的模样,身体好了许多。”万水上下一打量男装的方子笙,“本以为姑娘是孟家人,原来是误会。怎么也想不到,姑娘居然是‘财神’之女。”
财神?
万水讶异:“莫不是姑娘不知道郑骏,有商道财神之称?郑家以布匹、粮食、酒楼、客舍、商船为主,产业遍及天下。虽说这里少不了郑国公府的相助,也不得不承认郑老爷的确是个商才。虎父无犬女,怪不得郑小姐一出手就是千两。”
查了她的底细?
“先生找我可是有事?”方子笙礼让,拱手,“说我是孟家人,乃情非得已,还望先生见谅。先生等人于我有救命之恩,但凡需要,一定报答。”
“好!”万水笑眯眯,“你买的院子,留两间给我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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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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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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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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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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