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夫人的话如同晴天霹雳。明穗整个都傻了。
良久,看着端着茶盏不紧不慢喝着的秦二夫人,明穗满口苦涩:“伯母……我和桐羽……”
“住嘴!”秦二夫人瞬间变了脸。
明穗白了脸。她一直以为秦家二夫人不知道,可现在看来,她是知道的。
秦二夫人望着明穗惊恐的小脸,不得不承认她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怪不得儿子对她一往情深,一直恳求自己成全他们二人。可她从不曾松口答应。她的儿子,连公主都配得上,凭什么娶一个不入流世家的女儿?
所以,她一听云妃对明穗有些想法,立刻自告奋勇,前来说服明穗。一方面可以将此事做实,一方面可以断了她对儿子的心思。
想到这里,秦二夫人放软了口气:“明穗,你和桐羽不合适。他是未来的秦家家主,而你……若你同意入宫,你大哥二哥都能从边关调回黎阳,甚至可以去京都的金吾卫里任职。若你不同意也无妨,不过就是你大哥二哥多在边关呆个二十年,你想想,哪个划算?”
划算?
划算?
明穗想哭,却死死咬住嘴唇。
她的爱情,她的未来,和她父兄乃至家族的前途,被迫放在天平的两端。
大哥二哥是武将,常年在边关,娘亲十分想念。如果能回来,娘亲不知道还多高兴。就连大嫂二嫂也会开心不已。如果能进金吾卫,定是光耀门楣。
她的选择可以让两位兄长少奋斗十年,可如果她不答应,说不定等待她的就是家破人亡。
秦家的手段,她一直不敢轻视。
“伯母……”明穗艰难地抬头,恳求地望着她,“选秀还需要时日,不知可否给我时间考虑考虑……”
后来秦家送了许多礼物来,不过几日,大哥就连升三级,还被调回黎阳驻守。爹爹大喜,连摆了三天的流水宴。
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
看着全家喜气洋洋,明穗的心就像挣扎在冰窖中。在这场选择中,她没有资格说不。如果说了,等待明家的就是万劫不复。
福兮祸兮!
明穗还记得剑舞的初衷,是为了给云妃留下好印象。果然,印象太深,反而让云妃惦记上自己。再一看,如今为了剑舞而来的郑家二小姐,摇着头,也懒得去问她和后院的韩乐师是怎么认识的,笑笑:“好,我派人去打探。”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方子笙就告辞归家。
谁知出了大门,上了马车,方子笙就让车夫赶车到明家后门。一墙之隔的地方,正是韩明瑜所在之处。
“小姐?”花开猜出方子笙的想法,有些担心。
那个披头散发的人,看起来疯疯癫癫的。
“嘘,我只是去看看!”方子笙换下马车里的女装,着一身青黑色男式锦袍,散了发做男装打扮。在花开的瞠目结舌中,跳下马车,引来车夫惊呼。
方才就听车内窸窣作响,这是谁家贼人,居然在马车里?
车夫横眉怒对,扬鞭抽去,被那少年轻松扯住鞭头,回眸一笑:“是我!”
这眉眼可不正是二小姐吗?
车夫傻眼,右手扯着鞭子,左手还攥着一小块金子。那金子还是出门前,二小姐赏给自己的。
“快放手,那是二小姐!”花开亦伸手拉向鞭子。
郑家车夫有四五个,平日养马驾车。这车夫叫王大,为没人老实忠厚,所以才被花开选中今日跟着出门。
方子笙下车后,先绕到马车看不到的地方。她一吸气,觉得身体的力量缓缓流动。她自小力气颇大,本以为重生到郑纯心身上,无非是继承郑纯心的武艺,不料她居然还有前世的能力。
方子笙自小练的是实打实的硬功,不比轻巧飘忽的功夫。但好在轻功也不错,至少翻墙是小菜一碟。
翻过两人多高的土墙,面前是一大片开阔的场地,荒草萋萋中,两三间破败的屋子里,打扫的很整齐。
看来明穗对韩明瑜的确不错。
门窗都糊着厚厚的窗纸,否则这么冷的天,不是冻死就是冻伤。推开门,室内没有炉子,只有厚厚的棉被和一些家具。
案上摆着琴。
方子笙走过去,轻轻一勾,琴音清冽。
好琴!
不曾想,韩明瑜就算失忆了,还这么音痴。琇書蛧
韩明瑜出身很好,本是齐国韩家大族,自小受尽宠爱。因爹爹乃是文官,他自小就耳濡目染,颇有名仕之风。彼时,他沉醉于诗词曲赋,且颇有造诣。后来,他娘亲染病过世,继母入府,很快诞下子嗣。韩明瑜就成了别人除之后快的眼中钉。
几次阴谋里,韩明瑜侥幸逃脱,却对家族心灰意冷,一个人离家投军。那时,他隐了身份,又生的孱弱,弓马骑射样样不如别人。好在他机灵,几次生死,慢慢磨练了心智,武艺也高了不少。
再后来,他们就遇上了。因方子笙同样隐藏了身份,也生的孱弱,韩明瑜或明或暗指点过她几次,两人就成了朋友。
武功回来了,力气也回来了,甚至连好友都回来了。这一切都让方子笙对未来充满希望。
或许是被方子笙吓到,直到暮色初上,墙那头有人定时送饭之时,韩明瑜还是没回来,方子笙只好悻悻而去。
回府后,方子笙先是去小院库房逛了一圈,粗粗算了一下自己的财产,才例行公事般,去园子里遛弯。
这一遛弯,倒是遛出事来。
都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可方子笙也不是故意要看到郑芸潇的私事的。
因为心情不错,方子笙特意留下丫鬟在园子外围等候,她需要平复一下激荡的情绪。
韩明瑜的出现,对她来说,太过重要。
她有太多的话,无人可说,也无人能说。可是,韩明瑜他不一样,即便他失忆了,在她心中,仍是一个可以倾诉一切的对象。
她其实也不需要他回应什么,只要他站在那里,听她说话,她就已经满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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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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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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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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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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