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而言,宋小明想带领大伙上访这件事,更扎他的眼珠子,他刚成为董事长一年多,就开始有职工上访,这要是传出去,严重影响他的声誉不说,还会传到市委市政府,如果惊动市委书记和市长,那样他宋明德的脸面真是丢尽了。
所以他想想这件事就觉得生气,他知道林秋风跟宋小明关系好,他们是同学,一起参加工作,还在一个车间工作,宋明德心里清楚,林秋风肯定是同意了这件事,并且还应该是林秋风的主谋。
虽然他心里明白,但是没有抓到丝毫林秋风的证据。现在他看到上访的事情已经瓦解,于是大声地斥责了宋小明,然后做出让宋小明停职反省的决定。
宋小明一气之下,拂袖而去。
宋小明思索了一番,去找林秋风了。
“秋风,我不想在朝胜干了!”宋小明说出这番话,吓了林秋风一跳。
林秋风虽然跟宋明德生气,但是他并没有想离开朝胜。毕竟朝胜是一个一千五百人的国企,虽然已经改成了股份制,但是在林秋风的心里,这毕竟是一个正式的单位。
他的父母都是上班的人,包括他的爷爷虽然在农村,但也是在乡里当校长,奶奶是民办教师,所以他再生气,也不会想到辞职。
原本在心里,他对做生意这件事是有抵触的,尤其是,他是跟随母亲长大的,母亲由于家庭出身关系,在骨子里是抵触经商的,她觉得人分三六九等,只有从事文化、科研、行政等工作,才是有身份的象征,最不行的也就是林秋风,在国企当了一名工人。她的脑子里,自由职业者,经商的个体户是登不了大雅之堂的。
虽然林秋风很多时候,不赞成母亲的观点,但是时间久了,他还是受到了母亲的同化,所以那个时候江楚钰辞职去私企,林秋风从本心里看不上私企,尽快全国大江南北都在如火如荼地做生意,林秋风从来就没有动过做生意的心思。
现在,宋小明突然说不想在朝胜干了,林秋风吓了一跳,“你不在朝胜干了,那么你去哪里?”
“我在南方有亲戚作生意,我想去那里看看……不过也不一定,再说吧。方正我不想在朝胜了,宋明德这个人不行,人品败坏,玩弄女人,忠奸不分,你讲话了,就是昏君一个!总之我已下了决心,坚决不跟他干了。林哥,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南方吧?”宋小明说着,抓住了林秋风的手。
林秋风看着宋小明,慢慢地摇了摇头。他说,“我不能去,我母亲不会让我去,再说家里就我一个男人,我走了,她们怎么办?”林秋风想着这些现实的问题,摇了摇头。
“那我们一起做生意,我听说江楚钰现在自己开厂子了,开得也很不错!”宋小明说着,眼睛熠熠地闪着光,“我觉得干点什么也比在朝胜强,给不了多少钱,一天天地责任那么大,宋明德还不说我们好……尤其是你,为厂子那么卖命,兢兢业业,结果关键的时候,他却办出了如此龌龊的事!”
“这个昏君,混蛋!”林秋风说着,忍不住又瞪圆了眼睛,攥紧拳头捶了桌子一下。
尽管两个人对宋明德是一致的反感,但是到最后,最终做出的选择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林秋风决定继续在朝胜,他就不信他比宋明德年轻了二十岁,会永远一辈子受制于宋明德,会一辈子没有出头之日。而宋小明做出的决定是,他一天也不在朝胜了,他要自己去外面的世界,不管等待他的是什么,他也要去面对。
就这样,宋小明离开了朝胜,带着一肚子的怨气和委屈,林秋风又回朝胜上班了。
林秋风在家休班的第五天,刘副董来看林秋风了,他跟林秋风说了说话,告诉林秋风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他说有些事他也不能多说,毕竟他现在也是给人家打工的,他说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不平时,但是不能意气用事,大丈夫能屈能伸,他告诉林秋风该忍则忍,但是不能不去上班。
他说你不但要去上班,而且还要挺起胸膛来,若无其事地去上班,那样才不会让人看笑话,那样才是真正的男儿本色。
林秋风听从了刘副董的劝说,但是他并没有象刘副董说的那样若无其事,而是变得消极而苦闷了。
顾漫兮成为了全市知名的节目主持人,车间里的工人没事的时候凑合他说话,“林哥,嫂子成了著名节目主持人,你可真是有福气啊!”
车间的工人搞不清楚知名和著名的区别,所以胡乱地用着词,以前,林秋风春风得意时,他不介意别人表扬顾漫兮,别人表扬顾漫兮的时候,他会觉得那是自己的老婆,他脸上有光。
可是出了这事以后,他觉得窝囊,觉得脸上无光,站在人群里,他没有了以前那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说真的,以前林秋风和车间里的工人们在一起,虽然他跟工人们的关系相处得很好,但是他内心是骄傲的,无论家庭出身,还是所受的教育,自身的才华,甚至长相气质,他和他们站在一起,真的有一种鹤立机群的感觉。
他从小没受什么挫折,一直是在人们的赞扬和瞩目中长大,平白无故的,由正主任变成了副主任,眼看着原来他在心里并不怎么看得起的和他平级的秦义升,转眼之间比他的级别高出了两级,林秋风心里郁闷。m.χIùmЬ.CǒM
要是按照以前人们的分析,林秋风是当之无愧的副厂长,秦义升要听林秋风来安排工作,可是现在,林秋风只能每天拿着本子,到秦义升办公室去,听从秦义升的调度指挥。
他心里生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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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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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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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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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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