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雨很享受那件睡衣,每次来了闺蜜,她都忍不住拿出来,让闺蜜们欣赏一番。
那些杭州的丝绣被褥,尤其惹人注目,每个前来道喜的客人,都忍不住赞叹一番。
林母给林春雨准备的嫁妆井井有条,每一件物品都是品质极好的,不但做工精细,质地也是绝对的一流,林春雨的嫁妆并不算多么丰厚,但是任何一件物品,都是上层物品,没有一件是潦草、滥竽充数的,更没有一件是将就的。
林春雨最令人瞩目的嫁妆不是别的,而是林父林母花了近一万元钱给林春雨买的那架钢琴,那个年代,给儿子娶媳妇能花一万元钱,也是相当殷实的人家了。
这让顾漫兮瞠目结舌。在农村,女儿出嫁远远不能和儿子娶媳妇相比,因为女儿的地位是无法和儿子相比的,再者就是女儿是嫁到别人家里,而儿子是把人娶到自己家里,所以在他们那里,儿子娶媳妇和女儿出嫁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顾漫兮看在眼里,什么也没说,因为林家不同于普通的百姓家,他们家做事自有他们的家规,顾漫兮知道,即便她将来嫁进来,在这个家里,她也只能百分百地按照林家的家规办事,虽然还没进门,但是她已经被林家那说不出的一种东西震慑了。
林秋风把想跟顾漫兮结婚的想法告诉了父母,遭到母亲的坚决反对。
林母说,“不行,你姐姐五一结婚,你就别跟着凑热闹了。”
“我不是跟着凑热闹,我毕业了,也有了正式的工作,我和漫兮相爱,怎么就不能结婚?”林秋风着急地反驳着母亲。
“人家说,一个人家一年中不能有两次婚事,这样不吉利。”林母不紧不慢地说着。
“那都是封建迷信,幸福不幸福还跟这个有关系?”林秋风不服气地说。
“不行就是不行。恋爱的事我已经依着你了,结婚的事不能再由着你,过了年再给你办。”林母的口气斩钉截铁。
“妈……”林秋风不满意母亲的决定。
可是林母已经不听他的辩解,转身出去了。
那个时候姐姐林春雨正好是结婚三日回门,林家人沉浸在一片喜庆的氛围中,林母和林父又开始下厨房忙碌,为他们回门的女儿和女婿作可口的饭菜,款待他们的新女婿。
“妈,差不多就行了,明宇又不是第一次在咱们家吃饭。”林春雨在一旁帮厨,不免感觉父亲母亲的准备太隆重了一些。
“不行,该怎样就怎样,明宇这是结婚后第一次进丈人家门,我必须得款待。”林母不听女儿的劝说,依旧忙忙碌碌地杀鸡宰鱼、煎炒烹炸。
那个时候,顾漫兮也已经成了林秋风家的“长客”,本来顾漫兮不想过于频繁地出入林家,可是耐不住林秋风的软磨硬泡,因为顾漫兮不是一个人住宿舍,宿舍里还有孙伟,林秋风在那里亲近顾漫兮不方便,所以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地带着顾漫兮回家。
尽管林秋风频繁地一而再地亲近芳泽,可是顾漫兮本性里是个传统的女孩子,至始至终林秋风也没有破坏顾漫兮的清白之身。顾漫兮愈是拒绝,林秋风愈是难耐,每一次把顾漫兮压在身下,总是按耐不住地在顾漫兮的身上,近乎祈求地跟顾漫兮商量,求她进一步地“放宽政策”,可是顾漫兮是一个农村出身的女孩,把贞操看得比性命还重。
她母亲早就告诉过她,女孩一定能够要在结婚的时候,才可以让丈夫“进身”,否则破了身,万一不成,就成了破烂货,不值钱了。
顾漫兮虽然很多事情,早已有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可是在这件事上,她还是始终保持着和母亲一致的观点。
林秋风的父母也早已看出了林秋风的“热情”,他父亲是一个什么事心里有数,但是看起来很随和,言辞也温和的人,但是母亲是一个严谨、认真,做事有板有眼,规规矩矩的人,她有些看不惯林秋风一而再地把顾漫兮拉进自己的房间,在她喊几次吃饭以后,两个人红着脸膛从屋里出来。
她忍不住旁敲侧击地敲打林秋风,让他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恣意妄为,还给讲了几个学校里的学生未婚先孕,最终劳燕分飞的凄惨故事,可是林秋风表面应承着,见到顾漫兮还是忍不住地拽着顾漫兮往屋里跑。
顾漫兮感觉这样也不合适,可是她拒绝不了林秋风的热情,每次林秋风把她拽进自己的小屋,如饥似渴地又亲又摸,恨不能时时刻刻黏在一起的那种热烈,让顾漫兮禁不住地心津摇曳,一次又一次地陷入缠绵之中。
林秋风跟母亲商量不妥,又去求父亲,父亲说,“你妈妈说的有道理,你不要着急,你的婚事我帮你想着呢,回头我去找单位领导,跟他申请一下房子,将来你和漫兮结婚以后,也好有个自己的住处。”
林秋风心里着急,一刻也不愿意等,他说,“爸爸,漫兮不是个注重物质的女孩子,房子是次要的,我们结婚以后,就住在我那一间房里就行。”
“我跟你妈商量过了,你妈说,你们俩年轻,我们上了年纪,在一起住不方便,还是找领导解决住房,房子解决了,我们就开始收拾房子,把一切布置好了,估计也就到了年底了。”林秉发看着儿子,乐呵呵地说着,“谁都年轻过,不要着急,人家不是有一句话,说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暮暮朝朝’嘛,你就听你妈的话,再等等,过了年,抓紧时间给你们办行不行?”wWW.ΧìǔΜЬ.CǒΜ
林秋风没办法,嘟着嘴又去找姐姐林春雨。
林春雨笑话了一番弟弟,说出的话和母亲如出一辙,并且还增加了新的内容,她说,“你想想,咱爸咱妈就生了咱们两个,咱妈心里忌讳一年办两次婚礼这件事,你就等等,不能让妈妈一辈子心里别扭这件事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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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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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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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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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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