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臣效命皇上之前,曾是故明的兵科都给事中,职责所在,故而对同安王的过往略知一二。况且,贝勒爷所言句句可信!”戴明说朗声作答,对面的弘毅恍然大悟——此人当时在兵科任职,对往来文书有审查之责,故而可能掌握第一手资料。
“好,那你就说说看。”福临完全无视这位汉臣的插话行为,就像历朝历代“标配”的“明主圣君”一样,给臣下充分的发言权。
“臣领旨!”戴明说回话的时候,分明是一幅如愿以偿、舒坦自如的神态。
“玄烨受教!”弘毅也适时回头冲着阶下之人施礼,同时注意到一处细节:福临对胡世安、李际期两位汉臣都称其表字为“处静”和“符献”,但对余下的三位,无论是戴明说、刘昌,或是卫周祚,都直呼其名k毅的直觉告诉他:皇帝并不怎么喜欢戴明说,只是“用其所长”罢了,全然不似对待李际期那样爱才心切。
“贝勒爷,下官不敢受。”戴明说虽对着上面的贝勒爷客气一下,只是没见到任何躲过皇子这一拜的具体动作。
“贝勒爷适才所言不虚。前明天启四年中秋之后,同安王郑芝龙便自倭国迁居台湾。归附倭人首领颜思齐。但此后不久,荷兰人登岛,驱逐了他,郑芝龙遂携妻子返居故里。”戴明说开始讲故事了。
趁着他稍作停顿。弘毅本打算按照自己的思路接回话题,未曾想人家戴尚书根本不给自己这个机会,几乎不换气就接着往下说道:
“第二年,倭人颜思齐死,芝龙联合诸海盗之首领,号称十八芝,坐拥当时福建沿海兵势最壮的一支军力,号称海贼数万人,专事劫掠,横行于台湾海峡。但当时泉州府同安知县写给福建巡抚的文书中却说:郑芝龙‘所到地方但令报水(即通报官府踪迹)。而未尝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
“哦?同安王倒有些仁慈之心!”福临评价一句。
“吾皇圣明!故明崇祯元年(1628年)。工科给事中颜继祖奏折曰:‘海盗郑芝龙,生长于泉,聚徒数万。劫富施贫,民不畏官而畏盗。’可见其势日渐做大。同年,他自台湾率领十八芝攻泉州,大破明福建水师,燕京震动,故明朝廷遂欲招安。郑芝龙投明,率领原部守备沿海以防海盗、倭寇和荷兰人。其间曾亲率水军讨伐他昔日结拜兄弟之海盗力量,官至总兵。但不久便返回福建泉州南安老家,却日渐成为当地首富。”
“首富?辞官不做却要做商贾?倒也得偿所愿成了首富。看来同安王的确擅长此道!”福临说这话的时候,是看着玄烨的。似乎明白了儿子给自己道喜的缘由。
弘毅刚准备开口转入自己的模式,毕竟后面有几个关键所在,假借戴明说之口恐怕难以言及。可戴明说根本就不给小家伙任何机会,顺理成章结果了皇帝的话头:
“皇上明察!同安王的确有其所长!以微臣看来,其专长者,有二。”
“两处专长?你等等,朕猜一猜……嗯……,一是海运贸易,二是海战破敌!对否?”福临满以为自己聪颖大了去了,抢在戴明说前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就等着下面这位户部尚书带头称颂自己“圣明之至”了。wWW.ΧìǔΜЬ.CǒΜ
不料,人家戴明说面无表情的说道:
“皇上,恕臣直言。您说得两处,往往不知其底细的人都是这么以为的,却不知小觑了此人。”
“咳咳……”福临被抢白了一句,虽然留了面子,但自己被等同于一般人物,竟急得咳嗽起来。
“戴明说无状!不守臣礼!”刑部汉尚书刘昌果然再一次“及时”跳出来,以拉开与汉人同僚的距离。
“咳咳……无妨……咳咳!”说着“无妨”,皇帝福临还是咳嗽着,看起来真是被“呛着了”。
“刘大人,稍安勿躁。玄烨请问戴大人,您说的两处专长到底为何?”站在皇帝近旁的弘毅一边关切上前抢着接过吴良辅端来的帕子,恭恭敬敬送给皇帝,一边稳住了好斗公鸡一般的刘昌,还同时帮着戴明说达成他小小的“显摆”心愿。
“微臣愚见,同安王一则是善于与藩邦洋夷打交道,二则就是擅长以夷制夷,敢于和他们在海上硬碰硬!贝勒爷,下官所言对否?”戴明说有些肆无忌惮得望着弘毅,洋洋自得。
果真有才!——弘毅心中赞叹。可惜太过张扬乖张又颇有功利之心,否则定当大任了——弘毅同时惋惜。
【近来发现不少不知名的盗版读书网站盗贴我的这部拙作,深恶痛绝,也不知道技术上怎么才能避免。损失几个小小的稿费真不算什么,但您若是码字的人,或许最最痛恨的就是盗贴文字中的错漏百出。如果您不是在起~点~中~文~网上看到这段文字的话,说明您至少是对弘毅的文字不反感的,那么久请您三思——您读到现在了,七十万字了,可否体谅一下作者的苦衷:文字就想自己的孩子,做父母的看到自己盗版的孩子,而且是盗版得错漏百出,您会是什么心情?拙作到现在还是潜力签约,但如果你们都来起~点看,说不定我早就a签了!三思吧,各位!】
“还请大人明示。”弘毅把福临用过的手帕放到吴良辅的银盘之中。继续谦虚问道。
“其实皇上所言不差。同安王特别善于在海路行商,但皇上有所不知,郑芝龙以倭女为妻并诞下海澄王郑森(郑成功),故而仍能往返中土与倭国。大行海运独揽之贸易,以致富可敌国。但换做他人,却不能似他一般如鱼得水。这是因为郑芝龙常年行走于海上,与倭人、红毛往来密切,颇有圆滑周到之能。正如汤大人适才所言,倭国封海锁国,连佛郎机人的生意都不做了,却唯独准许郑氏与荷兰往复贸易,不单单是因为他娶倭女为妻,而是因为同安王世故老成、左右逢源罢了。所以。微臣说其善于与藩邦洋夷打交道。”
戴明说几句话。甚是说到弘毅的心里去了。
“皇上所言海战破敌者。同安王确能如此。不过微臣以为,海战不比陆战,其耗费颇巨。可谓‘水师一出。银如雨注’。战船打造、船炮火枪、水手粮饷、耗损修补等等,样样都要耗费大量的银子。当年郑芝龙曾于福建沿海之金门海战中击溃荷兰水军,从此把控海路,并收取各国商船舶靠费用,也因此迅速富可倾国,实乃以战养战、以夷制夷之策也!当年兵部曾有公文言及,说‘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自筑城安平镇。从此海氛颇息,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商贾有二十倍之利,芝龙尽以海利交通朝贵,寖以大显。八闽以郑氏为长城’。荷兰人数度率众合取芝龙,但芝龙仍次次败之。”
戴明说第二大段话一出口,弘毅惊为天人一般——好家伙,真是把我的台词抢了个一干二净呀!
“哦i兰人也怕同安王!”弘毅急忙给出原来自己准备好的“点睛之笔”,期望引起福临的重视。但除此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补充的了!
“贝勒爷所言正是。至此,郑芝龙水师广及东洋、南洋各地:大泥、浡尼、占城、吕宋、魍港、北港、大员、平户、长崎、孟买、万丹、旧港、巴达维亚、麻六甲、柬埔寨、暹罗等地。其兵卒广涵汉人、倭人、朝鲜人等,高达二十万人的军力,拥有超过三千艘大、小船的船队,甚至还有黑番鬼为其役使……”戴明说按照自己的想法阐述着,却被皇上打断了——
“黑番鬼?”福临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忍不住发问。
“正是,皇上。故明万历年间,曾任职广东布政司的蔡汝贤著有《东夷图像》一书,其中专有“黑鬼”一目,载曰:‘黑番鬼,号曰鬼奴。言语、嗜欲不通,性悫无他肠,能抜主。其色如墨,目圆髪鬈而黄,有牝牡。生海岛中,食生物腥秽,与以人,因生啖之,火食则洞泄,过此则易畜矣。绝有力,一人可负数百觔,临敌不畏死,入水可经一二日。尝见将官买以冲锋,其直颇厚,配以华妇,生子亦黑。久畜能晓人言,而自不能言,为诸夷所役使,如中国之奴仆也。或曰:猛过白番鬼云。’[1]”
既然是皇上插话,戴明说只好暂时中断自己的思路,却也信口拈来背诵一段他人的专著,可见博览群书的功底厚实!
福临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头。
“皇上,天佑兵线国安等复克桂林后,发给兵部的战报之中,也曾提及当日有叙郎机火枪兵与黑奴长矛手与我交战。”
兵部尚书噶达浑说了一件自己掌握的与“黑番鬼”有关的信息,却未曾料到一旁的汤若望瞬间神情黯淡起来。
噶达浑这一句话,却让福临突然想起当日在位育宫,玄烨劝谏自己设立领海的时候,谈及佛郎机人对南明小朝廷的种种助力,瞬间有一种清算他们的冲动。
“皇上,故而微臣说郑芝龙善于以夷制夷,他用倭人、朝鲜人、黑番鬼等充作兵士,甚至还雇佣了西洋水手,赖以冲锋陷阵,却也收到了奇效——海战之中硬碰硬,同安王可谓胜多败少、鲜有吃亏。”戴明说说完之后,没有如饥似渴望着皇帝等“赞”,反而直勾勾盯着御阶之上的弘毅,让小家伙莫名其妙。
“嗯,朕知道了。”福临轻描淡写地一句,不置可否。
“皇上,微臣判断,皇二子道喜皇上,正是因为同安王有此两处所长。如若让郑芝龙重操旧业,不必说佛郎机人,就连荷兰人也自然甘拜下风,倭国锁禁也形同虚设。到那时,万里海疆实乃我大清皇帝领海,万国藩邦必定纷至沓来。”
戴明说终于让弘毅恍然大悟——句句说在点子上,通篇下来就是赞同我所说的让郑芝龙率领船队通商图霸!怪不得刚才肆无忌惮盯着我看,你这是要给我送一份大礼呀你!
[1]我国古代所谓的黑人,名目有“昆仑奴”、“僧祗奴”、“黑厮”、“黑小厮”、”乌鬼”、“乌奴”、“番【藩】奴、玄夷、黑番、黑番鬼、鬼奴等多种称呼,实际上分为两种。一为尼格罗人,即非洲黑人,大多生活在非洲大陆撒哈拉沙漠以南。二是尼格利陀人,即矮黑人种,现零星分布于菲律宾、马来半岛、泰国和印度安达曼-尼科巴群岛,在中古时期,他们曾大量散居于东南亚一带,甚至在今海南岛、台湾岛也有其生活的痕迹。上述两者都是体黑卷发,只是尼格罗人较尼格利陀人身材高大、肤色更黑一点。
嘉靖朝及其后历代,大量黑人陆续进入葡萄牙人控制的澳门地区,由此引发了与其发生接触的明朝士大夫的兴趣和关注,对黑人的文献记载逐渐增多起来。如嘉靖四十年(1561)编订的嘉靖《广东通志》记载,“鬼奴者,番国黑小厮也。广中富人多畜鬼奴,绝有力,可负数百斤,言语嗜欲不通,性淳不逃徙,亦谓之野人。其色黑如墨,唇红齿白,髪鬈而黄,有牝牡。生海外诸山中,食生物,采得时与火食饲之,累日洞泄,谓之换肠。此或病死,若不死,即可久畜。能晓人言,而自不能言。有一种近海者,入水眼不眨,谓之昆仑奴,唐时贵家大族多畜之。”《通志》采摘地方风物,这一记载说明当时的广地已然豢养黑人成风,富家大户争相买养彰显身份。而根据对其体貌、习惯的记载,猜测是时黑奴应多为矮黑人种。
同样的记载还见于叶权《贤博篇》【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成书】,书中记述澳门街头的葡萄牙人身边常“随四五黑奴,张朱盖,持大棒长剑。”以显示身份的尊贵。“役使黑鬼,此国人贫,多为佛郎机奴,貌凶恶,须虬旋类胡羊毛,肌肤如墨,足趾廴鞒ご笳呤饪晌贰!卑雌涮迕部赡芪侵藓谌恕!昂K喽?中国人溺须臾即死,黑鬼能镇日坐水底,取堕物如拾诸陆。”间接的说明他们应该自沿海地区掳掠而来。“亦有妇人携来在岛,色如男子,额上施朱,更丑陋无耻,然颇能与中国交易。”这些被带来的黑人妇女有“施朱”即额头上点红点的习俗,猜测可能来自印度,又多善于做生意,可能是来自印度南方贸易港口的“黑番”人。【葡萄牙人称来自印度的“黑人肤色浅黑,具有其他人所没有的智慧,他们有一个恶习,他们是优秀的窃贼。黑色非犹太人毫不吝惜自己的体力,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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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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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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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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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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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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