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回去后,古叶不太高兴,这段日子古叶也感觉到了什么,但是她从来不说。
我和二爷的接触还是很少,除非没有没有办法的时候。其实,我觉得这样慢慢的,脱离开这个圈子,也许会好的,但是,我知道,这个可能性很小,我们始终是新拉人,新拉人总归不能断了和新拉城的联系。
水陵的事情是吓了我和二爷一跳,但是我还是想知道,在那家墓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可以破水陵。我想问那婉,但是我觉得还是问二爷的好,正飞是知道的,但是他总是拿不到那个东西。
正飞的厉害似乎在那婉这儿不好使了,如果在路上厉害,那么到道上就摆不平了,大概就是这种情况,这是我的分析。
我不知道正飞会不会离开,正飞是败来败去的一点便宜也没有占到,市里那边也不愿意再理他了,如果他再留下来,就有可能是和黑水人,甚至是道士。
我没有想到,道士也跑了,看来事情都不是太好。
如果黑水人撤走,这一切就差不多太平了。但是,黑水人是不会走的,他们的目的是水陵,但是,我觉得那不是水陵,似乎对着的是老新拉城,这点二爷也意识到了,但是二爷从来没有说。
又是一场大雪,水陵的湖水冻上了。
二爷突然约我回二道白河村,说是去打猎。我知道,二爷一直把枪就藏在了二道白河村的地窨子里。如果说是打猎,其实,应该是另有目的。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我和二爷第二天回二道白河村的,地窨子依然保持完全,二爷把猎枪拿出来,对我说。
“跟了我一辈子,没有看到还挺想的。”
二爷和我上了山,依然是我们走过的那条路,二爷不喜欢在原始森林里乱走,就是再熟悉的人,也许都会迷路。也许这条路二爷也走了一辈子。
打猎是一件痛快的事情,我也喜欢,跟二爷学得也很精到了,但是我不太喜欢杀掉那些没有攻击性的动物,觉得有点残忍。
二爷一直在前面走着,保持着猎人应该有的警惕,二爷虽然老了,但是依然是很精神,做什么事情,还保持着一种快速的反应,敏捷的速度。
二爷突然蹲下,我才看到前面有一只狍子。
我没有蹲下,狍子看到我,没有动,我看它,它看我的。
狍子就是一个傻货,二爷枪响了,它还在那儿想事儿呢?感觉到自己中枪了,半天才狂跑起来,没跑出一百多米,就倒在了地下。
二爷站起来。
“今天可以大喝一顿了。”
弄到狍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和二爷把狍子拖回去,二爷收拾狍子,竟然跟我聊起了我最初来的时候,他说,他喜欢我那个时候的样子。
其实,那个时候我看着二爷就觉得害怕,现在想起来,到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一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二爷是想把我们的感情找回来,二爷从来不会对人当面说对不起的话,他喜欢用另一种方式,尽管是更麻烦原方式,他说过,这种方式虽然麻烦,但是很起作用。
说实话,是真的起了作用。
天黑前,一锅肉炖好了,里面加了山里的野生蘑菇。
但是,没有酒,挂在酒上的酒壶早就空了。
二爷把铁锹拿进来,挖着墙角,不知道要干什么。
半天,二爷挖出一个东西,然后给弄了上来,是一个坛子子,他抱着放到桌子上。
“放了二十年了,我一直没有舍得喝。”
我觉得喝了也有点可惜了,毕竟是二十年的酒了。
我把外面的土弄掉,擦干净,二爷把上面封着的泥弄掉,立刻酒香就出来了,我第一次闻到这么香的酒。
二爷眼睛都亮了,这确实是好酒。
就凭这酒,我和二爷还能折腾到那儿去呢?只能是和以前一样,没有其它的办法了。
说起二爷这个人,行事古怪,但是不失善良。
我们在山里可了一个星期,一坛子酒都喝掉了,我们离开了二道白河村。这次,我答应二爷,带着孩子回新拉城,不再出来住了,他说一个住着孤单。
而且二爷也决定让我回去,把《骺数》的书取回来,把新拉城带回来,让他们也来享福,二爷把名单给了我,一百人,那么老新拉城也就没有多少人了。
这些我也没有多问,这是二爷的计划。
其实,我不太同意冬季去,那些人年纪都不小了,我担心这么冷的天,他们会生病。二爷告诉我,新拉人是不怕冷的。
三天后我就出发了,这条山里二十多天,而且冬季也是野兽寻食的徒子季节,我不太喜欢这个时候去,最冷的时候,达到零下四十度。但是,和二爷喝了酒后,我不好意思不同意,我就是一个比二爷还二的人,比着二的货色。
这一路上,雪很大,看不到道儿,我几次都偏离了那条道。雪很厚,走起来都吃力。
第十五天的时候,我算了一下,这次至少比平时多走了五天。
就快靠近新拉城的时候,我看到了脚印,我去他八大爷的,在这深山老峪里,竟然还有脚印,而且是单独的脚印,我细看,心里紧张起来,那不是新拉人的脚印,新拉人走路偏外侧,前重后轻,我也是这样。而这个脚印不是这样的。
他是从西面来,往东去,我犹豫了一下,还是顺着脚印过去了。
一个小时后,脚印突然就消失了,我吓得一哆嗦。我想,大概是上当了。我的汗就下为了,站在那儿不动,脚印突然失踪了,除了会飞,会飞的人,那就是在开玩笑,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我慢慢的后退着,我觉得遇到了麻烦,这是大麻烦。
我退出五六米的时候,雪地慢慢的拱了一个大包,吓了我一跳。我转身要跑,滑倒了,随后就是棺材起来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
在我的面前,棺人,就是二爷所说的那些棺人,我上次看到的棺队。他们一直想进新拉城,把这个城占为他们所有,可是一直没有成功,他们也一直没有放弃。
按理说,这个时候不是他们出来的时候,他们会在棺材里呆着,就像冬眠一样。
棺盖打开了,棺人出来了,我爬起来就跑。
那些棺人在后面追我,我想,这回是彻底的完蛋了,谁也不会帮着我了,在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在挣扎了。我跑的速度有多快,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拼命的跑。
一个小时后我停下了,我发现我眼前就是新拉城,那些棺人没有追上我,如果把我抓住了,肯定让我带他们进新拉城,我不同意,他们就会把我烤了吃了。
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棺材是没有办法跟着我进来的,《骺数》到底有多强大,我不知道。进了新拉城,有人出来了,把我接进了房间里。
我这天喝大了,然后就睡,第二天,接他们去新拉城的事情他们都知道了,在那儿呆过人的都愿意去。
最终留下来了一些年纪实在是太大的,我担心,如果有人破了新拉城,进来,恐怕这个新拉城就是别人的了。
这些担心是没有用的,二爷大概也早就想到了,我想,二爷大概就是想放弃这个城,这个城虽然是一个世外桃源,但是绝对不利于这个民族的发展。
我决定一个星期后,带他们上路,我和一个新拉人出去查看路,我担心棺人还守在那儿,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会遇到麻烦。
查看了一天,没有发现棺人,但是我还是决定从另一条路走,因为我怕棺人会拦着我们。
一个星期后,我带着一百人,从东面的路走了,我来的时候是从西面来的。
东面的这条路,大概要多走两到三天的路,加上雪厚,大概得接近一个月,这出来进去的,将近两个月,我们回去后,也四月份了,天也转暖了。
我们没有遇到棺人,这是一件很庆幸的事情。但是,在路上死了两个人,病得在重了,然后就直接埋了。这让我不太痛快的事情。
我回去后,是在夜里,白天我没有进城,把时间拖开了,如果白天进城,目标太大了。
二爷看到这些人,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知道,这样的事情,我应该去做,想到二爷的前面,想想自己的事情,自己似乎很自私。
我回来后就大病了一场,最奇怪的,我走的两个月竟然一点事情没有发生。
我从医院回来,古叶就一直在我身边照顾我。这个时候我才体验到,一个妻子给我的温暖,这么多年来,古叶一直对我是这样子的,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
其实,我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里,虽然我是新拉人,但是我并没有在新拉城生活,古叶从小就在新拉城长大的,有着一种东西,总是隔在中间,一时半时的,这种在中间的东西融化不掉,这次,我似乎就融化掉了。
我第一次感觉到古叶的美,这是心里话。
我病好后,已经是五月份了,小草都长出来了,梨花和杏花也开了。我就是没有想到,一直到我病好,一切都那么安宁,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安静。
后来我知道,道士真的就回他的山上去了,李福也没有回来,正飞也一直在等机会,黑水人似乎也没有再行动,这样大的平静,并不是一件好事。m.χIùmЬ.CǒM
二爷回来后,一直和那些老人在一起。
我病好后,去了古董店,我似乎离不开那儿。
那天我刚到,就闻到了纯香,这是在白天,如果是那婉,她基本上不会在白天来,至于是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我也没有问,我不太爱问这个那个的,想知道,就自己看,自己想。
那婉走进来,我站起来,不知道我是什么感觉。
那婉慢慢的走进我,没有笑,但是看表情,我就知道麻烦了。我先拉住了那婉的手,那婉竟然哭了。第一次流下来眼泪。
我知道,那婉是不会流眼泪的。但是,她今天流了。
“再等等我。”
“没事,我可以等到你永远。”
那婉那天在我这儿呆了一个小时就走了。我总是感觉她心里有心事。但是,我不知道他有什么心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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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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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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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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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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