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晚上,一头栽进爱河的还有韩若,初入大学校门的她被庄斌这个来自外省、身形高大、气质温暖的师哥一个眼神给俘虏了。
喜欢一个人就是那么一瞬间,或许是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或许是突然闯入心底的笑容。俗,但却真实。
鲁婷婷是人文学院外语系的系花,家教良好,不仅能歌善舞、外形亮眼,一身雪白的肌肤在西南地区也很少见。
而韩若不过是一只皮肤被紫外线晒成了酱油色的小泥猴,情窦未开,情商蒙昧。
但她循着本能的善良,笨拙地喜欢着庄斌,喜欢他所爱的人,喜欢到不敢嫉妒鲁婷婷,喜欢到拐弯抹角去认识她、欣赏她、赞美她。尽管鲁婷婷只把她当作有些过分热情、自来熟的校友。
把爱慕藏在心里的韩若,卑微到不敢奢望庄斌对她有多少注意力。
相思若狂的时候,她也不过是借口喜欢广告学,找班里的男生向庄斌借专业课的书,然后迟迟不还给他,仿佛通过他的书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如此的几近变态,但那时真的是少女情怀,如诗如梦般痴迷。
过往她剽悍张狂,从不知淑女为何物,认识庄斌以后,她收敛起自己的野性,把曾经十八年养成的肆意张扬统统甩掉,悄悄地变成了另外一个陌生的自己。
只要庄斌能和鲁婷婷幸福,她愿意把他封印成心头的一颗朱砂痣,永远怀想。
孰料,是庄斌非要给她机会。m.χIùmЬ.CǒM
她还记得那晚是跨年夜,她已经毕业有了工作,以为一切尘埃落定,以为庄斌和鲁婷婷在几千里之外的上海从此过上了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所有的一切应该是童话里的happyending.
那晚,她像往年一样祝他新年快乐。
醉酒的他秒回了她。就是这一次秒回,就是他醉后的倾诉,开启了她人生中唯一的一次疯狂。
鲁婷婷去了国外,他们分手了,他伤感万分,他早知道韩若喜欢他……
韩若顾不上心思被拆穿后的羞赧,她心疼他,要他照顾好自己。
他却问她想不想和他在一起,只要她来上海,他们就在一起……
那年的1月1日,新年的第一天,韩若决定了要去上海,去找庄斌,去勇敢追求一次自己的爱情。
她当即辞掉工作,来不及说服父母,草草收拾了衣物和钱财,义无反顾地向着几千里外的上海进发了。
冲动、莽撞、不留后路,那又怎样?爱情里哪有那么多理智可言!
为爱闯天涯的勇敢,一生一世可能只有这么一次。错过了,余生也许再没机会像这样满怀憧憬的去做一件事了。
那年,从西南到上海的火车要坐30几个小时,沉闷肮脏,但她一路挺了下来,她知道有人在等她。
人生地不熟的上海啊,乌压压的人浪一重又一重,好像忙碌的蚂蚁在各循着本能生活。
韩若初来乍到,茫然无措,不会坐地铁,也不敢坐地铁,看不懂地图,手机是当年最早期的功能简单的智能手机。
她磕磕巴巴的问路,不停地问路,说着带口音的普通话,面红耳赤一路找到了他所在的区。
可是,她突然生了怯,不敢灰头土脸的去找他,怕加重他的负担,让他难堪。
她用自己工作攒下的微薄积蓄,在瑞金二路上的明德村租了一个六、七平米的亭子间。
房间很矮,一抬手就能打到天花板;房子毫不隔音,尤其地板是薄薄的一层木板,一举一动下面的人都能听到;房子很奇特,冬冷夏热。最可怕的是,房间里有老鼠……
但她依然很高兴,有了住处安顿下来,她去找工作,找到了工作,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但庄斌自跨年夜以后,再也没有提过来上海的话题,她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他自己来了上海,她内心忐忑,不知他是否还说话算话。
在来到上海一周后,她终于坦诚相告,我来上海了,你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他说,算数。
他们在一起了。
后来,他带她走进他的生活,走进他的住处,认识了他的师父、搭档、房东兼室友——梅琳达。
那一年,从她1月满怀希望踏进上海到12月的心死神伤,一年的时间,她的人生天翻地覆。
她本是抱着千里追爱、万里私奔的决心,以为来到上海就是幸福的开始,他们会一直安安稳稳地在一起,他会是她一生一世的爱人,但他偏不给她安稳。
他们甜蜜的生活持续了半年,夏天的时候,他毫无征兆的辞职去了北京,她只是在他临行前被通知。他想搏一把,他觉得自己的才华不仅限于此。
当时,韩若并不知道梅琳达也辞职去了北京,直到后来在庄斌的北京出租屋里看到梅琳达,她的心便被这颗砂砾磨搓着。
她努力装作一切都是巧合,努力为了庄斌的面子表现得大气,却不知道自己最后会因这颗砂砾而鲜血淋漓。
庄斌凭着一腔热血、满腹才华只身入京,但他错估了形势。北京啊,那是帝都啊,哪有那么好混。
梅琳达选择了进入一家影视公司做文学策划,拿着新人的入门待遇。但庄斌却选择了埋头创作小说、剧本,企图以原创作品直接敲开影视公司的合作大门。
六年后,等庄斌成功了再回头来看,他这么做是对的,但六年前他却被一次次冷遇逼得失去理智。
不是谁都是梅琳达,不是谁都能因为他对生活的热情而慧眼识珠。他写的东西被别人骂得一文不值,一分钱也拿不到。
在这样的境况下,他的脾气越来越坏,耐心越来越少,焦虑越来越重。偏偏韩若还不知轻重地想辞去上海的工作去北京找他。
他及时打消了韩若辞职的念头,但韩若还是不放心他。只要是周末节假日,她一定跑去北京找他,为他洗衣做饭,努力逗他开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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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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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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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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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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